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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7-05 02:48
写作核心提示:
行政行业自我鉴定作文是一种对个人在行政岗位上工作表现和能力的总结性评价。撰写此类作文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明确目的": - 确定写作目的,是为了自我提升、求职面试、工作考核还是其他目的。 - 根据目的调整内容的侧重点。
2. "结构清晰": - 通常采用总分总的结构,开头简述自我鉴定的背景和目的,中间部分详细阐述,结尾总结。 - 确保各部分内容逻辑清晰,层次分明。
3. "内容全面": - "工作态度":描述自己的工作态度,如责任心、敬业精神、团队合作等。 - "业务能力":列举具体事例,展示自己在行政管理、组织协调、公文处理等方面的能力。 - "问题与不足":诚实地分析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不足,以及改进措施。 - "工作成果":列举参与或主导的项目、活动,以及取得的成果和贡献。
4. "客观真实": - 用事实和数据说话,避免夸大或虚构。 - 对自己的评价要客观公正,既不贬低自己,也不夸大其词。
5. "突出重点": -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突出自己在行政工作中的亮点和特色。 - 对于与工作表现密切相关的成就和经验,要详细描述。
6. "具体实例":
近期,国家安全机关成功破获一起相关人员主动联络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
上岸无果 心生报复
向某某,案发前系我国驻外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因报考某国家行政机关未被录用而心怀不满,为证明自己的“过人能力”,在盲目自大、追求刺激的心理驱使下,向某某在驻外期间主动联系某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意图实施投靠。
不久,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便与向某某“搭上线”,不仅许以丰厚的报酬,还积极承诺为他日后赴发达国家留学提供便利。向某某毫不迟疑地收取了对方提供的间谍经费,同时向对方提供大量内部文件资料当作“投名状”,并在对方指挥下意图再度报考我国家行政机关以窃取更多核心机密。
缜密侦查 真相大白
回国后,国家安全机关执法干警依法向其询问相关情况,向某某为逃避法律制裁,谎称其遭遇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攀拉策反被迫参谍,妄图瞒天过海,“洗白”自身间谍行径。
但经过国家安全机关缜密侦查,向某某主动投靠的事实终于水落石出。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鉴定其提供的内部文件资料为情报,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间谍罪。最终,向某某只能在高墙内偿还这“报复的恶果”了。
发现间谍行为拨打12339
哪些是间谍行为?
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和其他境外机构实施或指使、资助他人实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间谍组织相勾结实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
参加间谍组织
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
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
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
进行其他间谍活动
哪些人更应警惕被策反利用?
留学生
高校师生
军事发烧友
军工企业、国防科研单位人员
年轻网友等
据国家安全机关统计,以上人员容易被境外间谍机构策反,可能会被利用。
发现间谍怎么办?
拨打举报电话:12339
举报网站:www.12339.gov.cn
公民举报间谍行为,起到重要作用的,将给予重金奖励。
综合:央视新闻 国家安全部
来源: 上观新闻
近日,
湖南郴州“00后”男子周景明
(曾用名朱云飞、朱雀玄武、
朱雀玄武敕令),
在13个月内提交11次改名申请,
引发热议。
2024年5月,
他第一次申请改名,
从“朱云飞”改为“朱雀玄武”;
2025年1月,
又改为“朱雀玄武敕令”;
2025年4月,
申请改为“周天紫微大帝”被拒;
随后尝试申请长达48个字
的超长名字也被拒;
此外,
他还申请过“周乔治华盛顿”、
“周黄帝武则天”等名字
均未通过;
最后在2025年6月
他申请改名为“周景明”。
截至目前,
公安机关已实际批准3次
他的更名申请。
2025年6月24日,
周景明申请改回“朱雀玄武”被驳回。
桂阳县公安局认定,
其频繁改名行为违反
民法典规定的
“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共利益”的原则,
属浪费行政资源、
扰乱户籍管理秩序。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
部分网友认为
周某将改名当成了一场闹剧,
是对公共秩序和行政资源的
严重践踏。
还有部分网友认为
这种行为如果不加以制止,
可能会导致更多的人效仿他
频繁改名博眼球,
应当让他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
那么,
姓名能任意更改吗?
