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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文章轻松搞定《语言学论文的读书笔记》的写作。(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7-05 21:14

一篇文章轻松搞定《语言学论文的读书笔记》的写作。(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语言学论文的读书笔记作文,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确定论文主题:在开始写作之前,首先要明确论文的主题,即你所阅读的论文的核心观点和论点。这有助于你在笔记中抓住重点,并在作文中准确表达。
2. 理解论文结构:了解论文的结构对于写好读书笔记至关重要。通常,一篇论文包括引言、主体和结论三个部分。在笔记中,应记录论文的各个部分及其主要内容。
3. 重点关注论点、论据和论证方法:在阅读论文时,要关注作者提出的论点、支持论点的论据以及论证方法。这些内容是作文的核心,需要详细记录。
4. 摘录关键语句:在论文中,作者可能会使用一些重要的定义、观点或结论。将这些关键语句摘录下来,有助于你在作文中引用和阐述。
5. 分析作者观点:在笔记中,不仅要记录作者的观点,还要分析其观点的合理性、局限性以及与其他学者观点的异同。
6. 结合自身观点:在写作过程中,可以结合自己的观点和知识,对论文进行评价和补充。这有助于展现你的思考能力和批判性思维。
7. 注意语言表达:在作文中,要使用准确、简洁、流畅的语言。避免使用口语化表达,确保论文的学术性。
8. 举例说明:在阐述作者观点时,可以结合实际例子

从现代语言学经典论著看语言学论文的写作与发表

我这次在复旦大学的系列讲座,是祝克懿教授和徐赳赳教授2013年一起倡议和筹划的。今天祝老师把我的老朋友徐赳赳教授从北京请来,主持讲座的第三讲,也是最后一讲。徐赳赳教授平时工作很忙,这次不远千里,专程到上海来主持今天的讲座,我非常地感谢。征求了几位老师的意见,考虑到在座各位的研究兴趣,我们第三讲谈一个比较宽泛的题目,就是从分析现代语言学一些经典论著开始,通过这些优秀论著看语言学论文的写作和发表,着重谈谈论文的选题定位、文献述评,以及语料搜集和分析等过程中应该重点关注的问题。我们平时读到的语言学论著都已经是成品,其成文和出版过程背后的原则、方法及技巧等等,大都是研究者群体内部不言而喻的共识,初学者如果没有人指点,单从文章表面不一定能看得清楚,我今天打算将自己在这方面的一些体会拿出来与大家分享。古人有两句诗:鸳鸯绣取从君看,不把金针度与人。记得1970年代恩师吕叔湘先生给我们上课的时候说要改一个字:鸳鸯绣取从君看,还把金针度与人。岁月如水一样流去,将我们承接的学术传统一代一代地传下去,这是我们应尽的责任。

现代学术研究是群体性活动。钱钟书先生曾说过,“大抵学问是荒江野老屋中,二三素心人商量培养之事”。请注意他说的是“二三素心人商量培养之事”,不是孤寂一人苦思冥想之事。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第一要务就是了解和尊重前人和时贤的相关研究成果。今天演讲的第一部分,是选取一些现代语言学经典学术论文,对它们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略作解说。首先有个定义问题:什么叫经典学术论文?语言学家对自己所用的每一个关键词、每一个重要术语都要给出尽可能精确的定义。如何定义所谓现代语言学经典学术论文,很不容易,一定程度上的随意性是不可避免的。美国语言学会的机关刊物Language是世界上最负盛名的语言学杂志,我想这应该是没有太多争议的。该杂志1925年创刊,至今已有九十年了,我根据 Google Scholar提供的数据,选取1925-2000年这七十五年间该杂志发表的论文中引用率最高的前二十篇作为我们今天讲解的内容。当然,对于什么是经典论文还可以有许多其他的判断标准,引用率本身也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科技界对此争辩尤为热烈,可以参看科学网上的有关讨论。不能单纯根据引用率高低决定论文的优劣,认为引用率最高的就是好文章,这是学界共识;但从另一方面来看,比较有影响的论文,引用率一般来说应该是比较高的,就像说猴子都爱吃香蕉,但爱吃香蕉的并不都是猴子。当然,说到引用率,还要考虑到年代的因素,其他条件相同,新近发表的文章引用率往往不如几十年前的论文高也是很自然的事情。今天选取的这二十篇论文,我建议每一位有志于语言学研究的同学不妨把它们仔仔细细读一遍,能读懂多少是多少,主要可以学到两方面的东西:一是对现代语言学,尤其是西方语言学过去九十年间的主要发展历程以及部分重要研究成果,我们可以获得大致的了解;二是从这些经典论文的选题、立论、文献综述、语料搜集和分析论证方法、对研究成果理论意义的挖掘和引申等方面,我们可以从作者那儿学到一些从事语言学研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下面,我对这二十篇论文的作者、理论背景和主要内容作扼要的介绍和点评 (文章标题后面括号中的数字是该文的总引用次数)。

1. Sacks,Harvey,Emanuel A. Schegloff&Gail Jefferson1974. A simplest systematics for the organization of turn-taking for conversation. In: Language50(4),696-735. (6191)

这篇论文引用率最高,三位作者都是社会学家,是洛杉矶加州大学社会学系的教授。Sacks因为参与洛杉矶预防自杀热线咨询电话服务,接触到大量的电话录音记录。他和同事对这些原始录音材料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研究对话在语言结构方面的特点,包括话题的组织方式,对话开始、推进和结束过程的惯用词语,插话的语言特点、指称成分的引进和展开等等,得到大量原创性的发现。这类研究社会学家称之为会话分析(conversation analysis),而语言学家则一般称之为话语分析,是最近几十年的热门研究领域之一。徐赳赳教授是这方面的专家,发表了大量的研究论著,值得大家研读。

话语篇章可以分出不同的体裁,如故事、议论文、辩论文、会话等,这篇文章主要研究会话结构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即所谓“话轮(turn taking)”,就是两人或数人对话,轮流发言,或中间有人插话等语言现象。有关话轮的许多概念,包括它的结构模式和语言表现特点等,都是由这篇文章第一次提出来的,所以它堪称会话分析的开山之作。我们注意到,这篇文章的引用率比下面一篇高出近二倍。这中间可能有几个原因。我在2014年12月9日的第一讲中讲过,语言学研究对象在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中,几乎就是只限于音位,加上一点词法,扩展到句法主要是乔姆斯基以后的事。但乔姆斯基的研究对象基本上限于单句,不承认更大的语言单位也有自己的结构特点和使用规律。Sacks等这篇文章发表在1974年,可以说是开风气之先,把研究对象从单句扩展到话语,选取一种特殊的话语类型———会话进行分析,从中找出大量的带有规律性的语言特点。无论从研究对象还是研究方法上来说,这在当时都是非常新颖的。该文揭示,表面看来似乎杂乱无章的随意对话、聊天,实际上在语句组织和惯用词语等方面都有自己的特点,遵循相当严整的规律。这篇论文的影响力并不局限在语言学界,社会学家、心理学家、教育学家等都从这篇论文中受到很大启发,纷纷开始以会话分析或话语分析为工具,研究各种专业话语篇章的结构和词语特点。可惜的是,第一作者 Sacks 于发表这篇论文后的第二年便不幸在车祸中丧生,终年40岁。Schegloff 和他的其他同事则继续在会话分析领域里辛勤耕耘,不断有新的研究成果面世,Sacks 生前所搜集的大量语料也都无偿提供给了其他同道自由使用。

2. Dowty,David1991. Thematic roles and argument selection. In: Language67(3),547-619. (2164)

引用率排第二的这篇文章,主要内容可以分成两个方面:一是对语义格的属性作了深入分析;二是对选择语义格成分充任句子语法成分也就是所谓“论元选择(argument selection)”过程中一般遵循什么样的原则,提出自己的理论。

语义格研究从1960年代起就是语法学的主要内容之一,所谓施事、受事、对象、目的等语义格概念,几乎每个从事语法研究的人都要用到。语义格和句子语法成分的关系,更是语法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用吕叔湘先生《汉语语法分析问题》中的话来说:

一个名词可以在入句之前做动词的宾语,入句之后成为句子的主语,可是它和动词之间原有的语义关系并不因此而消失。不但是宾语可以分别为施事,受事,当事,工具等等,主语也可以分别为施事,受事,当事,工具等……似乎不妨说,主语只是动词的几个宾语之中提出来放在主语位置上的一个。好比一个委员会里几个委员各有职务,开会的时候可以轮流当主席,不过当主席的次数有人多有人少,有人老轮不上罢了。(吕叔湘1979:72-73)

论元选择研究的就是语义格入句过程中的遴选机制。Dowty这篇文章提出,施事、受事、工具等等语义格不是初始概念,而是有关特征的组合。类似的观点在音位学研究中早就存在,音位不是最小成分,而是由区别性特征组合而成,一直是音位学的常识。Dowty借鉴将音位分解成区别性特征的方法来分析语义格,提出:最基本的语义角色有两个,原型施事和原型受事。原型施事的五个主要区别性特征分别是自主性、感知性、使动性、位移性和自立性,原型受事也有五个主要特征,分别是变化性、渐成性、受动性、静态性和附庸性。句子中同时具备所有五个特征的施事和受事并不多见,一般所说的施事和受事只是分别具有五个特征群中的大部分特征而不是所有特征,因此有施事性和受事性强弱的问题。正是因为语义格由更小的基本特征组成,其特征成员的种类和数量,决定了某个具体语义成分是比较典型的施事或受事,还是不太典型的施事或受事。其他语义格也可以重新理解为有关语义区别性特性的不同组合,甚至可以出现两种语义格的特征兼而有之的情况,如某个论元同时具有施事和工具特征或受事和地点特征。Dowty 文中同时提出挑选语义格成分充任有关句子成分时所遵循的优先序列,例如,动词同时带有施事、工具、受事几个语义格成分,在选择主语时,施事格成分比工具格优先,而工具格成分又比受事格优先。

