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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文章轻松搞定《工作总结附文》的写作。(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24 12:26

一篇文章轻松搞定《工作总结附文》的写作。(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撰写关于工作总结的附文作文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1. 明确目的:首先明确写作目的,是为了总结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成果,还是为了分析存在的问题,或是为了规划未来的工作方向。
2. 结构清晰:文章应具备清晰的结构,一般包括引言、主体和结尾三个部分。引言部分简要介绍总结背景和目的;主体部分详细阐述工作成果、问题及改进措施;结尾部分总结全文,提出展望。
3. 语言简练: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观点,避免冗长和啰嗦。注意使用恰当的词汇和句式,使文章更具可读性。
4. 重点突出:在文章中突出重点内容,如工作成果、问题及改进措施。避免平均用力,使读者能够快速抓住文章的核心。
5. 客观公正:对工作成果和问题进行客观评价,不夸大也不贬低。在分析问题时,要理性分析,避免情绪化。
6. 数据支持:尽量使用具体数据来支撑观点,如完成的项目数量、工作效率提升幅度等。数据要真实可靠,避免虚构。
7. 案例说明:在阐述问题和改进措施时,可以结合具体案例进行说明,使文章更具说服力。
8. 展望未来:在结尾部分,对未来的工作方向进行展望,提出具体目标和计划。
9. 注意格式:按照公司或单位的要求,规范文章格式,如字体

回忆供销社的那些人和事(连载七)

下乡支农

从老根上讲,供销社原本就是广大农民集资入股组建而成,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合作经济组织,所以供销社的全称也一直是“XXX供销合作社”。

所以,在一九八0年农村改革之前,供销社的主要任务就是一切围绕农村,服务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是名符其实的农业一线的后勤部。因此,尽管在业务方面,归属县联社“条条”管辖,在行政“块块”上,还是要服从公社党委统一领导。下乡支农也就成了供销社一项常規任务。

我当时所在的供销社,除了经常性地组织职工下乡摆摊送货外,还常年包点扶持一个叫做“卞家庄”的村。在那个物资相对短缺的年代,成为供销社的包点村,类似于现在的财政部门帮扶贫困村,好处不言而喻。除了化肥、农药、柴、机油的供应上,明里、暗里优于其它村,每到夏、秋两季农忙季节,单位还要组织一部分人员到村里去,帮助麦收或者秋收。

我那时是团支书,自然要算一个,一共十个人左右,由生产资料部刘经理带队。七点半吃完早饭,骑上自行车,带上自备镰刀,三十里路半个多小时就赶过去了。这时,村支书老张就已在村头迎候了。张支书五十岁左右,圆脸,小眯眯眼,一个眼睛有点斜视,不明显。老远就伸出手来,拉住刘经理,招呼大家先到办公室一坐,喝口水。双方争执客气一会,自然是服从他的。一行人到了办公室,烟、茶早已备好,又是一阵客气寒暄,半个上午基本就过去了。在刘经理一再催促下,张书记只好安排人带我们去到田里,地块早已选好,一块麦地,或玉米地,大家便开始收割起来。


说实话,我们真的干不了多少活。大家都心里明白,售货员站柜台的,要像农民那样蹲下身子弯下腰,收割庄稼,还真是不习惯,坚持不了多久。好在,很快,张书记又安排人送了绿豆水来,招呼大家:喝水啦!喝碗水再干!大家站起身,直起腰,来到地头,拿起竹篮里的大碗,舀起桶里的绿豆汤,美美地喝起来。喝完绿豆汤,回到地里,坚持干了不大一会,张书记又亲自来了,招呼大家:“好啦!歇会吧,好吃饭啦!”刘经理看看太阳,看看表,回应着:“太早了吧,天还不晌,不到十一点呢!”张书记说:“行了行了,意思到了就行了!活儿又不是靠你们几个能干完的,走,吃饭!”于是,大家嘿嘿笑着,跟着他又回到办公室。

脸盆、毛巾早已准备好了,大家擦洗之间,两位大妈端着两个放满了盘碗的方形木托盘(我们叫“圈盆”)进来了,三张办公桌已拼在一起,很快便摆满了热气腾腾香味四溢的大歺。张书记对刘经理说:“不好意思,咱条件差,伙计们凑付一下吧,饭糙饭好,一定吃饱!”刘经理说:“很丰盛啦!张书记在这一起吃吧!”张书记摆摆手说:“不行不行!老婆子不让,嘿嘿!你们吃,吃完了好好休息会,下午时间长,不急!”说完摆摆手,急急地走了。

