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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手教你写《法制的作文》,(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7-04 14:26

手把手教你写《法制的作文》,(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法制的作文,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 确定主题:在写作之前,首先要明确作文的主题,如法治的重要性、法治与个人权益的关系、法治对社会稳定的作用等。
2. 深入了解法制:在写作前,要对法制有一定的了解,包括法制的定义、历史背景、法律体系、法律原则等。这样可以使作文内容更加丰富、有说服力。
3. 结构清晰:一篇好的作文需要有清晰的结构,包括引言、正文和结尾。引言部分要简明扼要地提出主题,正文部分要围绕主题展开论述,结尾部分要总结全文,强化主题。
4. 论证有力:在论述过程中,要运用事实、数据、案例等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使论证更有说服力。同时,要注意逻辑严密,避免出现自相矛盾或前后不一致的情况。
5. 语言规范:作文的语言要规范、准确,避免使用口语、俚语等。同时,要注意语法、标点符号的正确使用。
6. 举例恰当:在论述过程中,要选择恰当的例子来支撑自己的观点。例子要具有代表性,能够充分说明问题。
7. 展开论述:在论述过程中,要充分展开,使读者能够理解你的观点。可以采用总分总、对比、递进等论证方法。
8. 体现个人观点:在作文中,要体现自己的观点,不要盲目跟

法治征文作品展【合集(一)】

【合集(一)】


法治征文作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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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青春之我耀法治之光


无为第三中学 胡馨月


心存敬畏,方行有所止;心中有法,当自成方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法律为我们未成年人也庇护了一方天地。从而使我辈青年大展宏图,问天地锋芒,耀法治之光。

陈延年曾说:“少年的肩上有清风明月和国家担当,挑起时代的脊梁。”青年时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加强法治教育,让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事关广大青年的思想品德塑造、健康人格养成,事关整个世界的法治水平和公民法治素养的提升。法治是人们赖以生存的轨道,正因为有了法治,我们的社会才得以稳定运行。比如近年来出现多起的校园欺凌事件,就是由于青少年法律意识不足而导致的。而如今,在法律的保护下,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勇敢的站出来,对校园欺凌说“不”。我们要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学习者、严格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完善法律体系。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是法治的“最先一公里”。近年来,我国有关未成年保护的法律和体系正在不断完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制定的,专门保护未满18周岁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时至今日已多次修订。《民法典》也对未成年人构建了“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体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通过法律,规定青少年的有所为,有所不为,在青少年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基本原则等方面作出要求。设定法律,可以推动未成年人全面健康发展,使青少年在兼具使命感的同时担起责任的重担。“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若有法律的加持,青年便能知行合一,跟随前人的脚步,承风华少年气。

加强法治宣传。法律的权威源自于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为了系好青少年第一颗“法治扣子”,需要创新方式方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要改变以往“背法条、挂展板、贴标语”的单一方法,提升校园普法活动的启发性、参与性、互动性,在真实的法治情境中启发青少年学习兴趣,将法律知识涵养成法治精神。目前各地组织了各式各样的“参观人民检察院法制教育实践基地”活动,聘任“法治副校长”的做法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有力的推动了青少年法治教育迈上新台阶。9月4日下午,我校组织学生参观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通过参观庄严肃穆的法庭,了解了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提升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起到很好的教育意义。同时,为了增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家长要身体力行,在生活中自觉守法,遇事靠法,积极普法,潜移默化地在孩子心中种下法治种子,各部门要与学校完善协同合作,着力打造社会多方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青年当与法同行,以法为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广大青年要肩负历史使命,坚定前进信心,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让青春在为祖国、为人民、为民族的奉献中焕发出绚丽光彩。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要迎着党的二十大的春风,学习宪法精神,弘扬新风正气,以自己的行动为中国式现代化添砖加瓦,让法治之花在校园中永远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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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法治基地 树立法治观念