改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周天紫薇大帝”
等名字为何会被警方驳回?
频繁改名的行为
为何被认定为“滥用权利”?
若周某未来继续申请更改姓名,
可能面临哪些法律责任?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律师的专业解读!
1.我国民法典对公民姓名权权利有何规定?姓名能任意更改吗?改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马丽红:姓名是社会交往中识别个人身份的重要标识,随意更改姓名可能会导致社会秩序混乱,影响社会管理。改名必须符合民法典和户口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姓名权的内容包括自主命名权、改名权和使用权,但并非绝对无限制。
公民在申请改名时,首先要符合户籍管理部门的规定流程,且不能因改名逃避法律责任、债务等;其次,名字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如含有侮辱性、违背社会道德等不当内容;还应避免因频繁改名造成行政资源浪费、扰乱户籍管理秩序。本事例中,周某13个月内申请11次改名,明显超出合理范围,涉嫌滥用权利。
2.“朱雀玄武”“周天紫薇大帝”等名字为何会被警方驳回?是否超出了公序良俗的范围?如何界定“公序良俗”?
马丽红:警方驳回“朱雀玄武”“周天紫薇大帝”等名字,可能主要基于两点:一是此类名称带有宗教神话色彩或夸张成分,可能引发社会误解或混淆,不符合姓名用于身份识别的核心功能;二是可能违背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指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其界定具有弹性,需结合社会普遍认知、文化传统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判断。公序良俗作为民法基本原则,虽无明确具体条文界定,却贯穿于社会生活各方面,体现在民众普遍认可的道德观念、文化传统、社会秩序要求之中 。在司法实践与社会生活中,通常从以下方面界定:在社会公共秩序上,考量行为是否干扰正常社会运转,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领域秩序 。例如,使用神祇名或历史人物组合(如“黄帝武则天”)可能被视为对文化符号的不当利用,或带有戏谑性,影响社会严肃性。
“朱雀玄武”“周天紫薇大帝” 等名字在社会秩序维护与善良风俗遵循上均未达标,因此被警方依据公序良俗原则驳回改名申请。本案中,公安机关的裁量符合民法典对姓名权的限制性要求,旨在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3.周某“13个月内申请11次改名”为何被认定为“滥用权利”?该行为是否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马丽红:“滥用权利”指以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为目的行使权利。本事例中,周某在短期内多次申请改名,且部分名称明显异常(如48字超长名),其行为已超出合理行使姓名权的范畴,涉嫌博取关注、浪费行政资源。公安机关认定其扰乱户籍管理秩序,具有合理性。
实质损害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增加行政成本,挤占公共资源;二是挑战姓名管理的严肃性,可能引发效仿效应。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因此,滥用民事权利者应承担相应责任,如被限制改名申请或接受批评教育。虽然目前未见其被行政处罚,但公安机关的驳回决定已体现法律对权利滥用的否定评价。未来若继续类似行为,可能面临更严厉措施。
4、若周某未来继续申请更改姓名,从当前法律框架及实际情况来看,可能面临哪些法律责任?
马丽红: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公民虽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周景明13个月内申请11次改名,已被桂阳县公安局认定为扰乱公共秩序、浪费行政资源。若其继续不合理地频繁申请改名,公安机关有权继续驳回申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寻衅滋事等相关条款,恶意消耗行政资源、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可视情节对其予以训诫,通过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不当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
尽管目前暂无直接对应法律条款,但从社会公共利益维护角度,其行为若持续引发不良示范效应,扰乱社会正常姓名管理秩序,相关部门可能通过制定针对性措施对其进行约束。比如户籍管理部门可以建立“异常更名预警机制”,针对短期内多次申请改名者启动实质审查程序,对周某的改名申请进行更严格审核。若其申请理由依旧不合理,可进一步限制其改名行为,避免更多人效仿,造成公共资源的过度浪费,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稳定 。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婵婵 见习记者 张婉莹
来源: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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