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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荒山租赁合同范本》小技巧请记住这五点。(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25 16:14

写作《荒山租赁合同范本》小技巧请记住这五点。(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荒山租赁合同范本作文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合法性": - 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土地管理法、合同法等。 - 明确租赁荒山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法律制裁。
2. "合同主体": - 明确租赁双方的身份,包括全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 确认双方是否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3. "租赁标的": - 详细描述荒山的地理位置、面积、四至界限等。 - 明确荒山的具体用途,如植树造林、农业开发等。
4. "租赁期限": - 明确租赁期限,包括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 考虑是否允许续租,以及续租的条件和程序。
5. "租金及支付方式": - 明确租金的金额、支付方式(如分期支付、一次性支付等)。 - 规定租金的调整机制,如根据市场行情或成本变化进行调整。
6. "使用条件与限制": - 明确租赁期间对荒山使用的具体要求,如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 - 列出禁止或限制的行为,如非法砍伐、乱倒垃圾等。
7. "权利与义务": -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的维护

农村荒山承包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以及农村生活生平的不断提高、农村人民文化素质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农民考虑到国家对林业生态建设事业的重视,自己决定好好干一场,热衷于承包土地、荒山等,自主创业,获取利润。那么既然承包荒山,就需要签订合同,农村荒山承包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呢,石家庄小普将为这类人群提供一个标准的农村荒山承包合同范本(2015年版),供大家参考。

承包荒山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 荒山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荒山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山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上述即为农村荒山承包合同的范本,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农村荒山承包合同的有效性主要在于合同能够依法建立和成就,并且还需要注意的是,所签订的农村荒山承包合同处于它应有的有效期内,满足这两点的农村荒山承包合同是完全有效的。

租用荒山后因政策原因被清退,法院判决合同解除经营者获赔偿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10月26日,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密云法院”)推进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及服务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会上,密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凤兴介绍了法院近年来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护航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和具体工作,并且通报了几起典型案例。

1998年7月9日,某合作社与某甲签订《荒山租赁合同书》,约定某甲承租某合作社35.625亩荒山,租赁期限自1998年6月12日起至2047年6月12日止。租赁用途为林粮种植业,少量自用家禽、家畜。

但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进一步加强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工作的意见》,某镇从2014年10月正式启动库中岛清退工作,某甲所租赁的山场属于此次清退范围。某甲不服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荒山租赁合同》,判令某合作社、某镇政府、密云区政府向其支付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造成的损失合计56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甲与某合作社均同意解除诉争《荒山租赁合同书》,合同解除后,某甲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但本案诉争的土地位于密云水库,某甲租赁土地时已明知土地的地理位置,应预见到库区政策可能对其合同履行带来的不利影响。故法院参照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统一补偿方案确定由某合作社向某甲支付地上物一次性补助资金70.3万余元。

法院解析,生态环境是生存之基、发展之源、民生之本。密云水库是北京市重要的地表水源地,密云区作为北京的生态涵养区在保障首都水源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案中,清退库中岛是密云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完善产业链建设,推动低碳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法院深化法治保水工作,依法认定合同主体与合同效力,依法依规支持对被清退的经营者进行补偿,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以法治方式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森林城市、绿色城市建设。

校对 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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