无为第三中学 卢懋喆


9月4日下午学校组织我们学生代表参观无为市人民检察院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人民法院,包括未检驿站和模拟法庭,通过这次参观,我对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首先,我们来到了人民检察院内的未检驿站。在这里,我了解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重要内容,它规定了未成年人的权利,例如平等权、受教育权,健康权等等,正是有了这些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我们才能健康、安全地成长。在未检驿站中,我们还可以通过答题、游戏、VR模拟、角色扮演等方式了解一些安全方面的知识,比如毒品的成份及危害、如何防止校园欺凌,地震发生时如何自救等等。这些知识可以在危害发生的关键时刻起到重要作用,也可以让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迷途知返。在未检驿站中还有一个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室,里面有着明亮的装修,松软的沙发,鼓励咨询人的名言和放松精神的玩具、书籍。所有这一切装饰都是为了给咨询人一个舒适、放松的环境,让他们可以吐露心声,接受心理咨询师的专业治疗。随后我们又来到了人民法院,我们从诉讼大厅进入,此时大厅有不少人正在申请诉讼,气氛瞬间感觉严肃起来,穿过诉讼大厅我们紧接着就来到了真正法庭参观,主要参观了两种不同形式的法庭。第一种是解决家庭严重纠纷的圆桌法庭,顾名思义,这是一张圆形的桌子,因为处于一个家庭多少也有些感情,所以圆桌可以很好地化解掉”针尖对麦芒”的对立气势,也暗含着人人平等的意思。第二种是真正的处理有着严重影响的大型法庭,法官坐在最上方,公诉人和辩护人分别坐在中间一层的左右两侧,记录员坐在法官下面,被告人则坐在最下方。在这里我们还进行了模拟法庭角色的扮演,大家分别扮演了法官、检察官、律师、证人等角色,模拟庭审活动,让我们大家深刻领会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审判程序的严肃性。

通过此次参观无为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驿站和无为市人民法院模拟法庭,我深深明白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关注和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作为学生,我们要遵守法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远离犯罪行为,同时,我们也要积极参与到预防犯罪的活动中去,帮助身边的同学、朋友正确认识法律的重要性,作为一名初中生,我将始终把遵纪守法、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为创建一个美好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我们携手并进,为保护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共创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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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法制观念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无为第三中学 孙喻琪


今天学校组织了一次很有意义的活动——参观人民检察院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我们一行20多位同学在老师的带领下走进了无为市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参观了检察院未检驿站,参与了法院的模拟法庭。工作人员给我们详细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六大保护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性。习近平主席说过:“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青少年一直都是祖国未来的希望,没有青少年就没有祖国美好的未来。可是如今未成年人犯罪已经越来越多,20世纪90年代以来,每年都有15万以上的未成年人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而且人数还继续呈增长趋势,他们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不计其数。“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孩子也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为何会这样?他们究竟是因为什么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第一,是因为青少年容易冲动,喜欢刺激,虚荣心强,盲目根据自己的喜好行事,看问题片面,判断力差,容易受外界影响。犯罪的青少年往往是受到了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过分追求物质享受和名利。

第二,是因为这些青少年所处的家庭环境不好,家长缺乏责任心,对孩子的教育不够,不能引导他们以正常的方式成长,使他们走上了歧途。最重要的是,他们严重缺乏法律意识,没有得到适当的法律教育,往往因为无知而胡作非为,触犯法律。还有人虽然知道一点儿法律知识,却片面理解,以为不到16岁不会受到法律惩罚,更是肆无忌惮,结果养成了无法无天的恶劣习惯,逐渐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最终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自己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以上这些都是造成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青少年犯罪害人害己,决不是个别人的事,而是关系到全社会的大问题,因为青少年代表未来。希望全社会都能关注青少年犯罪问题,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帮助他们远离犯罪,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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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的发展趋势及预防


无为第三中学 鲁思冉


在2021年3月,某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一个长期以中小学生为抢劫对象的少年犯罪团伙被当地派出所抓获。被抓获者中,年龄从12—15岁不等,全部是年幼辍学者,多来自单亲家族,平时缺少家庭与社会关爱。他们大多于网吧相识,经常沉溺于网吧,以至于长时间不回家,吃、住均在网吧内,缺钱时就纠集出去抢劫,有时甚至因抢不到钱而实施杀人、绑架等行为。

近年内,青少年犯罪人数呈上升趋势,犯罪手段不断向成人化、智能化发展,犯罪类型也多种多样。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社会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强烈反响。据全国的统计数据表明,刑事涉案的青少年数占同龄人数的比例,10年间翻了一番。目前,18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占犯罪总人数的20%,让人触目惊心,更令人忧虑的是青少年犯罪的发展趋势呈现了4大特点:

1.团伙犯罪增多。青少年违法犯罪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团伙犯罪(如结伙抢劫,结伙偷盗)。他们往往模仿武侠小说,武打影片中帮派活动的形式,结伙成帮,共同进行犯罪活动。本案中的犯罪集团便是当今青少年团伙犯罪的典型。

2.暴力犯罪突出。青少年模仿性较强,犯罪有时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往往不计后果,仅凭一时冲动就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纵火等暴力型犯罪。青少年犯罪虽然年龄小,但作案手段十分凶残。他们人小胆大,不计后果。

