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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手教你写《汤姆叔叔读后感》,(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5-10 15:41

手把手教你写《汤姆叔叔读后感》,(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汤姆叔叔》读后感的作文时,以下事项需要注意:
1. 确定读后感的主旨:在写作之前,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读后感要表达的中心思想。可以是关于人物形象、故事情节、主题思想、写作手法等方面的感悟。
2. 突出个人观点:读后感是个人对作品的理解和感悟,因此要突出自己的观点,避免千篇一律。可以从自己的角度出发,谈谈对作品的理解和评价。
3. 理解作品背景:在写作过程中,要了解作品的背景,如作者、时代背景、社会环境等,以便更好地把握作品的主题和人物形象。
4. 仔细分析人物形象:作品中的主要人物是读后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分析人物的性格特点、心理变化、成长历程等,并阐述这些特点对作品主题的体现。
5. 深入挖掘主题思想:主题思想是作品的灵魂,要深入挖掘作品的主题思想,如反奴隶制、人性光辉、道德观念等。可以从不同角度分析主题思想,并结合现实生活进行探讨。
6. 结合现实生活:在写作过程中,可以将作品与现实生活相结合,谈谈作品对自身的影响,以及如何将作品中的精神融入到自己的生活中。
7. 举例论证:为了使读后感更具说服力,可以适当举例论证。这些例子可以是作品中的情节、人物对话,也可以是现实生活中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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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的小屋》:层次越高的人,越懂得克制优越感


著名作家马原说:“一辈子读过一本经典和没读过一本经典的人生,完全不一样。”


在世界文学丛林里,经典名著有很多,但能影响到一个时代历史进程的,却属罕见。


其中,斯托夫人的代表作《汤姆叔叔的小屋》,便是当之无愧的佼佼者。


书中,斯托夫人借由黑人汤姆颠沛流离的一生,描绘了美国南方黑人的悲惨境遇,揭露了奴隶制度的黑暗与罪恶。


该书一经问世,便被翻译为数十国语言,在全美掀起一股废奴主义浪潮。


然而,不同于寻常的废奴文学小说,在书中,斯托夫人不光描写黑人受压迫的惨状,还着重刻画不同庄园主的观念和思想。


众生相中,有人因高人一等的身份,在虚无缥缈的优越感中迷失本心;


也有人凭借发自内心的谦卑和尊重,赢得他人的敬仰与爱戴。


刘慈欣说:“弱小与无知不是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


重温《汤姆叔叔的小屋》,我读懂了小说隐匿于“政治”外衣下的生存智慧。


那就是,一个人最大的本事,不是你能做到多少事,而是不把自己当回事。


一个人最大的愚蠢,盲目性优越


故事发生于19世纪,美国南北战争前夕。


当时的美国南方,主要由白人统治。


棉花种植,是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


从非洲运来的黑人及其后代,则沦为他们的廉价劳动力。


主人公汤姆,便是生活在这种恶劣环境下的一名黑人。


在经历了一路的辗转流离后,他最终被交易到麦格里手中。


麦格里是位极其残忍的农场主。


在棉花收成的季节,为了防止黑人偷懒,他将两名体格强壮的黑人——山宝和琨宝提拔为监工。


可没想到,山宝和琨宝却因此滋生出强烈的优越感。


明明都是被剥削的一方,但他们却仗着手中的特权,到处耀武扬威,装腔作势:


只要看到有人没采到足够的棉花,或是有谁让他们觉得不顺眼,他们便会挥起手中的皮鞭,狠狠打到对方身上;


在看到农场新来了一名长得漂亮的女黑人后,他们蛮横地用武力把她掳走,肆无忌惮地破坏别人的婚姻和家庭;


在强行把对方占为己有后,山宝更是心安理得地命令她替自己干活。


他们以高高在上的姿态,打压着身边每一位能打压的人,仿佛自己才是这片农场的真正统治者。



认知心理学上,有个“达克效应”,指的是能力不足的人,会有一种虚幻的优越感,误认为自己比真实情况优秀。


就像书中的山宝和琨宝,因为无知,错把位置当本事,沉浸在特权带来的优越感中无法自拔。


殊不知,在农场主麦格里看来,他们不过是自己管理农场的两颗棋子。一旦监工的位置有更好的人选,两人随时会被弃如敝履。


法国作家夏多布里昂曾说:


“一个人绝不会仅仅因为用憎恶的眼光看待世人,就能显出他的优越。”


