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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5-01 11:15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韩非子的法治思想作文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确定主题:首先明确作文的主题,即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韩非子的法治思想概述、法治思想在古代中国的地位、法治思想对现代社会的启示等。
2. 突出重点:韩非子的法治思想主要包括法、术、势三个方面。在作文中,要突出这三个方面的核心观点,并加以阐述。
3. 结构清晰:作文应具备良好的结构,一般包括引言、正文和结尾三个部分。引言部分简要介绍韩非子和他的法治思想;正文部分分别阐述法、术、势三个方面;结尾部分总结全文,提出自己的观点。
4. 论证充分:在阐述韩非子的法治思想时,要结合具体事例和文献资料进行论证,使观点更具说服力。以下是一些建议:
a. 引用韩非子的原著:在论述韩非子的法治思想时,要引用原著中的经典语句,如“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之从善也”、“术者,所以制事也”、“势者,所以御人也”等。
b. 结合历史背景:分析韩非子的法治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如战国时期的诸侯争霸、法家崛起等。
c. 比较分析:将韩非子的法治思想与其他学派(如儒家、道家)
中国传统文化具有经久不衰的强大生命力,它将永远引发人们的浓厚兴趣,而时下更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但令人遗憾的是,谈论中国传统文化的学者,往往只大谈儒家思想,而不谈法家思想;往往大谈孔、孟,而不谈韩非。
其实,只要稍稍对中国的历史有研究的人都会发现,儒家思想虽为中国历代统治者所宗奉,但韩非的一整套君主专制主义的政治策略始终是历代君主独裁政治的理论基础。只是韩非的某些术治理论过于卑鄙与刻露,因此历代统治者大多只是私下运用它罢了。
应该说,阳儒阴法才真正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调。抛弃了韩非思想而侈谈中国传统文化,不但不能精辟地解释中国的历史,而且也不能深刻地了解中国的现在。更何况韩非提倡严格的法治,这虽然因为限制了各级官吏的谋私活动、妨碍了君主的为所欲为而受到历代统治者的贬抑,但它也正是中国传统思想中值得弘扬的宝贵遗产。因此,深入地读一下《韩非子》,无疑是十分必要的。
“古典名著普及文库”《韩非子》,岳麓书社出版
一、韩非与《韩非子》
韩非(约前295—前233),是战国后期韩国的宗族公子,故以韩为氏。据《史记·韩世家》记载,韩哀侯二年(前375),韩国灭掉郑国而将国都从阳翟(在今河南禹州)迁往郑(今河南新郑)。据此,韩非当出生在新郑。
当时的韩国在七国中最为弱小,韩非身为韩国宗族,虽天生口吃,却善于写作。他目睹韩国的削弱,曾多次向韩王上书劝谏,但都未被听用,于是他针对时弊,总结了历史上的经验教训,写成了《孤愤》《五蠹》等十多万字的文章,将自己的满腔热血和愤懑化成了千古不朽的光辉篇章。
同时,他为了谋求强国方略,曾在荀况入楚后就学于荀况。他的同学李斯看见他的文章,自愧不如。当时,士人来去很自由,所以李斯在荀况那里学成了帝王之术后离开故土入秦,但韩非仍报效宗国。
不过,他直到韩王安即位后才被重视。韩王安二年(前237),曾与韩非研究削弱秦国的策略。韩王安五年(前234),秦王政看见了《孤愤》《五蠹》等文章,深有感慨地说:“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说:“此韩非之所著书也。”于是秦国猛攻韩国,韩王只得派韩非出使秦国。韩非到秦国后,上书秦王,主张保存韩国,当即遭到李斯的反对,所以秦王没有信任、使用他。更由于韩非在秦王面前说了姚贾的坏话,所以李斯与姚贾合谋陷害韩非,在秦王面前说他“终为韩,不为秦”,劝秦王“以过法诛之”。秦王听信了他们,就把韩非交给狱吏去惩治。于是李斯派人给韩非送去毒药,让他自杀。等到秦王反悔,派人去赦免韩非,韩非早已死在云阳(位于今陕西淳化西北)狱中了。
