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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劳动法未签订劳动合同》才能拿满分?(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7-01 16:49

怎么写《劳动法未签订劳动合同》才能拿满分?(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题目:劳动法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随着我国劳动法的不断完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日益规范。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仍有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不仅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也可能给劳动者带来诸多不便。本文将就劳动法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事项进行探讨。
一、了解劳动法相关条款
劳动者在遇到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时,首先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根据该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收集证据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应积极收集证据,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证据:
1. 工资支付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工资条等,证明用人单位已支付劳动者工资。
2. 工作证明:如工作证、出入证、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事实。
3. 证人证言:如同事、上级或其他知情人,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事实。
4. 工作场所照片、视频等: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工作的证据。
三、及时维权
劳动者在收集到相关证据后,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如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
1. 与用人单位协商: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争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 向劳动

必须签书面劳动合同吗?

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动静新闻】

必须签书面劳动合同吗?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

订立聘用合同,若属于非全日制工作,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应注意留存当初做出约定时的有关资料。

延伸小知识:

如果没签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第(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本文来自【贵州广播电视台-动静新闻】,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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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后勤工俭学期间不幸受伤,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学生和公司责任如何划分?法院判了!

红网时刻新闻6月29日讯(通讯员 彭颖萃 刘敏)高考后学生利用暑假时间勤工俭学,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如果学生工作期间不幸受伤,学生和公司的责任应如何划分?近日,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暑假工劳动纠纷案。

基本案情

自2023年起,暑假期间小杨都在某卖场做某乳业公司的临促暑假工,每周上班三天。2024年高考后,勤工俭学的小杨又来到某乳业公司做临促暑假工。期间,某乳业公司未与小杨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小杨购买保险。

7月15日工作期间,小杨在去仓库取货时,不慎从取货楼梯上坠落致左膝摔伤,当天在医院看了门诊。两日后,小杨再次前往医院治疗并在医院做了“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韧带修补固定术”,住院34天,共花费医疗费3万余元。

由于是在工作期间受伤,小杨及其家人希望某乳业公司能承担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鉴定费等各项费用。

但某乳业公司认为,小杨对其自身损害存在重大过错,其应当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遂诉至法院。

庭审时,某乳业公司出示现场视频,小杨取货所需梯子系可移动的钢制简易楼梯,二层踏板,延伸端有扶手,两侧无护栏,因小杨在取货时并未一步一梯从货梯走下,而从梯子侧边一步踏下致受伤。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杨系在校学生,其在某乳业公司打暑假工期间属于假期短期临时务工。小杨与某乳业公司之间并未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而是一般的劳务关系。小杨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依法提起损害赔偿之诉,符合法律规定。

某乳业公司在招聘临促人员时未签订合同、未为临促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在管理制度上存在过错,其提供的证据不足证实小杨的损伤系从无踏板的一侧楼梯直接下地所致。但结合工作场地、内容,以及使用工具、损伤部位等因素,可以推定小杨在从库房取货过程中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对损害的发生自身存在一定过错。

综上,法院酌定由某乳业公司对小杨的经济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应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学生打工期间是提供劳务一方,雇佣单位是接受劳务一方,双方实际上形成了劳务关系。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提供劳务者因为劳务收到损害,接受劳务一方和劳务人员应按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雇佣单位有责任向劳务人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安排劳务人员从事与其能力相适应的劳务工作。对于未成年和在校大学生应提供更多的安全保障和尽到更大的安全注意义务。

在校学生利用学习以外的时间进行勤工俭学本是好事,但需注意防范安全隐患与法律风险,与用工单位尽量通过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明确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报酬、结算日期与方式等涉及切身利益的内容。

用人单位在使用兼职人员时,建议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并为兼职人购买短期意外险等商业保险,对兼职人员进行入职前岗位安全培训,以降低过程中收到伤害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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