刘经理也不十分客套,招呼大家吃起来。饭菜的确很丰盛,好吃。现杀的小公鸡,池塘里捞的活鱼,做出来的味道,绝对鲜美,至今回忆起来,仍不免齿颊生津,余味犹在。此后多少年来,我吃过许多的大小饭庄、酒店,包括所谓的“农家宴”,印象中再也没吃到那么纯正美味的大歺。酒是没有的,大家都知道,这是下乡支农,在家里领导一再强调,不准喝酒。

下午的时间比较难熬。人家招待的这么好,饭后自然不能和在单位那样,讲究午休、午睡了,略一休息,刘经理就带我们去到上午的地里。不过也快,中间喝一次水休息一会,到五点左右,尽管在农村,只算是半下午时间,张书记就过来了,他知道,我们要回单位了。双方心里都明白:一方的托辞是门市部要结帐;一方心想正好省却了晚饭的耗费和麻烦……

这样的支农活动,现在看来似乎有点荒唐,在当时也觉得纯是“形式”,然而却又不得不那样做。后来我担任单位文书,写工作总结时,才知道这些活动的重要性一一无论是半年总结还是年终总结,这些套话都必须有的:……我们还组织了多少多少人的支农小分队,在“三夏”“三秋”农忙季节,奔赴田间地头云云……总结一式三份,公社、县联社各一份。

在我的经历中,比这更荒唐的,是一次被公社抽派下乡,当过二十多天的“驻村干部”。

时间是一九七五年的秋季。那时候农村秋收秋种,往往与抗旱抗灾联在一起,任务比较艰巨,所以有个很响亮的名称,叫做“三秋大会战”。大会战由公社党委统一指挥,每一村队的收、种进度,都要及时掌握,加上当时政治氛围比较浓厚,今天一个“最新指示”,明天一个“重要文件”都要及时传达到每一个支部。所以,每村都要有一个公社派去的人驻点,监督协助村里的工作,公社机关人手不够,就从各单位抽调。我那时在文宣门市部,因为发放图书、政宣材料、学生课本,与公社党委分管宣传的领导关系较熟;在党委组织的几次政治学习演讲会上,还代表单位发过言,所以就被抽调到他负责的一个片区,成为短期的“驻点干部”。

我驻点的那个村叫“柞树屯”,住得时间虽然很短,对几个人物印象却较深。

村支书姓罗,整个人也像他的姓,塌腰驼背,大长脸,门牙旁边镶了颗金牙,一笑,那颗黄澄澄的金牙便露了出来。此人年近六十,据说当过小乡文书,(小乡是什么单位,我始终不明白,也不好意思问,大约是建国初期类似于当时的一个片区)讲起话来,时代印记很明显。晚上经常给村里的党员和生产队长开会,三句话总离不开一个“党”字:“不听党的你听谁的?”或者“党就是这样教育我们的?”“党把我们从旧社会解救出来,要懂得报恩……”一套一套的能说近一个小时。

他有一个副书记,四十多岁,姓王,叫王焕喜。所以能记住这个名字,是因为当时有个很有名的吕剧《借年》,男主角叫王汉喜。这个王焕喜大家就叫成了王汉喜。每次开会时,罗书记讲完了,问一句:“焕喜还有什么事?讲一讲一一”王焕喜马上说:“没有!没有!你说得很全面了,我还讲什么?”听起来有点怪怪的。

两个人有些矛盾,不是很协调。罗书记跟我说,焕喜上面有人,跟公社党委谁谁关系很好,早就想当一把手,可全体党员不通过啊!又说了些这个人的种种不是,并几次对我说:你是公社党委派来的,这些情况你应该向领导反映一下……我心想:我才不管你们这些闲事呢,而且,我一个小小售货员,服从安排可以,但与公社领导根本也说不上话。

我当时虽然名义上也算驻村干部,但与真正的公社干部还是不同的。工作上也没有什么压力,每天就是跟着罗书记,到各队地里、场园里转转,有时候一起去公社、片区开开会,看看快到饭点了,就到村小学,跟着张老师一起吃派饭。

这个张老师吃饭,是到各家各户去,而不是像多数村那样,用一个专门的木制食盒,盛了送到学校。他挨户吃,一家一天,我也就随着他吃了二十多家的饭。

不得不说,那时的农民,对我们这些“公家来的人”,确实好。吃饭轮到那家,都贵客一般地饲候着。早饭能简单点,午饭和晚饭,一般要有两个菜,一荤一素,这在那个多数农家以咸菜为主菜的年代,确实是难能可贵的。

