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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计划生育如何写我教你。(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24 21:56

2017年计划生育如何写我教你。(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标题:2017年计划生育作文注意事项
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2017年关于计划生育的作文题目成为许多学生的写作题材。为了帮助同学们更好地完成此类作文,以下是一些写作时应注意的事项:
一、明确作文主题
1. 理解计划生育政策:在写作前,要充分了解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历史背景、发展过程以及当前政策的主要内容,确保作文主题明确。
2. 确定立意:根据题目要求,确定作文的立意,如探讨计划生育政策对家庭、社会、国家的影响,或分析计划生育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二、丰富素材
1. 搜集资料:通过查阅书籍、网络、新闻报道等途径,收集与计划生育相关的资料,如政策文件、统计数据、典型案例等。
2. 采访身边的人:了解家人、朋友、邻居等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看法和经历,丰富作文素材。
三、合理安排结构
1. 开头:简洁明了地提出论点,引起读者兴趣。
2. 主体:分几个部分展开论述,如政策背景、影响、问题及解决方法等。
3. 结尾:总结全文,强调观点,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
四、运用修辞手法
1. 比喻:将计划生育政策比作一把双刃剑,既有利于控制人口数量,又可能影响家庭幸福。
2. 排比:列举计划生育政策在家庭、

中央要求修改人口计生法,各地计生政策将如何调整?

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为 实习生 王垚)7月20日,《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发布。决定明确提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考虑本地区人口发展形势、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做好政策衔接,依法组织实施。

浙江省已经明确适时修订《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7月19日,《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文发布,其中明确提到了适时修订《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记者注意到,浙江省的这部“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中,就提出了“探索建立生育成本共担机制”,加强生育妇女就业、工资待遇等权利保障,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多渠道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生育成本很大一部分是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教育的成本。浙江省的方案中明确,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就近托育服务覆盖城镇小区,乡镇(街道)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基本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

在学前教育方面,浙江提出了一个“三年计划”,明确建立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推动普惠性幼儿园扩容工程和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推广“安吉游戏”学前教育课程模式,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质量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力争90%以上县(市、区)成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此外,7月19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在网上回应三孩准生证申领问题时明确提到,经请示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司局,2021年5月31日之后,均可以生育三孩,新政策出台前“生育服务登记证”到所在地登记备案,待出新“生育服务登记证”后进行补办。

多地自2015年后修改计生条例,“超生即开除”规定删除

记者梳理发现,自2015年中央发布“全面二孩”政策起,近年来,全国各省份对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就进入了密集的“修法”阶段。

自2016年1月,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陆续作出修改。记者注意到,一些地方的修法,对“超生即开除”的规定进行了修改。

2018年,广东省发布该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将条例的第四十条修改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这一条原来的表述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自2015年中央印发《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以来,除广东外,海南、宁夏、广西,均在修改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删除了“超生即开除”的处罚规定。

2020年6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出修改,删去了对国家工作人员超生给予开除处分的内容,修改为“属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

同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按照广西的这一《决定》,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超生行为,今后将“依法给予处分”,而此前,处罚的规定是“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开除处分”。

广东省还对于评优、评先进的“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规定也进行了修改,修改为“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评选先进、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和确定综合性奖励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任用等方面予以否决。”

据媒体公开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17年分别向广东、云南、江西、海南、福建5个地方人大发函,建议这五地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对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关企业对其超生职工给予开除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规定适时作出修改。理由是,这些相关条例已与变化了的情况不再适应,需要进行调整。

从地方法条的变化,到全国人大的回应可见,“超生即开除”的处罚已从立法层面失去支撑。

新京报记者 吴为 实习生 王垚

编辑 张磊 校对 贾宁

人口红利机会窗口期即将关闭!25省完成人口计生条例修订,涉及这些内容

导读:宋健表示,现在的出生人口下降,同时我国的老年人口比例上升迅速。中国目前仍然处在人口红利的机会窗口期,但是这个窗口期即将关闭。在育龄妇女减少、生育意愿走低、疫情等多因素的影响下,我国出生人口数量和出生率继续走低。

出生人口为何持续下降?