由上述种种可知,韩非首先是一个始终“为韩”的爱国者,而同时又是一个顺应历史潮流的政治理论家。他的学说受到了秦王政的赞赏,直接促成了秦王的反儒意识与君主专制主义的策略,为秦统一中国、建立大一统的专制主义的君主集权制国家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根据。所以,韩非尽管被杀害了,但他的政治理论却并未因其人亡而泯灭。相反,连李斯也称他的学说为“圣人之论”“圣人之术”(《史记·李斯列传》),把它作为治秦的方略。
可以说,他的思想直接促进了在中国延续达两千多年之久的君主专制制度的建立,把中国的历史推进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并主宰了这一漫长历史阶段的意识形态。所以,他也被后人看作“当世之圣人”。当然,他那种为了民众的利益而不惜牺牲的思想境界,以及“远见而明察”“强毅而劲直”的性格特点,既使他不容于世而一生穷途,又使他发愤著书而光耀千古。这也往往是一个忠于谋国、拙于谋身者的归宿。
韩非的“书”在战国时就已经在流传了,但那时流传的不过是单篇的文章。至于《韩非子》的编订成集,我认为是秦灭韩后至李斯被杀前(即前230年至前208年)秦朝主管图书档案的御史编订的,而到汉朝文帝、武帝之时,它已广为流传了。当时它称为《韩子》,有十万余字,分为五十五篇,不分卷。魏晋以后,它被抄上了卷子,分二十卷。由于宋代开始人们尊称韩愈为“韩子”,为了避免混淆,有人就将它改称为《韩非子》。此后或称《韩子》或称《韩非子》就没有定准了。
二、韩非思想概要
韩非的思想博大精深,它涉及政法、哲学、社会、财经、军事、教育、文艺等各个领域,但就其主体而论,则是他的政治思想。他一门心思地去研究君主如何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运用种种手段去达到巩固统治、富国强兵的目的。
所以,他的学说的主体,乃是一种纯粹的政治理论;他的著作《韩非子》,实际上就是一部政治学巨著。韩非的政治学说,就其性质来讲,是一种纯粹的君主独裁论,也就是古人称道的“帝王之学”。这种“帝王之学”的要点,便是法、术、势兼治的专制论。除了这三者之外,韩非也论述了一些君主应注意到的道德修养、政治策略等问题。
(一)韩非的法治思想
在韩非看来,只有实行法治,才能国治而兵强,“上尊而不侵”(《有度》)。据《难三》《定法》可知,韩非所说的法,首先是一种“编著之图籍”的成文法,不可任意变动。这与随心所欲的人治是截然不同的。其次,它又是“布之于百姓”的公布法,以免民众不知法而犯法。由此可见,它是臣民的行为准则,并不是民众的陷阱;是一种积极的防范措施,而不是一种消极的制裁手段。这些都是法制进步的表现。再次,它又是“著于官府”、行于臣民的“宪令”。可见,它是一种君主统治臣民的工具。这就是韩非之法的真正实质。
实行法治,必须制定法律。韩非认为,立法应考虑到如下几条原则:一是功利性,所立的法必须功多于害。二是适合时宜,即随着时势的变化,法制要相应地进行变革,这就是韩非的变法论。三是统一稳定,即法令一旦制定,就不能朝令夕改,否则民众将无所适从,同时还会给奸臣造成可乘之机。四是适合人情,易知易行。五是简明而周详。六是厚赏重罚,重刑少赏。
至于执法,韩非的原则是:一、加强法制教育,即“以法为教”(《五蠹》)。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有度》),就是君主,也必须“守法责成以立功”(《外储说右下》)。韩非要求贵族与平民在法律上地位平等,要求君权受制于法律的权威,都是极可贵的法律思想,只是这种思想很难实行罢了。三、严格谨慎,既做到“信赏必罚”,又不能任意奖赏无功之人、肆意虐杀无罪之民。四、用道德的力量辅佐法制的实行,即“誉辅其赏,毁随其罚”(《五蠹》)。
要而言之,韩非的法治理论即《五蠹》中“明其法禁,必其赏罚”两句话。“明其法禁”,则有法可依;“必其赏罚”,即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当然,其最终的目的,不过是为了“上尊而不侵”(《有度》)。
(二)韩非的术治学说
在韩非看来,君主即使依靠法治而使国家富强了,如果“无术以知奸,则以其富强也资人臣而已矣”(《定法》),所以君主必须兼用术治。
