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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搞定《合同的意义是什么》写作。(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25 15:13

3招搞定《合同的意义是什么》写作。(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合同的意义”的作文,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 "明确主题": - 确保文章的主题明确,即合同在法律和经济活动中的重要性。
2. "结构清晰": - 采用清晰的结构,如引言、正文和结论。 - 引言部分简要介绍合同的概念和重要性。 - 正文部分详细阐述合同的意义,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论述。 - 结论部分总结全文,强调合同的关键作用。
3. "内容丰富": - 提供丰富的例子和案例,以说明合同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 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增强说服力。
4. "逻辑严密": - 论述要有逻辑性,确保每个观点都紧密相连,形成完整的论述体系。 - 避免跳跃性论述,确保文章流畅易读。
5. "语言规范": - 使用规范的书面语言,避免口语化表达。 - 注意语法和拼写错误,确保文章的专业性。
6. "论证充分": - 对于每个论点,都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 -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证: - 合同在保护当事人权益方面的作用。 - 合同在促进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作用。 - 合同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7. "注意以下几点具体内容": - "合同的界定":首先明确合同

婚姻到底是什么?是合同还是爱情?


有人说婚姻是一张纸,领了证就是签了合同;也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升华,没感情结什么婚?


其实,婚姻既不是单纯的合同,也不只是爱情,而是“合同+爱情”的结合体。


婚姻的"合同"属性:规矩和责任


婚姻确实像一份合同,法律上规定了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财产共有:婚后赚的钱、买的房,原则上都是两个人的。

互相扶持:生病了要照顾,失业了要支持,不能随便撂挑子。

抚养孩子:生了娃就得一起养,离婚了也得掏抚养费。


这些规矩让婚姻不像谈恋爱那样随便,分手没那么容易,得按法律程序来。婚姻的合同性,就是给感情上了一道保险,防止一方随便跑路。


但问题是,光有合同的婚姻,跟合伙开公司有什么区别? 两个人住在一起,算账算得清清楚楚,但心里空荡荡的,这样的婚姻能幸福吗?


婚姻的"爱情"属性:感情和陪伴


婚姻的核心还是感情。两个人结婚,不是因为法律逼的,而是因为:

喜欢在一起:聊天不腻,待着不烦,哪怕不说话也舒服。

互相支持:开心时有人分享,难过时有人安慰。

共同成长:一起经历生活的高高低低,变成更好的自己。


没有感情的婚姻,就像手机没了电,再贵的壳子也撑不了多久。 很多夫妻离婚,不是因为钱,不是因为孩子,而是因为"过不下去了"——其实就是感情耗尽了。


最好的婚姻:合同保障感情,感情让合同有意义


婚姻要想长久,既要有合同的理性,又要有爱情的感性

合同是底线:保证双方不会随便背叛、逃避责任。

爱情是动力:让两个人愿意一起努力,把日子过好。


只讲合同的婚姻,冷冰冰;只讲爱情的婚姻,不靠谱。 真正的好婚姻,应该是:

谈钱时不伤感情:财务透明,但不会斤斤计较。

吵架时不翻旧账:有矛盾就解决,不拿法律条款威胁对方。

既能共苦,也能同甘:困难时一起扛,幸福时一起笑。


现代婚姻的挑战:合同和爱情怎么平衡?


现在的婚姻和过去不一样了:

合同更灵活:有人签婚前协议,有人选择AA制,婚姻不再是一种固定模式。

爱情要求更高:以前是"搭伙过日子",现在是"灵魂伴侣",大家对感情的要求越来越高了。


但无论如何变化,婚姻的本质没变——它既需要法律的保护,也需要感情的滋养。光靠合同维持的婚姻,迟早会散;光靠激情支撑的婚姻,也很难长久。


婚姻是什么?


婚姻=合同+爱情

合同是框架,让婚姻稳定,不轻易崩塌。

爱情是内容,让婚姻有温度,不变成空壳。


好的婚姻,是两个人既像合作伙伴一样靠谱,又像知己一样懂彼此。*既能一起算计柴米油盐,也能在深夜聊人生理想。


所以,别只把婚姻当合同,也别只指望爱情能解决一切。既要现实一点,签好"人生合伙协议";也要浪漫一点,让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这样的婚姻,才能走得远。


#婚姻生活里,什么最重要##婚姻是什么##结婚后后悔吗?#

深入解析合同解除权:法律赋予你的“合同急救包”


合同不是铁笼,当根基动摇时,法律为你预留了“安全出口”。


在纷繁复杂的商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合同是连接人与人之间信任与合作的桥梁。然而,当这座桥梁因意外冲击或对方失信而岌岌可危时,法律并非要求你“与桥同沉”,而是提供了一项至关重要的救济工具——合同解除权。理解这项权利,不仅是法律知识的学习,更是掌握商业与生活风险的管控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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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除权的核心使命:为何法律要赋予你“撕毁合同”的权利


合同解除权绝非对“契约精神”的背叛,而是法律在更高维度上对公平、效率和诚信的维护。其设立目的深刻且必要:


1. 打破“合同僵局”,拯救沉没成本

- 场景:开发商严重逾期交房,购房者租房空等,每月支出租金;供货商明确拒绝交付核心原料,工厂生产线瘫痪。

- 法理逻辑:当一方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彻底落空,强制守约方继续“履行”一个已无意义的合同,只会造成更大的资源浪费(守约方持续投入、机会成本丧失)。解除权是及时止损的阀门,让守约方摆脱束缚,寻求新的交易机会。


2. 应对“不可抗力”与“情势剧变”,维护实质公平

- 场景:预订的海外婚礼场地因突发战争被毁;长期原材料采购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禁售令导致原材料价格飙升至原价10倍。