这篇论文对我本人启发很大。我1970年代跟吕先生读研究生,汉语语法课用的主要教材就是那时刚出版的《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先生在课堂上提出来要我们思考的,大都是汉语语法研究中的核心问题。我自己在汉语语法研究方面的问题意识,相当一部分就是从那门课上开始形成的。语义格成分和句法成分在配位方面有许多非常有意思的现象,例如,分别位于动词前后的两个名词性成分,大多数情况下,语序颠倒后意思完全不一样。“人咬狗”和“狗咬人”意思正好相反。但是,也有不少例外,“人参泡酒了”和“酒泡人参了”,“砖头垫墙了”和“墙垫砖头了”,“杠子顶门了”和“门顶杠子了”,“竹签穿糖葫芦”和“糖葫芦穿竹签”等,动词前后的两个成分位置可以互换,但表示的命题意义却基本相同。什么情况下动词前后的成分可以互换,什么情况下不能互换,一直找不到令人满意的解释。Dowty 的理论给了我豁然开朗的感觉,我随后写了一篇论文,发表在1994《中国语文》的第2期上,利用 Dowty 提出的理论架构,谈了我对上述问题的一些思考。当然,语义格成分和句子成分的配位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光靠一两篇论文远远不能解释所有问题,但至少可以说,1994这篇论文为我们理解与论元选择有关的语言现象提供了一条思路。

3. Hopper,Paul&Sandra A. Thompson1980. Transitivity in grammar and dis-course. In: Language56(2),251-299. (2113)

两位作者是功能语法和话语分析领域里极有影响的大家,他们另外还有一篇重要论文The discourse basis for lexical categories in Universal Grammar,要从事功能语法和话语分析方面的研究,Hopper&Thompson 这两篇论文是必读的。

我们都知道“transitive”就是“及物动词”里“及物”的意思。带宾语的动词是及物动词,不带宾语的是不及物动词,这是传统语法里的内容。“Transitivity”是形容词“transitive”派生而来的名词,是“及物性”的意思。这篇论文有几个主要观点特别值得我们重视。从及物性这个概念的传统定义来看,它指的是动作从一个成分出发,“抵及”另一个成分。由这个定义推论,及物性不单是动词的属性,更是整个句子的属性。该文提出,动作从一个成分抵及另一个成分的过程,涉及到十个方面的因素。句子在这十个方面展现出来的特征,决定了它及物性的强弱。动词是带两个名词还是带一个名词,即传统语法所说的及物和不及物,只是决定句子及物性强弱的一个方面,其他九个方面的特征也非常重要。例如,表示动作的句子及物性较强,而非动作句(如表示状态的句子)及物性较弱。及物性是整个句子属性的观点,能够解释一些以前很难说清楚的语言现象。我在2014年12月9日的第一讲中讲到,无定名词作主语,有的句子能说,有的就不太能说。例如,“一个小孩很聪明”一般不能说,得在前面加个“有”字;但是,“一个小孩慌慌张张地冲了进来”,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是合法句。用Hopper&Thompson的理论,很容易解释这种语言现象:及物性强的句子,无定名词可以作主语,及物性弱的句子,无定名词不能作主语。也就是说,无定名词能否作主语,并不单纯取决于动词或主宾语本身,而是由整个句子的及物性强弱所决定。这个规律不仅适用于汉语,也适用于英语和其他语言。

从Hopper&Thompson上面这个观点,可以自然推出该文的第二个主要观点,就是所谓及物和不及物都是程度问题。程度强弱的概念,即渐进的概念是功能语法和话语分析核心理论思想的一部分。语言分析涉及到的各种单位、各种属性之间,一般不存在断然两截、黑白分明的楚河汉界,由A到B是一个渐进发展的连续体,中间可以有一个过渡阶段,非此非彼、亦此亦彼的情况十分常见,如何处理这类现象,取决于研究者的视角和目的。从研究者的角度来说,观察介乎两者之间的过渡阶段,往往更容易抓到事物的本质特征。举个例子,有个孩子问你为什么会有白天和黑夜,你说这是由太阳与地球的相对位置造成的,太阳在我们这一边,就是白天,太阳到了地球的那一边,就是黑夜。证明这一点的最好时机,不是最能代表白天的中午12点钟,也不是最能代表黑夜的午夜12点钟,而是清晨和黄昏,太阳慢慢升起和落山的时候,也就是说介乎白天和黑夜之间的两个时段,这时候解释白天和黑夜现象,能拿到最为清晰的证据。

Hopper&Thompson文中提出的另一个主要观点是,决定句子及物性强弱的这十个方面,它们的根源不在于句子的句法和语义属性本身,而在于句子在话语中的功能,语法特征的最根本解释出自词语的话语功能特征。文中提出的这些观点对此后几十年中的语法和话语分析研究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4. Katz,Jerrold J.&Jerry A. Fodor1963. The structure of a semantic theory.In: Language39(2),170-210. (2025)

二十世纪上半叶欧洲索绪尔结构主义和美国 Bloomfield 结构主义语言学的特点之一,是对语义问题基本上不作深究。客观地说,索绪尔和Bloomfield等人都是资深语言学家,不可能不知道意义是语言研究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事实上他们在自己的著作中对此也有所表述。之所以对语义问题存而不论,主要是认为研究条件还不够成熟。如 Bloomfield 就直白地说,对于语义问题,我们缺乏必要的科学分析手段,因此只能将研究对象主要限制在音位、语素、法位(tagmeme)等等。乔姆斯基1950年代创立的转换生成语法理论也有这个特点。乔姆斯基1957年出版《句法结构》(Syntactic Structure)一书,在此前后还发表了几篇很有影响的论文,最具独创性的贡献是提出应该重新思考语言研究的根本目的:为什么孩子都能在较短时间内熟练掌握母语,为什么人们能够说出无数别人以前从来没有说过的句子,能够听懂无数以前从来没有听到过的句子?乔姆斯基提出,语言研究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描写和解释这种语言能力,他创建转换生成语法理论主要就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

在Katz&Fodor(1963)这篇论文之前,乔姆斯基及其同道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句法结构方面,很少涉及到语义问题。就乔姆斯基本人来说,他从1950年代到现在,一直坚持所谓的句法中心主义,主张语言理论实质上就是语法理论,语法研究独立于语义研究,语义学、语用学等都不属语言研究的核心领域。Katz和Fodor两人是哲学专业科班出身,1960年同在普林斯顿大学哲学系获得博士学位。Katz和Fodor接受乔姆斯基转换生成语法理论的基本构想,但同时提出,语义理论应该是转换生成语法理论框架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否则无法说明人们是怎么理解句子意思的。Katz&Fodor(1963)一文的主要内容,就是设定转换生成语法理论模式中该由语义理论部分处理的语言现象的范围,提出它们的下限和上限,讨论词典在语义理论架构中的地位,以及语义理论部分和句法理论部分的关系等。Katz&Fodor的这篇文章在将语义理论引入转换生成语法理论架构方面,可谓开风气之先。自此之后,乔姆斯基的学生们纷纷跟进,对语义研究的兴趣越来越浓。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在语义理论部分与句法深层结构两者之间的关系问题上,出现了很难调和的意见分歧,形成解释语义学派和生成语义学派两大阵营,造成了转换生成语法学派的第一次大分裂。Katz&Fodor这篇文章对于我们了解转换生成语法理论早期的历史发展很有帮助,但文中提出来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基本上都是属于所谓“理论内部(theory-internal)”的问题,也就是说要放到当时的转换生成语法理论模式中去看才有意义。现在除了研究语言理论发展史的人以外,其他人已经不会去关注这篇论文的细节了。

5. Schegloff,Emanuel,Gail Jefferson&Harvey Sacks1977. The preference forself-correction in the organization of repair in conversation. In: Language53(2),361-382. (1780)

这篇论文的三位作者就是前述Sacks等(1974)的作者。会话中出现口误,大都由说话人自己纠正,有时候由他人纠正;自纠或他纠有什么规律,是这篇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这篇论文不妨与Sacks等(1974)合起来读,两篇论文都是会话分析,或称话语分析的重要文献。我想索绪尔要是读到这些论文恐怕会大为惊讶,因为在他看来语法都无严整规律可言,更何况话语单位。话语分析领域几十年来揭示了大量的语言规律,充分反映了现代语言学这门学科所取得的进步。

6. Chomsky,Noam1959. A review of B. F. Skinner’s Verbal Behavior. In: Lan-guage35(1),26-58. (1143)

许多人认为,这是一篇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二十世纪下半叶美国学术界生态的文章。斯金纳(B. F. Skinner)是二十世纪最具影响力的美国心理学家之一,是行为主义理论的代表人物,《言语行为》(Verbal Behavior)一书是他的代表作,主要研究外在条件对言语行为的影响。行为主义不仅是美国心理学界1970年代之前的主流理论,也是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理论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Bloomfield十分信奉行为主义理论,读过他Language一书的都应该会记得他所举的Jill和Jack两人的例子:Jill和Jack从一条街上走下来,Jill很饿,看见树上的苹果,用喉头、舌头和嘴唇发出声音,Jack翻过围栏,爬上树,摘下苹果递到Jill手中,Jill吃苹果。Bloomfield将这一系列的事情分成三个部分:

A 言语行为之前发生的事情

B 言语行为

C 言语行为之后发生的事情

从行为主义的角度来看,A是刺激,B是反应,C是后果,刺激和反应的方式可分两大类,事件/动作和言语,Bloomfield用S和R指非言语行为的刺激和反应,用s和r指以言语形式呈现的刺激与反应,言语是事件/动作的替代物,在起因和后果上有许多共同之处(详见 Bloomfield1933/1973:21-41)。同为行为主义理论大家,斯金纳与Bloomfield在基本理论观点上是一致的,都主张对事件/动作/言语行为起决定作用的是外部因素,没有必要使用心智、意向等涉及到内心因素的概念。斯金纳的研究重点是行为造成的后果对于未来行为所起的作用,即所谓的“行事条件作用(operant conditioning)”,可以是正向作用,也可以是反向作用。如笼子里的老鼠,如果按动棒杆会有食物滚出,它们便会不断重复这个行为,但如果按动棒杆会受到电击,它们便不会再碰棒杆。斯金纳认为,人们的言语行为同其他行为并没有本质的不同,根据行事条件作用理论,语言的习得和使用,主要是外界因素强化和自我强化作用的结果。他1957年《言语行为》一书,详细阐述了他在涉及到语言研究方面的主要理论观点。以刺激-反应-后果为基本内容的行为主义理论在1970年代以前是心理学和语言学领域里的主流理论,对于语言教学也有极大的影响,“听说领先法”及《英语900句》之类的教材曾经大行其道,其理论背景就是一度占据主导地位的行为主义学说。

乔姆斯基在这篇长达32页的书评中对《言语行为》及行为主义理论作了严厉的抨击。从如何看待知识的起源,即哲学认识论的角度看,乔姆斯基坚定信奉理性主义(rationalism)及先天论(nativism),认为人类的理性是人们心灵的根本属性,是包括语言能力在内的知识的主要来源,而这些最能代表人类本质属性的能力和知识是与生俱来的,是人之所以为人而不是其他动物的根本决定因素。理性主义在西方哲学史上的主要代表人物包括柏拉图、Descartes、Spinoza、Leibniz等等。与理性主义相对立的主要是经验主义(empiricism),主张人们出生时头脑是一块“白板(tabula rasa)”,他们的能力和知识主要来自与外部世界接触过程中所获得的知觉和经验,主要代表人物包括斯多葛学派(Stoics)、Hume、Locke等。源自古希腊时代的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这两种对立思潮,在两千多年中相击相荡,争论从未止息。乔姆斯基1959年对斯金纳的这场论争,可以看成是自古希腊时代起的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两种对立思潮在当代的延续。

乔姆斯基用来驳斥《言语行为》一书所用的主要论证方法是,孩子不需专门教授就能在较短时间里熟练掌握母语,仅凭周围生活环境给他们的影响,远远不足说明他们语言能力的由来;同时,人们具有创造性运用语言的能力,能够说出别人从来没有说过的句子,能够听懂以前从来没有听到过的话,这在主张刺激-反应的行为主义理论中无法得到合理解释。乔姆斯基在文中承认,孩子的语言能力和非语言能力,有不少是通过对周围成人和孩子不经意间的观察和模仿而获得。但是,同他们最终掌握的系统而又复杂的语言能力相比,他们从周围环境得到的刺激显得很是贫乏,知识和经验之间存在巨大差距,要说前者主要源由后者,道理上是站不住脚的,这就是后来大家熟知的所谓“刺激贫乏(poverty of the stimulus)”论。这种论证方法可以直接追溯到二千多年前的柏拉图。柏拉图问道,没有别人教过、无法经由周遭环境获得的知识到底是哪儿来的?乔姆斯基后来将这个问题命名为“柏拉图难题(Plato’s problem)”。柏拉图对此的是,这类知识与生俱来,是从前世带来的,归根结底是神灵赐予的。柏拉图的这个观点此后成了天赋论(innatism)和先天论(nativism)的基本思想,1900余年以后的德国哲学家Leibniz就说,除了前世和神灵的观念无法接受,柏拉图提出问题和解答问题的方法都对。乔姆斯基认为,要解答“刺激贫乏”论的问题,只能认为人类语言能力最重要的属性是天生的,是人们心灵的重要部分。乔姆斯基在书评中没有直接提到他的转换生成语法理论,但我们都知道,他创建转换生成语法理论,主要目的就是描写和解释人类天生的语言能力,就是所谓的“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表现为成套的规则,该能力与生俱来,位于人们的大脑之中,专门负责语言,独立于记忆、模仿、推理等其他认知能力。孩子出生时大脑中已经有了一套学习语言的机制,乔姆斯基称之为“语言习得装置(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简称 LAD)”。主要是因为有了这套 LAD,所以孩子虽然处在刺激比较贫乏的环境中,还是能毫不费力地获得母语能力。

对于乔姆斯基这篇书评,语言学界基本持赞成态度,转换生成语法理论在1960年代迅猛发展,这篇书评起了重要作用。关于心理学界对这篇书评的反应,陈国华和杨华(2013)的文章《批判与沉默的背后———解读斯金纳的〈言语行为〉与乔姆斯基的书评》作了详细的介绍和分析,值得一读。简要地说,心理学界很长时间保持沉默,据上文分析,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大多数斯金纳学派的人认为他们的行为主义不是书评中批驳的行为主义,不值得为此自辩;二是非斯金纳学派的行为主义心理学家觉得事不关己,没必要烦神;第三个原因也许最重要,认为《言语行为》并没有否认心智在语言习得和语言运用中的作用,而这篇书评却以偏概全,火药味十足,文风欠佳,不是平心静气进行学术探讨的好对象。

乔姆斯基这篇书评公允与否暂且不论,一个不争的事实是,1960年代以后,美国语言学界以Bloomfield为代表的结构主义、心理学界以斯金纳为代表的行为主义以及哲学界的实用主义影响力渐渐消退,取而代之的是渐渐兴起的以心智、认知为研究重点的热潮,至今不衰,“cognition、cognitive、cognitivism”等词1970年代以来在文献中出现频率大大超过以往。当然,这些词语的内涵和外延在各家各派之间有极大的差异,不是我们今天有时间说得清楚的。我认为,乔姆斯基和斯金纳的分歧,从西方学术史的角度来看,只是“本性还是教养(by nature or nurture)”这一持续了两千多年的历史长剧在1950年代出演的一幕,双方各自将典型化的角色阐释到极致的同时,难免都会招来矫枉过正、立论偏颇的指责。凡是涉及到人的几乎所有领域里,这部剧目都在不断地上演。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的对立无疑还将会继续下去,争论双方永远不会放弃自己的根本理念,原因或许是他们的中间地带可能更接近真理。在这个问题上,亚里士多德的立场相对而言就显得比较全面和平允。最近几十年来,心理学家、遗传学家等在有关智力、性格同遗传的关系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感兴趣的同学不妨将西方哲学史和现代科学领域里的有关著作找来读一读,对于打开我们的眼界,增强我们的辨识能力很有好处。

7. Jeanette K. Gundel,Nancy Hedberg&Ron Zarcharski1993. Cognitive statusand the form of referring expressions in discourse. In: Language69(2),274-307.(977)

这是信息结构和话语分析研究领域里的一篇重要文献。大家对话语分析比较熟悉,那什么是信息结构呢,就是英文的“information structure”。我1980年代初将一篇讲“information structure”的论文翻译成汉语介绍给国内语言学界,发表在《国外语言学》上。当时身在海外,无法及时读到国内有关论著,找不到这个词语的现成翻译,就自己动手了,也不知道我是不是第一个将它译为“信息结构”的人。什么是语言的信息结构?下面抄录我2004年一篇论文中的一段话:

发话人话语中涉及到的有关事物以及同它们相关的内容,受话人一方是否了解,熟悉程度如何,是否是对方目前的关注焦点,在这些问题上,发话人都得有自己的估量,并以此为根据,决定自己采用的语言形式,以便与上下文顺畅相连,使受话人容易理解,取得最佳的语言交际效果。信息结构所表现的就是具体语境中发话人在这些问题上的判断、预设及意向。语言信息结构方面的内容一般表现在两个主要方面,一是事物的指称形式,二是句子的语法组织形式。同一个事物,可以用不同语言形式指称,如各种名词短语、代词、或者零形式等等;同一个命题,可以用不同的句式表现出来。(陈平2004:493)

Gundel等的这篇论文的研究对象是信息结构的第一个主要方面,即发话人为同一事物选择不同指称形式的时候,起决定作用的是哪些因素。如上文所说,对于某一具体事物在受话人当时脑海中的认知状态如何,发话人必须得有自己的判断。信息结构研究的重点之一,就是探讨相关认知状态的属性、相互关系以及同语言形式的对应。例如,哪些信息是新的,哪些是已有的,哪些是对方知道的,哪些是不知道的,哪些是对方知道而没有想到的,哪些是刚刚提到的等。这些属性有的与受话人的工作记忆(working memory)有关,有的与长期记忆有关。有关文献中常用术语林林总总,如“新信息 (new information)”、“旧信息 (old information)”、“确定(given)信息”、“未知(unknown)信息”等,各家的用法往往不完全一样。Gundel 等的这篇论文用“确定性(givenness)”这个概念总括所有同认知状态相关的特征,将有关状态归纳为焦点(in focus)、触发(activated)、熟悉(familiar)、个体定指(uniquely identifiable)、有指(referential) 及类型定指(type identifiable)六类。这六类状态构成一个“确定性层级系统 (Givenness Hierarchy)”,位于前面的认知状态蕴涵位于后面的所有状态,例如,呈个体定指状态的成分同时为有指和类型性定指。就英语中种种指称形式而论,这六种认知状态分别与“it、this/that/this N、that N、the N”、无定“this N”及“a N”六种指称形式相对应,特定认知状态是选用对应指称形式的必要和充分条件。除了英语以外,该文还同时研究了日语、汉语、俄语和西班牙语中分别与六种认知状态对应的指称形式。因为位于前面的认知状态蕴涵位于后面的状态,所以同前面状态对应的指称形式也可以被后面的指称形式取代。面对两种或更多的可选指称形式,发话人如何决定,受话人如何理解,作者利用Grice的数量准则(Maxim of Quantity)来解答这些问题。文章同时利用话语分析的方法,从五种语言的真实语料中得出有关统计数据,从指称形式的分布角度说明相关指称形式同六种认知状态的对应关系。例如,该文根据语料发现,英语用“it”的场合,日语用零形式,汉语、俄语和西班牙语则用零形式或人称代词。