张老师快退休了。“还有两年”,他说,“在这村五年了,调也不走了,再住两年,退休行了。”他进了派饭家的门,跟主人打过招呼,熟练地脱鞋、上炕,盘腿而坐,摸摸下巴上几根稀疏的胡须,问我:“多大岁数了?”我告诉他,他感叹说:“正是好时候呢 。”他从衣兜里摸出一个一握大小的小铝壶,递给从灶上过来的女主人,并问我:“你喝酒不喝?”我说不会。他说:“不会,好,别学,沾上了就戒不掉,我必须得喝,菜好孬不论,酒是一定得喝,村里都知道。”

很快,两盘菜和那个小铝壶,就端上来了,小铝壶冒着热气,酒已经烫过。张老师吃菜很有讲究,只吃一个,而且我很快发现,有规律,午饭吃葷菜,晚饭吃素菜,我也就随着他,每顿饭给东家剩下一个菜。张老师说:“这样,人家下顿做一个菜就行了,剩这个一凑,又是两个。”

印象中,这位老先生有些学问。古今中外人物,都能讲出一些典故轶事来。这个村周边有三个村子,村名都带一个“马”字,他竟能用一个“薛礼征东”的故事将三个村名串连起来,这个到底有无根据,我始终没有查证过。不过,他曾纠正过我几个字的错误读音,一次聊到陈毅元帅的诗,我说他的夫人张茜也是少有的才女,他立马说:那个字念qian不念Xi,如果翻译外国女性人名,可以用Xi音,比如露茜、格茜……

听罗书记讲,张老师是个老师范生,想来不假,那时候公办教师少,出来一个,就肯定是有些来历的。


那一次驻村,还有一个人物印像深刻:我的女房东,一个结婚两年多的新媳妇。非常漂亮。我混社会几十年,见过的真正漂亮的女人不多,她算一个。当罗书记领我带着铺盖卷去她家时,一见面有惊艳的感觉。多年以后,看八六版西游记连续剧,看到朱琳扮演的女儿国国王,我一下子又想起了这位女房东,两人的眉眼面目是那样像,言语颦笑之间处处透着成熟女人的端庄和妩媚。

她对象是一个刚回来一年多的复员军人,当时带队到县里一个大型水利工地出民工了,家里只有她一个人。这一情景现在回想起来,像是在梦中,是那样的虚幻,那样的不可思议。

她家一共四间房子,进门正间是两个灶台和饭柜、水缸、厨具等杂物,是那个年代典型的北方农村摆设。我被安排住东边一间。西边两间是她们夫妇的卧室和杂物间。我到现在不明白罗书记为什么会那样安排,难道真是没有更合适的住户?尽管在那个年代,人们的思想比较正统,比较纯净,自己又是一个阅世不深的小青年,但这样一种安排,孤男寡女,同居一室,开始几天还是不太适应。晚上从外面一回来,打过招呼,洗漱一下,便躲进自己的房间,掩上门,看书。

她有时会敲敲门,提过一壶热水来,问一声:今天在谁家吃得饭?几天以后,相互熟悉了,从断断续续的交流中,我知道她娘家是邻公社的一个村子,离得不远。她说:“结这门亲,俩老的高低不同意,是俺偷拿出户口本来,跟他登了记。唉,这都是命啊!”那幽幽的一声叹息,现在想起还是那样清晰。她说:“那年他从部队回家探亲,经人介绍两人见了面,谁知一下子就看上了哪,非他不嫁,有什么办法?而且,他说刚入了党,努力一下,过一两年提了干,俺就有可能随军了,谁知结婚不到一年他就转业了。唉,这都是命啊!”

我住的那一间正面桌子上方挂着一个相框,里面镶着几张照片,其中一张最大的是她们夫妇的结婚照。她对象穿绿军装,红领章红帽徽,圆脸大眼晴,很是英俊帅气。我住他家时,他从工地回来过两次,还是一身军装,只是没有领章帽徽了,人也比照片略瘦一些,黑一些。一个农民了,也正常,不过还是挺精神的。说起话来知道,他竞是我高中时一个同学的哥哥。我那个同学当时在本公社另一个村小学当民办老师。

