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政府立项申请书》相关写作范文范例(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17 07:42

写作核心提示:
题目:政府立项申请书撰写注意事项
正文:
政府立项申请书是政府部门审批项目立项的重要文件,其质量直接关系到项目能否顺利获得批准。在撰写政府立项申请书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明确项目背景和目的
1. 项目背景:详细阐述项目产生的背景,包括国内外相关情况、政策导向、市场需求等。
2. 项目目的:明确项目预期达到的目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保效益等。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 技术可行性:分析项目所采用的技术是否成熟、可靠,是否具有创新性。
2. 经济可行性:评估项目投资回报率、资金筹措、成本控制等方面。
3. 社会可行性:分析项目对当地社会、文化、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和社会利益。
三、项目实施方案
1. 项目进度安排:明确项目实施阶段、时间节点、关键任务等。
2. 项目组织机构:设立项目领导小组、项目管理机构、专业技术团队等。
3. 项目质量控制:制定项目质量标准、检验方法、责任追究等。
四、项目资金筹措
1. 投资估算:详细列出项目所需资金,包括设备购置、人员培训、运营维护等。
2. 资金来源:明确资金筹措渠道,如政府投资、企业自筹、银行贷款等。
3. 资金使用计划:制定资金使用方案,确保资金合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系统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系统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4〕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要求,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信息管理、监测分析和公众监督,我委拟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建立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现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建立信息系统的重要意义建立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系统,有利于做好项目信息统计,强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监测分析;有利于加强社会监督,提升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有利于引导各参与方切实提升项目执行质量,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规范发展、阳光运行。
二、准确把握信息填报内容(一)投资项目代码。
填报单位按照《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2017年第3号令)、《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编码规范》(GB/T 40058-2021)等文件要求,通过各级在线平台领取项目代码,作为项目信息填报依据和前提。
(二)特许经营方案内容。
实施机构应于特许经营方案审核前,按照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系统指标体系(见附件)要求,填报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等项目信息,具体实施方式、特许经营期限等特许经营信息,并上传特许经营方案及相关附件。特许经营方案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实施机构应更新上述信息,并上传经审核的特许经营方案;审核特许经营方案的发展改革部门应填报审核部门、审核时间等信息,并上传相关审核文件。
(三)特许经营者选择内容。
实施机构应在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等公开竞争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特许经营者选择方式、公开竞争文件发布时间等信息,并上传招标公告等公开竞争文件。特许经营者选定后10个工作日内,实施机构应填报特许经营者中标单位、中标单位企业性质等信息,并上传中标通知书等文件。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实施机构应填报政府投资支持、按规定补贴运营等信息;特许经营者或项目公司应填报协议签署时间、是否设立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期限等信息,并上传初步协议(如有)、特许经营协议等文件。
(四)投资管理程序内容。
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后10个工作日内,特许经营者或项目公司应填报立项形式及时间、项目总投资、项目资本金等信息,并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批复文件。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的项目如发生变更建设地点、调整主要建设内容、调整建设标准等重大情形,特许经营者或项目公司应于重新履行项目审核程序后10个工作日内上传批复文件。
(五)项目建设实施内容。
特许经营者或项目公司应根据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及时填报项目开工时间、进展情况、竣工时间,并上传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需试运行或试运营的项目,特许经营者或项目公司应填报试运行或试运营时间,并上传相关许可文件。
(六)项目运营管理内容。
项目进入运营期(含试运营或试运行)后,特许经营者或项目公司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传项目运营情况,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填报项目前一自然年度总收入、总成本、净利润,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年度交付量、平均单价及其分别占当年预测交付量、平均单价的比例等信息,上传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实施机构应每年开展运营评价并于每年4月30日前上传前一自然年度运营评价结果。涉及特许经营项目价格调整、变更情形的,特许经营者应于价格调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填报相关情况。
(七)项目终止和移交内容。
如项目发生终止或移交事项的,实施机构应于该事项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填报项目终止情况、终止时间、移交对象、移交时间、移交内容等信息,并上传项目终止或移交证明文件。
三、认真抓好信息填报工作(一)积极配合做好系统建设。
为更好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规范实施,我委将建设全国统一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系统,并于2024年3月底前启动内部测试,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方面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确保信息系统2024年4月正式上线。
(二)认真开展项目信息填报。
2023年2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清理核查前未完成招标采购程序的项目,以及后续新实施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均应按以上流程在信息系统内填报信息。2023年2月至信息系统上线前已开展的项目,如属于清理整改范围的,应经有关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确认符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相关要求后再行填报;其他项目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补充填报。
(三)逐层压实信息填报责任。
各填报单位要全面、准确、及时填报项目信息。实施机构对特许经营者、项目公司填报信息予以复核,审核特许经营方案的发展改革部门对实施机构填报信息予以复核。存在误填漏报的,复核单位要及时通知填报主体修改完善。我委将采取适当方式查找存在填报信息错漏的项目,通知填报单位补充完善;经通知满1个月仍未完善的,将其列入异常项目名单,并向社会公开;经通知满3个月仍未完善的,我委将把此类信息缺失项目移出信息系统。
四、充分发挥信息系统重要作用(一)提高项目执行质量。
为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政策指导,我委将组织专业力量对项目填报内容是否符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相关要求抽查复核,如发现特许经营方案、特许经营协议等不符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相关要求,将其列入异常项目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同步通知有关省级发展改革委抓紧组织清理整改,经提示满3个月仍未完成整改的,我委将把此类不合规项目移出信息系统。