这篇论文的特点之一是相对独立于特定的语法理论模式,不同理论背景的研究者都可能从中找到对他们有用的东西,在这一点上,它同信息结构研究领域里最重要的专著之一Knud Lambrecht所著Information Structure and Sentence Form有某些相似之处。

8. Fillmore,Charles J.,Paul Kay&Mary Catherine O’Connor1988. Regularity and idiomaticity in grammatical constructions: The case of let alone. In: Language64(3),501-538.(957)

这篇论文是构式语法(Construction Grammar)早期发展阶段的一篇重要文献。美国语言学界近半个世纪以来有两个主要的对立学派,一是以乔姆斯基所在的麻省理工学院为中心的转换生成语法学派,一是功能/话语/认知学派,其代表人物早期主要在美国西海岸的几所大学工作,其中以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人数最多,影响力也最大。转换生成语法学派和其他一些形式语言学学派研究重点之一是建立一个高度形式化的、严整的、系统的语法理论模式,既是语言研究的描写工具,也是解释工具。功能学派的代表人物如Wallace Chafe、George Lakoff、Talmy Givón、Sandra Thompson、Paul Hopper等人则大都专注于具体研究领域,如功能语法、认知语法、话语分析中的具体语言现象,对构筑覆盖整个语言系统的抽象语言理论模式,尤其是形式化的语言理论模式没有多少兴趣。也有例外,主要是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的 Ronald Langacker 创建的认知语法 (Cognitive Grammar),以及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Charles Fillmore及其同事从1980年代开始创建的构式语法。两者都是有形式化表征体系的语言理论模式,其中构式语法的研究范围更广、系统性更强,在理论模式的架构设计上可以包容词汇、句法、语义、语用、信息结构、话语组织、交际互动等种种属性。

构式语法理论起源于George Lakoff提出的“认知语义学(Cognitive Semantics)”和Fillmore早期提出的“格语法(Case Grammar)”,格语法后来发展为“框架语义学(Frame Semantics)”,是Fillmore 构式语法理论模式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构式语法的基本单位是所谓的构式(construction),构式是个理论概念,定义为语言形式同对应的语言意义/功能集合为一体的符号。构式在语言表现形式上可以是单词、词组、小句或是句子,具有种种词法、句法或韵律方面的形式特征,而构式的意义/功能则包括有关该词语的语义、语用、信息结构、话语结构、交际环境等各个方面的知识。构式语法理论认为,一种语言的语法从本质上来看,就是该语言所有构式的集合体,构式与构式之间通过由交叉、互补等各种关系形成的网络联系在一起。判断某个语言成分是否是构式,最重要的标准是语言形式和意义/功能之间的联系必须是约定俗成的关系,而不是其组成部分的简单加合,换句话说,就构式而言,整体大于部分之和,不是部分的简单相加。最能体现这个特征的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成语或惯用语,如“吹牛”、“老油条”、“七上八下”等等。惯用语在语言学研究中一向处于边缘地位,相对而言数量少,结构、意义和用法方面很难找到普遍规律,属于语言单位中的特例,学习和使用中一般作为不加分解的整体单独处理。而其他的所谓普通(regular)词语,则有能产性特征,遵从带有普遍性特征的规律,在词法和句法上可以分析为最小成分根据有关规则如短语结构规则(phrase structure rule)逐层生成,在语义分析上则主要遵循所谓的组合性(compositionality)原则。

这篇论文和下面要讨论的Kay等(1999)所做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颠覆这种根深蒂固的传统观点。它最具独创性的思想是,惯用语和普通词语两者之间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不应该有边缘和中心之分,我们可以用同一套理论原则和描写方法说明包括惯用语和普通词语在内的所有语言单位。构式语法理论的这个观点主要有两个方面:(a)所谓的惯用语,在结构组织、语法特征和使用特征方面,表现出来的性质在许多地方同普通词语相差无几。Fillmore等这篇论文的主要分析对象是英语中的惯用语let alone“更不用说”,文中花了大量篇幅证明这一观点;(b)所谓的普通语句结构,就其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属性来说,它们在形式与意义/功能两者之间关系问题上,本质上同惯用语是一样的,起决定性作用的并非是组合性关系,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关系。以英语中“形容词 + 名词”为例,该结构的意义/功能是形容词将名词的所指范围限制在符合形容词描写属性范围之内的事物,形式和意义/功能之间的这种关系是约定俗成的,是说英语的人语言知识的一部分,并不能从形容词和名词这两个组成部分本身的属性推衍出来。既然如此,惯用语分析时所用的原则和方法,应该同样适用于普通词语。

构式语法理论过去二十年中发展很快,以前是Fillmore等理论模式的专称,现在同时成了许多相关语法理论和研究方法的统称,原来大写,现在也常常小写了。除了Fillmore和同事提出的理论模式以外,Adele Goldberg、William Croft等人也分别提出了自己的构式语法理论模式,研究范围从原来的以句法研究为主扩展到语言习得、语言演变、语言类型学及计算语言学等新的领域。

9. Fromkin,Victoria A.1970. The non-anomalous nature of anomalous utter-ances. In: Language47(1),27-52.(874)

这篇论文的研究对象是口误。利用分析口误现象,为许多语言特征、语言单位以及语言使用过程的心理存在提供证据。作者和她的同事用三年的时间,搜集了600多个口误实例,文章的结论就是根据对600多个实例分门别类进行分析而来。

语言研究中的一些常用理论概念,如语音区别性特征、音位等,单从语言的表面形式看不出它们的实际存在,这些抽象概念有无心理基础,是一个有待证明的问题。不仅如此,就是音节、语素、词等语言单位,如果只是根据普通语流表现,并不容易证明它们是否是独立单位(discrete unit)。英语书写时词与词用空格隔开,只是一种人为的书写手段,连续语流中这种分隔并不明显。我做学生时参加过一个计算机自然语言处理研究项目,设计一个英语声文转换系统,对语言单位之间边界的模糊性深有体会。汉语中语素、字、词等概念的区别与联系,一直是个很复杂的问题,主要原因就是发音、书写和心理等因素相互缠绕。Fromkin这篇论文详细分析了600多个口误实例中所涉及到的语言单位,从有关语言单位的替代、增加、省略和换位等现象出发,提出只有认为区别性特征、音位、语素结构、音系规则以及一些句法和语义规则实际存在于说话人心理之中,才能为这些口误现象提供满意的解释。

Fromkin是心理语言学家,信奉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理论,但她的这篇论文与转换生成语法理论或其他特定的语言学或心理学理论模式没有直接关联。文章对搜集到的口误实例条分缕析,给出了详尽的讲解,所有结论都是来自分析材料,是一篇相对而言“理论中立(theory-neutral)”的研究报告。但另一方面,这篇论文同时证明,语言中的许多单位、结构和规则,光从语言的表层形式不一定看得出来。罗素、乔姆斯基等人都为一些语言现象设定了不同于表层形式的底层结构,包括Fromkin这篇论文在内的研究成果为他们的理论立场提供了某些心理语言学上的证据。

10. Jones,Lawrance G.1956. Review of An Outline of English Phonetics,by Daniel Jones.8th Edition. In: Language32(3),546-549.(866)

这篇书评的对象,是英国著名语音学家Daniel Jones所著An Outline of English Phonetics(英语语音纲要)的第八版。这部著作初版于1918年,内容主要是记录英国英语的所谓“标准发音(Received Pronunciation)”,主要目的是供外国人学习英语发音之用,也是本族人纠正自己口音的常用参考书,曾几何时被教育界许多人看作为英语语音教学的“圣经”,而Daniel Jones则成了标准英语发音的同义词。Daniel Jones之所以有名,还同一部戏剧有关。爱尔兰剧作家萧伯纳1912年写了一部戏剧《卖花女》(Pygmalion),讲的是一位贫穷的卖花姑娘,语言粗鄙,举止低俗,伦敦一位语言学教授Higgins同朋友打赌,用自己的方法对她进行语音和仪态训练,结果六个月内将她变成一位操一口标准上流社会语言、仪态万方的公主,在社交场合大受欢迎。该剧本后来被好莱坞改编成电影《窈窕淑女》(My fair lady)搬上银幕,由 Audrey Hepburn主演,一时红遍天下,所讲故事也成了社会语言学课堂上的最好例子。萧伯纳剧本中Higgins教授的原型便是此书作者Daniel Jones教授。

