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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挑选《生猪合同》相关文章文案。(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14 13:49

精心挑选《生猪合同》相关文章文案。(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生猪合同作文写作注意事项
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生猪养殖业作为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合同管理也日益受到重视。生猪合同作文作为生猪交易过程中的重要文件,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合同双方的权益。以下是在撰写生猪合同作文时需要注意的几个事项:
一、明确合同主体
1. 合同双方:在作文中应明确生猪买卖双方的全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合同代理人:如有代理人参与,应注明代理人的全称、地址、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
二、详细描述生猪信息
1. 生猪品种:明确生猪的品种,如杜洛克、长白、大白等。
2. 生猪数量:准确描述生猪的数量,可用“头”、“只”等计量单位。
3. 生猪质量:对生猪的质量进行描述,如体重、健康状况、有无疫病等。
4. 生猪来源:注明生猪的产地,如本省、外省等。
三、明确交易方式
1. 交易地点:明确生猪交易的地点,如养殖场、屠宰场等。
2. 交易时间:约定生猪交易的日期和时间。
3. 交易方式:说明生猪交易的具体方式,如现金交易、银行转账等。
四、明确付款方式及期限
1. 付款方式:约定生猪交易的付款方式,如现金、支票、银行转账等。
2. 付款期限:明确生猪交易的付款期限,

养猪场终于保住了


图为2024年11月14日,双方当事人在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健(右一)的见证下,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和担保协议。马旋 摄


“法官,过两天我们卖猪仔的钱就要到账了,钱就要打给银行了,可是我们还欠着养猪的饲料钱、员工的工资和医疗费,这些付完后哪还有其他钱?”


“为了搞这个养猪场,我们兄弟已经付出了全部身家,您能不能帮我们和银行说说,让我们晚点还钱?”


刚到养猪场,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健就被一脸焦急的王氏兄弟围住。


经过询问和查阅卷宗,王健得知,王氏兄弟在退伍后成立了某养殖合作社从事生猪养殖产业,可因为经验不足,养猪场严重亏损,即将关门歇业。


危难之际,当地银行向王氏兄弟授信贷款150万元,有了这笔资金,王氏兄弟在2023年6月与某公司签订了《委托养殖生猪合同》,代养了5000头生猪,渡过了此次危机。


一年后,约定的还款期限到了,可王氏兄弟代养的这批生猪却因不符合出栏条件,导致代养费用无法顺利结算,银行的贷款也随之逾期。


2024年9月,经当地公证处公证和仲裁委仲裁,王氏兄弟需偿还银行借款150万元及逾期利息7万元。同月,银行向周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不是我们故意不还钱,是猪仔出栏需要一定时间,还要达到一定标准才符合交易条件。我们这个月才卖了钱,可上个月银行就把我们起诉了。”


养猪场里,王健一边听王氏兄弟诉说着这些年养猪的辛苦和眼下面临的困境,一边在现场进行实地摸排,并对养猪场经营期间需要的生猪饲料、饲养人员工资、水电费等做了详尽的调查核实。


另一方面,为避免出现隐藏、转移财产的情形,王健的执行团队对王氏兄弟及其养殖合作社的财产进行了现场查封控制。同时,为保障养猪场的后续经营,在王健的调解下,银行同意等到生猪出栏再申请执行。


2024年10月,这批生猪终于符合出栏标准,5000头生猪的代养费及保证金共计164万元打入了王氏兄弟的账户,随后,这笔钱就被法院作为执行案款冻结,银行在得知消息后,要求法院将其中的157万元划拨给银行,用于王氏兄弟还贷。


从法律角度看,银行的生效债权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王氏兄弟的账户也已经被法院冻结,要强制执行并非难事。可养猪场在生猪养殖过程中,因购买饲料、雇佣饲养员、生猪疫苗及医药防治等,已欠了57万元,如果直接扣划王氏兄弟的账户款项履行银行债务,养猪场将无力偿还欠下的生猪养殖费用,并再度陷入关门歇业的困境。


如何在保障银行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养猪场的影响,为双方利益找到一个平衡点?这几个问题一直萦绕在王健心中。