说到底,所谓优越感,不过是一种畸形心态,并不代表你真的高别人一等。


内心肤浅的人,才会为自己见过某位高人,去过哪座大城市,吃过几家高级餐厅而沾沾自喜,继而打压身边不如自己的人。


但正如这世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每个人的优势,也总有不对称的地方。


生而为人,没有谁比谁更高贵。所有优越感,其实都只来源于无知。


优越感越强,人生路越窄


汤姆的第二任主人,是圣克莱尔先生。


和大多凶残的农场主不同,圣克莱尔并不歧视黑人。


他认为他们同样拥有充沛的情感和思想,并身体力行地善待家中每一位下人。


但他的妻子玛丽太太,却与之截然相反。


她出身于富贵家庭,婚姻生活美满,并且有专人伺候,本该是庄园里最幸福的人。


可她却时常唉声叹气,抱怨身边没有人真正关心她。


而这一切,都源于她习惯性“踩低别人,抬高自己”的优越感。


她一边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蓄奴”带给她的好处,一边大言不惭地将自己包装成黑人的“救世主”,认为黑人一旦脱离她的管治,就很快会因懒惰的生存观念而灭亡。


她为了婚后自己能得到更好的伺候,强行拆散了女仆一家并将女仆带走。


却在一天夜里偏头痛发作时,因女仆睡得太沉而没有及时察觉后,怒不可遏地指责对方的自私,并在事后,将这一切归咎于她对待下人过于宽厚上。


当圣克莱尔试图阻止她拆散女仆一家,并让她尝试换位思考时,她竟冷笑着说:“黑人不可能有我这样丰富的情感。”


然而,在旁人看来,真正依赖别人、自私自利且麻木不仁的,恰恰是埋怨这一切的玛丽太太自己。


久而久之,丈夫看透她的嘴脸,不再认真听她抱怨;下人习惯了她的无理取闹,开始对她敷衍了事。


就这样,玛丽太太受困于内心的优越感,慢慢将自己活成一座孤岛。



反观我们生活中,也难免会碰到像玛丽太太这样的人:


西餐厅内,有人占着自己懂点西餐礼仪,对不熟练的顾客阴阳怪气;


社交场上,有人占着自己出洋留过学,说话总要刻意夹带着英文;


职场当中,有人占着自己资历深,在新人面前卖弄术语,故作高深…


有网友精准描述这类人的心理特点:


拥有优越的条件并不使他们感到满足,因为他们追求的并非优越本身,而是如何显出自己比旁人优越。


于是,踩低捧高,成了他们的本能;居高自傲,成为他们的习惯。


但人和人之间的相处,从来都是双向的。往自己脸上多贴一块金子,旁人就会黯淡一分。


时刻彰显的优越感,就像一束强光,给不了旁人温暖,只会让人觉得刺眼。


学会收起居高临下的傲慢,克制心理的优越,才能聚拢更多的人心,人生道路才会越走越宽。


人最大的本事,是不把自己当回事


在玛丽太太看来,唯有用武力,才能驯服庄园里的所有黑人。


圣克莱尔却不同意她的观点。为此,他向玛丽讲述了他成功“驯服”一名黑人的故事。


有次,他前往兄长阿尔弗雷德的庄园拜访,撞见兄长正追捕一名逃脱的黑人。


据阿尔弗雷德描述,潜逃的黑人名叫西皮奥,身材高大,力大无比,而且他对自由的渴望极其强烈。


因常年潜逃,他曾被多次倒卖。阿尔弗雷德自以为能用武力降服西皮奥,于是将他买下。


没想到才过去几天,西皮奥就把监工打翻在地,逃离了农场。


这让阿尔弗雷德勃然大怒,但圣克莱尔却认为这一切都是阿尔弗雷德的错,并打赌自己能“驯服”西皮奥。


很快,他们一伙人带着猎犬追上了西皮奥。


但西皮奥拼死抵抗,没人能够靠近,直到有人开枪把他打伤。


为了防止众人在胜利的冲动中误杀西皮奥,圣克莱尔挡住了猎狗和追捕人,并宣称这是他的俘虏。


之后,他从阿尔弗雷德手中买下西皮奥,将他带回自己房间,给他铺了张舒适的床,为他包扎伤口,亲自照料他。


等西皮奥完全康复后,圣克莱尔又为他签署了一张自由证书,让他可以去他任何想去的地方。


但令人惊讶的是,曾多次潜逃的西皮奥,竟毫不犹豫地把证书撕成两半,说什么都不愿离开圣克莱尔。


即便后来圣克莱尔患上严重传染病,西皮奥仍坚持守在他身边,无所畏惧地服侍他,直到生命最后一刻。


事实上,不论在财富、名声,还是地位等各方面,圣克莱尔并不比他的兄长或其他农场主高贵,但他却能让桀骜不驯的西皮奥死心塌地地追随他。


这一切,源于他能够放下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以平等的姿态,真心对待处境不如自己的西皮奥。



想起知乎上曾有人问:“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否值得交往?”


