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格策美文网
更新日期:2025-07-04 07:15
写作核心提示:
标题:冠名商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正文: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通过冠名赞助活动来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已成为一种常见的营销手段。冠名商合同作为企业赞助活动的重要法律文件,其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些在签订冠名商合同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一、明确合同目的和条款
1. 明确合同目的: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充分沟通,明确赞助活动的目的、预期效果和目标受众。
2. 详细列明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应包括赞助费用、赞助方式、赞助期限、权益分配、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二、合理确定赞助费用
1. 考虑双方利益:在确定赞助费用时,应充分考虑冠名商和赞助方的利益,确保双方都能从合作中获得实质性收益。
2. 比较市场行情:参考同类赞助活动的市场行情,合理确定赞助费用。
三、明确权益分配
1. 版权归属:明确赞助商在活动中的版权归属,包括活动名称、标识、宣传材料等。
2. 广告宣传权益:明确赞助商在活动中的广告宣传权益,包括宣传渠道、宣传时长、宣传内容等。
四、明确违约责任
1. 明确违约情形:在合同中明确列出可能导致违约的情形,如未按时支付赞助费用、未履行宣传义务等。
2. 约定违约责任
记者贾岩峰报道 其实早在2023赛季开始之初,中国足协发布的公告中就显示了本赛季中超的商务开发遇到了困境,赞助商数量腰斩。到2023年的年底,联赛冠名商中国平安与联赛的合同也将到期,目前,联赛管理部门在积极挽留平安的同时也在商谈新冠名商。
算上中超冠名商中国平安在内,本赛季中超的赞助商只有三家,分别是平安、雪佛龙润滑油和怡宝。
去年,中超有6大赞助商,包括平安、百岁山、崂山啤酒、DHL、蒙牛和上汽集团。而今年则仅能勉强凑足三家,其中包括失去了上汽集团这样的重要赞助商。这不仅会对中超联赛的商业价值和吸金能力产生负面影响,更会对中国足协的收入造成困扰。联赛分红断崖式下跌,金元足球时代,中超赞助商众多,版权和商业价值高,各队分红数千万元甚至超过4000万。然而,现在中超各队分红已减少至800万元,下跌了至少80%。
中国平安是从2014年到2017年以4年6个亿成为了中超的主赞助商,然后又在2018年与中超续约,以5年10个亿的金额续约到2022年底。由于疫情的三年导致的联赛商业价值严重滑坡,中国平安本来可以早就撤退,但是为了企业的社会责任,2023赛季又以1亿元人民币续约一个赛季的冠名,2023赛季结束后,中国平安已经连续十个赛季赞助中超,并且为中国足球支付了高达17亿人民币的赞助费,可谓是中超联赛这些年平稳运营的经济顶梁柱。
实际上,中国平安并不太需要靠中国足球为媒介来扩大企业的影响力,赞助中国职业足球联赛,更多是体现企业的对百姓精神文化生活需要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但这份责任也是一份重担,中国平安已经整整连续挑了十年,如果说他们想要放一放也再正常不过了。据悉中超公司目前正在为新赛季的主冠名商合同进行谈判,虽然还是想要让平安留下来,但是难度应该不小,而另外接触的几个潜在目标,谈判结果截至目前也不是很理想。最差的结果,就是新赛季的联赛冠名“裸奔”,这个现象在历史上也出现过。
2004年,西门子以8000万人民币冠名了首届中超联赛,但是2005年联赛就裸奔了。爱福克斯公司2006年冠名,费用为6000万人民币。2007年至2008年,深圳金威啤酒冠名费为7200万人民币每年;倍耐力公司为2009年至2010年用每年6000万人民币成为冠名商。万达集团则是2011年至2013年,用每年6500万人民币成为了中超冠名商。中国平安集团为2014年-2023年,冠名费为17亿元。
除了主要冠名商中国平安可能退出之外,中超的主要转播商之一腾讯视频也大概率将在新赛季退出对中超的转播行列,这样一来就意味着要在新赛季重新寻找一家主要转播商了。据悉目前咪咕视频为潜在合作对象之一。
翻阅历史,中超联赛的赛事转播权分配历史复杂,经历了多次变化:2004-2006年,东方卫视支付1.5亿人民币获得中超前三年的电视转播权。2007-2011年,文广集团以5年7000万元签下电视转播权。2016-2020年体奥动力以5年80亿的价格获得转播权,后调整为10年110亿。但由于财务问题,体奥动力在2020赛季仅支付了1.5亿的费用,就再也无力支付其余欠款,目前中超公司与体奥动力还有官司。
