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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搞定《莫泊桑小说读书笔记》写作。(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24 17:14

3招搞定《莫泊桑小说读书笔记》写作。(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莫泊桑小说读书笔记的作文,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
1. 确定主题:在写作之前,首先要明确自己的写作主题,是围绕莫泊桑的小说整体特点,还是针对某一具体作品进行分析。明确主题有助于使文章结构清晰,内容丰富。
2. 了解莫泊桑及其作品:在写作之前,要充分了解莫泊桑的生平、创作背景以及其作品的特点。这有助于你更好地把握莫泊桑的文学风格,为文章提供有力的论据。
3. 分析作品结构:在阅读莫泊桑的小说时,要注意分析作品的结构、情节、人物形象、主题思想等方面。在写作时,将这些分析融入文章,使文章更具说服力。
4. 突出作品特色:莫泊桑的小说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如简洁明快的语言、细腻的心理描写、生动的人物形象等。在写作过程中,要突出这些特色,使文章更具吸引力。
5. 结合自身感受:在写作时,要结合自己的阅读感受,表达自己对莫泊桑小说的理解和评价。这有助于使文章更具个性化和真实感。
6. 引用经典语句:在文章中适当引用莫泊桑小说中的经典语句,可以增强文章的文学氛围,同时为论证提供有力支持。
7. 注意文章结构:一篇优秀的读书笔记应具备清晰的结构,包括引言、主体和结尾。引言部分简要介绍莫泊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精选38篇)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1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俗世奇人》,有很多很多的感想。

  《俗世奇人》这本书是由冯骥才老师写的。里面的每个人物形象塑造都很好。每位人物的名字都很有趣,如死鸟、酒婆、苏七块、背头杨,这些人的名字都是由老百姓们取的。有些人由于别人给他起绰号把自己的名字都给忘了。

  要想在乱世存活,必须要有一手绝活。《俗世奇人》里有的是绝活。苏七块手一摸便可把骨头接上;刷子李刷墙之后身身上无一白点;泥人张捏的泥人惟妙惟肖。有些人物是故事中的主角儿,可是真正的达人另有其人。如小达子是一名厉害的小偷,有一次他又偷走了别人的东西,可是过一会才发现他偷走的东西又被失主不动声色地拿了回来,小达子从此再也不偷东西了。这里的每一个故事都十分有趣。最有趣的要属《刘道远活出殡》了,混混刘道远经常帮助别人。有一天他装死图乐,他帮过的人却来骂他,还有人要把他的家给抄了。一怒之下,他从棺材里蹦了出来把那些人吓跑了。

  这本书写的都是真人真事,看完之后,回味无限。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2

  《俗世奇人》是冯骥才写的,它写的是古时候天津码头上的一些奇人妙事,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都是真人真事。它写得都是生活中的事,让我深深地记在心里。大家一定迫不及待地想知道这书里有什么奇人,各有什么传奇的事,那就让我来给你们讲讲吧!

  这本书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刷子李》、《苏七块》等等。刷子李是一个专干粉刷一行,他刷墙的时候手臂悠然摆动,每刷一次,那长长的带浆的毛刷便在墙上发出“啪啪”的声音,刷过去的墙,好比平平整整地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更绝的是他每次刷墙的时候必穿一身黑衣服,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人们都叫他“刷子李”。苏七块是一位医生,凡是有人伤筋断骨就一定来找他。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戳肉,里头怎么回事,立马就心明眼亮,然后双手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得疼痛,断骨头就已经接上了。神吧,不过找他看病有一个规矩,就是必须要先付七块银元,要不然他不给看,所以人们当面叫他苏大夫,背后叫他苏七块……

  书中的这些人都很厉害,他们都有各自的本事,所以人们称之为奇人,而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奇人,我们称之为“达人”。在上学期我们学校举办了 “达人秀”,就涌现了很多“达人”,他们都有自己的特长,都发挥到了极点。但是你知道他们为能有今天的成就付出了多少吗?就拿“刷子李”来说,他刷了多少墙,练了多少次才可以做到这样。再比如说孙杨哥哥和叶诗文姐姐他们都是游泳健将,在伦敦奥运会上为中国赢得了金牌,殊不知为了这块金牌他们在游泳池中洒下了多少的血和汗,正因为他们不断地付出,才会有今天的成功。

  这让我深深地体会到:做一件事只要坚持不懈,认真地去做,就一定会成功。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3

  你听说过能举起死沉死沉的青石大锁的张大力吗?你听说过只认牙不认人的牙医华大夫吗?你听说过把泥人捏的栩栩如生的泥人张吗?要是没有,请赶快来读一读冯骥才写的《俗世奇人》把!

  其中,最令我敬佩的是苏七快。苏大夫医技绝高,手下的动作更是干净麻利。每逢病人伤筋动骨来找他时,他呢?手指一触,搁皮戳肉,里头怎么回事,立时心明眼亮。忽然双手似一对飞鸟,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还不等病人反应过来,断骨头就接上了。贴块膏药,上了夹板,病人回去自然就好了,倘若再来,一准是鞠大躬谢大恩给苏大夫送锦旗来了。

  这马上使我想到了现在的医生,上一次我的左脚踝韧带受伤去医院治疗,大夫左瞧瞧、右瞧瞧,叫我拍了个片子才确定我是韧带受伤。而且治疗的速度也不如苏大夫,苏大夫只要稍微一点儿时间就能把病治好,而那个医生呢?还得让我打三四个星期的绷带,而且还得住院。现在的医生怎么能比得上苏大夫那高超的医技和速度啊!那可真是天壤之别呀!

  这本书中还有许许多多个“奇人”:偷盗出了名的小达子、专门辩假画的蓝眼、刷油漆连身上都不沾上半点的刷子李……个个让人称绝,不愧为“奇人”呀!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4

  这个寒假,我读完了《俗世奇人》。读完这本书,我颇有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清朝时期一个小码头上各种各样身怀绝技的“活神仙”。如妙手回春的苏七块;刷浆不漏的刷子李;力大无穷的张大力;捏你神态逼真的泥人张;能说会道的好嘴杨巴……他们虽然都是俗世俗人,却个个身怀高招,有独门绝活,在码头上享有盛名。

  他们都是俗世俗人,哪来那种“活神仙”的通天本领呢?当然,他们这些“神仙”般天衣无缝的本领,并不是与生俱有的,而是经过千锤百炼造就的,是通过几年或是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磨练出来的。不然,那些普通。平凡之辈哪有这种绝活呢?为了练成一番手艺,他们宁可花掉一生中最好的青春年华学本领,也不愿混混日子一事无成,遗臭万年。所以,那些受人尊敬的,在行业中名列前茅的,没有一个不是通过刻苦练习练出来的。这就像我们学生学习一样,如果没有长期地积累知识,进行艰苦的学习,哪能取得好成绩?哪能考上名牌大学?哪能为国家,为社会效力呢?

  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要想学成本领,就要脚踏实地去干,不能总想着走近道。其次便是坚持,不可半途而废。如果有了这两点,我想我们就可以取得成功。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5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蔡家二少爷的能耐特别———卖家产。蔡家是天津出了名的富商,折腾盐发的家,有钱做官,几代人还全好古玩。老爷子和太太逃难死在外面,大少爷一直在上海做生意,有家有业。家里的东西就全落在二少爷身上。二少爷没能耐,就卖着吃,人说,蔡家的家产够吃三辈子。

  敬古斋的黄老板专卖蔡家的东西。十五年前打蔡家出来的东西是珠宝玉器,字画珍玩;十年前成了瓷缸石佛,硬木家具;五年前全是一包一包的旧衣服了。黄老板对蔡二少爷的态度也就一点点地变化。可最后却发现蔡二少爷却骗了他。

  这篇文章让我懂得看人不能看表面,也许他/她内心更坏/好。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6

  《俗世奇人》是一部记事写人的小说,记下了当年的俗人俗事,作者冯骥才用生动简练的语句描写出一个个“绝活横溢”的“奇人”。

  本书中,有医学顶天的奇人,有规规矩矩的奇人,有自信的奇人,也有盗中之奇人,不论富、贫,不论好、坏,都有奇人所在,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书中的一些人物总使我过目不忘:苏七块是一名神医,而他没七块银子,决不就医。体现出一个神医规规矩矩的一面,既使人佩服,又叫人尴尬。酒婆似乎是一位酒不离手,喝酒不醉的酒鬼,然而却是酒店老板往酒中添水,当老板真正改正时,酒婆却送了性命。明明白白告诉人们:有错不改,后悔也来不及。华大夫是一位认牙不认人,忠诚老实的医生,他永远专注于自己的行业,从不受外界打扰。从不看人相貌,只是看人牙齿

  蓝眼十分自信,而他不知道:再厉害的人也会有错的时候。死鸟在人背后暗说坏话,逃过人耳,却逃不过鸟耳,坏人有坏报。

  在笔墨浓香中,我仿佛回到冯骥才的年代,看着奇人、奇事,感受着人的喜怒哀乐。

  中华技艺,源远流长,坏的将它忘去,好的则要将它带给后人,传到永远。珍惜历史技艺,不要让它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7

  “呼”,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让人忘记时间的《俗世奇人》。这本书不是一大段一大段繁琐而难以理解枯燥的古文,而是以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故事。每个小故事都有一个超凡脱俗,拥有不凡手艺的主人公,被冯骥才刻画的栩栩如生,活灵活现,或许他们已经不在了,但是一翻开这本书,他们又好像近在眼前,触手可及。

  举个例子吧,就拿好嘴杨巴来说吧。他生得一张好嘴,和杨七卖茶汤。当李中堂李鸿章来到他那喝茶,错把碎芝麻当成脏土时,他灵机一动,对中堂说,小人不知大人您不喜欢吃碎芝麻。这话说得多巧多妙啊,既让李鸿章听得懂,又给了李鸿章面子,双赢。这么一手说话的绝活,谁比得上他,谁不佩服!

