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格策美文网
更新日期:2025-05-02 16:14
写作核心提示:
题目:企业用工合同注意事项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用工合同作为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越来越受到企业和员工的重视。一份合法、规范、公平的用工合同,不仅能够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还能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下是撰写企业用工合同时需要注意的几个事项:
一、明确合同主体
1. 合同双方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2. 明确合同双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信息。
二、规范合同内容
1. 工作内容:明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地点等。 2. 工作时间:规定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加班制度等。 3. 工资待遇:明确工资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4. 社会保险和福利:规定社会保险的种类、缴纳比例、福利待遇等。 5. 劳动保护:明确劳动保护措施、安全操作规程等。 6. 违约责任:规定双方违约时的责任承担及处理方式。 7. 合同解除:明确合同解除的条件、程序及双方责任。
三、注意合同条款的合法性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2. 合同条款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 合同条款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如不得约定试用期过长、加班费过低等。
四、注意合同条款的公平
大明律师在线普法。【关注】“大明律师”号。在线免费解答你的法律问题。
图片来源于今日提供的免费正版图片
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就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分别作了规定,其中《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七项条款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九项内容。同时规定,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这是法律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内容规定。从规定来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即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必须要具备这些条款内容。二、缺少必备条款,劳动合同不一定无效从法律规定上来看,两者都用了“应当”这一关键词,一般来讲,法律上的应当是必须的,少了哪一样都不行。实践中,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并没有按照这些应当具备的条款来签订,其效力是不是当然无效呢?实践上并不一定是无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具体包括三种情形,一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是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也就是讲,只有出现以上三种情况的,并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才会造成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因此,可以看出来,劳动合同少了必备条款,并不一定无效。还可以通过双方再次协商,采取补救办法来解决,比如,《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就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可以采取重新协商或者适用国家有关规定来处理。并不是无效。因此,实践中出现有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参照有关规定进行补救,不能一定认为无效。三、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由劳动者自行承担社会保险费的条款无效在必备条款内容中,《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中并没有规定社会保险一项,但在《劳动合同法》必备条款中规定有这这一项内容。针对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十九条进行了补充说明,指出劳动法没有纳入必备条款的原因是“社会保险在全社会范围内依法执行,并不是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所能协商解决的”。关于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有关问题,在《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等条款中都有规定,按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负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也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的,是必须的。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自己负担社会保险费,则对劳动合同所约定的这些条款属于无效条款。这是劳动者最应注意的地方。这种约定形式常见的有,如:“公司与员工约定,由公司按日支付工资,员工自愿放弃公司缴纳社保,由员工自行承担社保费用”,员工为了多赚钱,也同意签署了。还有,个别公司承诺,对“员工每月按时发工资,但需职工自行缴纳社保,若接受此条件,可享受每月全勤奖补贴”,有的职工为了保住工作并获得全勤奖,也接受了。对这些情况,一些劳动者并没有什么反应,而往往都是在有社保报销需求时才知道其中的重要性,但,有时已经来不及了。举一例子:某一案例中,李某为某公司的员工,双方之前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约定 “由公司以补贴形式发放社保费用,员工自行办理社保缴纳事宜,公司不再承担任何社保责任”。李某当初没有表示什么,可是后来生病住院,却被告知,因未缴纳医保无法报销高额医疗费用。这种情形,李某可以“合同中让员工自行负担社保的条款无效”为由,要求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为其补缴社保。
本站部分资源搜集整理于互联网或者网友提供,仅供学习与交流使用,如果不小心侵犯到你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该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