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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幼儿园年计划方案》教你5招搞定!(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15 23:27

如何写《幼儿园年计划方案》教你5招搞定!(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幼儿园年计划方案作文撰写注意事项》
在撰写幼儿园年计划方案的作文时,以下事项需要注意,以确保内容全面、结构清晰、逻辑严谨,同时符合幼儿园教育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1. "明确主题和目的": - 确定作文的主题,如“幼儿园年度教育计划”。 - 明确写作目的,是为了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规划新一年的教育方向。
2. "遵循教育理念": - 确保方案符合国家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幼儿园的教育理念。 - 强调全面发展,注重幼儿身心健康、社会性、情感态度和创造力等方面的培养。
3. "内容全面": - 包括教育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家园合作等方面。 - 对幼儿园的硬件设施、师资力量、课程设置等进行全面评估。
4. "结构清晰": - 采用总分总的结构,开头简要概述,中间分几个部分详细阐述,结尾总结。 - 每个部分应有明确的标题,使读者易于理解。
5. "逻辑严谨": - 各部分内容之间要有逻辑联系,前后呼应,避免出现矛盾或重复。 - 数据和事实要有依据,确保准确性。
6. "具体可行": - 计划要具体,可操作性强,避免过于笼统或理想化。 - 制定切实可行的步骤和时间表。
7. "注重创新":

广州海珠公布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计划,首批5月16日起报名

4月23日,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今年幼儿园招生分批进行,首批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园区面向业主子女招生时间为5月16日至5月22日。

《通知》指出,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采用测试、口试或其他任何变相考试及审查成绩的方式招生。

2025年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收本区户籍以及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不低于90%。

何时可以报名?

《通知》明确,区内幼儿园招生分批进行,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其中,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园区面向业主子女招生时间为5月16日至5月22日,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时间为5月24日至5月28日;其他类型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时间为5月24日至5月30日。

民办幼儿园招生时间为5月24日至5月30日,具体招生工作由各园自行安排。

2025年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

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幼儿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现就2025年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落实主体责任。幼儿园要切实履行学前教育办学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各园招生工作方案,确保招生工作合法规范、安全有序、公开公正进行。

(二)坚持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采用测试、口试或其他任何变相考试及审查成绩的方式招生。

(三)坚持公正公开。幼儿园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招生政策要求执行,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

二、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2025年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二)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收本区户籍以及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不低于90%。幼儿园招生的具体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制订,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三)非区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剩余学位应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的比例及招生的具体方案、流程等由其举办单位与幼儿园共同制订,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四)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根据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规定,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等的资助。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适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幼儿。幼儿园招生的具体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制订,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五)各幼儿园应尊重特殊幼儿个体差异,依法招收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残疾幼儿入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依据家长申请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六)各幼儿园完成小班招生后,有条件的幼儿园可申请开设托班,经审批后适量招收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出生的托班幼儿。

三、招生工作安排

(一)2025年4月区教育局下达招生计划,各幼儿园按计划做好本园招生工作方案,并参照《2025年海珠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详见附件)进行实施。

(二)幼儿园招生分批进行,各批次安排如下:

1.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其中,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园区面向业主子女招生时间为5月16日至5月22日,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时间为5月24日至5月28日;其他类型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时间为5月24日至5月30日。

2.民办幼儿园招生时间为5月24日至5月30日。具体招生工作由各园自行安排。幼儿园报名可以通过网络、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避免家长聚集到幼儿园现场报名。

(三)已录取的适龄幼儿体检及注册工作由幼儿园通知安排。

四、招生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生信息

为方便广大家长给子女选择就近、适宜的幼儿园入读,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幼儿园要切实做好招生准备工作。要将本园办学性质、地址、办学许可证编号、办学基本条件、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招生服务指引、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时间、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及咨询和监督电话等招生工作信息通过各幼儿园公示专栏和网站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及时进行公告。

(二)规范招生秩序

各幼儿园要加强招生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严肃招生纪律,及时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维护良好的招生报名秩序。对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保障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三)完成新生录取

招生报名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各幼儿园应及时做好信息核验工作,将录取结果告知幼儿家长,对于没有录取的幼儿,亦应当及时告知结果。幼儿入园前应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四)做好信息采集

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幼儿入园信息采集工作,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按要求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广州市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新生信息,并按卫健部门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特此通知。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2025年海珠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docx

附件2:2025年海珠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docx

附件3:2025年海珠区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docx

南方+记者 谢望海

【作者】 谢望海

广州教育

2025年秋季乐昌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韶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韶市教〔2025〕1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5年秋季乐昌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适龄优先

幼儿园招生优先满足3-6周岁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其中小班入园的新生应为2022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经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审批备案后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可以招收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2-3周岁幼儿,所招收的托班幼儿,不得享受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二)免试、就近入园

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公平公正

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幼儿园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二、招生范围

(一)乐城街道辖区幼儿园

1.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

(1)乐昌市凤凰幼儿园。优先满足碧桂园凤凰名邸小区业主的适龄子女入园,剩余学位面向碧桂园小区业主的适龄子女入园。若碧桂园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除政策优待类外则采取摇号方式对小区业主适龄子女进行派位;若碧桂园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则面向三公里范围内适龄幼儿入园,按照以下顺序派位:①幼儿乐城街道户籍类;②政策优待类;③幼儿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类;④幼儿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租房类。