  这好嘴杨巴还只是一篇小故事,还有医术高明心地善良的苏七块;有刷浆技术高超,刷墙衣服不沾一丝浆的刷子李;酒量惊人的酒婆;力大无穷的长大力……一个个的绝活看得你眼花缭乱。这些奇人们靠自己的本事,得到了别人的尊重和赞赏,给那个乱世年间增添了不少色彩,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的奇迹。出淤泥而不染。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8

  这个暑假在我们班主任的推荐下,我阅读了冯骥才老师的《俗世奇人》这本书,在这里我和大家谈谈我的感受吧!

  这本书让我感受最深的是《狗不理》这个故事:我一看到这三个字,脑子里就不由地浮现出我在北京王府井大街看见的“天津狗不理包子”。当时我还不要吃,可现在读完了这个故事。我的馋虫却来到嘴边。听我慢慢道来:狗不理包子本来是没有名字的。“狗不理”这三个字本来是个骂名,是别人想把他的包子骂“砸”了而取的名字。可是说来也奇怪,这本来不好听的三个字,可是越说越让人听着有故事,也越使这个包子闻名天下。这包子不但名字有趣,味道更是香飘十里,这“狗不理”包子是用肚汤排骨汤拌馅,而且在包时还都会在上面放一块猪油,更滑,更香,更入口更解馋!

  除此之外,还刻意在包子的模样上来点花活儿,皮捏的紧,褶捏的多,一圈十八个褶,看上去像朵莲花一样美不胜收。想当年这狗不理包子也是皇帝们的喜爱。像我们这些大吃货听了我这么一说,是不是很想尝尝呀!我是刚从北京回来,我这肠子都悔青啦,不过再让我遇见,我肯定每个口味吃个遍!

  从冯老先生的笔下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的天津,了解了天津人们的平淡生活中的闲闻趣事。这本书里的每个小故事都告诉我一个小道理,不服输的精神让我印象深刻,也让我更加了解了天津的人文文化。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9

  今天,我读了有冯骥才撰写的《俗世奇人》之《好嘴杨巴》。让我明白了:会做得不一定比会说的强,但是做生意的,不仅要有一手好本领,还要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杨七和杨八就是一个典型的事例。

  在清朝末年的天津卫,有两个兄弟卖茶汤。一个手艺了得,名叫杨七:一个口才了得,名叫杨八。生意非常红火,像做大买卖的一样。一次,杨八在给李中堂送茶汤时,李中堂因为不知道茶汤上的是碎芝麻,误以为是尘土,就摔碗大怒。杨八见此情景,连忙跪下,用委婉的语言告诉了他“小的该死,不知道大人您不吃芝麻!真是该死!”

  就这样,中堂大人知道后,没有怪罪他,还赏赐给了他一百两银子。从此,让“杨家茶汤”这个名字变为了“杨八茶汤”。而杨七呢,渐渐的埋没,无人知晓。

  有一句话说得好“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绝活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真是这样,杨八之所以能让“杨八茶汤”闻名天下,是因为他有一张好嘴。而这,就是他的绝活,一个让他可以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的绝活。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10

  最近,我买了好些书,其中,有一本是《俗世奇人》,我读完之后深有感触。

  这本书的作者是我国家喻户晓的作家——冯骥才,冯老先生。据说,他写这本书是因为写完长篇小说《神鞭》、《三寸金莲》后肚子里还有好些人物,便写了本书。

  《俗世奇人》讲述了清末民初年间,每一位来自五湖四海的“奇人”在天津卫所发生的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每人一篇,互不相关,类似短篇小说集。

  《俗世奇人》全书讲究一个“奇”字,书中的内容全是真人真事,却都让人摸不着头脑,如:技艺精湛的刷子李、足智多谋的杨巴、认牙不认人的华大夫、善于认画,却被人忽悠的蓝眼等。

  在《苏七块》一章中,我觉得苏大夫真是刀子嘴豆腐心,拥有高明的医术和高尚的医德,嘴上说张四不给钱就不接骨头,后来却又“唰唰唰”地给他接了骨头,并把钱还给了华大夫(这钱原来就是华大夫给张四的)。

  在另一篇《泥人张》中,我认为海张五实在是欺人太甚,简直是无理取闹,竟然无缘无故说泥人张卖的泥人是拿鞋底的泥巴在裤裆里捏的。同时,泥人张的机智又让人拍手叫好:连夜用泥巴做了几百个海张五的泥人像分放在各个摊位叫卖,让海张五下不了台。真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俗世奇人》这本书体现了劳动人民的智慧,讽刺了那些不学无术的人,真不愧是一本好书!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11

  星期日的时候,妈妈带我买了我一直想看的《俗世奇人》这本书。

  《俗世奇人》是冯骥才的作品,收录着18个经典的小故事,如苏七块、好嘴杨巴、小杨月楼义结李金鳌……这些故事里面的人物各有各的特长,让人们拍手叫好。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刘道元活出殡》。

  这一天,刘道元想出个“好主意”,他想知道阴间的事和人死后的样子,就让俩徒弟金三和马四买一口棺材,把外面的事交给了徒弟,直到坐斋儿的第四天,一条大汉破门而入,还牵着一条狗他说要姓刘的还钱,他说如果不还钱,就坐着不起来?这条大汉闹到下午觉得没劲了,才起身离开。临走前说十天后来收这几间房子的做顶债。

  等到七天下葬时。他的徒弟把判官笔给他“陪葬”,结果一帮武混混儿挡在前面要拿走那支判官笔。这时,刘道元双手一发力推开棺材盖,哐啷一声,他站了起来。吓跑了那帮混混儿?也吓跑了看热闹的。而他站在灵车上大笑不绝。

  难怪冯骥才说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俗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12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才能,一个人或许没有很高的学历,但是他的才能可能是无人能及的,是独一无二的。

  冯骥才通过《俗世奇人》向读者呈现了一位位在平凡、庸碌的世界里千奇百怪的,有着高超技艺的奇人。

  就说第一章里的苏七块吧,病人每次到他这来看病,首先要交上7块押金才行,否则不给医。在别人看来,是因为他小气,其实是因为他立下了规矩。规矩既然定下了,就不能随意更改,如果人人都随意更改规矩,岂不天下大乱?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

  另一位奇人刷子李也让我为之惊叹。他那高超的技艺绝非一日而就。我们应该学习他那份执着、专注的精神。

  “蓝眼”,大家都说他是古董行的专家,只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啊,专家变成了砖家。既然“蓝眼”有辩识古董真假的技能,那必定也有造假方面的专家。“蓝眼”他败在了黄三爷手里,可见黄三爷的造假功夫,不是一般的高啊,居然能把古董行的专家“蓝眼”耍得团团转。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才能,至于能不能把自己的才能发挥好,发挥到极致,那就各凭本事了。相信大家读完这本书都有不同的感想,那些奇人给大家留下的印象定会历久弥新!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13

  他们,或许没有高贵的身份,但他们有独家的绝活儿;他们,或许没有富可敌国的财富,但他们仍被世人所铭记。

  没有什么做作和华丽的词藻,半文半白就可把这一个个活跃在天津卫码头的奇人们勾勒得栩栩如生,够辣、够精、够邪!邪就邪在看似平凡的奇人们那一手绝活儿,以及欧.亨利式的结尾,简洁,却又出乎意料。一个个奇人便是生活,亲切的气息扑面而来,让人感觉作者便坐在你面前,绘声绘色地描述着这一个个奇人。

  天津卫民风强悍,只靠技艺说话,谁艺压众人,嘿,谁就是爹。天津卫码头有一套属于自己的规矩,居民杂,血气刚。他们的生活是平凡的,但他们的生活照样过得有滋有味,麻辣至绝!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种空前绝后的人物。瞧瞧,各行各业,都有几个本领高超的活神仙,泥人张、刷子李、风筝魏……码头上,这些靠技艺吃饭的手艺人,全是硬碰硬闯出名头来的。有绝活的,登堂入室;没绝活的,就靠边呆着去。得有真本事,才能在码头生存下去啊!

  我们要把平凡的生活过得不平淡,就得靠那份才艺的滋润,时至今时今日,才华也是一个人不可缺少的。在这时代,有才华的人不怕遇不上伯乐,只怕才华比不上别人。随着社会的进步,物尽天择,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不算残酷,这只是一个事实而已。这本书,我越看越有味儿。

  它那幽默的文笔,让人不由得沉浸其中,越看越舒服,越看越绝。生活啊,就是这样,它不会遮遮掩掩,也不会只是美好。不会一直平凡,在大浪过后必有平静。奇人们其实并不奇,这是他们努力提升自己的结果,也是努力让自己不平凡的过程。

  生活的蜜饵会让你越吃越香,安于舒适,最后只会一无所成,只有不断鼓励自己,上进、勤奋,扎根大地,努力汲取更多的养分,才能成长得更好。

  大家都生活在俗世,谁都可以做个奇人。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14

  《俗世奇人》是一本极为有趣的书,是现代作家冯骥才写的一部短篇小说集。书中共有十八个人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以事例突出人物的性格特点,生动而不失风趣,让我非常着迷,百看不厌。

  整篇文章都是由人物的外号开头,正如“泥人张”,“手艺道上的人,捏泥人的'泥人张'排第一,没第二,第三差着十万八千里。”果不其然,泥人张在饭馆里饮酒,当“海张五”拿他开玩笑不尊重他的时候,便拿一块泥用左手飞快地捏起来,一会儿工夫,捏出一个“海张五”的脑袋,栩栩如生!“海张五”都惊呆了!其实,每个奇人背后都付出了许多。像泥人张,他的手艺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不断练习,坚持付出才得到的。在生活中。我们做事要持之以恒。只有不断坚持努力才能获得回报。我有时也会半途而废,现在,我彻底明白了坚持的重要性。

  读了《俗世奇人》,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想学成本领,就要脚踏实地去干,不能总想着走近道。其次便是坚持,不可半途而废。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没有什么事情是困难的,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能成功。只要你有一颗热爱之心,你也能成为传奇,你也能成为俗世奇人!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15

  说到民间文学,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文学作品,那便属于冯骥才的《俗世奇人》,整本书是由许多篇精短的故事构成,平凡人的不平凡事。

