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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7-02 07:42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撤销党内处分的申请书,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 "格式规范": - 确保申请书的格式符合党内公文的要求,包括标题、称呼、正文、结尾、落款等。 - 使用标准的公文纸,并按照规定的尺寸进行排版。
2. "内容完整": - "标题明确":标题应简洁明了,如“关于撤销党内处分的申请书”。 - "称呼规范":在开头应写明接收申请书的党组织或领导的称呼,如“尊敬的党组织:”。 - "正文具体":正文应包括以下内容: - "自我陈述":简要陈述自己的基本情况,包括受处分的原因、经过以及改正情况。 - "错误认识":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说明对错误的认识和改正的决心。 - "改正措施":详细列出已经采取或计划采取的改正措施。 - "请求撤销":明确表达请求撤销党内处分的意愿,并说明理由。
3. "态度诚恳": - 在申请书中,态度要诚恳,表达出对自己错误的深刻认识和对党组织的尊重。 - 避免使用过于情绪化的语言,保持书面语的正式和礼貌。
4. "事实清楚": - 确保申请书中的事实准确无误,避免夸大或缩小事实。 - 如有相关证据或证明材料,应在申请书中
申请人:
住所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被申请人 ,
住所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 。
请求事项撤销 仲裁委员会作出 字〔2025〕第01号裁决书。
事实和理由2025年5月17日, 仲裁委员会作出〔2025〕第01号裁决书,裁决书的主要结果为:裁定申请人向 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33元及相应利息。裁决书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仲裁委无权处分但客观上处分了第三人的合法利益
财政审计造价在逻辑上应等于发包人与总承包人之间的结算价,并非专业分包方与劳务分包方之间的结算价。仲裁委在没有听取发包人、总承包人意见的情况下,在没有审查发承包合同效力,以及专业分包合同效力的情况下,不仅认定无厘头与火建之间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事实上也将发承包合同,以及专业分包合同认定为无效了;从最终结果看,不仅处分了涉案双方的利益,也处分了第三人的利益。即,仲裁委将总承包方 建设有限公司合法利益2余万元错误地判给了无厘头。
二、仲裁委无权仲裁但客观上仲裁了申请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效力
仲裁委虽然未在裁决书中对 之间的专业分包合同的效力进行直接评价,但是言外之意已经认定了专业分包合同无效,否则其裁判逻辑是不通的。
三、仲裁委的裁决结果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
涉案项目是三屁项目中的子项目,参建方有发包人、总承包人、专业分包人、劳务分包人、设计、监理等,建设工程有其自身的市场规律,在总承包人成立总包部并投入管理要素,专业分包人成立子项目部并投入管理要素的情况下,仲裁委直接把财审价给了民营企业,而完全忽视了总包人和专业分包人的合法权益及投入的成本,换句话说,仲裁委将国有企业的合法利益处分给了民营企业。国有资本的本质是全民所有制,三屁项目的资金来源既有国有资本又有民营资本,因此,裁决结果影响面非常广泛。因仲裁委的疏忽或错误,导致无厘头额外获取非法利益200余万元,这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也扰乱了建工市场的规律和规则。
四、仲裁委适用法律严重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民法典》实行后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规定。《民法典》实施时间是2021年1月1日。双方财审出具时间是2024年10月,即本案的关键事实和证据都是在2024年10月发生的,且仲裁委作出的裁决结果也主要是依据该事实和证据。因此本案应适用《民法典》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相关的司法解释,而非适用《合同法》,直接将双方之间的劳务分包合同认定无效。退一步讲,即便认定合同无效,那么合同无效后的结算处置,应按照《民法典》或最高院审理工程合同司法解释,即工程项目施工经验收合格的,可参照双方合同结算条款,才能得出相对公平且符合市场规律的裁判结果。
五、仲裁庭的组成可能影响裁决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据了解,两位边裁来自于同一家律师事务所,一位是律所主任,一位是律所副主任,存在律所行政管理上的上下级关系及同事关系,但组庭时, 仲裁委并没有将这一层关系告知申请人。
六、仲裁结果从实体上看严重不公平
申请人积极组建了项目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仲裁委没有酌情支持申请人应得的管理费,而且还错误地处分了总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但总承包人认为专业分包合同是有效的,终将依据专业分包合同,在财审价的基础上下浮7%与申请人进行最终结算,约合人民币200万元,最终会导致申请人严重亏损。从无厘头的角度看,无厘头明知道 存在专业分包合同关系,明知道 在财审价的基础上下浮7%与 结算,但其向仲裁委故意隐瞒了这一事实,导致仲裁委认定事实错误,最终使自身非法获利至少200万元以上。
综上所述:仲裁委组庭存在影响公证裁决的因素,且客观上对涉及第三人的合同效力进行了仲裁,对涉及第三人的利益进行了处分,适用法律严重错误,裁决结果严重不公,并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请求贵院依法撤销 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5第01号裁决书。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附: 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5第01号裁决书。
申请人(盖章)
年 月 日
民事强制执行中,很多人执行立案后存在等、靠思想,完全依赖于法院去查控、处置被执行财产,当甩手掌柜,最后等来终本裁定。其实,申请人要跟踪掌握执行进展,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向法院提交各种申请,督促执行法官采取多种执行措施。
核心作用:主动推进财产查控、处置及信用惩戒
关键文书:
核心作用:管控执行时效、衔接程序转换
关键文书:
核心作用:扩大责任主体,破解执行僵局
关键文书:
核心作用:纠正违法执行、维护当事人权益
关键文书:
核心作用:通过信用惩戒、舆论施压促履行
关键文书:
阶段 | 核心动作 | 文书组合 |
黄金30天 | 全网查控财产、启动信用惩戒 | 5+6+21+18 |
3个月攻坚 | 追加责任主体、推动财产处置 | 24+7+8+25 |
终本倒计时 | 移送破产审查、申请检察监督 | 30+36+37 |
申请人需摒弃“等靠要”思维,通过以下动作提升执行成功率:
核心口诀:
查控动作快,惩戒力度狠;
程序衔接紧,终本不躺平。#执行##强制##强制执行法##老赖##遇到老赖不还款怎么办##当今社会为什么出现老赖##信用社会,“老赖”将何去何从##请问老赖是社会的毒瘤吗##失信被执行人(老赖)最怕什么##老赖为什么这么猖狂##老赖真的可以不还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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