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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权转让协议合同如何写我教你。(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7-02 05:13

个人股权转让协议合同如何写我教你。(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个人股权转让协议合同是股权转让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件,它明确了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撰写个人股权转让协议合同时,以下事项需要注意:
一、明确股权转让的基本信息
1. 股权转让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 股权转让标的,包括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权比例等。
3. 股权转让价格,明确转让价格的确定方式和支付方式。
二、明确股权转让的生效条件
1.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如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备案等。
2.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方取得股权的时间节点。
三、明确股权转让的付款方式
1. 股权转让价格的支付方式,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
2. 付款时间、付款方式、付款凭证等。
四、明确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
1. 双方应配合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
2. 明确变更登记的责任和义务。
五、明确股权转让的税务处理
1. 明确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2. 明确税务处理的责任和义务。
六、明确股权转让的违约责任
1. 明确股权转让合同中双方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
2. 违约金计算方式、支付时间等。
七、明确股权转让的争议解决

股权转让税务指南:12个自然人涉税要点详解

在当今活跃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的股权交易愈发频繁,自然人股权转让作为其中常见的一种形式,涉及诸多复杂的税务问题。无论是企业的发展战略调整,还是个人投资者的资产优化配置,在进行自然人股权转让时了

解相涉税要点至关重要。以下将详细梳理 12 各自然人股权转让中的基本涉税问题。

1. 什么是自然人股权转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自然人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股份,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其涵盖多种情形,如常见的出售股权,公司出于特定目的回购股权,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以及以股权抵偿债务等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

2. 自然人股权转让涉及哪些税种?

自然人股权转让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转让股权所得属于 “财产转让所得” 应税项目,需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若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交易双方都需按照 “产权转移书据” 税目缴纳印花税 。

3.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谁?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例如,甲将其持有的某公司股权转给乙,甲为纳税主体,乙负有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若乙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税务机关有权向甲追缴税款,同时可对乙处以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4. 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股权转让收入 - 股权原值 - 合理费用 。这里的股权转让收入,包括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像转让方取得的违约金、补偿金等,均应并入股权转让收入 。股权原值则依据不同取得方式确定,如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如印花税、资产评估费等 。

5.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自然人股权转让所得适用 20% 的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张三转让股权后,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为 50 万元,那么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50×20% = 10 万元 。

6. 哪些情况会被认定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特别是当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时,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

7. 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有正当理由的情形有哪些?

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

8. 主管税务机关如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下列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 净资产核定法:股权转让收入按照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若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 20%,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若 6 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上一次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此次股权转让收入 。关类比法:一是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核定;二是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企业股权转让收入核定 。
  • 其他合理方法:若主管税务机关采用以上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存在困难,可采取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

9. 股权原值如何确认?

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

  • 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
  • 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
  • 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特定情形(如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特定亲属等)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
  • 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若个人股东尚未缴纳个人所得税,则以转增前股本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
  • 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

10.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是多少?

印花税以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的股权转让金额为计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产权转移书据” 税目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五 。例如,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转让价格为 100 万元,那么交易双方各自应缴纳的印花税为 100 万 ×0.05% = 500 元 。

11. 纳税申报时间有何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 1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符合特定股权转移行为已完成的(如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等);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

12. 申报纳税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扣缴)申报时,应当报送以下资料:股权转让合同(协议);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同时,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资料。当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时,还应当在次月 1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 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

自然人股权转让涉及的税务问题复杂且重要,在进行相关交易时,务必准确把握各项税收政策,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税务问题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



关于自然人股权转让,12个基本的涉税问题!

一、自然人股权转让涉及哪些税种?

个人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自然人转让股权属于 “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应按照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股权转让收入 - 股权原值 - 合理费用)×20% 。其中,合理费用涵盖了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按规定支付的诸如印花税、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相关税费。

印花税: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属于印花税中 “产权转移书据” 税目,税率为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由转让双方各自缴纳。值得注意的是,在部分地区,对于自然人转让股权的印花税,可能存在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减半征收等,具体应参照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增值税:一般情况下,自然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无需缴纳增值税。但倘若转让的是上市公司股票,则需按照 “金融商品转让” 缴纳增值税。不过,对于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目前暂免征收增值税。

二、如何确定股权转让收入? 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 同时,若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或者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又或者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抑或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等情形,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将按照净资产核定法、类比法等合理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三、股权原值如何确认? 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依据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定股权原值。 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特定情形,如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特定亲属等,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除上述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四、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分别是谁? 根据相关规定,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受让方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均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在实际操作中,扣缴义务人需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并生效后的次月 1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代扣的税款。若扣缴义务人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税务机关将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同时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五、自然人股权转让的纳税地点在哪里?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这意味着,无论转让方和受让方的户籍所在地或实际经营地在何处,均需向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A 市的自然人甲将其持有的 B 市某企业的股权转让给 C 市的自然人乙,那么甲应在 B 市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乙作为扣缴义务人,也需在 B 市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六、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尚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只要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或者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又或者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等情形出现,即便尚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纳税义务也已发生。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在次月 15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七、亲属之间无偿转让股权,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这种无偿转让股权的行为,可视为有正当理由,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除上述情形外的亲属之间无偿转让股权,若申报的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其转让收入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八、自然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哪些情况需要进行资产评估? 当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 20% 时,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在这种情况下,为准确确定股权转让价格,避免税务风险,建议转让方聘请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

九、自然人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退还? 如果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但若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已转让股权的,由于其股权转让行为尚未完成、收入未完全实现,随着股权转让关系的解除,股权收益不复存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从行政行为合理性原则出发,纳税人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自然人股权转让涉及土地增值税吗? 通常情况下,自然人股权转让并不涉及土地增值税。然而,若自然人所在企业的股权中仅包含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且采取一次性股权转让的方式,或者股权转让金额等同于土地房地产的评估值时,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可能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例如,国家税务总局曾在相关批复中指出,对于一次性共同转让企业 100% 股权,且股权形式表现的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应按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征税。

十一、企业为股东代扣代缴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时,相关账务如何处理? 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在代扣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时,账务处理如下: 代扣时: 借:其他应收款 - 代扣个人所得税(股东姓名) 贷: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 代缴时: 借:应交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从股东处收回代扣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 - 代扣个人所得税(股东姓名)

十二、自然人股权转让的印花税是否有税收优惠政策? 在一些地区,为鼓励企业发展和促进股权流动,对自然人股权转让的印花税实施了税收优惠政策。常见的优惠形式包括减半征收等。例如,某省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对自然人转让股权所缴纳的印花税,按照实际应纳税额的 50% 征收。但具体的优惠政策因地区而异,纳税人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应及时了解当地的税收政策,以准确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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