在他家住了不到一个月,因为县联社要来我单位召开“三秋支农”现场会,单位安排一名同志带着铺盖卷换我回去,帮忙准备汇报材料,我便借机离开这个村子。

当然,这一段经历是要写进汇报材料中的,不过得换种写法:……我单位还选派一名政治水平和思想觉悟较高的同志,由公社党委统一指挥,进村驻点,与农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

(未完待续)

附文:对上几节两个问题的统一回复

《回忆》发文以来,受到倾力推荐和众多网友点赞评点,在此再次表示感谢!现对此前文中两处争议过多的问题统一回复一下。

一、食品站的归属问题。我查证了一下,1958年以前,供销社(包括生产、漁业、食品业、手工业)、农村信用社,都归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统一管理。到1962年7月,几家短期分开后不久,又重新合并办公。一直到1975年,供销商业再次分开,食品站归了商业局。供销社这一块,县以上属国营全民所有,县以下属集体合作所有。

由此可知:食品站有段时间确实归供销社,至于什么时间分出的,各地情况不同,时间或早或晚,就可能不一致了。

二、自行车车速问题。在《一件小事》一节中,有“半个多少时骑行四十路”的情节,有的网友一再质疑,再解释一下。

首先,那时的路程并不像现在这样准确,那时我们骑车到县城开会,都说是五十里,现在开车跑一趟,只有18公里。所以文中所说四十里,实际上估计也就三十里左右。而且穿村过庄走小路,还要近一些,骑自行车比公路好走,(公路是沙土路,养路工不断地往路上扬撒颗粒细沙,汽车跑没事,自行车滑车)另外,我查了一下,自行一般速度是15一20公里,快的可到30一50公里,这可能是车型和体力的差别了。我现在以年迈体弱之身,有时骑“共亨单车(青桔)”到幼儿院接宝宝,4.8公里,路上还有几个红绿灯,也就二十分钟的事。想当年骑“大金鹿”,年轻力狂,半个多少时跑四十里路,是不成问题的。

更主要的是,《一件小事》是记述农民兄弟那种以德报怨的高尚情操,并非炫耀车技。如果只盯着“半个小时四十里路”,就不免舍本逐末了。

“负面清单”演进呈现监管颗粒度精细化

2025版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103条禁令精准剑指行业顽疾。这份清单有何特别之处?为何监管五年内六次重拳出击?背后是人身险市场怎样的乱象与隐忧?这场监管与市场的猫鼠游戏,正撕开保险业最隐秘的伤口——是刮骨疗毒还是扼杀创新?我们深度剖析监管背后的逻辑,去追寻答案。

本刊记者/林森

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向各人身险公司发布了《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5版)》,这是监管部门第六次发布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该清单的发布,是监管部门对人身险市场持续关注与严格监管的重要体现。

2025版“负面清单”系统梳理了人身保险产品在设计、条款、定价及报送等环节的103项违规问题,涵盖条款表述模糊、责任设计异化、费率测算失真、精算假设不合理及报送管理混乱等关键领域,新增内容精准聚焦“报行合一”“产品异化”“费用虚高”等市场痛点。

这份堪称保险行业最严“体检表”的清单,既彰显了监管层对市场乱象的精准打击,也揭示了人身险行业从规模扩张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深层逻辑。

监管重锤缘何五年连击人身险?

●“体检”目的在于正本清源

监管利剑为何五年六度直指人身险?人身险领域持续成为监管焦点,背后折射出行业沉疴亟待整治的紧迫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保险业原保费保险收入约5.7万亿元,其中人身险保费收入达4.26万亿元,占据保险业总保费74.7%的绝对份额。

与市场规模扩张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长期以来,行业存在诸多问题,如产品等待期设置失当、“长险短做”异化设计、保单贷款比例超标等乱象屡禁不止,既导致消费者遭遇理赔梗阻,又使险企面临资金错配风险,更动摇着行业发展的信任根基。

同时,市场痛点与专业壁垒的双重挑战,也进一步凸显监管介入的必要性。由于人身险产品涉及复杂的精算模型和晦涩的条款设计,普通消费者往往陷入“投保时雾里看花、理赔时对版困难”的认知困境。这种信息不对称的行业特性,客观上为“夸大收益”“偷换概念”等违规行为提供了滋生土壤。

在此背景下,“负面清单”机制应运而生。监管部门通过年度“体检”制度,持续穿透产品设计、条款表述、费率精算等关键环节。2025年的“体检”又发现诸多顽疾,致使“负面清单”条目从最初的73条增至103条,新增内容直指“报行不合一”“责任异化”等深层问题,清单的持续扩容反映出人身险市场复杂多变的违规生态。