韩非所谓的“术”,是指君主任免、考核、赏罚各级官吏的一系列统治手段。由于《难三》说“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术不欲见”,所以人们往往认为韩非提倡的术治,就是搞阴谋、耍权术。这种认识其实是不全面的。韩非提倡的术,实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从积极方面着眼,是用来加强君主统治的行政措施,包括考核和任用臣子的各种手段,即《定法》所说的“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这种术很难说就是阴谋。另一类从消极方面着眼,用来防止君主统治权被削弱乃至被篡夺,它包括治臣止奸的各种手段,这才更多地带有阴谋权术的味道。总之,前者主要包括“循名而责实”的形名术和“因任而授官”的用人术,后者内容很丰富,姑且可归入治奸术一类。
韩非论述形名术的地方很多,所以司马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说他“喜刑名法术之学”。“形名”之“名”,实际上是被作为一种变通的、不固定的“法”来看待的。君主循名责实,实际上也就是依“法”责实。所以,韩非的形名术并不像孔子那样只要求“正名”,而主要在于“正实”,即以“名”为标准来责求“实”与“名”相符。这种形名术具体地落实起来,主要是用臣下的言论去衡量他所做的事及所取得的功效,用臣下的职位去追究他的职权与实绩。从《二柄》中的论述来看,韩非的形名术是很苛刻的。吹牛固然要遭殃,但说话留有余地也不行;失责固然要受罚,但越俎代庖而立功也不行。不过,这种形名术虽然苛刻,但它可以督责臣下忠于职守、讲真话、办实事,而且,它注重实绩,也给赏罚提供了较为客观公正的依据。
关于用人术,韩非的论述也不少。他把“任人以事”提到了“存亡治乱之机”的高度(《八说》),认为君主的根本任务是“治吏不治民”(《外储说右下》)。至于君主用人的原则,一是要任用德才兼备的人;二是要不显露出好恶,不听毁誉,以法择人,量功授官;三是要专职专任,以便使群臣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四是逐级提拔;五是君主必须独掌用人大权。
至于治奸术,韩非的论述十分丰富。其中有众端参观、挟知而问、倒言反事、审察利害、奖励告奸、因人以知人等察奸术,还有各种各样对症下药的止奸术。这些治奸术,大多是在研讨如何玩弄政治权谋。有些政治手段,其实是不择手段。对种种政治权谋作如此深入的研讨,并进行如此赤裸裸的描述,在古今中外的典籍中是十分罕见的。生活在民主时代的人们,恐怕没有一个不被这些论述所惊呆。其实,这些手段对于洞察专制统治的韩非来说,是不足为奇的。他之所以如此不厌其烦地反复申述这些卑鄙肮脏的东西,原因就在于那个社会就是一个卑鄙肮脏的社会,如果不了解如何用各种卑鄙肮脏的手段来对付各种卑鄙肮脏的东西,那就会被卑鄙肮脏所吞噬。有人因为韩非写下了这些东西而将韩非大贬一通,实在是不公允的。思想应是现实的反映。韩非敢于正视残酷的政风人情而将种种丑恶的现实揭露于光天化日之下,至少比那种掩盖现实、粉饰太平的无行作风要高超一些。平心而论,他揭示的种种奸臣和奸术往往具有相当程度的认识价值,如《备内》中对后妃夫人使用“鸩毒扼昧”来杀害君主、尊贵大臣“犯法为逆以成大奸”的剖析即如此。
(三)韩非的势治理论
“势”,又被称为“权势”“威势”“势重”,它是指一种具有绝对权威的强制力,也就是指至高无上的君主统治权,包括用人之权、赏罚之权等。韩非认为,战国时代是一个“争于气力”的时代,“民者固服于势,寡能怀于义”(《五蠹》),只有统治权掌握在手,才是真正的统治者,才能统驭民众,为了治国安身,君主必须牢牢掌握权势,否则就是“亡国”(《有度》)。
韩非势治理论的要点,一是认为君主不可以把权势借给臣子使用;二是认为君主不可以与臣子共同使用权势;三是要君主运用法术赏罚来巩固权势;四是要君主保持自己的独尊地位,不能使臣子太贵重,以防大臣篡权,这也就是要竭力维护森严的封建等级制度。
(四)韩非政治思想评价
上面分述了韩非的法治、术治、势治要点,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三者可以互相割裂开来。在韩非看来,它们都是不可或缺的“帝王之具”(《定法》),必须兼而用之,以巩固君主的专制统治,进而达到“臣有其劳,君有其成功”的目的(《主道》),造成一种“强不陵弱,众不暴寡,耆老得遂,幼孤得长,边境不侵,君臣相亲,父子相保,而无死亡系虏之患”的政治局面(《奸劫弑臣》),这便是韩非的政治理想。他的君主专制思想的最现实的目的,就是要“超五帝侔三王”(《五蠹》),建立大一统的君主独裁的帝国政治,这在当时是符合历史要求的。当然,如果从当今世界政治制度发展的总趋势来看,民主政治才是进步的,这种君主独裁的帝国政治显然是落后乃至反动的。不过,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问题,我们显然不应该以今律古,以此来苛责韩非。
