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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和工人合同》小技巧请记住这五点。(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24 09:49

写作《和工人合同》小技巧请记住这五点。(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标题:签订工人合同应注意的五大事项
正文: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对劳动力的需求日益增加。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签订工人合同成为不可或缺的一环。以下是在签订工人合同时应注意的五大事项:
一、明确合同主体
1. 确保合同双方为合法主体,即雇主和劳动者均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 明确合同双方的全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二、明确劳动合同期限
1.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2. 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三、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 详细列明工人应从事的工作内容,包括工作性质、岗位、工作职责等。
2. 明确工作地点,包括具体地址、工作区域等。
四、明确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1. 明确约定劳动报酬,包括工资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2. 约定加班费、奖金、津贴等福利待遇,确保双方权益。
五、明确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
1. 明确约定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包括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严重违反合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等。
2. 约定解除和终止合同的通知期限、经济补偿等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何区别?

职场中,合同是保障雇佣双方权益的关键依据。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法律意义大不相同,个别企业企图用劳务合同代替劳动合同逃避责任,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近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该类案件。

2023年5月,A公司(甲方)与王某(乙方)签订《云南省劳务协议》。因发生劳动争议,王某向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申请裁决确认其与A公司(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2月1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经审查,确认王某与A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A公司起诉请求法院确认该公司与王某不存在劳动关系,该公司认为与王某签订的《云南省劳务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为劳务关系,且从未招聘过王某,未对其进行工作安排,仅委托第三人向其代发劳务费,因此不具有经济上的从属性。

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虽然在提供劳动(劳务)一方接受相对方的安排、监督、管理,并由相对方支付相应的报酬方面是一致的,但二者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主体合法性、人身和经济的从属性。确定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应当通过双方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来确认。

在实际用工过程中,王某虽非直接受A公司管理,但案外人B公司对王某的管理系基于A公司与B公司项目外包协议约定,所以案外人B公司对王某的管理可以认定为A公司的行为。王某以A公司名义向案外人提供劳动,且劳动内容属于A公司业务组成部分。从协议约定和报酬发放来看,虽由案外人代发,但具有规律性和持续性,以上特征符合认定劳动关系的要件。

双方签订的《云南省劳务协议》及相关附件,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作出,结合实际用工情况,反映出A公司与王某之间具有稳定、紧密、连续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该情形符合劳动关系中的人身和经济从属性、组织管理性的特征。法院依法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释 法

劳动关系中,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强制性法律规范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如各类保险金的缴纳、最低工资、最高工时等,而劳务关系中的劳动者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A公司以订立劳务合同名义规避劳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官提醒,求职者面对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时,务必擦亮双眼、仔细甄别,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企业也应立足不同用工需求,谨慎选择适配的合同类型,并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签订合同,营造良好用工环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该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作者:魏晓露

来源: 云南法制报

劳动合同有哪些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

签劳动合同时,请仔细审查合同内容,确保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明确约定,不留空白;确保正式合同与口头协议一致,避免“阴阳”手法。

尤其要格外留意一些

于法无据、明显不合理的条款

对于“霸王”条款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也可以通过申请仲裁等主张条款无效

劳动合同应该什么时候签?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无论用人单位

是否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均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订立的是电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要提示劳动者及时下载和保存电子劳动合同文本,告知劳动者查看、下载电子劳动合同的方法,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确保劳动者可以使用常用设备随时查看、下载、打印电子劳动合同的完整内容。

劳动者需要电子劳动合同纸质文本的,用人单位要至少免费提供一份,并通过盖章等方式证明与数据电文原件一致。

劳动合同何时生效?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

劳动合同

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电子劳动合同何时生效?

《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第九条明确,电子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署可靠的电子签名后生效,并应附带可信时间戳。可信时间戳,是指权威机构使用数字签名技术产生的能够证明所签名的原始文件在签名时间之前已经存在的数据。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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