“这份动态更新的负面清单,实则是行业转型升级的坐标系。”某寿险公司产品负责人解读称,监管通过持续压缩违规操作空间,倒逼险企从费用竞争转向价值竞争。

● 人身险产品监管规则迭代历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人身险产品的系统性监管框架历经近十年迭代成型。自2016年原银保监会启动产品备案抽查机制以来,监管部门通过“问题发现 - 规则完善 - 责任压实”的螺旋式升级路径,逐步构建起全链条监管体系。

监管升级呈现三阶段特征:

2016-2018年为机制筑基期,这个阶段是制度框架初立的阶段。

2016年,原银保监会建立产品备案抽查机制,下发相关通知,对人身保险产品实行事后备案和抽查管理,建立产品退出、问责、回溯和信息披露联动机制,这标志着人身险监管从“事后灭火”转向“主动防控”。

2017年,原保监会在抽查中发现保险公司存在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等问题,下发监管函要求整改。

2018年,银保监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地对行业所有在售存量产品的合规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清理,并将各公司已备案但不使用的“储备”产品和已停售但计划重新销售的产品列入核查清理范围,确保核查清理无遗漏。彼时,原银保监会列明了52条开发设计“红线”, 为行业划出首个“安全驾驶区”,这标志着监管部门拉开了对人身险产品全方位监管的序幕。

2019-2021年进入规则体系化阶段,这三年间监管密度显著提升,监管部门先后发布多版“负面清单”,总结日常和通报中的典型问题,不断对“负面清单”进行调整更新,逐年对人身保险产品开发进行规范约束。

2019年,人身保险产品清查风暴仍在继续,当年建立了人身险产品通报制度。一年之中连续三次发布《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点名”了多家公司存在的典型问题。

2020年,原保监会紧锣密鼓,就人身险产品又连续三次发布通知。

2021年可以说是发布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之元年。原银保监会结合产品日常监管、产品问题通报等工作,首次汇总编制了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1版),内容涉及73条。

2022年-2025年,则进入了精算治理深水区。

从数量上看,近年来“负面清单”持续扩容。2022版增至82条,2024版增至94条,2025版增至103条。而监管也呈现出三大特征:从产品形态监管转向精算假设核查;从机构行为约束延伸到精算师终身追责;从事后查处升级为全周期防控。

现行监管体系形成“制度+技术+责任”三维架构:在规则层面,动态更新的负面清单将市场已验证的违规模式固化为禁令;技术层面要求总精算师履行“全周期守门人”职责,深度介入产品定价模型校验;责任层面建立“监管通报-机构整改-精算师问责”的闭环机制。种种举措都在促使整个保险行业走向“合规创造价值”。

纵观五年监管历程,“负面清单”的演进呈现出监管颗粒度精细化的鲜明特征。从早期叫停“明显违规”,到如今规范“精算假设合理性”,监管触角已延伸至产品开发最深层。“每新增一条清单禁令,都对应着监管与市场的一次攻防演练。”业内人士指出,这种“问题暴露到规则迭代”的动态平衡机制,正在推动行业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风控,为产品创新构筑可持续的防护堤坝。

四个监管维度解剖2025版清单

2025版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的监管重点与核心内容有哪些变化?通过多条新增禁令对行业实施精准手术刀式监管。从新增条目来看,该清单围绕人身险产品的产品条款表述、产品责任设计、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以及产品报送管理的四大维度展开。

在产品条款表述方面,从模糊空间到刚性标准。

针对理赔争议高发区,新增条款包括“约定的残疾定义的评定标准没有明确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依据,相关评定标准未包含标准的全称、发布机构、发文号及标准编号”“未使用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产品示范条款”两条红线,这意味着:要求残疾评定必须标注国家标准编号,还要强制使用行业示范条款。新规实施后,相当于给理赔争议装上“标准滤网”,减少模糊空间,提升透明度,防止保险公司因标准不统一而拒绝赔付。

在产品设计方面,遏制异化产品内核。

监管部门对“挂羊头卖狗肉”式产品创新亮出红牌。清单新增“禁止年金险、两全险模仿增额设计”,这类变形产品虽能短期拉升保费,却隐藏着利差损风险。

异化产品方面,还新增了一条“万能保险追加保费条款描述不清晰,欠缺管理机制,产品设计的审慎性不足”,这意味着万能险追加条款要规范化,剑指2024年引发轩然大波的“瑞众万能账户事件”——该公司单方面修改追加规则,导致客户资金规划全面失控,以后将会杜绝类似问题。

