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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搞定《牙签肉广告词》写作。(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7-03 12:57

3招搞定《牙签肉广告词》写作。(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撰写关于牙签肉广告词的作文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突出产品特点:牙签肉作为一种特色美食,应着重强调其独特的口感、风味以及制作工艺。在广告词中,要准确传达这些特点,让消费者产生兴趣。
2. 激发消费者兴趣:广告词要富有吸引力,能够引起消费者的好奇心和购买欲望。可以运用比喻、夸张等修辞手法,使广告词更具感染力。
3. 体现品牌形象:在广告词中,要融入品牌的文化内涵、价值观和形象,使消费者对品牌产生认同感。
4. 简洁明了:广告词要简短精炼,避免冗长复杂,便于消费者记忆和传播。
5. 注重目标受众:根据目标受众的年龄、性别、地域、消费习惯等因素,调整广告词的风格和内容,提高广告效果。
6. 遵循法律法规:在撰写广告词时,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7. 创新创意:运用新颖的创意和表达方式,使广告词独具特色,给消费者留下深刻印象。
8. 强调产品优势:在广告词中,要突出牙签肉与其他同类产品的优势,如原材料、制作工艺、口感、营养价值等。
9. 营造氛围:通过广告词,营造一种愉悦、轻松的氛围,让消费者

徐州铜山:精准办案 严厉打击央视曝光的“造肉一号”

5月7日上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全省检察机关

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目录

案例1:生产销售毒狗肉及其制品8万余斤--检察机关重拳出击+公益诉讼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2徐州铜山:精准办案 严厉打击央视曝光的“造肉一号”

案例3:检察利剑斩断流向餐桌的“水漂肉”--江苏沛县:从2人涉嫌犯罪 深挖细查上下线50余人

案例4:为“兴化熏烧”正名护航--泰州兴化:检察监督守护舌尖上的兴化

案例5:为了几把毒青菜,“小题大做”值得吗?--海门检察瞄准个案精准发力保障群众舌尖安全

案例6:检察监督剑指牙签肉之毒--射阳县检察院强化两法衔接守护食品安全底线

案例2

徐州铜山:精准办案 严厉打击央视曝光的“造肉一号”

2017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造肉一号案,涉案企业徐州远方中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其生产的饲料添加剂添加了人用药成份,能够使猪傻吃、憨睡、猛长的广告词让人记忆深刻。随之而来的问题产生了:这种人用药成份是什么,是否允许添加,动物食用后是否在体内残留,进而对人体是否造成危害……

图片来源网络,图文无关

2017年8月31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检察院对央视曝光的“造肉一号”案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强作为被告单位徐州远方中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饲料添加剂配方师,在其研发的“造肉一号”、“味霸”等饲料添加剂产品中违法添加了国家禁止添加的物质。在此情况下,被告人李刚作为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同意该禁止添加物质的采购、添加。后被告单位将加入国家禁止添加物质的“造肉一号”、“味霸”生产并对外销售。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被告单位将加入国家禁止添加物质的“味霸”添加进4%猪复合预混料8%猪复合预混料中。涉案产品的营业额总计达190余万元。

回顾办案过程,有几下几点想与大家分享……

抽丝剥茧,准确定性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带着一系列的疑问,铜山区检察院负责办理该案的员额检察官赵盼走进了涉案企业——徐州远方中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翻阅该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发现该公司是一家生产、销售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和复合预混料的企业,地址位于徐州市铜山区境内,经营模式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全国各地的养殖户销售本公司的产品,销售范围广,涉及人员多。李刚是公司的法人兼总经理,同时公司还有另一位涉案人员,即公司的饲料添加剂配方师张强。而往饲料添加剂里添加人用药就是张强的“创新”之举。

张强到案后供述了自己添加的人用药是一种叫做格列苯脲的物质。但是,却一直宣称格列苯脲既不在允许目录中也不在禁止目录中,是打了个擦边球。如果真如张强所说,本着法无禁止即为自由和疑罪从无的原则,本案可能是一个无罪案件。

真实情况究竟如何,检察官翻阅了所有关于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向农委的专业人员请教。我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禁止使用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饲料,而格列本脲显然是目录以外的物质。同时《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明确规定,未办理兽药、饲料添加剂审批手续的人用药品,不得直接用于饲料生产和饲养过程,可见张强的辩解完全是一个伪命题。而该企业生产的产品确实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不合格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引导侦查,锁定犯罪数额

涉案企业生产的涉案产品多达几十种,既包含“造肉一号”、“味霸”、“增肉灵”等饲料添加剂,也有4%猪复合预混料和8%猪复合预混料等十多个品种,其中有的添加了格列苯脲,有的没有添加,根据有利于嫌疑人的原则,结合车间主任、车间工人的证言和配方表等证据,认定了添加违禁物质的产品共计十余种,涉案金额190余万元。