  说到“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句话,用它来点评《俗世奇人》那便再合适不过。里面丰富而饱满的事迹和人物,那个性分明的描写,让人流连其间。

  刷浆不漏的刷子李、力大无穷的张大力、能说会道的好嘴杨巴等等人物角色,他们都让我“回味无穷”。并且《刷子李》、《好嘴杨巴》、《泥人张》等篇章被入选为教材。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描写泥人张的那段文字:海张五一直在泥人张身上找乐子,还说他是在裤裆里捏泥人。正在所有人看着这位艺高胆大的手艺人如何反唇相讥的时候,只见他从鞋底抠下一快泥,手指灵活地捏了起来,右手依然端杯饮洒,眼睛直盯着酒菜,不看一眼泥巴。过后,饭吃完了,把捏好的泥巴往桌上“叭”地一戳,便去柜台结帐了。

  嘿,这泥人可捏得绝了,你瞧:只见那泥人是个脑袋,可如同是被砍下来似的。

  原文是这么描写的:“瓢似的脑袋,小鼓眼,一脸狂气,比海张五还像海张五,只是只有核桃大小。”

  当我看完这段文字,仿佛感受到了文章中的人物活脱脱地从情节中走出来了,太有画面感了。同时也让人感受到了当时场景的热闹非凡以及作者把泥人张的精湛技术描绘地惟妙惟肖。着实让人体会到冯骥才对细腻描写的深厚功力。

  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并且全是真人真事。他们每位都是个性十足的手艺人,都拥有一技之长。但那并不是他们天生就会的本领,而是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练习所积累下来的经验和不停努力所收获的。绝不可能是凭空而至,更不可能是做事情半途而废所能取得的。

  就像文章中泥人张的超高手艺,背后肯定是他付出了大量的汗水,和长期坚持不懈地练习才收获得。所谓的:“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就是这个道理。

  我想起了以前去学街舞,当时看别人跳得挺酷,很帅,心血来潮,自己也想去学。可是还没坚持一学期,我就嫌累,打“退堂鼓”,最后就放弃了舞蹈课程。事至今天,每每想起学街舞这事,我都非常后悔,我没有做到像他们那样去坚持做一件事。

  通过阅读《俗世奇人》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到了技术高超的天津手艺人,还教会了我许多做事情的道理,以及还学习到了作者冯骥才的写作方法。好书,我也推荐给你。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16

  《俗世奇人》讲述了天津卫码头上的奇人妙事,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精彩传奇。

  码头上许多人都有自己的“绝活”和“名号”。“刷子李”,黑衣刷白墙,一天一间房;“泥人张”,脚底抠黄泥,贱卖海张五;“绝盗”,喊你不孝子,金银明着抢;“死鸟”,我虽身为鸟,一言一条命……

  其中,焦七的故事让我不由深思。焦七是个混星子,人并不怎么样,但我要说的不是人,而是发生在他身上的这件事。混星子各有各的坏样,各有各的厉害,有的阴毒,有的凶残,有的霸道,有的狡诈。而焦七这个混星子,看模样是个半残废,秃头光脸,臂长腿短,一点力气活也干不了,也不打人,也不霸道。可就是这个看起来非常好欺负的“老实人”,却是码头出名的混子之一,无人敢招惹。

  焦七爱吃肉肠子,一般所有事都交给别人做,唯独做肉肠子,必须亲自上手干,自己买肉、切肉、煮肉,做出来的肉肠很美味,可连自己的老婆也难能吃上一口。正所谓,毒的人凡事必独。他家院子里有一颗榆树,肉肠子做好了,都要挂在上面晒。有一天,他发现肉肠少了几根,很是纳闷。下次挂在树上,就躲起来紧紧盯着,突然发现隔壁一根竹竿伸过来偷偷把肠子挑走几根。焦七火冒三丈,但有火不发,憋在心里想招。他再做肉肠子时,加了些砒霜,专等隔壁偷走,结果邻居被毒死了。警察调查清楚后,找上门问他:“为什么要给肉肠子下毒?”焦七理直气壮说:“我做肉肠子是毒黄鼠狼,我怎么知道他会吃?”警察也没办法。

  这个故事里,焦七和邻居都没安好心,一个偷吃,一个下毒。可也反映出了一些道理:当你违反规则时,那别人跨过规则伤害你,你就无法立起规则的盾牌保护自己,正反谓害人者必受其害。就如孙给唐僧划的圈,圈就是规则,它的要求是不越界,越界等同于背叛了规则,也就丧失了被保护的资格。这是一个现代社会,人类制定规则就是为了保护弱者,打破野兽世界弱肉强食的食物链,创造一个人人生而平等的文明社会。这也告诫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则、纪律,都是人们的护盾,遵规守纪才能受到保护。

  还有一位高傲自大的“黄金指”,也令我印象深刻。“黄金指”,绝活是用手指画画。但这个人小肚鸡肠,看到比他强的人时,不是虚心学习,反而总想着害人家。一次,他被白将军请去和天津的钱二爷和唐四爷比试,钱二爷的绝活是一笔画出一条丈二的线,线条均匀流畅,状似游丝;唐四爷更有本事,人家用舌头画画。“黄金指”比试时,先是将画纸下放一些小石子,后又将唐四爷的墨里洒上胡椒,想让二人出丑,可这些损招不但不得成,反而让二人大显伸手,赢得观众的一片喝彩。“黄金指”无奈之下,只能狼狈逃走。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人要宽容大气,比本事更重要的是胸怀,宰相肚里能撑船。世界上高手如云,总会有比我们更强的人,他们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进步的阶梯。宽容的人能利用身边的一切,包括比自己强的人;小肚鸡肠的人,永远只会心怀嫉妒、原地踏步。

  总而言之,这是一本诉说人生、揭露人心、刻画人性的书。从这些传神的“小人物”里,可以感悟一些深奥的、有哲理的人生大道理,令人读之有趣,思之有味。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17

  这几年,我订过杂志也买过很多书,我最喜欢的当属《俗世奇人》。

  开始,我只是在五年级下册的语文书中学过一篇《俗世奇人》里的一篇文章《刷子李》,文章后面还有这本书的介绍,它是消遣性的读物,一般这类书读完一次就扔了,但我对它特别钟爱,因为它情节有趣而不低级,高雅而不低庸,所以使我急切的让爸爸买给我看,爸爸在我的强烈要求之下,第二天就给我买回来了。

  这本书作者是冯骥才,他将每个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惟妙惟肖。书的封面很朴素,有着淡蓝色的底,上面有一个长方形的花边,俗世奇人四个黑色楷体大字,显得格外引人注目。我一拿到这本书,一看到封面就喜欢上了它,就迫不及待地翻开第一页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语言风趣幽默,这让整天奋战在学海里的我很放松,这高雅通俗的文笔无疑使我注入了一支清爽剂,让我全身的细胞跳跃起来得到放松,并且,让我知道世界上有很多平凡的人用他们平凡的双手创作出不平凡的业绩。

  这本书中总共介绍了十八个人物,如:酒婆、蓝眼、泥人张=绝盗、刷子李等。酒婆是指一个奶奶每天都到酒楼喝酒,酒量惊人,但她侠肝义胆,爱打抱不平,所以深受当地居民的爱戴;蓝眼是一个古玩店老板,一眼就能看出任何古玩的真假无一差错;泥人张的拟任则是打遍天下无敌手,还经常送给家里很穷的小朋友一些泥人;绝盗是一个团伙的人每一次都冒充被盗人家属,说被盗人不孝顺,所以去他家偷东西。

  书中所有的人我最佩服刷子李,因为他苦练刷墙技术,最终他刷墙要穿一身黑衣服,但白浆从未滴到他的衣服上,而且他刷的墙非常均匀。刷子李刷墙的浆是他自己研发的,不稠也不稀,颜色也适中,让人一看就心旷神怡,仿佛到了仙境。人们看到刷子李刷墙那更是一种莫大的享受,因为他刷墙的声音像大师演奏的乐曲一样格外优美。

  夜晚,群星闪烁,月光皎洁,我仰望着繁星点点的天空,回味着刚刚读完的《俗世奇人》,依然感到它韵味无穷。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18

  这个月读的是《俗世奇人》。月初把这本书发送到群里后,刘老师调侃道一天就看完了,我还不信,不算很薄的两本书哪。等到真正看起来,天啊,真是恨不得一口气读完,两本书也就是用了3天的时间。

  其实读这本书因为孩子的课本里有一篇《刷子李》,孩子要求买一本原著。对于买书的要求,我也是学着刘老师的态度——一律支持。买回来孩子没时间看,倒是我,觉得都是一些短篇,应该比较好看下去。果然,读完后,心情大好,正是“酒酣肝胆正开张”,不由得吐出一口丹田之气。一个字:爽!两个字:痛快!

  首先,这种痛快,这种爽来自与先前陪孩子共读的欧·亨利、莫泊桑、契诃夫短篇小说选的相比。

  被誉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这些名著固然是经典之作,但才疏学浅的自己读起来觉得有些晦涩、吃力。别说那些外国的历史背景,那些什么思想,那些什么革命,就连主人公的名字都冗长、繁琐得记不住,总是要往前翻翻,看看这个人到底是谁。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吧,就像是吃大闸蟹——味道固然鲜美,但吃着太费劲。而同样是短篇,冯骥才这原汁原味、津腔津调的《俗世奇人》就如同大块大块的红烧肉,还是这个香啊,吃着过瘾啊!