有个高赞说:“只需看他如何对待地位比自己低下的人。”


因为对强者尊敬崇拜,是人性本能,但对弱者的体谅和慈悲,才是人性深处的光辉。


当一个人见过大千世界,经历过人生起落,就更能意识到自身的渺小,清醒认识到所有的成绩和辉煌都只是一时的。


唯有先放低姿态,学会俯身处世,才能积蓄力量,挺身做人。


就像爱因斯坦所说:“当你看不起任何人的时候,你就离失败不远了;当你看得起任何人的时候,你就离成功不远了。”


一个人最顶级的修养,是在高处时仍能心怀谦卑,克制优越。



《汤姆叔叔的小屋》不仅是一篇反奴隶制的长篇小说,更是一部揭露人性的生存哲学。


书中,面对妻子对下人的指摘,圣克莱尔曾说:“如果我们处在他们的位置,未必有他们做得好。”


很多时候,我们会由于处境的优越,在无意间滋长内心的狂妄和傲慢。


但所有的优越感,它并不来自于容貌、财富、知识和地位,只源于一个人缺乏见识和悲悯。


陈道明说:


上山的人永远不要瞧不起下山的人,因为他曾风光过,你还在山下;


山上的人永远不要瞧不起山下的人,因为不定什么时候,山下的人会爬上来。


人生,就是一个不断攀爬的过程,到最后,拼的是自我的修炼。


无论置身何种处境,能够看清自己位置,戒掉内心优越。


人前不炫,人上不傲,才是一个人最大的本事。


点个【在看】,和朋友们共勉。

作者 | 木木林,用恰到好处的热爱与投入,做好写作这件事

图片 | 视觉中国

迷茫后时代后的不再迷茫,读《天使望故乡》有感

用5天的时间废寝忘食的读完600页的一部小说,好像一年之中也少有一、两次的。太苛求于阅读的速度反而欲速则不达,似乎总有一段“语境”的试用期,甚至瓶颈期来消磨掉时间和续读下去的勇气,我好在已经认识到这一点尽量缩短,同时绕开译者翻译水平的参差而脱离了某种束缚,重拾一些过去不敢妄自开篇的大部头书籍,从而努力寻找自己需要的东西。

每天读完一些章节,忍着手腕的酸痛总在闷声自问这部书好在哪,为什么福克纳会如此强力推荐这样一本书,我是否陷入了某种慕虚名而处实祸的误区。相比较曾经读过的美国文学作品它会有何种的启示,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会引起一场南北战争;辛克莱的《屠场》会逼得罗斯福总统颁布“食品安全法”;亨利.梭罗的《瓦尔登湖》使沉浸于市井的人们跳将出来重新追求一种去繁化简的生活品质,还是单纯从文学的情节编排、写作手法、作者的思维逻辑角度上讲,好像都不是最好的。读到最后回顾全篇或许只有一个字是最“真”的,正如序言的导语所示,这种自传体的小说通过作者敏感、细腻的描述,在20世纪初美国的时代背景下是会让许多经历过的人找到自己年轻时的影子,即便是当时最快的交通工具火车的“咣当”下还能够追忆曾经的似水流年。尽管文中多次充斥着焦虑、愤懑、迷茫,但终究不属于美国文学“垮掉的一代”笔调。作者只是真实烘托出了一代人的“青春期”,不惜笔墨的接连几章的刻画出栩栩的人物,好让读者细细的体会某种“存在便被感知”,那种大段大段的场景描写让我想起了很早以前就会哼唱的一首《田纳西圆舞曲》。正如作者短暂的一生,本书只是到了主人公尤金的青年时代就戛然而止,也许人的阅历只能让作者至此就罢,但是世间又有多少人正如罗曼罗兰所讲到了二三十岁以后只是在日复一日的在模仿自己的窠臼中度过呢,如同海水一遍遍冲刷的石子最终磨去了棱角,泯然众人。上帝把每一个婴儿降临在世间,或许都希望他们长出像丘比特一样的翅膀,但是当我们走过或长或短的人生路时,面对我曾经熟悉的容颜,或许只有路边摇曳的野菊花才是你真正的答案。我没有成为你眼中的天使,但你不能否认我对生活的热爱,因为那是每一代人不断演绎的“老人与海”。

人生只有一次旅程,是第一次,最后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

——托马斯.沃尔夫《天使望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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