(二)提供工作推进依据。
我委将把信息系统内各项目信息填报完备情况作为给予项目建设期政府投资支持、纳入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通过投贷联动机制向金融机构推介的重要依据。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充分发挥专业能力,对信息系统内项目依法依规提供融资支持。未在信息系统内的项目,不得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名义融资或办理前期手续。
(三)加强中介机构监管。
我委依据信息系统对参与项目的中介机构服务质量进行监测。对在提供特许经营方案编制、特许经营协议起草、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法律意见出具等中介服务时质量低劣、弄虚作假的,我委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予以提醒、约谈、警告。涉及工程咨询机构的,将在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定时予以考虑;涉及律师事务所的,如情节严重,将反馈司法部门。我委将把信息系统中存在失信行为的项目参与方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核通过特许经营方案,实施机构启动特许经营者选择程序后,将通过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项目基本信息,特许经营中标结果、特许经营期限等特许经营信息,项目每季度运营情况、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定期运营考核结果等运营管理信息,以及项目终止或移交信息等,便于社会公众对项目进行监督。
附件: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系统指标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24年3月2日
公告!国家级项目,即将启动申报
近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一起了解——
一、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推进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本次受理申报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
一般项目应立足各学科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体现申请人的学术素养,围绕对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问题、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开展具有学科视角的创新性研究。
重点项目应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鼓励学科交叉。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成果体量和质量应高于一般项目。申报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再转立为一般项目。
青年项目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发挥青年学者优势,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
西部项目立足西部地区实际和优势,资助推进西部地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保护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周边毗邻区域国别研究等方面的课题,支持西部地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研能力提升。
三、本次申报不发布分学科具体课题指南。申请人可对照国家社科基金近年分学科课题指南的导向、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对应上述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着眼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突出明确的问题意识,从学科视角按照选题规范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鼓励围绕以下重点方向开展深入研究: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重要会议、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史料收集整理与研究,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
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背景、本质要求、世界意义,国际变局、新科技革命给中国式现代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繁荣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生态文明,数智社会治理,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城市化和城市治理,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健康中国,人口战略,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边疆治理与边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安全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践行“三大全球倡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文明交流互鉴,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中国文化史、学术史和思想史,重要文献史料整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史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史,古典学研究,古代文明起源,近代大国崛起,世界现代化历程,世界战争史、殖民史、宗教史和政治思想史,重要区域和国家研究;
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学科史、方法论、前沿问题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各学科建设自主知识体系的原创性概念、命题和理论研究等。
选题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须在课题论证材料中首先对选题作出说明,简洁明了地介绍选题所研究的核心问题、研究的视角等。
四、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一)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课题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二)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4月25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4月25日后出生)。
(三)西部项目:符合(一)或(二)条件,且申请单位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其他参照西部项目执行的部分科研单位。
(四)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5年4月25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五)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五、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六、项目申报范围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3个学科和2个研究领域,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2025年3月制,以下简称《申请书》)。重点项目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同时列出1—2个相关学科。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3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七、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各省区市社科管理部门、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和申请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从严控制申报数量,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