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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挑选《买房抵押合同》相关文章文案。(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19 16:49

精心挑选《买房抵押合同》相关文章文案。(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标题:购房抵押合同注意事项:保障交易安全与权益
正文:
购房抵押合同是购房者与抵押权人之间的一种法律文件,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交易的安全与合法性。在签订购房抵押合同时,以下事项应注意:
一、合同主体资格
1. 购房者应核实抵押权人的身份,确保其具备合法的抵押权人资格。 2. 抵押权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二、合同内容
1. 明确约定购房者的购房款项、抵押物、抵押期限、还款方式等关键信息。 2. 约定违约责任,如逾期还款、抵押物损坏等,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3. 明确抵押物的权属,避免纠纷。
三、合同签订流程
1. 购房者与抵押权人应亲自到场签订合同,不得委托他人代签。 2. 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抵押权人询问。 3. 签订合同后,应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
四、合同履行
1. 购房者应按时足额偿还贷款,避免违约。 2. 抵押权人应按时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抵押物的安全。 3.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借钱时,购房合同有抵押效力吗?

8月14日,市司法局做客亳州广播电视台广播直播节目《政风行风热线》,在线大家关心的购房合同抵押、商家停车收费等问题。

市民咨询:有些酒店会把门前的空间给圈起来,安装电子围栏,设置成停车场,进行收费,合理吗?

律师王铸回复:如果酒店设置停车位的区域是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经发改委审批后,可以进行收费。如果是公共空间或者没有经过审批,就不能擅自收费。

市民咨询:自己从银行借了十多万,之后转借给亲戚。目前,亲戚没有还钱,人也找不到了,该怎么办?

律师王铸表示:从贷款的法律关系看,该市民与亲友之间是民间借贷关系。如果亲友不还钱,可以起诉,亲友有义务偿还借款的本息。起诉时,只要提供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即可,就算对方一直躲避,也不影响后续的判决和执行。

市民咨询:自己把钱借给朋友,朋友拿着一个还未交付的房产的购房合同作为抵押。如果朋友后期没有按时还钱的话,这种抵押有效力吗?

律师王铸解释:购房合同不能用来作为抵押。只有房产才能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登记,如果办理不了抵押登记,抵押则无效,即便写到借款合同里,也是没有抵押效力的。

8月15日上午,交通银行亳州分行将上线《政风行风热线》。如果您有相关问题,可以拨打栏目热线电话5501234、5501116、5532370、5532371参与,或者在药都时空视频号留言反映。


来源:亳州视听网

以案释法丨为债权设立房产抵押,签订协议就行了?这一步一定要做!

为好友担保还款后,好友出具欠条并以其房屋作为抵押。抵押协议签订了,房屋就是你的了?

法官:NO! 为债权设立房产抵押,这一步一定要做!切记!

曾某与刘某系朋友关系。2022年,刘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曾某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借款到期后,刘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曾某遂代刘某向银行偿还贷款20万元。2023年3月,曾某向刘某索要该代偿款。经曾某追偿,刘某向曾某出具欠条,并应曾某要求签订《抵押协议》,约定以其名下某小区房产为该笔债务提供抵押担保,但双方均未到相关部门就该房屋抵押权进行登记。

近日,还款期满,刘某并未按约向曾某还款。经多次催要无果后,曾某无奈将刘某诉至甘州区法院,要求刘某偿还代偿款,并请求对抵押房屋优先受偿。曾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呢?

法院审理认为,抵押权属于物权,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需要到房屋产权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抵押权设立后,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本案中双方虽然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并未到产权登记部门进行抵押权登记,因此抵押权并未设立,曾某诉请的要求对抵押房产优先受偿,法院不予支持。

那么,曾某的权利如何得到有效保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故案涉房屋的抵押权虽未设立,但刘某向曾某出具的房屋抵押合同有效成立,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刘某作为抵押人依约有办理抵押登记的义务,曾某可先依据该合法有效的抵押合同,诉讼要求刘某履行抵押登记义务,待该抵押登记义务经生效判决确认后再行主张优先受偿权。

温馨提示: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设定抵押的,需办理抵押登记,未登记,抵押权不成立。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登记在手,权益无忧!为全面保护您的债权,请及时办理抵押登记!

供稿:毛秀娟

编辑:祝玉玲

核稿:丁志明

审签:祁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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