对于这部在英语教育界享有盛誉的著作,这篇书评对它贬多褒少。书评认为,Daniel Jones对于英语词语的发音,观察细致入微,用国际音标给出了详细而准确的标注,这无可置疑地是这部著作最值得称道的长处。但是,在对这些语音材料进行分析和讲解时,书中出现了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例如,将语音转写为书写符号,有所谓的严式和宽式之分,Daniel Jones在解释两者区别时往往将音位特征和形位特征混为一谈,没有足够专业知识的读者不太容易明白作者的意思。Daniel Jones书中注意到,英语中长元音及双元音在清辅音前比在浊辅音前或词尾时发音略为短促,在非重读音节中又比在重读音节中短促,接着又提到短元音的发音也有同样的现象。书评认为,将英语元音受邻近语音环境影响而展现的这些非区别性特征说成是长和短的区别,不够准确,根据它们的物理和生理属性将它们定为“松(lax)”和“紧(tense)”的区别更为贴切。更重要的是,书评认为,书中关于元音发音长短的表述重复和混乱之处不少,完全可以运用音位学上对立的概念,将语音环境对元音实际发音的影响讲得更加简洁、更加透彻。Daniel Jones一书还用了很长篇幅讲英语重音和语调,书评认为,材料收了许多,但在整理和分类方面错漏不少。该书评一个比较尖锐的观点是,Daniel Jones这部著作中出现的问题,大都可以归结为作者在当代语言科学,尤其是音位学和实验语音学方面学养不足。这个评价对 Daniel Jones是否完全公平有另当别论,但对于只抱着《英语语音纲要》这样的教科书而不重视相关学术研究最新进展的语言教师来说,书评中的观点或许值得大家深思。

11. Labov,William1969. Contraction,deletion,and the inherent variability of theEnglish copula. In: Language45(4),715-762. (761)

这是一篇早期社会语言学研究领域里的重要论文。社会语言学研究语言与社会的关系和相互影响,主要涉及到语言发音、词汇和语法的种种变体与相关的社会因素之间的关系。所谓的社会因素则包括种族、地域、年龄、性别、教育程度、经济收入、语言环境和功能等。对语言和社会两者之间关系的研究兴趣由来已久,但社会语言学作为一个比较系统的研究学科从迅速兴起到很快成为显学,则是从1960年代开始的事情。西方各国从1960年代起,掀起了一场大规模的影响深远的社会进步运动,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为长期以来处于被压迫、被漠视状态的所谓“弱势群体(disadvantaged groups)”争取平等权利,从而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社会语言学的迅速发展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发生的。社会语言学早期的代表人物主要有英国的Basil Bernstein,美国的Charles Ferguson、Joshua Fishman及William Labov等人。Bernstein是社会学家,主要研究教育问题,第一次系统阐述劳工和农家出身的孩子在日常所用语言方面同中产阶级子弟的差别,前者所用语言的特点往往是信息量较为浓缩,需要具备大量的背景知识才能理解,比较适合小范围人群之间的交流,Bernstein称之为“局限语码(restricted code)”,与局限语码相对立的是所谓的“复杂语码 (elaborated code)”,表述明细详尽,不需要太多的背景信息就能理解,学校课堂讲课、教科书、考试等所用的语言一般都是这种所谓复杂语码。Bernstein认为,工农子弟在学校里的语文成绩常常不如中产阶级子弟,他们各自熟悉的语码不同是重要原因,因此政府和学校有必要采取措施,为工农家庭出身的孩子有的放矢地提供帮助,以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美国Labov的社会语言学研究动机与Bernstein相似,其研究重点是美国英语中的变异现象与有关种族和社会阶层的种种变量两者之间的共变关系,1960年代以研究美国黑人英语以及纽约各社会阶层的语言使用特点成名,后来将研究兴趣扩展到语言演变和美国方言学,是美国社会语言学的主要代表人物。

这篇论文研究的语言现象是非标准黑人英语(non-standard Negro English,简称 NNE)中“BE”的省略。同标准英语(standard English,简称SE)不同,NNE中主语与表语之间有时会省略系词“BE”,主语与动词“-ing”之间有时会省略助动词“BE”,同汉语某些句式相仿,如“小张(是)北京人”。这篇论文的目的,是探讨 NNE 中“BE”的出现或省略有无规律可循,以及如何在当时处于主流地位的转换生成语法理论模式中表述有关规律。

作者及其团队多年来对纽约城哈莱姆区六个黑人青少年集群,以及同一地区20位属于劳工阶层的成年人在自然环境中所用的语言进行了详细的观察和记录,该论文所用的语料,都是来自这些观察和记录;作为对照,作者同时研究了纽约上曼哈顿地区两组白人青少年劳工阶层集群所用的语言,他们说的是另外一种非标准英语,作者称之为非标准白人英语(Whitenon-standard English 简称 WNS)。首先,作者发现,NNE 中的系词/助动词“BE”省略与否,是有严整规律可循的。SE中的“BE”有时可以缩写形式出现,如“he is → he’s,I am → I’m,you are → you’re”,对比SE和NNE,“BE”在SE中可以缩写形式出现的场合,NNE 可以删除“is”和“are”;BE 在 SE 中不能以缩写形式出现的场合,NNE 不能删除“BE”,几乎没有例外。该文还注意到,NNE 可以删除“BE”的场合,并非所有说NNE的人都将“BE”删除,有人用完整形式“he is”,有人用缩略形式“he’s”,有人将其删除,相比之下,说SE和WWE的人最常用的是缩略式。

作者重点讨论的是这些语言事实在当时的转换生成语法理论模式中应该如何处理,包括应该用什么样的转换规则表现这些语言事实,涉及到的转换规则应用次序是什么,如何用同一套规则说明NNE、WWE和SE在这些语言现象上的异同,如何将定量关系在转换规则系统中表现出来等。作者将描写NNE中缩略和删除现象的定量分析纳入转换生成语法模式架构中,在有关转换规则的运用次序上认为必须是缩略规则在先,删除规则在后。

现在来读这篇论文,当时流行的转换生成语法理论模式早已过时,因此文中讨论的许多技术细节也失去了主要价值。但是,作者在语法理论模式如何处理定量关系问题上的看法,现在依然能给我们很多启发。作者认为,定量关系不是指示某个理想语法系统的近似值,而应该是语法形式自身属性的一部分,语言理论应该也能够说明存在于使用者之间的语言变异现象,如何选择使用变异形式是人们语言能力(competence)的一部分,不宜将它们全部扫入所谓的语言使用(performance)范畴———所有这些观点至今依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12. Traugott,Elizabeth Closs1989. On the rise of epistemic meanings in English: Anexample of subjectification in semantic change. In: Language65(1),31-55.(692)

这是一篇讲语法化的论文,作者是该研究领域里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她同 Hopper 合著的 Grammaticalization 是语法化研究领域里最常用的教科书。

“语法化”这个术语是法国语言学家Antoine Meillet1912年在一部研究语法形式历史演变的著作中提出来的,1970年代以后北美语言学界越来越多人开始关注语法化问题,从事这方面研究的大都是功能/话语/认知语言学阵营里的语言学家。语法化所指的现象,主要是表示实在意义的词语或结构渐渐虚化,成为表示语法意义的成分,在这个过程中,该词语结构原来的实词意义逐渐弱化以至于消失,语音形式渐渐弱化,如失去原有的重音等,语法形式上的独立性渐渐削弱。在欧洲语言里典型的演变途径是:实词→语法虚词→附着成分→屈折词缀。语法化研究主要属于历史语言学研究范畴,但其中的理论、方法、概念也用来描写和解释共时状态中的许多语言现象。我在1986年发表过一篇论文,就是用语法化的概念解释英语中一个共时语言现象(Chen1986)。

Traugott语法化研究重点是语义和语用方面,这篇论文探讨英语中某些词汇或语法成分如何演变成为表示认识意义(epistemics)的词语,以及在这个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普遍原则。所谓认识意义,作者指的是说话人对有关命题真实程度高低所持的态度,最常用来表示这种意义的词语有“也许”、“肯定”等。Traugott在此之前提出词语的语义和语用演变经过三个阶段,从命题概念(propositional/ideational)意义,到表示话语篇章中起连贯作用的意义,再到表现预设和其他语用现象的意义。这篇论文进一步深化了作者以前的观点,提出了语义演变三大密切相连的趋向:

1)描写外部状态的意义趋于演变为描写内部(评判、知觉和认知)状态的意义;

2)描写外部或内部状态的意义趋向于演变为表示话语篇章意义和元语言学意义;

3)语言成分的意义会渐渐趋向于表示说话人对于命题所持的主观意见和态度。

三个趋向的共同点是,后起的意义以语言所表示的物体和状态为先决条件,进而表示不能脱离语言而独立存在的评价和关系意义。Traugott这篇论文重点研究第三个演变趋向,用来说明这个趋向所用的例子,是英语发展史上表示认识意义的有关词语,共有三个主要来源,分别是情态助动词(modal auxiliary)如“must”,断言性言语行为动词(assertive speech act verb)如“insist”,以及情态副词(modal adverb)。作者追查了这些词语从上古英语,经由中古、近代直至现代英语的演变过程。Traugott 文中最后提出,就她目前掌握的材料来看,语义演变遵循整齐的规律,可以通过跨语言的研究,找出适用于任何语言的演变规律。

13. Haugen,Einer1950The analysis of linguistic borrowing. In: Language26(2),210-231. (681)

这篇论文研究语言中的借用词语,主要语料来自操英语/挪威语、英语/瑞典语、英语/德语、英语/葡萄牙语、以及英语/美国印地安语等双语人的话语记录。作者Haugen出生于美国一个挪威移民家庭,小时候回挪威住过几年,对于会说两种语言的人表现出来的语言特点,作者本人从小就有比较深切的体会。会说双语的人说话时有一种常见的现象,以一种语言为主,但时时借用另一种语言的词语,这就是语言研究中的所谓借用现象。该文对借用现象进行了系统的分析,涉及到词语的拼写、语音、语素、语义、语法、社会属性等各个方面,提出了借用现象的主要类别以及它们各自的特征,为后来的研究者广泛采用。该文还讨论了双语不同习得阶段在借用现象方面展现出来的不同特征。早在1881年 William Dwight Whitney 就注意到,借自外语的语言成分,其出现频率同它们的属性有关,名词最常见,其他词类次之,词缀、曲折变化又次之,最少借用的是语音成分。Haugen文中根据自己和他人搜集的英语/挪威语和英语/瑞典语的材料发现,借词中名词比例最多,达72%-75%左右,动词次之(18%-23%),形容词又次之(3%-4%),副词/介词及感叹词各占1%上下,未见冠词和代词。作者指出,借词的这种分布状况同语言的一个规律有关:语言特征的惯用性越强,在意识里潜伏得越深,就越不容易受外来影响而改变。