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涉案企业会计套账速达7000系统计算出了添加违禁产品的销售额,但是,公安机关在扣押速达7000系统过程中出现了没有及时扣押的问题,会计师事务所据此出具的报告能否作为证据使用,是否真实客观又成了检察官心头的一大难题。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本案的犯罪数额如何计算,检察官带着问题重新对侦查机关扣押的物品进行检阅,终于发现了该企业的销售账单,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销售清单再次出具了会计报告,经比对,与速达7000系统的数据完全一致,认定犯罪数额的证据得到了补强,本案的犯罪数额完全可以认定。

聚焦庭审,有理有据

庭审中,辩护人提出格列苯脲是一种人用药,代谢期短,对人体没有危害,本案中添加的量更是微乎其微,以本案不具有危害后果做出罪辩护。公诉人围绕格列苯脲作为一种磺酰脲类降糖药,仅适用于2型糖尿病人,降糖效果明显但是副作用明显,长期大量服用会造成病人低血糖和肾病,甚至导致死亡的药品属性阐述其危害性,同时根据涉案产品的配方表和包装上载明的用量计算出动物每日的摄取量远超过人体的最大用量,动物进食后被送至屠宰场,再到达百姓的餐桌,药性在动物体内的残留不可避免,进而对人体的危害也可想而知。

2018年3月20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以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单位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被告人李刚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被告人张强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当事人不服提出上诉,2018年10月29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通过办理该案,我们有以下两点突出的感受和体会:一是办案中经常遇到一些不熟悉的领域,要本着刻苦钻研的精神弄懂吃透;二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刻不容缓,坚决从源头上杜绝危害群众安全的不法行为。(均为化名)

四十年前老物件,图7是难以启齿的女性用品,全用过的都已经老了

老物件消失在阁楼角落,新生活涌进手机屏幕,谁还记得压井和烫斗的故事?

最近帮老舅收拾老房子,在阁楼角落翻出个纸箱子,里面全是些铁皮盒子、竹编座椅什么的老东西。箱子口积了层灰,盖子一掀全飞起来,呛得人直咳嗽。舅妈说这些都是她年轻时候家家户有过的物件,现在城里早没人用了。

有个黑皮烫斗,底下能看到炭火过的地方发黄。舅妈说以前烫衣服得先喷水再熨,烫多了手被溅得全是水点子。旁边还有个带钢印的自行车架子,说那是八十年代管理单车用的,现在骑车的人反而比那时候多了,倒不用费劲打钢印了。

最有趣的要数那个自行车后座托儿椅,铁架子弯成小摇篮的样子。当时父母上班带娃就用这东西,孩子坐前面得用手攥住车闸柄,要是松手了说不定就会摔下来。现在商场里推的都是折叠婴儿车,还带遮阳棚,跟那时候比安全了太多。

纸箱底下压着瓶装麦乳精,颗粒像鸡精似的。舅妈说这是早饭标配,开水冲开就能喝,现在超市货架上全是各种奶粉饮料,反倒没这种粗糙的小颗粒了。边上还有包糖纸,是当年走亲戚用的经子绳捆的,两块桃酥加两瓶酒就能办事,现在送礼非得买精装月饼或者滋补品。

翻到个蜡梗火柴,棍子细得跟牙签差不多。广告词写着“抗风力强保护森林”,现在打火机便宜又方便,谁还用这种容易断的火柴。还有个黑乎乎的压面床子,是做饸饹面用的,玉米面和榆树皮面和面得使劲压,现在超市直接卖速食面,哪还需要自己动手。

最让我好奇的是个黄铜开关,拉根线能控制灯泡灭。现在家里全换成按钮开关了,这种线绳开关早该进博物馆了。纸箱最底下还有捆卫生带,包装纸上印着“越戴越经带”的广告,跟现在超市货架上的相比,包装简陋得没法比。

晚上舅妈讲起当年用煤油灯捉鱼的事,说把灯泡系竹竿上往河里照,鱼就往光亮处游。她还念叨着火塘吊锅炖腊肉的味道,说着说着眼睛发直。现在城里人吃大排档都嫌麻烦,更别说搬个火堆自己炖菜了。

最后有个铁皮盒子没人认识,舅妈也只记得是装酱油用的。箱子底下压着几张老照片,全是穿的确良衬衫的人围在煤炉子旁。翻了一会儿脑袋发胀,手机自动播放短视频的声音从楼下传上来,阁楼窗户外能看到外卖骑手正穿过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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