毋庸讳言,韩非的思想也是有缺陷的。他的思想宗旨是为了君主,其尊君抑民,可谓登峰造极。在他的思想里,没有一点点民主的影子。要说人权、人格,只有君主才有,其他人只有为君主效劳卖命的义务,一切人格、个性都必须熔铸到君主的欲望之中。在他的眼里,一切人都成了政治斗争的工具。“上下一日百战”(《扬榷》),便是他宗奉的观念。他的这种斗争哲学一经提倡,阴险残酷的政治斗争就会愈演愈烈。他只看见“当今争于气力”(《五蠹》),只迷信权势和实力,而看不见正义的力量终将战胜强权的历史趋势。他急功近利,主张取消一切不能立刻生效的活动。他排斥百家,禁绝学术自由。这些思想都不无偏颇。
韩非的思想尽管有偏颇之处,但正如班固《汉书·艺文志》所说,子书往往是“各引一端,崇其所善”。韩非有时为了强调自己的政治主张,往往用引向极端的办法来增强人们的注意力。例如,他为了强调法治,就主张排斥一切学术文化,只要“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五蠹》);为了宣扬人性自利的人性观,他便大肆渲染父子、夫妻之间钩心斗角的情形,认为“父母之于子也,犹用计筭之心以相待也”(《六反》),“后妃、夫人、適子为太子者,或有欲其君之蚤死者”(《备内》);为了强调他“循名而责实”的考核办法,便主张“言小而功大者”也要罚(《二柄》),如此等等。这些偏激之处,既是短处,又是长处。子书正是靠这种偏激之辞才形成了它们的鲜明特点。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能较为正确地看待他的主张了。
总之,一种学术思想的历史地位及其理论价值,最终还得看它对历史和现实的作用和影响而定。可以说,中国古代其他各家的学术思想的实际政治效应还没有超过韩非的。蒲阪圆《增读韩非子·题辞》说:“诸子中,唯韩非书最切世用。”此可谓韩子知音。即使在今天,对于韩非思想中那唯物的宇宙观,发展的历史观,重视功利的社会观,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某些政治观,诸如以法治国的法治思想、“事异则备变”(《五蠹》)的改革思想、富国强兵的治国思想,都还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本文为岳麓书社“古典名著普及文库”《韩非子》前言,作者张觉,有删减。
《韩非子》
作 者:张觉 尤婷婷 杨晶 导读、注译
定 价:¥32.00
《韩非子》是先秦法家学说的集大成之作,不仅是一部政治学巨著,同时也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和珍贵的史料价值。
本书作者在深入研究《韩非子》的基础上,根据“古典名著普及文库”的体例选取韩非政治思想的精华篇章,全书注释力求简省,翻译力求流畅,是韩非政治思想的荟萃本。
大家好,今天我们继续介绍法家思想家韩非子,法家思想的核心是:法术势,前面我们分别介绍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慎到的势,今天我们把法术势结合起来,介绍韩非子的“法术势”思想。
法、术、势是法家思想的精髓,法就是法律法规吗?术就是技术技巧吗?势就是形势趋势吗?当然都不是,很多人认为法家思想的法术只是一些奇谋巧计,阴险手段,但这些仅仅是术的层面,并不是法家思想真正的道。前面我们介绍了,法家思想是治国思想,并非一种阴险手段。法家思想的目标就是富国强兵,而其理念就体现在这三个字上。