14. Harris,Zellig S.1950. Discourse analysis. In: Language28(1),1-30. (641)

作者Zellig S. Harris是美国结构主义Bloomfield之后学派的代表人物,也是乔姆斯基的老师,主要著作有1951年出版的《结构语言学方法》等。美国结构主义学派的着力点,是确定一套精确的、一步不逾的语言描写方法。Harris把这种思想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描写模式的形式化也在他手里被提到一个空前的高度。他的这篇论文,就是将音位分析、语素分析和句法分析中所用的、以切分和分布为基本手段的研究方法扩展到比句子大的话语平面。首先,他把句子的组成部分根据它们分布环境上的相同或相等归为等值类(equivalence class),然后将句子分解为间隔(interval),分解出来的每个间隔都由相连的等值类组成,在其组成成分上尽可能同话语中其他有关间隔相似,然后研究相连间隔中等值类的分布,找出它们在分布上的规律,以这种方式揭示具体话语结构的特征。前后相连的句子之间有许多关系,通过分析这些句子中等值类的出现规律,可以揭示这些关系,而依靠主语谓语这些概念的句子分析则对此无能为力。Harris 的话语分析方法同他的音位分析、语素分析和句法分析一脉相承,将语义因素基本排除在外。后来从事话语分析研究的人采取的是一套完全不同的方法,语义、语用和信息结构方面概念在话语分析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因为种种原因,Harris的话语分析方法语言学界赞扬的人很多,但跟进的人很少。他后来对他的语言分析方法作了进一步充实和改进,提出了“语符列理论(String Theory)”,理论语言学界几乎无人关注,但在计算机自然处理领域得到实际运用。

15. Bolinger,Dwight1982. Intonation and its parts. In: Language58(3),505-533.(591)

二十世纪下半叶,乔姆斯基革命开创了语言学研究的新时代。但也有一种说法,乔姆斯基光芒四射,遮盖一些本应在语言学界发挥更大影响的优秀语言学家,这些人中包括英国语言学家M. A. K. Halliday和美国语言学家Dwight Bolinger。实际上,追随Halliday的人一直不少,尤其是在英国、澳大利亚和中国,但Bolinger1980年代以后就很少有人再提到他了,这是很可惜的事情。Bolinger 不是太喜欢抽象的语言理论模式,但作为一个语言学家,他对语言问题的直觉非常好,观察问题的角度和方法反映出他对语言本体尤其是语义学问题有非常深刻的理解。他的专著Form and Meaning充分展现了他在意义问题上高超的分析能力,有形式区别就一定有意义区别,就是他信奉的基本原则之一。他还写过一本普及性著作Aspects of Language,没有太多的术语,很容易读。

语言学家认为,除了表示如疑问、肯定等语法意义之外,语调还可以有自己独特的语汇意义。Bolinger这篇论文研究的是英语中一种特殊调型,大致可以分成三个部分:开头高平或微升,中段逐步下降,句末微升,句子重音落在整个句调的最低点或其附近。Bolinger之前几位语言学家认为这是一种表示“抗辩”意义的调型。Bolinger赞同语调调型有自己的意义,独立于句子的语法或词汇意义。但是,他在文章中对这种调型提出另外一种分析方法。首先,他认为说话人的主观情绪由轻松快乐到惊慌恐惧两端之间存在一个连续体,这种特殊调型表现的是这个连续体上的一个点或一小段。它由两个基本成分组成,升调和降调,分别表现说话人情绪上的紧张和放松,形式和意义之间是一种“象似性(iconic)”的关系,本质上相同于肢体语言。两个基本组成部分连续排列组合,同时在速率和程度方面受到种种调控,构成了这种特殊的调型。至于其他语言学家所认定的“抗辩”意义,Bolinger认为不应该看成是这种调型的基本意义,而是受话人自己根据上下文作出的推断。文章提出,将语调认定为发话人主观情绪的形式体现,更能揭示语调的本质特征,具有普遍意义。该文还提到句子信息结构的两个重要概念,广域焦点(broad focus)和狭域焦点(narrow focus),并讨论它们同语调的关系。文章同时举例分析其他语言中的相关调型。同Bolinger的其他著作一样,该文没有使用很多专门术语,而是用普通学术语言对许多精细微妙的语言现象进行剖析和阐发,充分展示作者在语义分析方面洞幽烛微的深厚功力。

16. Kay,Paul&Charles Fillmore1999Grammatical constructions and linguistic generalizations: The What’s X doing Y construction. In: Language75(1),1-33.(589)

这篇论文是构式语法发展史上的又一篇重要文献。上面讨论的Fillmore等(1988) 论文最后一段中说,希望以后能够证明,用来说明惯用语let alone所用的原则、方法和工具也同样能用在其他词语、尤其是由短语结构规则生成的词语身上。Kay&Fillmore(1999)这篇论文,用作者的话来说,就是要兑现上次开出的“本票(promissory note)”。前面说到,构式语法理论主张语言理论模式应该能够处理语言中所有的词语结构,建构这样一个语言理论模式所用的语料既有普通词语,也有惯用语,两种语料的地位应该是平等的,没有边缘和中心之分。构式语法使用相同的一套表征系统,说明惯用语和普通词语的属性和用法。该文以分析“What’s X doing Y”这一语法构式的句法和语义特征为例,说明构式语法理论模式的形式架构,同时说明如“What’s X doing Y”这样的语法构式同英语中其他普通语法结构之间的关系。

Key&Fillmore这篇论文详细介绍了他们的构式语法模式所采用的架构和运用方式。作者使用数学图论(graph theory)中“树”的概念来说明构式语法模式的主要表现方式。在他们的模式中,语法构式都以带结点(node)的树的形式表现出来,而种种句法、语义、语用等结构和意义/功能特征的集群则同结点对应,是由属性及其值构成的矩阵(attribute-value matrix)。构式是抽象概念,实际上表现为一组条件,符合条件的语句就是该构式的实际体现,文中用“construct”这个术语来指称后者。从构式及其实际体现的直观表现方式上来讲,可以用带标记的括号结构、分叉弧状结构或者箱状结构,三者并无实质区别,但本文作者以及其他一些重要的构式语法学家都偏好使用箱状结构。Kay&Fillmore构式语法模式是单层架构,在设计和运用方面同GPSG和LFG等形式语法理论模式有相似的地方,都是所谓基于合一(unification-based)的形式系统。Kay&Fillmore文中比较详细地介绍了该语法模式在构造和处理上的技术细节。注意并不是所有构式语言理论模式都采用与Kay&Fillmore(1999)相同的形式架构,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参考Goldberg (2006)。

17. Jackendoff,Ray1970. Morphological and semantic regularities in the lexicon.In: Language51(3),639-671.(588)

Jackendoff是乔姆斯基最早的学生之一,但同乔姆斯基相比,他更注重语义,虽然接受转换生成语法的哲学原则及基本理论,却同时认为乔姆斯基将语言研究集中在句法方面是犯了一个“科学上的错误”。他本人的重点研究领域是语义和认知,几十年来在学术上一直非常活跃。Jackendoff这篇论文是一篇典型的所谓理论内部的研究论文,要放在当时的转换生成语法理论模式的大框架以内,才看得出它的意义。乔姆斯基1965年提出的所谓“标准理论”模式中,短语结构规则生成句法深层结构,通过转换规则将其变成表层结构。那段时期正是转换生成语法理论开始进入高速发展的阶段,美国语言学界的语法理论研究大都在标准理论和1960年代末、1970年代初提出的所谓“扩充标准理论(Extended Standard Theory)”的框架中展开,研究的主要问题包括某些语法结构是应该由短语结构规则直接生成,还是应该通过转换规则生成等。类似的问题延伸到对理论模式中词库里相关词项的处理方法,如“decide”及其名物化形式“decision”等,不但涉及到词法和语法问题,更涉及到语义问题。对于这样成组的同根词,或许会认为最简单的处理方法就是将一个形式定为基本形式,其他同根词由转换规则得出。但是,乔姆斯基等人提出的所谓“词汇假说(Lexicalist Hypothesis)”规定,转换规则的应用范围只能是句法成分,不能是比词小的语言成分,其目的是丰富短语结构规则生成的基础部分(base component),同时精简转换规则部分。如何在遵守词汇假说的前提下表现“decide/decision”等相关词语之间的关系,既要符合经济原则,又能同时说明连同惯用语在内的大量相关语言现象,包括人们在词汇方面的创新能力,是Jackendoff这篇论文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他提出的解决方案使用了词汇冗余规则和语义冗余规则,并用一套形式系统将相关规则连接起来。文章中提出问题的出发点、解决问题过程中重点考虑的因素、对备选方案的测评标准等,都得结合当时标准理论模式内部关注的问题才能真正读懂背后的意义。