20日,在国家卫健委2022年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副司长杨金瑞表示,近年来出生人口下降是多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

一是育龄妇女特别是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规模下降。“十三五”时期20-34岁生育旺盛期妇女年均减少340万,2021年相比2020年减少了473万,这是带动出生人口数量下降的重要因素。

其次是年轻人婚育观念显著变化。当前,90后、00后作为新的婚育主体,绝大部分成长和工作在城镇,受教育年限更长,面临的就业竞争压力更大,婚育推迟现象十分突出。婚姻推迟增加了女性终身不婚的可能性,进一步抑制了生育水平。同时,生育意愿持续走低,育龄妇女平均打算生育子女数,2017年调查为1.76个,2019年调查为1.73个,2021年调查降到1.64个。

再次,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偏高加重了生育顾虑。杨金瑞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住房、教育、就业等多重因素影响下的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居高不下,加大了年轻人生育顾虑。相关配套支持政策不太衔接。此外,新冠肺炎疫情也对部分群众婚育安排产生一定影响。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健表示,近年来,我国的生育率下降也比较迅速,特别是一孩总和生育率下降抵消了二孩总和生育率上升的效果,这是群众生育意愿走低、婚育年龄推迟、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等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

人口红利机会窗口期即将关闭

展望未来,宋健表示,近几年中国的出生人口数持续下降,主要是受到育龄妇女总数、育龄妇女内部年龄结构以及生育率多重因素的影响。判断未来的走势是需要综合上述因素来看的。

她分析,育龄妇女数量取决于以往的出生队列规模,1962-1975年以及1981-1997年我国出生人口规模均超过2000万人,在死亡水平缓慢变化的条件下,不同规模出生队列人口进入育龄期将影响育龄妇女总数。

宋健表示,未来一段时期,1981-1997年间高出生队列仍是我国育龄妇女的主体,但后续进入育龄期的妇女数量在缩减,由此导致育龄妇女总数持续下降,内部年龄结构趋于老化,尤其是20-34岁生育旺盛期育龄女性规模在2030年前下降明显,这将给出生人口带来较大下行压力。

出生人口的持续走低、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对我国的人口红利带来哪些影响?宋健认为,在人口转变过程中,一方面生育率下降使得少儿人口的比例大幅度下降,同时老年人口比例原来还没有那么高,就造成了中间劳动年龄人口的占比特别高的局面。这个局面叫做人口红利机会窗口期。

宋健表示,现在的出生人口下降,实际上在0-14岁少儿人口这块比例还会继续下降,同时我国的老年人口比例上升迅速。中国目前仍然处在人口红利的机会窗口期,但是这个窗口期即将关闭。

“未来我们要把结构红利转为更长久的质量红利,我们要充分挖掘人口中的老年人口、女性人口,要把人口红利中的老年红利和性别红利充分实现出来。”宋健说。

25省已完成人口计生条例修订

目前全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都面临了低生育率的挑战,也分别采取了各种措施来应对低生育率。

宋健分析,这些国家出台的措施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时间支持的措施,包括产假、育儿假、陪产假等相关的假期制度。第二类是经济支持,包括给儿童的津贴、给家庭的津贴以及给父母的各种照护津贴,还有税收减免的政策。第三类是服务支持。

宋健表示,这些措施中,推进性别平等的、平衡工作家庭冲突的以及促进家庭发展的这些政策,对于生育水平的提升都有所助益,这也是中国可以借鉴的。

杨金瑞介绍,目前25个省份完成条例(即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部分省份已制定实施方案。从现有情况看,各地普遍延长产假30-90天,增加普惠托育服务发展、计划生育家庭权益保障等条款。

与此同时,也有不少育龄妇女担心,延长产假也可能会带来招聘性别歧视加剧、产妇岗位被顶替风险上升等问题。尤其是在私企,这种风险更大。总而言之,育龄妇女因为生育而耽误和付出的职业发展方面的代价,不应由育龄妇女自己承担。

“为什么人们还是有这个顾虑,觉得产假延长了,反倒是心事重重,关键就在于能不能够带薪产假真正落地,特别是要明确假期的成本分担机制。因为假期不是事,带薪产假可能才是事。”宋健说,能不能在假期期间保障女性的收入,能不能女性在休完产假之后顺利返回到原岗位,她的职位和她原来的收入不受到影响很关键。

宋健表示,育儿分担机制是必须要明确的,否则可能就会影响女性的收入保障,甚至是加重女性的就业歧视。生育成本要由国家、企业和家庭共同分担,要利用多种措施,比如政府的补贴,税收减免手段,也要适当分担一下用人单位的成本,这样就能减轻家庭,特别是育龄女性的后顾之忧。

人口专家、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院长董玉整教授对第一财经分析,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非常重要,落实起来也需要很多相关的政策支撑。比如对育龄妇女所在单位,根据女性生育情况,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给予一定的奖励补贴等。只有多管齐下,形成养育成本共担的社会机制,才能更好地促进企业愿意招聘女性、大胆培养使用女性,消除就业歧视。

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宋慧 题图来源:图虫创意 图片编辑:笪曦

来源:作者: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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