实际上,体奥动力在拿到了转播权后,原本2016和2017赛季的独家转播权应该在乐视体育,但是后来乐视退出,新媒体独家转播权又被苏宁体育收购的PP体育拿到,但是随着苏宁在整个体育产业领域的撤退,PP体育也退出了新媒体独播平台,10年110亿的转播权最终也不了了之。
直到2021赛季,彻底宣告了独播形式的落幕,有更多的网络平台集体分销转播权,因为没有人能够出得起足够的价格买下独播权,也因为不具备独播权,所以对于转播平台的动力也有限,腾讯在经过了两个赛季的转播后,也萌生退意。
当年中超联赛的转播权被卖出天价,与中超整个大环境有着直接关系,在金元足球的背景下,转播价格也跟着水涨船高,随着金元大潮褪去,资本也随之褪去,直到中超卖不出独家转播权,各家网络平台虽然也不拒绝,但是也谈不上是刚需,以前更多是转播方主动找上门,但现在肯定要主动去推销了。
联赛的转播价格一般受到联赛的整体形象、比赛观赏性的影响较大,目前中超已经没有了高价外援,比赛的精彩程度也都大打折扣,也是转播商不愿意付出更大代价的主要原因。
联赛的准入工作已经开启,相关的招商工作一直在进行当中。留给联赛管理部门的时间有限,一旦完全失去主冠名商和转播商,对于联赛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联赛的生存问题也在考验着新的足协领导班子,上任伊始国字号就是世预赛,联赛又面临着赞助商和冠名商的接连退出,宋凯们肩上的担子是相当之重。
新华社 | 作者 赵建通 公兵
3日,中国足球协会发布了《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和球队名称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中国足协相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社专访,介绍了《规定》的出台背景、主要变化和措施保障等。
记者:《规定》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其目的何在?
足协负责人:2023年11月中国足协与中足联筹备组在苏州召开了2024赛季职业联赛工作会议。会上,三级联赛俱乐部和会员协会代表们讨论了新赛季联赛的相关政策,对俱乐部和球队名称方面的政策提出了需求和建议。
中国足协经过审慎研究分析,认为俱乐部要求完善俱乐部和球队名称的建议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为支持俱乐部更好发展,促进职业联赛长期、稳定发展,规范俱乐部和球队名称使用情况,于是制定出台了政策调整方案。
记者:《规定》与之前的相关规定相比,主要涉及哪些变化?
足协负责人:首先我们坚持俱乐部名称非企业化(中性名),在此前提下,允许俱乐部在2024-2028赛季对所属球队冠名。冠名对象必须具有合法资质和良好的社会形象。冠名名称应为赞助商企业或品牌名称,不包含商品或服务类别、组织形式等,且符合广告法及行业管理相关要求。
此外,俱乐部所属球队不得接受俱乐部股东的字号、商号或品牌(包括与其相似的汉字或词组)的冠名;不得接受博彩、烟草等赞助商的冠名。冠名内容应符合中国职业足球联赛的整体形象和品牌战略,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信息。一支球队仅可接受一个赞助商的冠名。不同俱乐部的球队不可被同一赞助商(包括其前十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字号、商号或品牌)冠名。
记者:中国足球协会将采取哪些措施保证《规定》执行?
足协负责人:中国足协将对俱乐部球队冠名进行严格核准,包括如下具体程序和要求:
1.提交申请材料:各足球俱乐部需要先向会员协会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与冠名赞助商的合同、冠名内容、期限、费用等相关信息。申请材料需要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中国足协的相关规定。
2.审核申请材料:会员协会需先对俱乐部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会员协会上报中国足协相关赛事主管部门,再由中国足协相关赛事主管部门进行复审。审核内容包括冠名赞助商资质、名称合规性、合同内容、费用支付等方面。
3.根据管理规定配套完善俱乐部和球队名称使用规范,确保俱乐部在各种文件或场景中规范使用俱乐部和球队名称。
相关报道:
中国足协:允许俱乐部在2024-2028赛季对所属球队冠名
本站部分资源搜集整理于互联网或者网友提供,仅供学习与交流使用,如果不小心侵犯到你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该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