法家思想家就是发展一个国家的真正实力,韩非子说“力多,则人朝;力寡,则朝于人;故明君务力。” 力量强大,别人就会来朝拜;力量弱小,就要向别人朝拜;所以英明的君主致力于壮大自己的力量。法家思想奉行依法治国,为了达到依法治国的目的,把权力集中于君王的手上,君是法的代表,但是并不意味君可以凌驾于法之上。韩非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是对中国法治思想的重大贡献,对于清除贵族特权、维护法律尊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韩非子主张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总之,法家思想的目标就是富国强兵,而其理念就体现在这三个字上:法术势。韩非子认为,只有将“法术势”结合起来,才能实现真正的“无为而治”,而这里的“无为而治”其实是君主的“无为而治”,在上无为,在下才能有为,国家才能真正繁荣富强。
而君主可以无为而治的关键是把“法、术、势”的结合起来,这样君主才能真正做到无为而治。从这个角度去理解“法术势”其实是君主实现无为而治的工具和方法。所以,你可以在《韩非子》中看到很多,韩非子要求君主不要过度显露自身,不要亲自下场做事,凡事亲力亲为并不是明智之举,这并不是说君主可以高于法,而恰恰是在于韩非子认为,只有君王严格遵循“法术势”的治国理念,才能让国家社会运行秩序井然,实现富国强兵。
首先,“法”指的是以法治国,这是治国的根本方针,指的是一种治国的基本精神,前面一开始我们就介绍了,法家思想的“法”基本的原则和主张,而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款的意思,这样去理解法就把法说小了。在具体的策略上,法家思想主张用“法”这种抽象的规则和制度去驾驭社会各个方面,并形成合力,以实现富国强兵的目的,李悝最早推行法治,提出:富国强兵,尽地力之教,后来商鞅继承和贯彻了法治精神,奠定了秦国强盛的基础。
法和术的关系上,术,是调和人主和臣僚之间关系的原则和方法,是政治领导学。法,则是官僚治民的手段。这样,国君治官,官员治民,各有一套理论体系。
“法”着眼的是制止人们做坏事,与恶的人性是对立的,所以必须依靠赏罚开辟道路。赏罚的基本原则是从重,以刑罚为主,以奖赏为辅。我们都说“赏罚分明”,其实在法家中,更注重的是前者。
其次,“势”指的是包括赏罚权在内的权位和威力,也可以简单理解为权力,它是实行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和保证。韩非子说,弓弩的力量不大,但是能把箭射得很高,是因为借助了风力的缘故。臣民服从于君主,是因为君主的权威,韩非子说,君主掌握了权力而拥有威势,所以能够令行禁止。权位,是决定生杀的职责;威势,是制服众人的资本。
书中举了一个孔子的例子,我们都是知道,孔子是天下的圣人,他修养德行,宣扬儒家的道理去周游列国,然而,天下喜爱他的仁、赞美他的义并为之奔走效劳的门徒,仅仅七十个。这是因为看重仁爱的人很少,实行道义对人来说很艰难。因此,以天下之大,为他奔走效劳的门徒不过七十人,而真正能够做到仁义的,也就孔子一个人。
鲁国的国君鲁哀公,无论是品德还是才能在君主中都属于下等。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坐在朝廷中发号施令,鲁国的民众没有敢不听从的。民众天性就害怕势,势也确实容易使人服从,所以孔子反倒做了人臣,而鲁哀公却做了人主。孔子绝非崇拜鲁哀公的仁义,而是屈服于他的势。就仁义而言,孔子绝不会服从鲁哀公,但凭借着势,鲁哀公就可以使孔子俯首称臣。
最后,“术”是指谋利和计谋,基本功能是把权力用活。韩非子说“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 ”。意思是说:术这种东西,就是根据承担事情的能力授予官职,按照职务名义要求官吏做出相应业绩,操纵生杀大权,考核群臣的实际能力。这些是君主所执掌的。而“术”的对象是谁呢?当然是臣子,韩非子说“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意思是说,术是藏在君主心里,用来比较验证各种事情而暗中驾驭群臣的。
韩非的这两句话中可以看出,术的主体是君主,由君主掌握和运用;术的对象是臣子,是君主用来专门对付臣下的;术的目的是驾驭臣子,通过考核和赏罚来用好人才;术的性质是私密性,它藏于君主心中,暗中进行。关于术,管仲也谈过一些。他使用过两个词:“心术”和“计数”。心术指的是态度,有内心活动的意思;计数指的是程度,有算计的意思。二者合起来,就是心的算计。所以,可以简要地把法家的术理解为君主驾驭臣子的策略和方法。