3.犯罪类型多样。青少年犯罪涉及的类型越来越广,除盗窃、抢劫、伤害等传统犯罪类型外,对一些新类型犯罪,如电信诈骗,吸毒贩毒等也有所涉足。

4.犯罪年龄偏低。据调查,90年代以来的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龄提前了2—5岁,13岁以下的犯罪明显增多。青少年犯罪中,在校生犯罪占据了相当比例,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初犯年龄越来越小。

本案中,这些年幼辍学少年组成的低年龄犯罪团伙,作案方式多样,手段残忍,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快速发展,给青少年学习和娱乐开辟了新的渠道。同时,腐朽落后文化和有害信息也通过网络传播,腐蚀青少年的心灵。在各种消极因素影响下,少数青少年精神空虚,行为失常,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

本案中,这群犯罪团伙的青少年都是辍学者,而且很多是因为家族变故而使得他们心理扭曲,他们没有得到更多的温暖和关爱。调查表明,家族教育失调,社会不良影响,学校教育薄弱是当前学生犯罪道路的内因,而不良的社会环境熏染和错误的家族教育方式又助长甚至直接促使未成年学生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对未成年学生的普法教育,绝不仅仅是单纯地让他们读懂法律条文,而应当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的法制观念,让他们了解法律是他们生活及健康成长的保障,遵纪守法自然会得到好结果,单凭个人意志去寻找所谓的自由,有可能触及法律。

要在对青少年进行教育方面,思想道德教育是最主要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家庭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家庭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要把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紧密结合起来。

确实,家庭教育既是基础教育又是终生教育,对一个人的启蒙、成长、成才起着奠基作用,其教育效果,不仅直接影响孩子的前途和家庭的幸福,关系到整个社会风气的优化,国家,民族的兴衰。

对青少年犯罪,要用科学的方法从公平、公正、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去进行教育,并努力改变外在环境。对待未成年学生犯罪,一定要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部门教育和保护多管齐下,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原因,防患于未然,把犯罪消灭在萌芽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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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护航青少年成长


无为第三中学 刘心语


法律是人们捍卫自身权益的重要武器,规范自身行为的标尺,在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是我们必须履行的义务。然而,在全民法治意识普遍提高的进程中,我们未成年人却常常缺席。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曾和周遭的大部分同学一样,对法律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认为自己作为未成年人,只需要按部就班地管好自己的学习、生活,就可以避免与违法犯罪搭上关系,一度甚至还认为,未成年人即使违法犯罪也无需像成年人一样承担法律责任。但随着近年来普法宣传的深入推进,以及自己对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的了解,我逐渐改变了原有的幼稚想法。据了解,2022年无为共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3人,同比上升约30%,而在我所了解的各类案例中,青少年既有可能是加害者,也有可能是无辜的受害者,极有可能在不法分子或同伴的诱导下,在不经意间违法甚至犯罪!应该说,对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仍然是不容忽视的重要课题。

那么作为未成年人,没有能力直接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我们应该如何预防违法犯罪、更好地保护自己呢?首先,要学习了解法律,要意识到违法犯罪离我们并不遥远,时刻保持警惕和清醒。这是我从同学口中听到的一个真实案例:小李是一名中学生,一天,他在校外结识了陈某与其他伙伴,几个人经常在一起玩耍。后来陈某与其他人常在夜晚将小李从家中叫出,以一些借口诱骗小李为他们的偷盗行为望风,而李某对这些“朋友”的违法行为完全不知情,还认为是朋友间的互相帮助。后来几人在一次行窃过程被警方一举抓获。李某很无辜,但却因为是共犯受到了法律的惩处。这个案例让我触动很大,没想到还会有这么不道德的“朋友”,更没想到一个友善的举动,却会让人在无意中成为违法犯罪的“帮凶”!所以,一定要擦亮双眼,远离有不良行为的同伴。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学习,增强法治理念和防范意识,不能像小李一样,不知不觉就触碰了法律红线,做出悔恨终身的事。

其次,作为青少年,应在父母与学校帮助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知道什么是“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既是对他人、更是对自己负责。小朱是一名寄宿生,因在体育课时与同学发生口角而用水果刀将其扎伤,后因故意伤害其他未成年人被法院判刑。经调查,小朱因从小缺乏家庭的关爱和正确的引导,个性比较偏激,存在暴力倾向,在学校也不愿好好学习、接受老师和同学的帮助,树立正确价值观,最终一失足成千古恨,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虽然小朱的问题也有他的家庭和成长经历的因素,但积极寻求并接受正确的教育引导,才能帮助我们摆脱困境、健康成长。