“如果给养猪场一个生存的机会,一个有发展前景的公司就可以重获新生,避免破产风险。”王健反复与银行进行沟通,分析当前养猪场面临的困难和发展前景。最终,经过银行对养猪场生产经营状况的充分评估,在保证金融资产安全的基础上,银行决定给予养猪场一定的缓冲期限,并同意分期还款。


随后,执行团队又与王氏兄弟和银行多次沟通协调,在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和建议后,提出“执行和解+财产担保”的化解方案:对这164万元养殖费,扣除养猪场生产经营期间的57万元欠款后,剩余的107万元用于清偿银行债务;王氏兄弟以养猪场的财产和王氏兄弟中老大的妻子经营的饮品店铺资产作为担保,保证后期能够足额偿还银行的剩余尾款。


2024年11月14日,双方当事人在王健的见证下,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和担保协议,164万元中的57万元转给王氏兄弟账户,用于偿还购买饲料等费用,其余10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终于,养猪场“活”了,银行不良贷款风险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笑了。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记者:许颖丨通讯员: 王琪
见习编辑:闫 钰 |联系电话:(010)67550743|电子邮箱:pinglun@rmfyb.cn
新媒体编辑:时雨萌

假买猪,真诈骗!丽水警方侦破系列合同诈骗案

一次订购

7头生猪肉全被运走

以为碰到“大客户”

却偏偏不给钱

等等

这有可能是遇到了

“猪肉骗子”

“猪”事顺利

碰到“大客户”采购

“你这里有猪肉卖吗?”

2024年5月

一次偶然的机会

丽水庆元一家食品企业的老板吴某

认识了男子吴同某

双方“相谈甚欢”

便互相添加了联系方式

吴同某声称要采购猪肉

便向吴某订购了7头生猪肉

吴某见对方“诚意十足”

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

便将生猪交付

但吴同某在收到货后

并未如约支付货款

只支付了3500元

剩余的一万多元一直未向吴某支付

在多次联系吴同某无果后

吴某察觉被骗

遂报警求助

暗藏玄机

所谓“大客户”竟是“老赖”

接警后

丽水市公安局庆元分局立即开展调查

经研判

民警发现吴同某

竟然是一名“老赖”

更令人惊讶的是

民警在调查过程中发现

其以相同手法曾在多地“赊购猪肉”

因“拒绝支付尾款”而被起诉

继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先“部分履约”骗取商户信任

逐步扩大赊购金额

后“失信”拒付尾款

相关受害人均是养猪的农户或企业

有着多年办案经验的民警

瞬间感觉该事件并不简单

立即提请大数据中心提供实战支撑

侦研一体

撕掉“猪肉骗子”的伪装

“我只是正常的经营

你们凭什么抓我”

在被抓获之时

嫌疑人吴同某还企图辩解

自己是因为没钱才没有支付尾款

但当民警列举出他在其他地方

通过同样的方式大量拖欠“购猪尾款”

并将卖出的猪肉用于高额消费时

吴同某只得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通过对线索全面挖掘

最终查明犯罪嫌疑人吴同某

以“先履约后赊购”的方式

先后诈骗养殖户、企业三十余户

涉诈资金达四百余万元

目前

吴同某已经被庆元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

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重要提醒

1、合同诈骗通常有哪些手段?

(1)签订虚假购销合同,骗取货物,以伪造证件、资产凭证等与对方签订合同;

(2)虚构货源,签订空头合同,诈骗货款;

(3)伪造身份签订虚假合同,骗取他人预付款或定金;

(4)以诱饵开路,部分履行合同,以小骗大骗取他人钱物;

(5)签订假合同,骗取他人的活动费、好处费或提成费等;

(6)以联合经商、投资、协作等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进行诈骗。

2、哪些方法可以预防合同诈骗陷阱?

(1)多方面、多途径核实对方人员、单位的真实性;

(2)通过企业经营范围、涉足领域、成功项目案例等方面判断项目的真实性;

(3)及时核实用于抵押物品、票据的真实性;

(4)注意交易过程中的反常现象。如几次交易后突然增加交易量、交接货物时拖延时间、对方人员提供情况相互不符、频繁变换联系方式等等;

(5)最大限度避免出现人货分离的情况;

(6)尽量避免收取其开出的“远期支票”;

(7)切勿轻易相信名人效应、熟人(他有可能已是受害人)推荐等,应及时核实对方相关信息。

供稿:丽水公安

来源: 浙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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