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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7-09 08:14
写作核心提示:
标题:承揽合同范围作文写作注意事项
正文:
承揽合同作为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在建筑工程、加工制造、软件开发等领域广泛应用。在撰写关于承揽合同范围的作文时,以下事项需要注意:
一、明确合同定义
首先,要准确理解承揽合同的定义。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明确合同定义有助于后续对合同范围的阐述。
二、阐述合同范围
1. 工作内容:详细描述承揽人应完成的工作内容,包括具体项目、质量要求、数量、时间等。例如,建筑工程中的承揽合同,应明确工程名称、施工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
2. 权利义务:明确承揽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承揽人的工作责任、定作人的支付义务、违约责任等。例如,承揽人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定作人应按时支付报酬。
3. 合同履行地点:明确合同履行地点,如施工地点、交货地点等。
4. 合同变更与解除:阐述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程序及责任。
5. 争议解决方式:明确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三、注意法律适用
在作文中,要明确承揽合同的法律适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4章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考点1:建设工程总承包
1、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 理单 位、造价咨询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 单位组成联合体。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鼓励设计单位申请取得施工资质, 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 应类 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鼓励施工单位申请取得工程设计资质,具 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考点2:违法分包的情形
1)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的;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 备相应资质单位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 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 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5)专业作 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6)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 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
考点3:建设工程法定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1、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 国家融资的 项目(200万元+10%);
3 ) 使 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标准
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 0 0 万 元人民币以上;
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③勘 察 、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可以不招标的特殊情况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 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
2)对可以不招标的项目补充:①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②采购人依法能够自 行建 设、生产或者提供;③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④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⑤承包商、供应商或 者服务提供者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
4、招标:①技术复杂、 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②采 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③国家重点或省级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 目 ,须经国家计划部门或省级政府批准。
考点4:建设工程招标
1)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要求
①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 5 日 。
③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 于 3 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④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⑤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 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 为目的。
2 ) 自招标文件开 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3)投标有效期和投标保证金
①投 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②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 标项目估算价的2%。
③施工、货物招标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勘察、设计等服务招标的,投标保 证金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④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⑤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 户转出。
4)两阶段招标
①适 用 于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
②第一阶段,投标人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 制招标文件。
③第二阶段,招标人向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 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④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
5)澄清或者修改: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 少 1 5 日 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不 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截止时间。
6)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行为:
①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②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③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中标条件;
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⑤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⑥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考点5:建设工程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文件的提交、修改、撤回和撤销
①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 件,以 及逾期送 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②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③投标 截止 后 投 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 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联合体投标
①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②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③联 合体 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④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 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⑥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⑦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VS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从严原则) |
(1)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 (2)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 标 人 ; (3)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 或者中标; (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 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 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 人 ;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 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 户转出。 |
考点6:建设工程开标
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 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2 ) 开 标 由招标人主持,所有投标人参加。
3)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考点7:建设工程评标
1)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由 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 专家组成, 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2/3 。
2)评标的准备与初步评审
①招标人 设有 标 底 的 ,标底在开标前应当保密,并在评标时作为参考。
②大写 金 额 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 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标的情形: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②联合体投 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③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④同一投标 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⑤投标报价低
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⑥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 应;⑦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考点8:建设工程中标
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 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与中标人在投标有 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之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 期
存款利息。
4)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考点9:招标投标异议处理
1)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2)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 出答 复,并制作记录。
4 )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 内 作 出答复;作 出答复前, 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考点10:招标投标投诉处理
1)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 0 日 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 ) 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 标结果的异议,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人就 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部门负责处理。
3)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考点11:非招标采购制度
1、竞争性谈判主要适用于不能或者不宜采用招标方式的采购项目,具体为: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 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 技术复杂或者 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 户紧急需要的;
4)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2、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 式采购。
3、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 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 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 的。
4、框架协议采购
1)分类: 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和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
2)第一阶段封闭式框架协议的评审方法: ①价格优先法;②质量优先法;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的项目,以及对质量有特别要求的检测、实验等仪器设备,可以采用质量优先法,其他项目应当采用 价格优先法
3)封闭式框架协议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包括直接选定、二次竞价和顺序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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