  其次,这种痛快、这种爽源于冯骥才平铺直叙的叙述方式。

  《俗世奇人》看门见山、直截了当、一气呵成。你只要顺着看就行,不用猜,不用揣摩什么作者的深刻用意,什么隐含着影射着什么的,也几乎没有什么出乎意料,感觉泥人张、刷子李、狗不理、背头杨等等所有的人物就栩栩如生地站在面前,故事也都是浑然天成,就像一位邻居聊天讲述自己亲眼所见一般生动有趣,活灵活现,充满了立体感、存在感和现场感。

  再者,这种痛快,这种爽大约还是因个“俗”字。

  书中没有风云突变的历史背景,所有的人物都是市井生活中的小人物——卖茶汤的杨八、钓鱼的大回、小偷小达子等等,没有达官显贵、没有政要名人。读者也不用上纲上线,就像去逛菜市场一样,碰见几个熟人,简单打个招呼,随意而惬意,自由又自在。

  当然,这种痛快,这种爽也是因为 “奇”。

  奇人怪人,每个主人公都有奇特之处,这也是他们吸引人的所在。正所谓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刘道台假死看人心,牙科华大夫认牙不认人,索七失算双倍价钱三次买八仙等等,奇闻怪谈,引人入胜,每一篇都非常有趣。

  《俗世奇人》,真是一本好书。一本好看的书。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19

  这两天,我一直在看要新霞老师买的一本书《俗世奇人》,作者是冯骥才。这本书真是有趣极了。小说写的是在天津卫有好多个响当当的人物,他们在各行各业里都身怀绝技。冯骥才先生说:“这些奇人妙事,闻所未闻,倘若废置,岂不可惜?近日忽生一念,何不笔录下来,供后世赏玩之中,得知往昔此地之众生相耶?故而随想随记,始作于今;每人一篇,各不相关,冠之总名《俗世奇人》耳。 ”我看了几篇文章,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每篇文章都不长。却能把一个个任务写得那么精彩。

  那里的人天生都有一身绝活,因为那里没有真本事活不成。这里面的每一个故事之间都没有联系,人物种类很多:有医生、粉刷匠、喝酒的、养鸟的、力气大的、开饭馆的、看画的、耍嘴皮子的、卖东西的、女扮男装的……好多好多。

  我们五年级下册语文书中选了其中一篇《刷子李》。刷子李师傅有一身绝活,刷墙特别棒,他要是给别人刷好一间屋子,屋里人感觉就像升仙一般。最叫人叫绝的是,他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绝没一个白点。一天,徒弟曹小三亲眼看到:只见师傅手臂悠然摆来,悠然摆去,好塞伴着鼓点,和着琴音,每一百刷,那长长的毛刷便在墙面“啪”地清脆一响,极是好听。啪啪声里,一道道浆,衔接的天衣无缝,刷过去的墙面,真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看到他裤子上的白点,定睛一看,不是粉浆,而是一个小洞。曹小三第一天看到此景,好感动。刷子李真是了不起的人物。

  还有我很佩服的是 “泥人张”, 手艺道上的人,捏泥人的”泥人张”排第一。泥人张捏泥手艺好。一天,海张五在天庆馆侮辱泥人张。天津卫是做买卖的地界儿,谁有钱谁横,官儿也怵三分。可是手艺人除外。手艺人靠手吃饭,求谁?怵谁?故此,泥人张只管饮酒,吃菜,西瞧东看,全然没把海张五当个人物。泥人张二话不说,用泥巴捏了海张五的头,放在桌上,也不理海张五就走了。第二天,几个小杂货摊“贱卖海张五”。三天后,海张五派人花了大价钱,才把这些泥人全买走,连泥模子也买走了。

  除此之外,还有好多奇人。

  《俗世奇人》这本书真是本好书,记载着好多奇人的精彩小故事,不仅容易读,而且每个小故事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20

  生活是平凡的,但不是平淡的。平凡的生活中同样也是波澜起伏,妙趣横生。冯骥才老师的《俗世奇人》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各行各业,全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等等。天津人好把这种人的姓,和他们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叫长了,名字反没人知道。只有这一个绰号,在码头上响当当和当当响。”这本书让我见识到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这句话,见识到不平凡的人。只要肯勤奋苦练手艺,我们也会成为不平凡的人,成为俗世间的奇人。

  这本书十分的特别,别的书是围绕一个物或一个人而写的,而他的主人公是天津卫的人民,似乎让人觉得每个人都是都是不平凡的。 在平凡的生活中手艺人靠手艺撑出一片天,手上必须要有绝活。人一生下来就分两种人。一是勤奋的人,手艺是苦练出来的,只有勤奋才能成为特殊的人;二是懒惰的人,懒人什么都不干,没手艺自然平凡。这本书里最让我惊讶的是刷子李,我在回家的路途经常看见刷将,他们的衣服大半都变白了,而刷子李连最难刷的屋顶都让他一滴油漆都倒不下来,这也太厉害了。酒婆喝的酒都馋了水,可在到马路时一下子就醒了,时间也太准了,在看那些案件时也是用药才把握时间,这行的也太准了,真不可思议。在平凡的生活中,这些有“绝技”的奇人,生活会平淡吗?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得有真本事,才不会平淡啊!没有真本事,岂只平凡、平淡,还会更加糟糕,把生活过得一塌糊涂。

  我们要把平凡的生活过得不平淡。就得靠那份才艺,不只是在那时候这套是种活法,就今时今日才华也是人不可缺少的啊。在这时代有才华的人不怕遇不上伯乐,只怕才华比不上别人。随着社会的进步,物尽天择,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不算残酷,这只是一个事实而已。

  《俗世奇人》中的奇人并不是样样精通,但他们却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受人尊敬,当今社会也是一样,我们不可能成为面面俱到的全才,但必须得有一门精通!不是有东北农民会说俄语当上翻译,下岗工人了搞出了先进的发明吗?生活是平凡的,却不是平淡的,因为有不平凡的人。冯老师写得《俗世奇人》叙述了平凡的生活中不平凡的人。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21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书名是《俗世奇人》,其中有一篇文章叫《酒婆》,它让我记忆深刻。

  故事是这样的:在首善街有一家九等酒馆,酒只卖给穷人。这家酒馆没有菜,没有桌椅,只卖酒。买完酒后只能站着喝,这个酒馆只卖一种酒,是用山芋造的,价钱贱,酒味大。和入嘴里如镪水,得拿上喝下去,喝下去又上头,就像一种炮仗“炮打灯”于是这种酒叫“炮打灯”。这些酒鬼里最洒脱的是酒婆,酒婆喝酒就像把酒倒进桶里,出门后摇摇晃晃,但一到路口,酒就醒了。不是酒婆厉害,而是酒里添水了。后来,老板娘有喜了,老板去拜佛,发誓不再掺假。酒婆又来喝酒,可真货有真货色,酒婆摇德呗以前更厉害了,可她到了路口,竟没有醒酒,酒婆习惯性的向前走去……从此酒婆再没出现。

  对于这件事,我有我自己的看法,酒婆之所以会被车撞的原因很明显出在老板身上,酒婆会喝真的“炮打灯”还上马路的原因是她已经习惯了,而以前为什么没事?因为以前的就里有水,不浓,没多大酒劲,所以酒婆一到路口,一惊,酒马上醒了。可毕竟后来是真的“炮打灯”酒劲大,没那么容易醒,其实老板有两种做法可以使酒婆不被车撞:

  一、老板一开始就用真货,这样酒婆一开始喝,就知道它的酒劲大,会在酒醒后过马路。

  二、老板一直都掺假,一样可以让酒婆不被撞。

  然而当今社会还有许多像“炮打灯”这样的假货,像问题奶粉,问题疫苗、小厂家生产的气压椅等。都给我们带来了很多麻烦,如某些婴儿喝了问题奶粉,的了肾结石,许多家长泣不成声;还有一个婴儿喝了高钙奶粉,去医院检查,却发现严重缺钙,而且将来有可能展业站不起来。还有一些儿童接种了各种疫苗,本想预防疾病,谁料这些疫苗非但没有起到预防作用,反而制造了疾病……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22

  人生如客旅,生活在俗世,都是平常人,这本《俗世奇人》:人物无奇不有;内容宽广地道;语言功底深厚。吸引我一下子读完了它。

  《俗世奇人》人人都有绝学:接骨的【苏大块】:心眼明亮,双手赛一对白鸟,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疼,断骨就接上了。【张大力】:只见他手握锁把,腰一挺劲,大石锁被他轻易地举到空中。胳膊笔直不弯,脸上笑容满面,好赛举着一大把花儿!【泥人张】:吃饭的人伸脖一瞧,这泥人真捏绝了,就赛把海张五的脑袋割下来放在桌上一般,瓢似的脑袋,小鼓眼,一脸狂气,比张海五还像张海五,只是只有核桃大小。

  我惊叹作者把人物写神了,如果我的日记,我的作文,能把人物描写得这么生动,还愁博客不加精!还怕老师不叫我打印上墙报吗?

  可是细思想,书中那些《俗世奇人》的绝活,也不是天生的,是从小苦练而成的,我现在还小,正在学习阶段,我应该找一门适宜我的技艺,专而又专,精益求精。我想有朝一日,当我长大时,不是也能像苏大块,泥人张,钓鱼【大回】一样名扬四方吗?