术与法相比,具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专一性。法的对象是全体国民,百姓、官吏、君主都包括在内,无一例外;而术的对象只是官吏,君主不直接与百姓打交道,术用不到他们身上。二是隐秘性。法是公开的,而术是隐蔽的。法家的“术”的背后,其实也是一种“治横”,是君王和臣子之间的一种博弈之术。
韩非讲过这样一件事:一个叫公叔的人担任韩国的丞相,他觉得自己的相位不稳,因为国君韩宣惠王同时还很信任一个叫公仲的人。公叔与齐国的关系非常好,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他促成韩国与齐国结盟,一起去讨伐魏国,然后借机把齐军引入韩国的都城,逼得韩宣惠王只好更加重用公叔。公叔想独掌大权,而韩宣惠王最怕臣子势力过大威胁君位,采取分而治之,使公叔与公仲互相牵制。公叔不甘心,便勾结外国,逼韩宣惠王就范,这是典型的不忠。他得逞了,维护了自己的既得利益,然而却是以伤害君主的利益为前提的。这样的例子在历朝历代中很多,其实都是讲的君臣之间的博弈,而其中所运用的就是“术”。
法和术不能单独成立,韩非子总结了过去法家思想的经验教训,商鞅是“法治”,而申不害的是“术治”,但是他们都有弊端,韩非子举例说,秦昭襄王不用术,就会被大臣蒙蔽;昭襄王派兵攻城略地,获得了战利品,可是被大臣们中饱私囊,后来,昭襄王懂得利弊,大胆启用范雎,将其他大臣罢免,秦国才慢慢强大起来。如果天下无法,或者张冠李戴,有能力的官员得不到任用,资源被错配,那么天下就会乱套。法是统一的规则,它的对象是所有人的,而术是隐蔽的规则,它的对象是群臣。
在具体的术的策略上,韩非子提出了很多具体的主张,比如举贤用人术、治奸术、听言术、无为术,刑名术等等,刑名术也是刑德术,刑就是杀戮和惩罚,德就是表扬和赏赐,只要运用得到,群臣就不敢徇私枉法。听言术,就是广泛听取各种言论,不能被一家之言蒙蔽,韩非子还举了著名的“三人成虎”的故事加以证明。韩非子建议听言时要不露声色,不显露喜好,群臣议论也不要先开口,因为一旦进言者能察言观色,知道了君主的心理,就很容易投其所好,那么信息就失真了。君主集中各种言论之后,要以虚静无为的态度,排除自身偏见,才能还原事情的真相。在具体维护权威上,韩非子也给了很多建议,比如君主喜欢一个人要直接给予好处,憎恨一个人,要直接给以害处,而不要等身边人的给他们好处或者害处,否则君主就会失去权威,权势就会旁落到身边人的手里。
其实,我们可以看出,不管是“法、术、势”,都是针对的人性中的恶,这种恶不仅仅是自私自利的恶,还有见利忘义的恶,这些都是人性中潜藏的恶的一面。韩非子在《韩非子·八经》中说“凡治天下,必因人性。”凡是治理天下,必定以人性为根据,就是这个道理,抑制人性的恶是法家思想的根本。因为法家认为,人性被看成自私自利的恶,道德教化被认为根本无力解决最终问题,所以法家主张法治,以强制手段,以恶制恶。
法家思想基础了法家思想家们的富国强兵的目的,并采用赏罚手段,实现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但是这两点重新分配是按照规则和制度,而不是靠仁爱和德行。韩非子说,今天很多人说,要把土地赐给贫穷的人,以便使这些没有资产和财富的人充实富足起来。但韩非子反对这种“劫富济贫”的做法,他说,人们在条件相似的情况下,有的人富有不是因为勤劳,而是因为节俭。那些没有遭到荒年、久病、灾祸、刑罚的残害而偏偏贫穷的人,不是因为奢侈就是因为懒惰。奢侈而懒惰的人贫穷,勤劳而节俭的人富裕。现在君主向富人征收财物来施舍给贫穷的人家,这是在掠夺勤劳节俭的人而赏赐奢侈懒惰的人,这样的话,想求得民众勤快耕作和省吃俭用,是不可能的。可以看出韩非子的思想其实并不提倡福利国家。
好了,我们通过几期内容介绍了韩非子的法家思想的核心内容,《韩非子》一书共55篇,10余万字,内容非常广博,可以说是古代的鸿篇巨作,在其中韩非子引经据典,博古知今,采众家之长,其中融合了道家、儒家、名家、墨家等思想,可以说韩非子不仅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也是先秦思想的集大成者,被誉为是先秦最后一位思想大家。更多思想内容,推荐大家阅读:董金社老师的《先秦法家》,以及张觉老师的《韩非子译注》,好了,今天的内容就是这些,更多精彩内容,请点赞收藏和关注我,我们下一期内容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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