- 法理逻辑:合同建立在订立时的客观基础之上。当发生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或情势变更(基础条件发生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显失公平),已超出当事人签约时的风险承担范围。此时允许解除合同,是法律对“合同严守”原则的必要修正,防止一方承担过度不公的损失。


3. 尊重“人身信任”与“持续合作”的本质

- 场景:委托律师处理案件过程中失去信任;寄存物品后改变主意想取回;租了房子但工作突然调动需离开。

- 法理逻辑:委托、保管、租赁(不定期)等合同高度依赖双方的信赖关系或具有持续性。法律赋予任意解除权(特殊法定解除权),承认信任基础丧失或持续合作意愿消失时,强制维系合同关系既不现实也无效率。但解除造成对方损失的,需赔偿(如委托方解约需补偿受托方合理的前期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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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启动“急救包”的严格条件:何时能按下解除按钮


解除权是“核武器”,法律为其启动设置了高门槛,防止滥用破坏交易安全:


1. 基础前提:合同合法有效且尚未履行完毕

- 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需解除;已履行完毕的合同,权利义务自然终止。


2. 核心触发条件(普通法定解除权)

-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地震震毁特定待售古董。

-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预期违约):如卖家在交货期前将货物高价转卖他人并告知买家不卖了。

-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如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发函催告后3个月仍无法交付。

-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本违约):如情人节定制花束在2月15日送达;为特定展会定制的设备在展会结束后才交付。关键在于违约后果的严重性,是否彻底剥夺了守约方根据合同有权期待的核心利益。


3. 特殊触发条件

- 情势变更:需严格满足四大要件(合同成立后履行完毕前、无法预见且非商业风险、继续履行显失公平、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并非自动获得解除权,需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

- 任意解除权: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如委托、保管、不定期租赁等)。解除无需理由,但可能需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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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解除权如何行使:操作指南与“雷区”


1. 行使主体:解除权人(守约方、受不可抗力/情势变更不利影响方、任意解除权人)。

2. 行使方式(形成权特性)

- 通知解除(主流方式):解除权人单方向对方发出解除通知(书面函件、邮件、数据电文等,需确保送达)。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即告解除(无需对方同意)。

- 诉讼/仲裁解除:直接起诉/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起诉状副本或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法院/仲裁机构最终确认效力)。

3. 关键期限(除斥期间)

- 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行使期限。无规定或约定,自解除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该权利消灭。过期作废!

4. “雷区”警示

- 错误解除=自身违约:不符合解除条件而强行解除,将构成己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 通知内容不明:通知中必须清晰表达“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仅表达不满或要求履行可能不被视为行使解除权。

- 未保留证据:务必保留解除通知发出及对方收到的证据(如邮寄回执、邮件已读回执、短信/微信记录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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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按下按钮后的世界:解除的法律后果


合同解除如同“时光倒流器”,但其效力设计精巧:


1. 面向未来的终止(尚未履行的部分)

- 解除后,双方尚未履行的义务(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终止履行。这是解除最核心的效力。


2. 面向过去的清算(恢复原状与损害赔偿)

- 恢复原状:核心原则。已履行的部分,可要求返还原物(如退还已收货物/价款)、折价补偿(如装修成果无法拆除)、返还权利凭证等。

- 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如提供服务的合同)。

- 赔偿损失:这是最关键也最易被误解的一点!合同解除:

- 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如违约金条款、争议解决条款。

- 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因对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即“可得利益损失”,但需在可预见范围内)。因不可抗力解除,一般互不赔偿(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因情势变更解除,法院可能根据公平原则裁量损失分担。行使任意解除权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 “三个不影响”的深层含义

- 不影响合同效力:解除的是合同关系本身,解除前合同是有效的,产生的权利义务需要清算。

- 不影响违约责任:解除是违约的结果,解除后追究违约责任顺理成章。

- 不影响担保责任: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等)是对主债务的担保,主合同解除产生的债务(恢复原状义务、赔偿损失义务)仍在担保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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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权利博弈:对解除的质疑与救济


1. 对方行使解除权,你不服怎么办

- 及时提出异议:收到解除通知后,若认为对方解除无事实或法律依据。

- 救济途径:任何一方均可立即(法律虽无明文规定期限,但实践中强调及时性)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提起确认之诉/仲裁)。

- 风险提示:如果收到解除通知后,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寻求司法确认,反而可能被视为默认解除,并在后续清算中处于不利地位。若在合理期间(司法实践中通常参照除斥期间或诉讼时效)未提出异议,再主张解除无效可能不被支持。


2. 你作为守约方行使解除权后,对方不配合清算怎么办

- 可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请求判令/裁决:

- 确认合同已于解除通知到达之日(或起诉状副本送达之日)解除;

- 对方返还财产/价款、折价补偿;

- 对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 承担担保责任(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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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在契约的边界内掌控风险


合同解除权是法律工具箱中一件强大而精密的仪器。它既不是逃避责任的“后悔药”,也不是肆意妄为的“尚方宝剑”。其精髓在于:


识别临界点:深刻理解“根本违约”“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的实质内涵,精准判断解除权是否产生。


遵守程序正义:严格遵循通知或诉讼 / 仲裁的行使方式,警惕除斥期间陷阱,保留关键证据。


明晰责任边界:牢记解除后的核心后果是“终止履行 + 清算(恢复原状 / 赔偿损失)”,特别是解除与索赔并行不悖的原则。


善用救济途径:无论是作为解除权人还是相对方,都要懂得通过司法途径确认权利、解决争议。


掌握合同解除权的精髓,意味着你不仅能在合同根基动摇时果断自救止损,也能在面对他人解除时有效捍卫自身权益。这正是法律在维护契约神圣与保障实质公平之间,所达成的精妙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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