  学什么样的绝学呢?我可不学【绝盗】【小达子】的偷盗,老师说那是要坐牢的,我要学习华大夫用【认牙】绝技抓住了要犯。我要学【泥人张】用天下第一手艺打击了那不可一世的海五,帮所有天津卫的手艺人出了气。各位老师朋友,你们能提示我在当今社会,学什绝学好呢?我的原则是为千千万万的人做点好事。

  怎样学绝学呢?书中【认牙】说得好:“他记不住人,不是毛病,因为他不记人,只记牙,治牙的,把全部的心思都使在牙上,医术还能不高?”不管学什么,只要专心致志,就能成功。

  《俗世奇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空前绝后!精彩!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23

  《俗世奇人》是冯骥才写的,它写的是古时候天津的一些奇人妙事,演出各种奇妙、不可想象的事情,都是真人真事。

  这本书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刷子李》、《苏七块》等等。刷子李是一个专干粉刷一行,他刷墙的时候手臂悠然摆动,每刷一次,那长长的带浆的毛刷便在墙上发出“啪啪”的声音,刷过去的墙,好比平平整整地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更绝的是他每次刷墙的时候必穿一身黑衣服,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人们都叫他“刷子李”。苏七块是一位医生,凡是有人伤筋断骨就一定来找他。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戳肉,里头怎么回事,立马就心明眼亮,然后双手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得疼痛,断骨头就已经接上了。神吧,不过找他看病有一个规矩,就是必须要先付七块银元,要不然他不给看,所以人们当面叫他苏大夫,背后叫他苏七块……

  书中的这些人都很厉害,他们都有各自的本事,所以人们称之为奇人。就拿“刷子李”来说,他刷了多少墙,练了多少次才可以做到这样。再比如说这次的奥运会:孙杨和中国女排付出了多少才换来了这次2016奥运会的金牌,正因为他们不断地付出,才会有今天的成功。

  读完这本书,使我联想到了自己,在去年暑假,我要钢琴考级,可是只有那短短的二十天的时间,要弹四首曲子并且全部背下来,甚至还有一篇六页的曲子,我自认为这次考级绝对的过不去,但我仍然不能放弃。每天练四个半小时,天天如此,在考级那天,考出了我自己意想不到的优秀的成绩。

  在书中,作者冯骥才有一句话说的非常得对:“手艺人靠的是手,马上就必得有绝活。”这让我深深地体会到:做一件事只要坚持不懈,认真地去做,就一定会成功。就像是三十年干好一件工作和三十年干三十件工作的意义是不一样的。坚持干好一件事,把它做到精细,做到极致,你就成功了。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24

  《俗世奇人》这本书写了清末民初天津卫的奇人们。他们每人只要有独一无二的绝技或者是另有绝活的,那就一定有绰号,比如苏七块、刷子李、泥人张、好嘴杨巴、背头杨等等。

  苏七块,民国初年在小白楼一带,开所医行,正骨拿环,天津卫挂头牌。别人每次到他这来看病,首先要交上7块押金才行,否则不给医。别人以为他这是小气爱财如命,但他并不是爱财如命,不然也不会还给华大夫的七块钱还有免掉张四药钱,他是为了他立下的规矩啊。规矩既然定下了,就不能破,要是破了,人人都这样,那世界会成什么样子?这让我想起了一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刷子李,专干粉刷一行。刷子李有一个绝活:就是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如果沾上就不收费。刷子李刷墙的浆是他自己研发的,不稠也不稀,颜色也适中,让人一看就心旷神怡,仿佛到了仙境。人们看到刷子李刷墙那更是一种莫大的享受,因为他刷墙的声音像大师演奏的乐曲一样格外优美。有一次,徒弟头一次跟师傅去干活,在干完活后给刷子李端茶点烟的时候,发现师傅的裤子上有一个白点,但是用手一捏,白点却消失了,仔细一看,原来是师傅抽烟时不小心烫破一个小洞。他让我明白了做什么事都要踏踏实实一步一步做起,如果没有一天一天的积累,是不会成为行业的专家华大夫,他的治牙技术非常高超只要张开嘴,不用说那个牙怎么了,他瞅一眼,全部知道了,一天下晌,两个便衣侦探过来找一个通缉犯,长相是络腮胡子,肿眼泡儿,挨着右嘴一颗大黑痣。华大夫有健忘症,早上才看了六个人,便忘记了。晚上在一壶春酒楼吃饭时,认出了他的长相,但不敢确定,最后看见他的虎牙就确定了,写出了华大夫认牙不认人。他并不是有健忘症,而是把全部心思都“钻”到了这个牙里,才会这样,做什么事到要一心一意。

  《俗世奇人》中的奇人都是生活中的普通人,但他们却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受人尊敬,就像书中写的“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就像《将进酒》中所说的“天生我材必有用”,我们不可能成为面面俱到的全才,但必须得有一门精通,成为行业的专家,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25

  《俗世奇人》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这个暑假,我已经将这本书读了好几遍。

  这本书主要讲了几位厉害的手艺人,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杨七、杨八和刷子李。先来说说刷子李的故事吧,刷子李是刷白墙的,在他的行业里,就数刷子李最厉害了。只要有刷子李,有第一,没第二,第三差着十万八千里。

  刷子李给自己刷墙定了一个规矩,只要刷墙时身上有一个白点,白刷不要钱,刷墙的时候,他穿一身黑衣。刷子李收了个徒弟,名字叫曹小三。曹小三一开始不信刷子李有这种厉害的功夫,后来经过仔细观察,发现刷子李真的有这种特技。但是好景不长,有一次,徒弟曹小三发现师傅身上有一个白点,黑中白比白中黑更加刺眼,师傅如山般的形象在他心里轰然倒去,为了给师傅挽回面子,他决定不把这件事情说出来。可是,师傅说了一句令人震惊的话:“小三,我想你也看见这个白点了吧。”说完,他把黑衣往上一提,原来是衣服破了个小洞,小三看见这副模样后,一切都懂了。

  刷子李的手艺令人佩服,原本刷墙的人都是满身白,他却是满身黑,而且粉刷的质量也很好。

  再说说杨七和杨八的故事吧。杨七和杨八是两位卖茶汤的高手。有一件事使他们的茶汤店火爆了起来。有一次,一位大官要喝他们家的茶汤,他们就做了一份给那位官人,大官人误以为那里面的芝麻是脏东西,见了就恶心,这可怎么办呢?杨七和杨八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如果直说那是芝麻,那会让大官人觉得自己没文化没见识。这时,杨八突然急中生智,对大官人说:“小的不知大官不喜欢芝麻。”这一句话,缓解了这份尴尬,从此以后,杨八和茶汤店出了名。

  读完这则故事后,我想:“杨八真是个聪明的.人啊,简单的一句话就成功地消解了那段尴尬,还给茶汤店做了一次美妙的广告。同时,这则故事也告诉了我们,只要善于思考,没有什么是做不成的。”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26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人聪明,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冯五爷二十五,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取名“状元楼”。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可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往后再瞧帐,反倒出了赤字!

  一个小伙计,告诉他,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除去那个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全轰走,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可帐上仍是赤字。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对他说,每天垃圾车一到,打状元楼里抬出的土箱子,只有上边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冯五爷赶在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但帐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却看不出半点毛病。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再一日,小僮对他说,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是那个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但是,冯五爷干了两年的买卖,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当日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说是歇凉,实是捉贼。等了不久,胖厨子打后头厨房出来。他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和老板说话。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锐目利眼却打量着他,往哪儿藏掖?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手巾里裹着点什么?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晾衣绳上吧!”说完手提灯笼走了。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

  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冯五爷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我觉得冯五爷当初就不应该留着胖厨子,俗话说“家贼难防,养虎为患。”冯五爷就不应该顾念旧情导致“状元楼”的倒闭。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27

  读书笔记是指阅读时记录的笔记,以记录一个人的阅读经验或整理出文字的奇妙部分。读书时,写笔记是练习阅读的好方法。不能依靠对积累知识很重要的记忆。列宁的记忆力惊人,但他写下了大量读书笔记。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因此,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Leo Tolstoy)要求自己永远带铅笔和笔记本,并写下在阅读和交谈中遇到的所有奇妙的地方和单词。写下重要的知识,如果您不懂可以再看。

  当我们阅读一本书或一篇文章时,我们会遇到一段美妙的文字或好的单词和句子,以及他们自己的经历,经验,并随时随地将其写下来。阅读要做:眼睛到,嘴巴到,心脏到,手到。这个“手把手”正在阅读笔记。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28

  今天,我在写语文暑假作业时,发现了“夏日书餐厅”推荐了一本书——《俗世奇人》,看了一下推荐理由,呀!挺不错的。于是,我来到新华书店,好好地看了一遍。

  这本书的作者是当代作家冯骥才。本书主要以清朝末年天津市井生活为背景,以天津市井的传奇人物生平事迹为主题,素材源于长期流传于津门的民间传说。这不就是高手在民间吗?

  书中奇人众多,如技艺高超的刷子李、认钱不认人的苏七块,力大无穷的张大力……虽然人物众多,但作者却将人物写得惟妙惟肖,跃然纸上。故事生动有趣,令人惊叹!就拿文中的苏七块举例子吧!他人高袍长,手瘦有劲,五十开外,红唇皓皓……正是对苏七块的外貌描写,栩栩如生。

  苏七块他想救人,但规矩不能改,就是来看病的人必须给他七块银圆才能看病。就连洋人赛马,折断了手腿,也来求他。这些描写表现了苏七块医术高明。而刷子李的刷墙技术,也令我佩服不已。他刷墙时都是穿一身黑衣服,刷完墙之后身上没有一个白点,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

  看完这本书,我们不仅能学习到冯骥才笔下人物描写的一些方法,而且文中每一个故事在告诉我们做任何一件事都要认真努力,坚持不懈。正所谓“技不压身”“荒年饿不死手艺人”。他们这些“奇人”的手艺不都是靠勤奋的练习和不懈的努力得来的吗?爱迪生说过,成功是百分之一的天赋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有天赋是基础,但不努力,仍然是一张白纸。我们也要通过自己的努力,长大了做一个现代奇人,稳稳地立足于当今社会。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29

  《俗世奇人》这本书主要讲了天津卫本是水陆码头,近年来,凡中华大灾大难,无不首当其冲。因而生出各种怪异人物,这些怪异人物就是冯骥才笔下的“俗世奇人”。

  天津卫里的奇人十分的多,有苏七块,冯五爷,蓝眼,张大力,刷子李,龙袍郑,泥人张,好嘴杨巴,神医王十二等。他们一个个身怀绝技。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关于酒婆的事情了。

  酒婆是一个小酒馆的头号酒鬼,没人知道他姓啥叫啥。于是,就尊称她为“酒婆”。她一进门,打怀里掏出个四四方方小布包,打开布包里头是个报纸包,又是个棉纸包,好似里头包着一个翡翠别针;再打开这个棉纸包,原来只是两角钱!她拿钱搁在柜台上,喝了一碗酒就走了。他一路东倒西歪向北走去,走出一百多步是一个十字路口,常常出事。每到路口,“酒婆”蹬一下就醒了,不带半点醉意。难道“酒婆”真的有这么神,说醉就醉,说醒就醒?不,是因为老板在里掺了假。一日,老板娘竟有喜了!老板六十有子,发誓今后老实做人,不往酒里掺水了。就是这日,“酒婆”照例来喝酒,结果到了十字路口还没有醒来,接下来的惨事就别提了……

  老板心里十分别扭,骗人到底对不对?几十年假酒骗人,都平安无事;不做假了,又闹出了人命。这令我陷入了沉思,那老板到底做假好,还是不做假好?