20. Du Bois,John1987. The discourse basis of ergativity. In: Language63(4),805-855.(554)

这是一篇功能语法和话语分析领域里的重要文献,从话语分析的角度解释同作格相关的语法现象。不及物动词带一个论元,用S代表;及物动词一般带两个论元,施动性较强的成分,通常是主语,用A代表,受动性较强的成分,通常是宾语,用O代表。可以根据对SAO的语法表现方法将世界语言分成宾格语言和作格语言两大类。宾格语言用同样的语法手段,可以是词序、语法虚词/词缀、词形变化等,表现S和A,对O则用不同的语法手段表现,以示区别,如英语不及物动词的主语S和及物动词的主语A在语法表现上基本上是一样的,但及物动词的宾语O则是另一种语法表现。作格语言则将S和O作为一类处理,而A则是与S和O相对立的另外一类。

Du Bois这篇论文要的问题是:作格语言对SAO三种论元采用这样的语法表现方法,其深层致动因素是什么?作者分析的语料来自中美洲危地马拉的一种作格语言Sacapultec Maya。作者记录了大量的自然话语段落,对有关动词及其所带论元SAO的语法、语义和语用话语特征进行了详细分析。作者提出,为便于信息交流,语流通常由一个个语调段落组成,语调段落通常表现为动词带论元组成的小句,从语用和话语分析角度来看,一个小句通常只传递一个新信息,一般出现在S和O的位置上;从语法形式上来看,承载新信息的论元一般以名词性成分出现。一个小句通常只带一个名词性成分。在作者所分析的大量语料里,这个承载新信息、表现为名词性成分的论元一般出现在S或O的位置上,极少出现在A的位置,A位置上出现的论元一般都以代词或粘着语素等形式出现。作者将这种语法表现形式上的特点命名为“优先论元结构(Preferred Argument Structure 简称 PAS)”,PAS描写的是句法结构特点,“优先论元结构”中的所谓“优先”,是通过对大量语料的调查统计数字得出来的结论。作者认为,PAS的深层决定因素要到话语和语用中去寻找。及物动词句中,A位置一般留给已给信息,原因是这样做有助于保持话语中的主题连续性。如果有新信息引进,留给它的位置就只有O。至于不及物句中的S,因为动词只带一个论元,以名词性成分出现的新信息在S出现,不存与句子中其他新信息竞争的问题,不会违反一个小句一般只带一个新信息的限制。因此,作者认为,作格语言在语法表现手段上将S和O归为一类,根本原因是S和O展现了相同的话语/语用特征,将A归为另一类,是因为它展现了同S和O迥然有别的话语/语用特征,也就是说,作格语言的这种语法形态特征实质上就是话语/语用特征的语法化结果。

文章提出,PAS很可能并不局限于作格语言,在宾格语言中也有所体现,要得出完整的结论,还要做更广泛的调查研究。如果认为PAS很可能广泛存在,那就引出另外一个问题:为什么并非所有语言都是作格语言?为什么还会有宾格语言?为了这个问题,作者提出“竞争性致动因素(competing motivations)”的概念:用在话语中的词语,同时具备好几个方面的属性。拿名词性成分来说,有其本身的语义属性,如生物性和非生物性等等;有与动词之间的语义格关系,如施事受事等等;有句子接续关系方面的属性,另外还有话语平面上的连续性与非连续性方面的属性等等。作为一个编码(encoding)系统,就编入哪些方面的属性而言,语言的语法手段在数个竞争性致动因素之间必然会有所选择,有所侧重,因此,虽然所有语言在实际使用时,涉及到的是大致相同的语义/语用/话语功能特征,但它们采用的语法表现手段却可以有很大的不同。作者最后强调,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有一个许多其他的语言理论模式无法相比的优点,文中作出的判断和假说,都能够从实际话语中,更具体地说是从有关语言特征在自然语料中的出现频率上,找到证实或证伪的客观依据。关于作者在PAS和竞争性致动因素等方面更详细的论著,可参考Du Bois(2003、2014)。

剩下的时间,我们谈谈语言学研究论文的写作和发表。有了上面二十篇经典论文作为参考对象,一些重要的地方我们可以看得更为清楚一些。

什么叫研究?Webster’s New Collegiate Dictionary (1981)给出下面的定义,分出三种类型,言简意赅,我直接引用如下:

1)通过调查或者实验,发现和解释有关事实;

2)根据新发现的事实,对公认的理论和定律进行修正;

3)将新理论/新定律或修正后的理论/定律运用于实践。

我认为,语言学研究工作最重要的三个方面是:选题、文献、材料。

科学研究,首重选题。我们先谈谈选题过程中要重点考虑哪些因素。首先,定位要清楚。我们要确定自己的研究项目,比如博士论文,主要要做的是上面三种类型中哪一类型的工作。三种类型的研究也可以说是呈递进状态的三个阶段,可以从第一阶段做到第二阶段,再接着做第三阶段,也可以利用别人做的第一阶段或第二阶段的工作,直接做第二或第三阶段的工作。受时间和研究经费的限制,博士论文这样的项目,一般情况下不容易从第一阶段一直做到第三阶段。

另一个定位问题是,打算偏重普通语言学研究,还是汉语语言学研究。前者目标是对语言普遍规律或某个特定的语言理论模式有所贡献,而后者主要解答汉语语言研究中的某个特定问题。当然,最优秀的研究成果同时在两方面都能有所贡献,既有广度,又有深度,这也应该是我们大家努力的方向。但是,这很不容易做到,既有我们自身的理论水平问题,又有客观因素的限制。多年以前有时会听到这样的批评意见,说是我们学习转换生成语法理论或其他抽象语法理论模式,但从来没有见到有人用它们对英语或汉语这样的自然语言进行全面的描写,拿出如同 Jespersen、Kruisinga、Poutsma等传统语法学家所做的那样的成果。这种意见大都出于对现代普通语言学理论的误解。这些抽象理论模式的主要目的,是描写和解释人类的普遍语言能力或语言的普遍规律,而不是对哪个具体语言进行全面描写。有的理论框架覆盖范围较广,如 Halliday 的系统功能语法,构式语法等,能在比较大的范围内对具体语言现象进行描写和解释;有的则相对较窄,研究目的主要是发展抽象语言理论模式,并不是要深入研究哪门具体语言。无论我们是有意偏重普通语言学研究还是汉语语言学研究,都有个选择理论框架的问题。我们前面讲的所谓“理论中立”,其实都只是相对而言,完全的理论中立是不可能的。我在一篇文章中讲过下面这段话:

字词句、名动形、主谓宾、施事受事、有定无定等等术语,有谁写语法论文能完全不用它们呢?它们表面上看来比较简单,似乎可以用作初始概念,对语言结构进行“白描”。但实际上,它们无一不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其定义和所指对象往往因人、因事、因学派、因语种而异,与其它相关概念的关系也十分复杂。这就意味着,一般说来,只要使用这些术语,我们都得在理论立场上有所选择,接受或多或少的没有明言的理论预设,无论我们自己有没有自觉地意识到这一点。(陈平2006:169)

我们在使用有关概念时,当然不可能都从三皇五帝讲起,但是,为所用关键概念给出清晰的定义,指出它们与文献中有关论述之间的关系,还是很有必要的。我们读前面的二十篇论文,可以注意到所有作者在这方面都做得非常仔细。我们在定义所用概念的过程中,也同时表明了我们的理论取向。当代语言学已经发展到这样一个阶段,一些主要的语言理论模式、框架都有自己独特的哲学背景、研究目标和研究方法,包括自家独有的概念系统和形式标注,这些大都是理论内部的配置,系统性很强,牵一发而动全身。有两个常见的误区,一是从字面上借用某些概念和方法,并没有真正理解它们蕴含的实际意义。我最近读到一篇研究“接口(interface)”的文章,作者似乎不太明白,西文文献中用到这个概念时,一般都是说某个具体理论模式内部几个部分之间的关系,是个典型的理论内部的问题。离开了这个背景,很难准确地把握有关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另一个误区是,将迥然不同的理论框架中的专属概念不加说明地糅合在同一篇论文之中。不同语言理论模式之间当然可以互相参考,互相借鉴,这也是产生新理论、新概念、新方法的常见途径。但是,前提是对涉及到的概念必须有精深的了解,并且应当对自己的创新给出详细的说明。

合格的研究选题要满足几个基本要求。一是要能够由小见大,如果定位偏重于普通语言学理论研究方面,这一点尤其重要。上面介绍的二十篇论文都属于普通语言学研究范畴里的论著,无论文章的研究对象是英语、汉语、日语、挪威语、还是中美洲的 Sacapultec Maya,作者最后的着眼点都不是这些语言或是某个语言现象本身,而是从这些语言和语言现象的研究中推衍出来的,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观点和研究方法,使得从事其他语言和其他语言现象研究的人也可以从中受益。我们的主要语料来自汉语,要准备将自己的研究论文投到国际理论语言学杂志以前,要先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那些不懂汉语、对汉语本身也未必有很大兴趣的读者,如何能从我的这篇论文中受益?如果定位侧重于汉语语言学,也应该力求做到使自己的研究成果在理论和方法上有助其他汉语课题的研究。

选题的另一个基本要求是,必须要能将这个研究课题做得十分透彻,巨细无遗。真正做学术研究,哪怕是本科生的毕业论文或是硕士论文,完成以后,你都应该是世界上就这个课题而言懂得最多的专家。有人也许会说,我一个本科生/硕士生,怎么可能做到这一点?完全有可能。如何做到?narrow down,narrow down,narrow down,把研究课题的范围缩小再缩小,缩到足够小的时候,每个人都能成为这个题目的最高权威。举个例子,我们可以花十分钟的时间,统计一下在座各位鞋带的颜色。你花十分钟的时间做个调查,十分钟以后,有谁对这个问题比你知道得更多?没有,你就是最权威的专家。当然这是极而言之的例子,但很能说明问题。将课题范围缩小到我们可以做得巨细无遗,一点都不难,难的是得同时由小见大,所做工作能对大家关注的重要问题带来新颖的理念和实用价值,这才是选题的关键所在。Fillmore等(1988)讨论英语一个惯用语“let alone”的用法,Labov(1969)调查非标准黑人英语中系词/助动词“BE”的省略现象,研究范围非常狭小,研究对象的方方面面文章中都描写得十分详细,但论文的关键着眼点并不是“let alone”和“BE”这两个词语本身,而是涉及面极广的重大理论问题。

