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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7-01 08:58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公积金单位转移申请书,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标题明确:标题应简洁明了,直接表明申请书的目的,如“住房公积金单位转移申请书”。
2. 格式规范:按照申请书的标准格式进行撰写,包括标题、称呼、正文、落款等部分。
3. 称呼得体:在称呼部分,应使用尊敬的语气,如“尊敬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
4. 主体内容完整:正文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原单位名称、原单位公积金账户信息等。
b. 转移原因:简要说明申请公积金单位转移的原因,如更换工作单位、离职等。
c. 转移后的信息:填写新单位名称、新单位公积金账户信息等。
d. 请求事项:明确表示申请公积金单位转移的请求,并表达希望尽快办理的意愿。
e. 附件:如有相关证明材料,如离职证明、劳动合同等,应在附件中列出。
5. 语言表达清晰:在撰写申请书时,应注意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简洁性,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词语。
6. 注意字数:根据实际情况,控制申请书的字数,一般控制在300-500字为宜。
7. 语气诚恳:在表达请求事项时,应保持诚恳、礼貌的语气,以展现对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尊重。
8. 日期填写
来源:半岛都市报-半岛网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近日,有网友询问,想将省内异地缴存的公积金转移到青岛市,应该如何办理手续。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解答。据介绍,青岛公积金异地转入办理条件:异地缴存职工将账户余额转移到岛城时,须在岛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
办理方式及材料:
(一)公积金管理处现场办理
所需材料:
1.职工申请: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提供原单位名称、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信息);
(2)《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2.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
(1)《青岛市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2)《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异地转移接续转入申请业务网上办理。
符合异地转移接续转入申请条件的职工,可以开通青岛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操作异地转入申请业务。具体操作流程在青岛公积金官网-便民指引-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操作手册中可查询到。
(三)申请办理岛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岛城缴存不满半年的,可提供购房网签合同到管理处柜台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将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到岛城。管理处受理后留存购房网签合同复印件,通过柜面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为职工办理异地转入业务。非符合上述条件的职工办理异地转移业务,仍需符合办理条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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