  天津卫有俗世奇人,我们六小五年一班也有俗班奇人。就让我给大家介绍介绍我们的俗班奇人之一——鼻血特。“鼻血特”原名叫郑特,身高1米5,听这外号就知道他爱流鼻血。可不是嘛,他上课流,下课流,写作业的时候也流鼻血。他一流起鼻血来,就像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只要你认真观察,就会发现身边也有许多奇人奇事。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30

  初看着题目——绝盗,这一定也是个快手吧!看完全文,这才知道,原来这盗,也是有技巧的!

  绝盗,就得装得完美无痕,不留破绽。这不——装成人家的爹,旁人自然不管,这“拿”,也是光明正大的。装得如此逼真,不但假戏真做,还“捞”了老街坊的同情心。这盗,从物品上盗,从人心上盗。

  看来,这绝盗,是好好研究过的。偷盗的,反成了爹;被盗的,不光家财空空,反而成了儿子;让人有苦说不出,还找来众人的嘲笑,这一招儿,真叫个老练!

  这真应了冯骥才那句老话:“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了。”在当时,这种事还有什么对错呢?只是为了活下来有口饭吃罢了。这绝盗,也不过是被迫无奈想出来塞牙缝的办法。这人到急时,就会努力把一些小把戏做到精,看似复杂的小玩意儿,在他们手上就会运转自如。这能说什么,都是逼的!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31

  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时,原以为这是一本散文集。打开一看才发现是本短篇小说,而且讲述了很多有奇特技艺或做出怪异举动人。看了其中一些故事,有很多值得我们反思的行为。

  《酒婆》中的老板本来是卖掺水的假酒,一直到也是相安无事,当他打算重新做人,开始卖真酒时,不料却间接地害死了一个人。文章最后一段写了老板发现祸根出在自己身上,酒馆里的酒客们想必也知道事情的原委。他们对肚中的酒一清二楚,酒婆出事那天的酒是真酒,他们也能尝出来,再结合酒婆与平日不同的旋转方式和酒的效果,便可以想到问题出在酒身上。这使老板迷茫了,每个犯了错的人改过自新时都会受到阻挠,也会迷惑于自己是否真的该放弃原本的生活,但坚持下去,坚定自己正确的选择总会见到曙光。不过,若是从一开始就卖真酒,也不会发生这些事了。

  《认牙》使我感到了华大夫对工作的认真程度,这不是忘我,是忘他人啊。医完病人的牙后完全不记得病人的长相或许可以认为是大夫的记性不好。但不记得人却能认出自己医过的牙这就证明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牙齿上了。那个通缉要犯估计就是认为华大夫记性不好,不记得病人而医术又好,才去他那修牙的,却不曾想他记牙不记人。当医生能当到华大夫这种境界,也十分难得了。

  看了《小达子》后在想,那中年男子的怀表链可能也是从哪个达官贵人身上偷来的。不禁觉得很好笑,两个小偷拿着别人的东西,抽过来,取回去。小达子以为这次赚大钱了,而那男子却认为一笨手笨脚的小偷干这行当就算了,但偷的居然是他的东西,心里肯定也在嘲讽小达子,顺便给他上一堂课。两个小偷比谁的偷技高超,败者没再出现在最容易偷钱的地方,看来无论谁,做哪个职业的人都是有尊严的。

  俗世奇人,平凡世界里与众不同的人,他们做出了奇特的事情。庸俗的世界不是你平凡的理由。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32

  今天,我把《俗世奇人》这本书看完了,这本书很有意义,是冯骥才写的,写的是很早以前发生在天津的人和事。作者把当时发生在社会上的人和事记录下来,每一个人就是一篇故事,这些故事看起来是各自独立,实际上它们是共通的。

  这本书描述的每一个人都各有特点,比如:泥人张,能在很短时间捏出一个个鲜活的泥人来;苏七块,能凭手的感觉迅速将病人的骨折部位复原;刷子李,可以在长时间刷墙时身上不沾一滴泥浆;张大力,能一口气举起常人举不起的石锁……这些人在当时被老百姓视为奇人。

  我从他们身上受到很大启示:他们都是通过长期的社会实践,认真观察,仔细琢磨,刻苦训练,并且靠顽强的坚持,认真做好一件事并取得了成功,受到了人们的认可,为当时的社会做出了贡献。

  因此我们一定要学习书中这些人的精神,任何事情不分大小、不论贵贱,只要去仔细观察,认真学习和探索,不是见困难就让而是见困难就上,并通过自己艰苦努力,什么事都是可以做成的。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33

  就在这个月里。对!你没有听错。就在这个月里,我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写这本书的作者是冯翼才,我想学过五年级下册语文书的同学都应该认识他,因为其中一课《刷子李》就是他写的,也是出自《俗世奇人》的。

  其中含有许多有趣的小故事,如:《苏七块》,《好嘴杨巴》,《张大力人》,《冯五人》,《泥人张》等等等等。他的代表作含有《神鞭》和《三寸金莲》,都很好看,也很有趣 ,非常有意思。

  冯翼才通过这些名人或奇人告诉我们那个时代的名人很多,并且天津是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处,近百余年,举凡中华大灾大难,无不首当其冲,因生出各种怪异人物。即在显耀之上,更在民间之中。

  其中许多名人都有一个简称大约都是三个字,前两个字是他的长处,也就是特长,特点。后一个字是他的性。如:“刷子李”,“背头杨”,“泥人张”等等。

  我推荐大家也来读一读这本书。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34

  今天早上,我和一个同学在老师家补习,他有一本书,一听是冯骥才写的,我就向他借。一看,名字叫《俗世奇人》,我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俗世奇人》里面的一个个人物,一个个故事讲得都是发生在码头上的。

  动作干净麻利的苏七块;力大无边的张大力;手巧灵活的泥人张;刷墙技术高超的刷子李……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后,书中觉得让我最佩服的人是——张大力。一听到这个就觉得他很有力气。他原名叫张金璧,津门一员赴赴武功,身强力蛮,力大无边,所以那里的人都故称他大力。天津人都知道他的名字,他之所以力气大这么多人知道他的名字的原因就是:侯家后有一家石材店,叫聚合成。大门口放一把死沉沉的青石大锁,锁把也是石头做的,锁上刻着一行字:凡举起此锁者,赏银两百。旁观的人不停地嘀咕着,没人举起过,甚至没人能叫它稍稍动一动,您而猜出它有多重吗?

  一天,张大力到侯家后,看到这把锁,也看到了上边的字,便俯下身子,使手问一问,轻轻一撼,竟然摇动起来,而且赛摇一竹篮子,人们看到了,都赶紧围上来看。只见张大力手握锁把,腰一挺劲,大石锁被他轻易地举到空中胳膊笔直不弯,脸上遍布笑容老板上来笑嘻嘻的说:“张老师,您没看锁下还有一行字吗?”张大力怔了一下,石锁下写着:唯独张大力举起来不算!

  张大力大笑起来,扔了石锁,扬长而去!

  我最后的感受是: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出生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奇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啊!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35

  《俗世奇人》一听这名字就觉得这本书很好看,于是我翻开书看了一下,果不其然。

  俗话说的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俗世奇人这本书里的人难道不是凡人?是的他们只是经过几年或者几十年的磨练才获得了今天的成就。这本书里的奇人个个身怀绝迹,列如:捏泥人胜似真人的泥人张,酒量绝棒的酒婆,刷墙不漏的刷子李……但是他们的能耐也有个标准。比如,酒馆里的酒婆喝“炮打灯”一样,她每次总得喝半碗多的“炮打灯”,但是这里的老板却在里面掺了一点水,所以酒婆每次过马路的时候就突然醒来了,可是有一天老板有喜了,就发誓再也不往酒里掺水了。那一天酒婆就惨了,她喝完酒就走出了门到了马路她还没醒来,这时她竟出了事!这个例子说明,每个人的能耐都是有限的!

  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我明白了刻苦习来的本领是有限的,所以不能勉强自己做自己做不来的事,否则后果可想而知啊!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36

  今天,我终于把《俗世奇人》读完了。书中的人们都身怀绝技,让我敬佩不已。《俗世奇人》讲的是清末民初时期老天津卫的一些奇人,例如: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等等。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刷子李了。

  他是河北大街一家营造厂的师傅,专干粉刷一行。他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 一年的一天,刷子李带着徒弟干活,干活前,刷子李都要换上一身黑,他干活还有个规矩:每刷一面墙都要抽一袋烟,喝一壶茶。 当刷子李刷完最后一面墙,徒弟看见师傅的裤子上竟然有个白点!心想:完了,师傅露馅了。

  这时,刷子李忽然说道:“你瞧见我裤子上的白点了吧?你以为师傅的能耐有假,名气有诈,是吧?傻小子,你再仔细看看吧。” 说着,他手指捏着裤子一提,白点没了,再一松手,白点又出现了。徒弟定睛一看,那白点原来是个小洞!刚才抽烟时不小心烧的,里边的白衬裤透了出来。刷子李果然名不虚传。 通过这本书,我懂得了:本领不是一天就能练出来的,而那些有本领的人也不是徒有虚名的。所以,我们平时学习一定要下功夫,俗话说得好,“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嘛。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37

