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地摊两元店广告词》教你5招搞定!(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11 10:42

写作核心提示:
撰写关于地摊两元店广告词的作文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明确目标受众:首先了解地摊两元店的目标顾客群体,如学生、家庭主妇、上班族等,以便更有针对性地进行广告宣传。
2. 突出店铺特色:在广告词中强调地摊两元店的独特之处,如商品种类丰富、价格实惠、质量保证等,吸引顾客关注。
3. 简洁明了:广告词要简短精炼,避免冗长复杂的句子,使顾客一眼就能抓住重点。
4. 创意新颖:运用创意手法,使广告词更具吸引力,如使用修辞手法、幽默表达等,让顾客过目难忘。
5. 体现价格优势:突出两元店的价格优势,强调“两元”这个关键词,让顾客感受到实惠。
6. 引导消费:通过广告词引导顾客进店消费,如“全场两元,抢购从速”、“限时优惠,错过等一年”等。
7. 体现店铺氛围:描述地摊两元店的购物环境,如“温馨舒适,让您购物无忧”、“热情服务,让您宾至如归”等。
8. 强调商品质量:确保广告词中提及的商品质量,如“精选优质商品,让您放心购买”、“品质保证,售后无忧”等。
9. 互动性:增加广告词的互动性,如“转发此
路边摊的老花镜千万别买
近视镜的选择,往往要经过验光、选镜片等多个环节,老花镜却似乎会在任何地方出现,比如地摊上。老花镜真的可以随便买、随意戴吗?当然不可以,佩戴之前必须要经过专业验配。
地摊、菜场、商超、二元店、网购,出现在一切中老年可能聚集的地方,常常打着水晶、抗摔、防疲劳的广告词,卖着老花镜,但那真的不行。一方面,镜片材质无法保证,可能来自于树脂残料甚至塑料制作原材料,更重要的是他们没有专业的度数、瞳距的检查设备,全靠肉眼试。但这和真正适合眼睛的度数是有差距的,更无法发现老人的眼花是否存在其他疾病。长时间使用这样的老花镜,还会导致用眼疲劳。
此外,父母常常共用一副老花镜。可是两人的老花程度、瞳距都不相同,这样随意使用,也非常容易产生用眼不适以及头晕恶心等情况。而且,老花眼的程度是会不断加深的。
那么,如何选老花镜?一般来说,老花出现的年纪,眼睛发生眼病的风险也在增加,而此时的视力下降,可能不只是因为老了,而是眼睛病了。比如白内障、青光眼、黄斑变性,这些眼底疾病风险都随着年龄在快速增长,所以在验配老花镜前,建议先做个全面的眼部检查。在排查眼部问题后,再配老花镜。据丁香医生
来源: 大连晚报
“两元店”最后一天大甩卖,何时才到最后一天?
“今天不走是小狗,一块一件全拿走,本店马上就搬走。”在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上,远远可听到这样一段广告语通过扩音喇叭循环播放。
近段时间,不少市民就南宁市建政路一家“两元店”喇叭播报扰民、横幅广告涉嫌虚假宣传等问题进行投诉。7月24日,记者前往建政路实地探访。
“这家店每天都把音箱放在门口大音量反复播放,真的很刺耳、很烦人。”附近居民反映,这家招牌为“义乌工厂倒闭库存百货商品大处理”的“两元店”营销手段不当,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你看,像我们现在虽然离得这么近,但也被喇叭声吵得要大声讲话才能听清楚。”市民刘先生边带记者到涉事店铺外的马路,边抱怨道。
记者观察发现,在这家“两元店”门口,几张大纸红底黑字写着“1元1件”,一台大号音箱高分贝播放着清仓大甩卖的广告词,门头招牌是一张印有促销文字的篷布,确实有几分像商品甩卖处理即将关张的样子,店里进出的人不多,以老年人为主。
住在附近的张女士说,用喇叭宣传是“两元店”揽客的特色之一,从上午到晚上,她在家里都能够听到喇叭传来的吆喝声,家里老人小孩晚上休息早,把朝向街边的门窗全部关好才不会被打扰。几名在附近乘凉的居民也纷纷表示,“两元店”这种经营方式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
“这附近有学校,孩子们一天到晚听到喇叭的噪音,学习会受影响,这是我们家长最担心的。”华先生向记者 道出自己的担忧。
接到居民投诉后,辖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多次前来提醒店家将喇叭音量调低。对于噪音扰民问题,店家表示:“现在生意不好做,旁边店铺也在用喇叭宣传,我们也不想影响到其他人,以后会放小声一点。”
“爸爸,这家店是不是骗人的呀?他们每天都说最后一天‘全场2元’,但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陆先生将与儿子的聊天对话复述给记者。“我儿子上小学三年级,上学放学都会路过这里,天天看到、听到这些不讲诚信的虚假宣传,教坏小孩子谁来负责?”陆先生说。
记者注意到,“两元店”店家播放的营销宣传噱头十足,“件件2元”“最后一天亏本大甩卖”,看似让利买家,平价实惠。记者进入店铺发现,店内商品种类多,锅碗瓢盆筷子牙刷应有尽有,有的直接堆放在地上,大多商品标价为5元到200元不等,标价2元的商品很少,部分商品生产日期模糊不清,甚至无法找到生产厂家等信息。
“我们这里是义乌工厂出来的货,现在搞促销,很划算。”一店员向顾客介绍道。当顾客询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如何处理时,店员表示:“商品的质量都是有保证的,出了问题你就拿回来找我。”记者随即问“今天是不是卖货的最后一天”,没有得到店员回应。
就该“两元店”涉嫌虚假宣传的问题,陆先生此前拨打了12345热线举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后回复,该店将于7月30日起停止营业。
广西金狮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国川认为,该商铺的扰民行为可能同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此外,该商铺为达到吸引消费者的目的,在对外宣传时作出店铺内商品都是2元、最后一天清仓甩卖的承诺,不少消费者会对2元的低价产生兴趣而进店选购,而当消费者在选了诸如电吹风、插座等商品时,需要支付高于2元的价格才能买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张国川表示,“两元店”经营者的上述经营行为涉嫌虚假宣传。
张国川律师提醒,“两元店”经营者要加强自律,主动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并自觉做到不进行虚假宣传,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三无”等商品。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要向“两元店”经营者索要并保存好购物凭证,以便出现消费纠纷时能够提供维权证据。监管部门要严查此类违法行为,维护经营秩序,依托经济户口和精确点式监管,对辖区此类店铺逐一检查,重点核实其是否办理营业执照等,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虚假宣传及销售“三无”商品的违法行为。
如今“两元店”的销售模式还在不断变化“升级”,有质量稍好、针对年轻消费者的10元店,也有充满诱惑、套路满满的1元购网络平台,消费者需擦亮眼睛辨别真伪,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房子跃实习生:黄健 姚国倩编辑:白露萍校对:陆玉鑫
二审:何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