最后,作为身心发育尚未完全的未成年人,我们很难只身与侵害我们权益的不法分子作斗争。倘若不幸成为受害者,要及时寻求老师与同学的帮助。同时我们应坚信,作为受害者,本身并无罪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应该勇于对违法犯罪行为说不,而不是质疑否定自己,否则便是给了不法分子脱罪与再犯的机会。坚决摒弃各种混淆视听的“受害者有罪论”,法律要惩处的只有不法分子。这样,才有助于形成全民尊法守法的氛围和习惯。

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要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牢固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与坚定捍卫者,为全面依法治国注入更多活力和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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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筑魂


无为第三中学 陆 仪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

一个国家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要有法律,才能以理性的方式将社会文明推向进步。如果说法治是治国安邦的阶梯,那么法律就是法治的基石。国家以法律为先,法律以遵循为要,能遵循而后有法制,有法制而后有国家。

在历史的长河中,法律是最大的掌权者,掌握着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命脉。什么样的法律,造就什么样的国家和社会。

“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弱则国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君不见春秋战国秦国商鞅变法,使其富国强兵一统六国;君不见无数仁人志士全盘移植西方法治模式归根失败,封建社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苦难依旧;君可见新中国在马克思主义的启蒙和党的领导下,一步步贯穿法治新建设,谱写人类法制新篇章。法律,是一切事物正常运行,有机统一的根本;是国家长治久安,社会繁荣发展,公民幸福安康的保障;是历史中照亮人类前行的生生不息的火光。

“法律者,我所制定之,以保护我自由;而亦以钳制我自由者也。”

无论是商鞅黥刑施于太子师,还是当今人民法院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他们的一言一行都按照律法的描绘严格照仿,以身践行着既定的条例:“神圣公约不可违背”。也用行动向所有人诠释着那些条文公规一刻未曾被掩埋在历史长河中的原因:它们自诞生日起便矗立在长河中,标志着,象征着,代表着,我是国家和社会的基石,我会以时代最高法典的名义,竭诚捍卫你一切应有权利。

公理之下,正义不朽。

民心的万簇之火,令法律百炼成钢。即使将它投入蓄势爆发的火山中,在岩浆的浪尖上,也有烧不完的余烬。

法律社会之诞生,意味着法律教育之诞生。

在数不清的听堂活动和听不完的社会的宣传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被不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建设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进来,全民守法观念日渐增强。知法、学法、守法、用法。

我们在火热狂歌中跟着灵魂走出一条道路来,对着法律矢志不渝,始终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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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 阳光成长


无为第三中学 鲁云宇


说到法律,我们总会下意识地觉得陌生和遥远。事实上,身为未成年的我们也时刻被法律保护着,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家也越发重视起未成年人的安全,并不断出台和完善相关法律对我们加以保护,学校也积极响应着政策的号召,配合相关司法机关带领我们深入了解法律知识。

一个偶然,我幸运地成为了参观检察院和法院的成员之一,我为获得这样特殊的机会而感到成分激动。下午,怀着一颗崇敬的心情,我们在学校领导的带领下走出校门,前往目的地。同学们两两结伴,热烈地讨论着事先储备好的法律知识,眉眼间洋溢着青春的活力与对此次参观的无限憧憬。路上,微风轻拂,阳光从枝叶隙中泻下,化作金色的地标,指示着前进的道路,偶见三两路人悠闲地散步,交警叔叔在岗位上站得笔直,指挥着来往的车辆,人们自得其乐,四下一片祥和。

没走多久,便来到参观第一站—检察院,早有穿着检察制服的解说人员站在门口耐心等待,还未走近,她们便微笑着迎了上来不,带领我们迈入检察院内的参观场所。这一瞬间,好像一道无形的屏障,将同学们的嘻哈声过滤在门外,正式跨入大门的那一刻起,大家收起笑脸,满是严肃,自觉排起整齐的队伍,跟随解说员的步伐来到“未检工作室”,走廊两边张贴着一块块知识面板,按照时间的顺序,向我们展示法律与人生各阶段的相互关系。大厅里侧还单独设置两个房间,专门科普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法律,在解说员的详细解析下,我们了解到了许多有用的法律常识,跟着解说的节奏,同学们也逐渐活跃了起来,积极投入到活动中去,互动答题和视频介绍也只是“开味菜”,VR模拟才是正餐,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令大家乐此不彼,浑然不知自己已经法律的殿堂和知识的海洋。为了激发我们参观学习的兴趣,检察同志确实付出很多。指针滴答间,我们学习的同时也收获了众多欢笑,度过了难忘的一段美好时光。