  《俗世奇人》是由民间奇人的故事而写的奇人故事。死鸟、酒婆等奇人的故事加入书中,每个奇人故事的名字都是由此人的外号命名。

  我喜欢的故事有:“泥人张”、“小达子”、“绝盗”、“苏七块”、“酒婆”、“张大力”等奇人故事。

  其中我最喜欢“泥人张”的故事。在手艺道上的人,捏泥人的“泥人张”排第一。而且,有第一,没第二,第三差着十万八千里。泥人张本名叫张明山,常去的地方有两处,一处是东北城角的戏院大观楼,另一处是北关的饭馆天庆馆。坐在那,为了瞧各样的人,也为捏各样的人。看戏台上的各种角色,瞧人世间的各种角色。此处就开始讲文中插入的一个小故事了,是一个他在天庆馆中饮酒,边在看吃客们的饮酒,边捏泥巴,一会儿手停了,将泥巴往桌上一放,走了。第二天,摊子上是海张五的全身像,人来人乐,有的拉人来一起乐,后来,海张五将模子什么的全都买走了。

  《俗世奇人》其实是非常有趣的书,很好看。

  《俗世奇人》读书笔记 篇38

  《 俗世奇人》中的各种人物,其中人物的神态,动作,语言等被作者冯骥才刻画的栩栩如生。

  其中的人物各种各样,比如民国初年在小白楼一带的大夫,苏金散,因为在帮人治病时,总要让病人(不论是穷人还是富人)在柜台上抵押七快银元,若是没有,就是不给那个人治病,所以,在背后,人们都叫他“苏七块”,他的这个绰号也因此而来。但他的医术可高着呢……码头上也有个能人,想必大家都知道,他,就是“刷子李”。他的那个本事可不是盖的。“刷子李”专干粉刷这一行,别的不干。让人叫绝的事,他粉刷从没让一个白点粘在他身上,你们说绝不绝!……

  你们看,这一个个人物刻画得多么精细,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不是一句话的问题。

莫泊桑死前出现各种诡异的症状,半夜给猫倒着梳毛,让猫发出尖叫

01

那天晚上天气炎热得让人烦躁,莫泊桑却觉得异常寒冷。

他催促着女仆在卧室里点上30根蜡烛,把房间照得一片明亮,独自一人呆在卧室里。

他的贴身男仆从他卧室门前经过时,经常发现莫泊桑正在对着镜子说话,然后又忘了镜子里的是谁。

某些晚上,仆人会看到莫泊桑把灯光调暗,然后拿着一把从意大利带回来的细梳子,倒梳着小猫的毛。

小猫不适地扭动身体,发出恼火的叫声,而莫泊桑的世界仿佛颠倒了过来,自己成了那只尖叫的猫。

02

那时候,莫泊桑才32岁。

他的《一生》刚面世,便引起了轰动,25000册迅速售罄,金钱滚滚而来。莫泊桑认为,是时候该请个仆人了。

他决定请一个忠实可靠的贴身男仆,且有一个特殊要求——他必须要穿仆从制服。

11月1日那天,有一个比利时的年轻人过来面试。他名叫弗朗索瓦,仪表堂堂,面相老实可靠,举止十分得体。

莫泊桑直奔正题:

“当我的仆人,必须得要穿仆人制服。”

哪知这人想都没想就拒绝了,这让莫泊桑十分被动,他一直以来对自己的外表要求颇高,对仆人的外表穿着更是如此。

弗朗索瓦提到一件事,最终让莫泊桑下定决定雇佣他。

弗朗索瓦前几年曾在穆里洛大街上的一户人家里当差,有幸伺候到访的福楼拜用餐。

这家的女主人当时要求,上菜要先上给福楼拜这位尊贵的客人,再上给其他在场的贵妇们。

这一细节让莫泊桑十分动容,自己的老师福楼拜如果还在世,能看到自己如今的成就,该有多开心啊!

莫泊桑忘了所有要求,只想把这个伺候过老师的年轻人留在身边。

余生,莫泊桑从未后悔过此事。

而从这天起,这个仆人一直忠心耿耿地伺候着莫泊桑,精心地照料着他。

他被新主人的才华折服,对他充满了敬仰之情。

但当他看到自己的新卧室时,不禁后退了几步。

莫泊桑爱水、爱船,这是全世界都知道的事。但仆人没想到的是,莫泊桑爱船爱到这种程度——他的别墅里有一艘倒扣着的船,每次进去里面都有一股刺鼻的气味,一股冷杉和沥青的味道直冲嗓子眼。

而仆人的新卧室,就是在这艘倒扣着的船下面。

仆人多年后在回忆录里写道:

“我的卧室就像是一口为了长期旅行而翻新的大棺材。我躺在里面,却无法入睡。”

第二天,莫泊桑兴致冲冲地来到仆人面前,亲切地问道:

“昨晚睡得怎么样?”

仆人哪敢说不好,只是礼貌地向他表示感谢。莫泊桑却一脸骄傲:

“我弄到这艘船也实属不易,当地所有别墅的主人都想把它当作接待朋友的客房呢!”

可不吗,莫泊桑在这里接待了数不清的贵妇了。

03

刚成为莫泊桑的仆人不久,他就发现这个主人特别喜欢旅行,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到处游玩。

这天,莫泊桑带着仆人来到戛纳,享受着这里温和的气候。

戛纳最不缺的便是出身高贵、家财万贯的特权阶层,而莫泊桑最想做的便是接触这个阶层的贵妇们。

此前莫泊桑的灵感均来自乡村或资产阶级,身边的都是平民女子和妓女,比如以妓女为题材的《羊脂球》、《泰利埃公馆》等。

仆人只知道主人最近喜欢混迹于贵妇圈,却不知道主人的真正目的。

后来莫泊桑回去后对当时的同行龚古尔说:

“对我而言,戛纳就像是一座提取信息素材的宝藏。我要写关于上流社会、巴黎社会和男女私情的小说,这就有我需要的这种类型的男女,我的想法多么合理、多么聪明啊!”

这趟旅行,莫泊桑边享受着戛纳温和的气候,边肆无忌惮地讽刺着周围的上流社会和贵妇们。

实际上,莫泊桑之所以产生讽刺上流社会和贵妇们的想法,是因为贵妇们对他的高傲态度。

莫泊桑在刚开始与贵妇们接触时,便向她们炫耀自己强壮的身体和出色的作品。贵妇们却高傲地不行,并没有把他放在眼里。

当时莫泊桑就在心里暗暗发誓:我定要写出一本精彩无比的书,把你们这些目中无人的女人们都写在里面,狠狠地羞辱你们一番!

果然,在他的下一部长篇小说《漂亮朋友》里,他就狠狠地“羞辱”了她们一番。

《漂亮朋友》的主人公,无论从外表、出身、无神论思想、对爱情的鄙夷等,都像极了莫泊桑本人。

书里关于杜洛瓦外表的描述“上唇两片胡髭向上翘起,仿佛在鼻翼下方‘浮起’了一堆泡沫”,不正是莫泊桑的模样么?

书中杜洛瓦魅力无比,周围全是被他迷得神魂颠倒的贵妇们。

这个作品让他非常满意,甚至在许多赠书题词中都写上了“漂亮朋友”这个外号。

当然了,现实中莫泊桑的胡须,也是深受身边无数女伴的好评,野性之中透露着一丝温柔。

04

《漂亮朋友》果然如他所想,震惊了所有人。如果不是右眼和头部那闪烁性的疼痛,莫泊桑应该会更加开心。

让仆人担忧的是,莫泊桑越来越频繁地出现一种诡异的人格分裂的症状。

有一次,仆人在跟莫泊桑谈话时,看到他话说到一半,两眼呆呆地望着,皱着眉头,好像听到远处传来了神秘的声音。

几秒后,他继续往下讲,但声音越来越轻,吐字慢慢变慢。

这种情况不止出现一次。

还有一次,仆人发现莫泊桑在照镜子时,突然忘记自己是谁,惊得目瞪口呆,揣摩着面前这不怀好意地盯着自己的陌生人是谁。

莫泊桑知道自己百病缠身,决定带着仆人前往沙泰居永的一所温泉旅馆修养。

可刚到旅馆安顿下来,他又开始构思一本新的长篇小说《温泉》,当然,灵感便是来自这里的温泉。

他一边观察着这里的疗养者,一边做笔记,一边在周围乡村散步,思考着自己的艺术和职业。

莫泊桑经常对别人说:

“我认为想要创作,不能有太多推理,但必须要多加观察,思考所见的内容。一位艺术家的独创性首先表现在细节内容,而非宏大事件。有些杰作就是建立在无关紧要的细节和普通事物之上。必须找出事物本身尚未被发现的意义,努力用个人化的方式将其表达出来。”

每天上午,他都在书桌旁,努力撰写小说《温泉》。

不过近来,他有了一个散心的好办法。他花了1800法郎,从同行那里购买了一艘长11米、吨位9吨的漂亮游艇,将其命名为“漂亮朋友号”。

每次莫泊桑登上自己的船,都会感觉自豪满怀。他注视着结实的帆缆索具和巨大的紫铜舵柄,从龙骨到桅冠,都是他成功的象征。

05

与某些不能同时书写两部作品的作家不同,莫泊桑经常抛开目前正在书写的作品,转而构思另外一部作品。但灵感来临时,便又回到先前的作品。

因此,他在精心修改《温泉》的同时,已经开始断断续续地书写一篇名为《奥尔拉》的中篇小说。

《奥尔拉》分析了一个人渐渐失去身份意识而慢慢变疯的过程,主人公感到有一个难以形容的生命慢慢侵入自己的体内,进而控制了自己的思想。

仆人有时候会听到莫泊桑说:

“我最近在写《奥尔拉》的时候,经常感受到自己灵魂出窍,看到自己坐在扶手椅上写作。然后幻想消失,周围的一切都重新恢复理性和逻辑......”

这种幻想和经历,无疑对莫泊桑的创作有很大帮助,而他笔下的文字,他组织和讲述故事所展现出来的娴熟技巧,证明了他在写作的那一刻头脑是健康的。

莫泊桑的母亲患有某种神经失调症,他在请精神病专家给母亲看病时,会趁机询问一些关于病人精神错乱的情况,以此当做思考的素材。但莫泊桑不知道的是,比起他母亲,精神病专家对莫泊桑本人更感兴趣。

《奥尔拉》是莫泊桑思想最深邃、最令人不安的作品之一。

他对仆人说:

“今天,我把《奥尔拉》的手稿寄给了巴黎的出版商。你等着看吧,用不了一周,报纸就会说我疯了。随他们去吧!我的精神健康得很!”