(2)乐昌市宏大幼儿园。优先满足宏大花园小区业主的适龄子女入园,剩余学位面向三公里范围内适龄幼儿入园。若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通过资料审核的名单即为拟录取名单,剩余学位按照以下顺序派位:①幼儿乐城街道户籍类;②政策优待类;③幼儿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类;④幼儿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租房类。若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除政策优待类外则采取摇号方式对小区业主适龄子女进行派位,不再面向三公里范围招生。

(3)乐昌市金色港湾幼儿园。优先满足金色港湾小区业主的适龄子女入园,剩余学位面向三公里范围内适龄幼儿入园。若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通过资料审核的名单即为拟录取名单,剩余学位按照以下顺序派位:①幼儿乐城街道户籍类;②政策优待类;③幼儿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类;④幼儿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租房类。若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除政策优待类外则采取摇号方式对小区业主适龄子女进行派位,不再面向三公里范围招生。

(4)乐昌市第一幼儿园竹林华府校区。优先满足竹林华府小区业主的适龄子女入园,剩余学位面向三公里范围内适龄幼儿入园。若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通过资料审核的名单即为拟录取名单,剩余学位按照以下顺序派位:①幼儿乐城街道户籍类;②政策优待类;③幼儿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类;④幼儿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租房类。若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除政策优待类外则采取摇号方式对小区业主适龄子女进行派位,不再面向三公里范围招生。

2.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

乐昌市第一幼儿园、乐昌市第二幼儿园、乐昌市城东幼儿园、乐昌市河南幼儿园均面向三公里范围内招生。若通过资料审核的报名幼儿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通过资料审核的名单即为拟录取名单。若通过资料审核的报名幼儿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按照以下顺序派位:①幼儿乐城街道户籍类;②政策优待类;③幼儿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类;④幼儿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租房类。

3.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按照市教育局规定的招生时间、核准的招生计划、备案通过的保教费收费标准等有关要求,在乐城街道辖区内实行自主招生,招收生源最远不得超过幼儿园五公里。

(二)乡镇幼儿园

为减少幼儿上下学的交通风险,乡镇幼儿园原则上只能招收本镇区生源,不得跨行政区域招生。幼儿园处于乡镇交界地带,需招收相邻镇区幼儿生源的,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严格按照批准区域实施招生。

三、乐城街道辖区公办幼儿园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各公办幼儿园;

3.报名时间:2025年5月24日(星期六);

4.报名资料及要求:

(1)幼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幼儿本人及监护人页);

(3)有效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房管部门出具的有效租房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纳税证明票据等);乐城街道辖区户籍且未提供有效居住证明的,以户籍地址作为派位依据;

(4)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5)符合政策优待条件的,由幼儿家长提供乐昌市2025年公办幼儿园政策优待入园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6)其他所需的资料(详见各园招生方案)。

5.录取结果:在招生报名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各乐城街道辖区公办幼儿园应及时将录取结果通知幼儿家长(含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拟录取的幼儿需在规定日期内到相关医疗医疗机构进行幼儿入园前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注册入园手续,具体时间由各幼儿园另行通知。

6.其他事项:

(1)每名幼儿只能填报一所公办幼儿园,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出现同一名幼儿同时报名两所公办幼儿园,或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所填报信息视为无效;

(2)幼儿园的收费按相关部门批准的价格执行;

(3)政策优待录取人数原则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20%,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①烈士子女;

②现役军人子女及经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复退军人子女;

③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和人民警察子女;

④经乐昌市委组织部认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经乐昌市招商部门认定招商引资企业高管子女(正副董事长和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监、总工程师等);

⑤台胞子女、华人华侨子女、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子女;

⑥孤儿;

⑦援藏、援疆、援川及援亚非拉的乐昌籍工作人员子女;

⑧公派中国边疆、海岛的乐昌籍工作人员子女;

⑨其他符合省、市优待政策的有关人员子女。

四、具体要求

(一)制定招生工作方案。乡镇公办幼儿园按照市教育局设置的招生规模和班额,合理制定本园招生工作方案,2025年5月23日前将招生工作方案报至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各民办幼儿园按照教育局制定的事业计划进行招生、宣传。

(二)公开招生信息。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广告)内容应实事求是,应当包含办园性质、地址、办学许可证编号、办学基本条件、计划招生人数、收费项目及标准、资助办法、招生服务指引、咨询电话等内容,明确招生时间、地点、方式、流程等。在2025年5月23日前将招生简章(广告)报至教育主管部门,经审查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三)规范招生流程。各民办幼儿园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招生入学办理手续和证明事项,优化招生工作流程,及时解决招生中出现的问题,维护良好的招生报名秩序,不得对幼儿进行入园前的考试和测查。严格按照备案的收费标准,不得在规定范围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得随意提高、降低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幼儿园要在招生报名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录取结果告知幼儿家长,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四)保障幼儿权益。各幼儿园招生要坚持“先体检后入园的原则”。幼儿园招生规模要与办园条件相适应,班额按市教育局核准的执行,确保幼儿园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面积和绿化面积等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幼儿园办园指南>的通知》(粤教基〔2023〕4号)要求。

(五)落实政策优待。切实做好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工作,重视特殊幼儿的入园需求,不得歧视和拒收残疾适龄幼儿入园。普通幼儿园应依法招收轻度残疾适龄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可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积极做好政策优待生的核查、入园工作。

(六)严守工作纪律。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招生规定和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各幼儿园不得以困难家庭补助、生均公用经费等相关补助作为招生宣传,如有发现,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市教育纪工委、招生入学工作监督小组将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51-5567930。





来源:乐昌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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