在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方面,体现报行合一的穿透式监管。

在费率厘定维度,新规打出三记重拳:“交费期间10年及10年以上的长期险预定附加费用率集中在首年或前两年与实际情况相悖”;“银保渠道部分保险期间和缴别下,佣金手续费比例较高,产品设计审慎性不足”;“备案材料中未列示总预定附加费用和总可用费用水平。”这些条款分别意味着:要叫停长期险首年费用透支、约束银保渠道佣金比例、强制披露总可用费用。

新增条款体现了监管对“报行合一”的强调,要求保险公司在产品备案时提交的费用假设与实际经营一致,杜绝虚报费用、夸大收益等行为,这也表明今后“烧钱换规模”的模式难以为继。监管层正在通过“报行合一”要求,倒逼险企从费用竞争转向服务竞争。

在产品报送管理方面,从形式合规跃升到实质合规。

新增“实际报送材料未在清单表中注明、部分材料的签署使用签章而非签字”等表述,“签章代替签字”“材料缺项报送”等走过场行为被列入禁令清单。新规实施后,产品报送需经总精算师签字确认并终身担责,报送材料完整度纳入机构评级指标。

走向高质量发展的监管辩证

“负面清单”对保险行业发展影响重大,其作用多维度呈现,既推动险企转型,又压实责任,还深化消费者保护,最终目标直指行业高质量发展。随着2025版负面清单的落地实施,人身险市场正在经历从量变到质变的关键跨越。

在人身险市场转型升级的关键窗口期,一份持续“生长”的监管清单正引发行业深度变革。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动态更新的“负面清单”机制,通过逐年扩容的103条禁令,既为产品创新划定清晰禁区,也为总精算师戴上“紧箍咒”——这场始于产品端口的监管重构,实则牵动着险企战略转型的全局神经。

一方面倒逼险企转型,促使保险公司从以往的费用竞争转向服务竞争,通过“报行合一”压缩费用虚高空间,聚焦产品创新和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压实总精算师责任,要求总精算师对产品全周期负责,确保产品合规性和精算假设合理性,提高产品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另外,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从源头上治理纠纷,减少误导销售。

总而言之,列清单的最终目的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行业从粗放式规模扩张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但硬币的另一面是创新空间的讨论。某外资险企产品总监表示:“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如何为真正满足老龄化、健康管理需求的产品留出试错空间,需要监管智慧。”

站在监管与市场的新平衡点上,“负面清单”不再只是禁止性目录,更成为行业转型升级的导航图。正如业内专家所言:“既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也要为消费者守住保险保障的初心。”这条监管红线,正在勾勒出人身险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新蓝图。

附文1

5条与“报行合一”相关的新增条目和新增表述

新增表述一:备案材料中未列示总预定附加费用和总可用费用水平。

新增表述二:银保渠道部分保险期间和缴别下,佣金手续费比例较高,产品设计审慎性不足。

新增表述三:交费期间10年及10年以上的长期险,预定附加费用率集中在首年或前两年,与实际情况相悖。

新增表述四:销售渠道同时报送“个人代理、互联网代理、银邮代理、经纪代理”中的多个,不符合“报行合一”相关要求。

新增表述五:利润测试费用、销售费用、总可用费用高于定价费用,各种费用缺乏内在逻辑一致性。

附文2

5条与“信息不对称”相关的新增条目

新增条目一:条款中约定的残疾定义的评定标准没有明确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依据。相关评定标准未包含标准的全称、发布机构、发文号及标准编号。

新增条目二:健康保险的既往症未明确表述为“指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前被保险人已患且已知晓(为新增)的疾病”。

新增条目三和四:万能保险追加保费条款描述不清晰,欠缺管理机制,产品设计的审慎性不足。

新增条目五:对不予备案但已经开展业务的产品,未及时停止销售。

附文3

4条与异化产品形态相关的新增条目与新增表述

新增表述一:年金保险、两全保险比照增额终身寿险的增额形式设计。

新增表述二:疾病保险产品包含意外身故责任;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包含意外身故责任。

新增表述三:增额终身寿险的保额递增比例设计不合理,超产品设计的审慎性不足。

新增表述四:主费率表中费率区分的维度或涵盖的年龄范围与产品条款及精算报告中的表述不一致。

附文4

1条与报送材料规范相关的新增表述

实际报送材料未在清单表中注明、部分材料的签署使用签章而非签字,未在材料首页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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