所有人都认为,这部作品表现了作者的恐惧、预兆和自毁倾向。

某些晚上,仆人会看到莫泊桑把灯光调暗,然后拿着一把从意大利带回来的细梳子,倒梳着小猫的毛。小猫不适地扭动身体,发出恼火的叫声,而莫泊桑的世界仿佛颠倒了过来,自己成了那只猫。

不久之后,莫泊桑收到消息,弟弟疯了。

母亲委托莫泊桑把弟弟送到精神病院。

06

一天深夜,弟弟的狂躁症发作,试图掐死自己的妻子。

情况已经不允许让莫泊桑多加考虑,他用带弟弟到一栋舒适的别墅里疗养的借口,把弟弟骗到了里昂的精神病院里。

在那里,兄弟俩都受到了礼貌的接待,弟弟并没有怀疑,甚至非常高兴。

莫泊桑为自己的决定感到悲痛,当医生偷偷向他打手势时,他便悄悄离开了房间。

弟弟仍在欣赏着窗外的美景,当他反应过来时,已经有强壮的护士把他禁锢住。

弟弟歇斯底里地吼叫:

“啊!居易!混蛋!你把我关了起来!你才是疯子!你给我听好了!你才是家里的疯子!”

离开精神病院后,莫泊桑无法抑制地大哭了起来。他感觉自己背叛了弟弟,把他交给了一群敌人。

同时,弟弟那一句又一句的“疯子”,仿佛诅咒般侵入了莫泊桑的身体。为了摆脱这噩梦般的经历,莫泊桑继续用出海到处游玩的方式,想要治愈自己的伤口。

曾经他用灵魂去热爱的船舱,现在竟让他感到幽闭恐惧!

刚抵达突尼斯,莫泊桑便在红灯区闲逛,一座精神病院的大门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他情不自禁地走了进去,想看看更多跟弟弟相像的病人的脸孔。

一个年迈的当地人看到他,一边大笑,一边像熊一样挥动手脚,大声喊道:

“疯子!疯子!我们都是疯子!我、你、门卫、长官,都是疯子!”

莫泊桑受到了惊吓,夺门而出,若不是仆人相扶,他早就跪在地上。

在途中,莫泊桑多次收到家里的消息,弟弟彻底疯了,母亲病重,一切都很糟糕。

莫泊桑发现,自己根本没有生病的权力,这么多人需要他!

最可怕的噩耗还是传到了莫泊桑手里:弟弟已于11月13日在精神病院去世。

当他返回时,仆人陪伴着莫泊桑前往弟弟的墓地祭拜。

他假装从容,对男仆说:

“这个墓不错,它是圆形的,雨水不会淹到。”

仆人还未,便发现莫泊桑精神崩溃,啜泣不已:

“我看到埃尔维死去,他在等着我,他不想撇下我自己死去。‘居易!居易!’小时候他总是这样呼唤着我......”

仆人安慰着他,扶起这个崩溃的主人,往生者的世界走去。

07

回到巴黎后,莫泊桑在精神良好的情况下,完成了《无益的美貌》、《我们的心》等震撼读者的作品。

可不久后他又回到那个倒扣着船只的别墅里,这个别墅就在他最爱的海边,他希望自己的病能得以痊愈。

他给母亲写信道:

“偏头痛、虚弱、神经焦躁再次将我击倒。我才写两行字,就已经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我的思想就像漏勺里的水一样快速流失。这里的风刮个不停,我就没让壁炉里的火熄灭过。”

直到他看着海边停泊的“漂亮朋友2号”,精神才振作了起来,这艘小游艇是他心里最漂亮的船只。

这个疲惫的男人突然又想逃离蔚蓝的大海,只想和忠实的仆人一起回到巴黎。

他看了一个又一个的医生,但他们的诊断各不相同。

仆人对莫泊桑寸步不离,看着主人经常陷入眼疼、神经衰弱和噩梦之中。

他既担心主人的身体状况,却也不得不思考自己未来的问题:万一主人突然离世,该怎么办?

仆人小心翼翼地向莫泊桑讨要一份证明。莫泊桑在同行眼里已经变得非常“疯狂”,他会毫无目的地抨击其他人的作品。此时,仆人也做好了被莫泊桑谩骂、甚至是驱赶的准备。

可莫泊桑先是吃了一惊,随后就猜到了仆人为何向自己讨要这份证明。

他凄凉地朝这个多年来对自己忠心耿耿的仆人笑了笑,强忍着颤抖的手,写下了这段话:

“亲爱的弗朗索瓦,您请求我写一封短信,对您这么多年来为我提供的服务作出评价。我始终认为您是一位优秀的仆人,忠心耿耿,精力充沛,聪明机灵,时刻准备着进行任何旅行或开始新生活,准时守约,生活规律,还是一位优秀的厨师。我希望这封短信足够成为您的推荐信。”

写完这份证明,生活依然继续。仆人依旧忠心伺候着莫泊桑,而莫泊桑在偶尔精神良好的情况下继续自己的创作。

可如今天气虽然炎热,莫泊桑却感到异常寒冷。每天晚上他都要求在他的卧室里点上三十多支蜡烛,可尽管房间如同白天般明亮,他依旧会出现可怕的幻觉。

08

莫泊桑的母亲也有些精神失常,因为一直收不到儿子的来信,变得过于神经质,甚至试图用头发勒死自己。

仆人不得不陪同着一个病人,去看望另外一个病人。

可莫泊桑在与母亲共进午餐的时候先是一言不发,魂不守舍,后来突然自言自语,语无伦次。

母亲用震惊的眼神看着他,她的儿子,终究成了疯子。

莫泊桑突然站了起来,朝大门走去,而母亲拖着年迈的身躯抱住儿子的大腿,哭喊道:

“我的儿子!不要走!不要走!”

而莫泊桑疯疯癫癫地朝门外走去,不知道要去哪里。

回到戛纳后,莫泊桑只是偶然般清醒。

仆人每晚伺候莫泊桑上床睡觉后,便踮着脚尖回到自己的卧室。可一天凌晨1点45分,仆人被一阵喧闹声吵醒了,仆人立马起来,在黑暗中摸索着奔向莫泊桑的卧室。

此时,莫泊桑正在拿起左轮手枪,往自己头上开枪。

可子弹早已被仆人取了出来,对莫泊桑来说,连自杀都没有自由,真是莫大的讽刺!愤怒之下,莫泊桑拿起一把裁纸的钢刀,想把它插进脖子里,可刀片只割破了肌肉,并无生命危险。

莫泊桑想要从窗边跳下去,可窗子被仆人关得死死的。

正当莫泊桑像疯子一样怒吼着摇动窗子时,仆人带人赶了过来,却听到满脸血污的莫泊桑呜咽着对自己说道:

“费朗索瓦,看看我干了什么......我割破了自己的喉咙......真是荒唐......”

以前,莫泊桑经常对朋友说:

“我像流星一样闯入文学界,又像雷声一样离开。”

可他始终不能以自杀的方式,像雷声般轰轰烈烈地结束自己的生命。

09

莫泊桑清醒过后,紧张地对仆人说:

“弗朗索瓦,您准备好了吗?已经宣战了!”

莫泊桑的记忆停留在了20岁,停留在他年轻时的“普法战争”里,他曾用大量的笔墨去书写关于“普法战争”的小说。

为了安抚主人,仆人说第二天早上才会奔赴前线,可莫泊桑怒吼:

“什么?战事紧迫,您却想要拖延?不管怎样,想要复仇,我们还是一起行军!您很清楚,我们必须复仇!我们要复仇!”

所有的医生都说,必须要把他送到精神病院,才能防止他再次自杀。

母亲知道,儿子最不希望的就是进去精神病院,但她不得不放弃抵抗,同意了这个决定。

医生派出一位强壮的男护士,来护送这位新病人。

莫泊桑被人搀扶着走在街上,路人看到的不再是强壮的天才作家,而是双眼空洞、满身伤疤的没有意识的“木偶”。

有人提议,让他再看一下他心爱的“漂亮朋友2号”,也许能唤醒他的意识。

可当仆人、护士、医生陪同着莫泊桑来到码头时,他一言不发,呆呆地看着自己的游艇,这艘游艇的清漆和铜边依旧在闪闪发亮。

仆人强忍着泪水,这位主人再也不能扶着舵柄和他一起出海航行了。

莫泊桑依旧被扶着前往精神病院的路上,可他多次回头,只为再看一眼那艘没有了主人的漂亮游艇。

10

莫泊桑在精神病院里彻底疯了,他已经不认得前往探望的仆人。

正当莫泊桑在跟幻觉作斗争时,大部分的同行表面上为莫泊桑的病而叹息,实际上却因为少了一个强烈的竞争对手而暗自庆幸。

莫泊桑的病对所有同行来说都是一种受益。

甚至有一位名叫奥克塔夫·米拉波的作家冷酷地说:

“莫泊桑从未爱过什么,他不爱自己的艺术,连一朵花都不喜欢,他什么都不爱!这是他应得的报应!”

莫泊桑忘记了自己著名作家的身份,奥尔拉彻底占据了他的身体,将莫泊桑完全驱赶了出去。

莫泊桑每天对着墙壁说话,偶尔会趴在墙上去舔墙壁。他再也不爱女人和船,无神论的他突然追逐热烈的上帝,觉得仆人与医生密谋抢夺他的财产。

后来,每隔一段时间,莫泊桑会清醒几分钟,而他那时总是突然喊道:

“护士!给我穿上紧身衣!快!过一会儿我就不是我自己了!”

在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以后了。

20年前,莫泊桑把命运踩在脚下,把自由狠狠地抓在手里。

他对女人的魅力以及文学上惊人的天赋,让他树敌无数,同样也让他享受着无人能及的自由与荣誉。

20年后,莫泊桑依旧逃不过命运的捉弄,自由让他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43岁那年,莫泊桑在精神病院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文坛上那颗璀璨无比的巨星,就此陨落。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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