参观完检察院,我们随即步行至法院,法院高大的石拱门立在人行道内侧,正上方的国徽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夺目的光芒,气势威严而庄重,同学们井然有序地进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前穿梭着零散的人群,忙碌的身影,焦急的脸形无不透视着他们内在的愁虑心情,以及他们对法治的坚信与对依法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执着,中心窗口上方一行醒目的红字—为人民服务,似乎在注视着大厅服务人员,更像是一盏灯,照亮来往的人们。接下来是参观法庭,同学们怀揣喜悦,各自奔向模拟角色,我因行动迟缓,留给我的只是“被告席”,座在那里,我环视四周,厚重的压迫感向我袭来,正前方是高大的审判席,代表着公平与正义,从上至下呈梯子状,被告席处于 “洼地”。身临其境方知自由的重要,也更加明白遵纪守法的必要。

很快,我们的参观行程结束,行走在归校的途中,看着被阳光拉长的影子,我思绪万千,参观的情景不时浮现在脑海深处,作为新时代少年,我们更应该努力学习各方面知识,德智体育美全面发展,做新时代依法治国模范者和践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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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而来 法佑成长


无为第三中学 邢梓萌


又是丹桂飘香的季节,又是天高云淡的秋季,但这个秋天,和以往不同,我们走进了检查院,走进了法院,走进了法治知识课堂,在这个特殊的经历中,我收获颇多,尤其是在未成年人的保护方面。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政府保护和网络保护六个方面向我们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知识,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的亮点,并普及安全知识。告诫同学们要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遇到危险时要做到不害怕威胁、暴力,要保持镇定、不惊慌,有勇有谋的保护自己。

这让我不由想起了当下的校园生活,虽然学校、家庭和社会一直致力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但一些不好的现象依然存在。比如:给同学起不雅的绰号;辱骂甚至殴打同学;毁坏他人财物;故意制造或散布别人的谣言;对同学进行孤立等等。这些言行都会对未成年人的身心造成某种程度的伤害,影响其健康快乐的成长。

记得我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班上转来一位男生,是四川人,成绩挺好的,但其独特的四川口音,让他与周围环境显得格格不入,加上性格内向,所以很难融入到班集体中去。每次他老师的问题,班上其他的学生就哄堂大笑,更有甚者,还带着嬉笑的表情学他口音说话,我也学过一两次。而每当这个时候,他都面红耳赤,低着头。时间长了,我发现他再也不老师的问题了,或者干脆说“不知道”、“不懂”、“不会”等简单的词汇,在班级也独来独往,不和其他小伙伴交流,六年级开学的时候,他就转学走了。

如今,随着我法治观念的不断增强以及对未成年人保护这方面的深入了解,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应该做出那样嘲讽同学的举动,同学之间应该求同存异,互帮互助,共同成长。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全社会都在用心的保护着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更是用法律的方式为我们的安全保驾护航。而我们自己更应该做到知法、学法、守法、用法,从而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实现自己的青春梦想!



END



无为检察




审核 | 王荣

编辑 | 程乙然


做好做实法治为民这篇大文章

【来自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报道】

光明日报记者靳昊

9月24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依法治国办副主任、司法部部长唐一军等出席,介绍司法行政服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关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唐一军指出,中央依法治国办和司法部切实担当起职责使命,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党的十九大以来,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推动出台法律法规100多部。组织实施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评选出40个综合示范区和24个单项示范项目,推动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先后命名3900多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不断夯实法治社会根基。

在依法科学防控疫情方面,参与制定100多项疫情防控重大政策,积极推进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等法律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印发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指导督促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加强涉疫执法,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有力防控疫情。

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唐一军表示,司法部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纵深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理取消各类证明事项13000多项。常态化开展“万企联万会”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行政立法是司法部的重要职能。唐一军介绍,在服务保障民生方面,司法部审查办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档案法、著作权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居住证暂行条例、博物馆条例等立法项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法律服务逐步成为人民群众的刚需。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表示,司法部大力推进实体、网络和热线三大平台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共建立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56.6万多个,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多年来,司法部还在全国开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活动。开通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实现农民工欠薪问题“一网通办”。

熊选国表示,目前全国有54万多名律师,每年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超过1100万件。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64万多个村(居)担任法律顾问,成为千家万户家门口的法律知识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律诉讼的引导员、法律援助的联络员。

“我们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一条主线,一以贯之,一抓到底。”唐一军表示,“十四五”时期将聚焦为民利民,着力做好做实法治为民这篇大文章。

《光明日报》( 2021年09月25日03版)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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