确定选题,通常也意味同时确定研究方法,确定所用的语料。有些似乎很有价值的课题,但不知道别人做过没有、怎么做的,自己该怎么去做,能不能搜集到要用的材料,这些问题得不到肯定答案,选题就不能确定。

现在谈文献。原创性是科学研究的生命线,如何能保证我们研究工作的原创性?是做好文献的搜索和阅读工作,研究前人在相关领域、相关课题上发表的主要研究成果。通过阅读相关文献,可以对自己的课题是否具有研究价值作出初步的判断,同时把握相关的理论、概念、方法,以及有关领域现阶段取得的成果、存在问题和前行方向等等。学术文献搜索在这个信息时代变得十分方便,中国知网、Google Scholar、LLBA、MLA、BITRA等电子文献库能随时提供海量信息。在需要阅读的文献数量方面,我对自己的博士生有强制性的要求。如果本科和硕士阶段没有受过语言学研究的严格训练,或者是打算做一个全新的研究课题,过眼的文献数目一般得有500到1000,包括专著和论文,从中选出300到500全文阅读,再选出200到300精读,作为以后博士论文的引用书目。从相关文献的研读中,可以进一步地找准自己研究课题的定位,获取有用的理论和方法,知道如何将自己的研究同所在领域中的研究结合起来,从而做到由小见大。所谓小,就是自己的研究课题范围;所谓大,就是对有关领域中大家重点关注的热点和难点有所贡献。缺乏对文献的透彻理解,既谈不上自己研究项目的原创性,更谈不上由小见大。

文献述评是学术论文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也是最能看出作者学术上是否成熟的地方。我读到的一些初学者写的论文,往往在这个部分暴露出很大的问题。最常见的是轻率对待其他研究者所做的工作,随意批评这也不好,那也不对。就我所读到的这类文字而言,大多数情况下作者对他们所批评的对象缺乏起码的了解,所作评论令人啼笑皆非。对于自己不很熟悉的领域和课题,我们要持敬畏和尊重的态度。尤其是上面提到的那些所谓理论内部的研究成果,离开了特定的理论框架,所作评论大都是无的放矢。述评就是有述有评,我的建议是,除非非常有把握,否则还是以多述少评为妥。如果非要评论,那得非常慎重才行。我也注意到,有些论文主要内容似乎就是批评别人的工作。这样的事情不是不能做,但前提是你对你所批评的内容真有精深的研究。在批评别人的工作之前,不妨先问问自己,对方的研究课题,我们自己有没有认真做过,有没有正式发表过相关的研究成果;对方引用的主要文献,我们是否大都熟悉。如果不了这么简单的问题,我们就没有评头论足的资格。一位伟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不破不立,破字当头,立也就在其中了。我看可以倒过来说,不立不破,立字当头,破也就在其中了。光靠批评别人的工作是做不好学问的,得正面拿出自己的研究成果,拿出经过严格论证得出的结论,让别人对大家工作的是非优劣作出独立的评判。前面讨论的二十篇论文,作者都是用最大的篇幅表述自己的观点,即使是其中的两篇书评都是这样。

最后谈语料。语料是决定研究课题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它的重要性主要在于为我们的论点提供实证,构想再好,离开可以用来证实或证伪的语言材料,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曾有人告诉我,他计划研究原始宗教在人类语言起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这个题目听上去理论价值很高,但可惜就目前的条件来看,这类课题没有做下去的可能。人类最早发明记录语言的文字系统,只不过是5000多年前的事情,而语言的历史比文字要长得多,从智人(homo sapiens)时代算起,有约200,000年左右的历史。等到文字出现时,人类语言已经发展到十分成熟的阶段,即使有原始宗教留下的痕迹,要从中找出可靠的证据也是困难重重。所以,在确定选题之前,如何获取可靠的语料是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

语料的来源可分两大类,一是来自研究者自己的语感,二是来自从外界搜集的材料。上面讨论的十八篇研究论文中,有八篇完全依靠作者搜集到的大量客观语料(Sacks等1974,Schegloff等1977,Gundel等1993,Fromkin1970,Labov1969,Haugen1950,Braine1963及DuBois1987),其余的论文也都离不开语料提供的充足证据。语料来源是以自己的语感为主,还是从外界搜集为主,取决于研究课题的性质。如果要在现代汉语语法研究领域里做一个完全基于自己语感的课题,得有相当深厚的理论基础才行。过去几十年来,中外语言学界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对语料进行精细分类的必要性。对于同一种语言来说,不同的时间、地域、文体、使用场合、使用人的年龄、性别、教育程度、社会经济背景等等诸多因素,都可能伴随独特的语音、词汇、语法和话语特征。上面Du Bois(1987)文中提到,叙述文和对话两种文体展现不同的语法和话语结构特点,他使用的语料限于叙述文。就通常立论所用语料的性质来看,英语如何如何、汉语如何如何这类的笼统论断无法避免,但根据语料的细分而得出的原创性研究成果也将越来越多。汉语语法的主要语料来源是普通话。普通话三个方面,语音、词汇和语法,都有自己的规范。定义语法规范所依照的标准,即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它的边界相对语音和词汇来说最欠清晰。许多语法学家看到这个问题,提出应该将北京口语作为汉语语法的基础语言。但是,要对北京口语给出大家满意的定义,也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情。总而言之,在搜集、使用语料时,要十分注意语料内部的一致性问题,尽可能将无关因素的干扰压到最低限度。

语料的搜集和整理是一件费时费力的工作。我1978年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读研究生,第一天导师和学生集体见面会开完后,20余位新录取的研究生排队步入语言所后勤库房,每人领两个大卡片盒,里面装满空白卡片。语言所各个办公室、走廊过道以及导师家中,到处可见满箱满柜的卡片,我自己在那些年里也做了上万张卡片,所花费的巨大时间精力可想而知。同几十年前相比,大型语料库的出现为语言研究提供了无以伦比的利器,以前得花上多年功夫才能搜齐的材料,现在也许就是几个小时的事情。例如,杜甫说“晚节渐于诗律细”,要研究是否真的如此,要是少时粗率,老来精细,那是怎么个细法,要这些问题,得将他晚年的作品和早年的作品在平仄用韵等方面进行穷尽式比较才行。以前这类材料都得手工搜集,现在有了语料库,大家省力多了。看到大型语料库给语言研究工作带来便利的同时,对它的局限性也要有清醒的认识。如何保证所用语料内部的一致性,是我们得时时注意的问题。这个问题我在第一讲时谈过,对于利用大型语料库进行语言研究尤其是语法研究的人来说,这个问题尤其值得重视。

(本文参考文献请参阅《当代修辞学》2015年第6期)

作者简介:

陈平,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语言与文化学院。

相关信息:

本文为陈平教授2014年12月在复旦大学所做“光华人文杰出学者讲座”第三讲的整理稿。第一讲《系统中的对立:现代语言学的理论基础》、第二讲《语言学的一个核心概念“指称”问题研究》先后发表在《当代修辞学》2015年第2、3期。

读书:王建勤《第二语言习得研究》短评

这就是传说中让无数学生闻风丧胆的“商务馆对外汉语专业本科系列教材”中的一本了,还记不记得商务馆还有一套“应用语言学教材”,里边还有一本和对外汉语有关的,就是《对外汉语教学概论》。

既然让人闻风丧胆了,那么除了应对考试外,其实应该有相当一部分学生是没有从头到尾完整读过一遍这书的——否则便不能解释为何我去二手书店看到这类书时其品相总是出奇地好;而既然没有完整读过,那么就不知道这书所讲的东西其实并不简单。

本书2013年我初读了一遍,后来再读,又有不少新发现:就是以后一定要对二语习得这方向敬而远之。严格说,当代的第二语言习得前沿研究难度非常大,因为语言学理论,社会语言学及其研究范式,认知科学以及社会文化视角构成的二语习得研究不同的发展路径带来了非常庞大的研究结构和方法,已经不是单一的同质语言系统所能解释的东西了。

你以为考试时候让你解释一下对比分析,偏误分析,中介语理论,克拉申假说,至多再加一个普遍语法就是二语习得?突样突森破,萨姆泰姆奶义污!那是老师可怜你,这点玩意充其量也就是二语习得简明研究史的前半部分,后面的征途才是星辰大海,就算这小半本简明研究史,很多人还理不清对比分析、偏误分析和中介语三者间的关系呢。

国内本科阶段的二语习得课程也就在这个水平徘徊,至于硕士阶段,还要依学校师资不同来评判,不少人是不愿意跳出前期中介语研究的圈子的,为啥呢?因为后面的东西看不懂。

很多学生都觉得,既然有现成的被试和活体语料(外国留学生),有着众多的前人研究成果(中介语、偏误分析论文),二语习得随便出篇论文似乎很容易的——容易固然不假,但是只依靠这个研究范式和框架,说实话,我个人实在是不期待会有突破性、创新性的结论。

本书入门是极好的,应付考试也是极好的,肯定比塞林克那本《第二语言习得》好读多了。我时常想起当年我读书之时,每次赵倩教授上二语习得课时都是轻松加愉快的,其实她内心很可能想的是:杀鸡焉用牛刀。我不是针对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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