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格策美文网
更新日期:2025-05-13 02:42
写作核心提示:
撰写关于分公司成立计划书的作文时,以下事项需要注意:
1. 标题:标题应简洁明了,能够概括计划书的主要内容,如“XX公司XX分公司成立计划书”。
2. 封面:封面应包括公司名称、分公司名称、成立时间、编制日期等信息。
3. 目录:列出计划书的主要章节,方便读者快速了解内容。
4. 引言:简要介绍分公司成立的背景、目的和意义,以及计划书的编写目的。
5. 公司概况: a. 公司简介:包括公司成立时间、经营范围、发展历程等。 b. 分公司定位:明确分公司在集团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发展目标。
6. 市场分析: a. 市场环境:分析分公司所在地的经济、政策、行业等环境。 b. 竞争对手:分析主要竞争对手的优势、劣势和市场占有率。 c. 市场需求:分析目标客户群体、市场规模和增长潜力。
7. 业务规划: a. 业务范围:明确分公司开展的业务类型和范围。 b. 业务目标:设定分公司在业务发展方面的具体目标。 c. 业务策略:制定相应的市场营销、销售、服务等方面的策略。
8. 组织架构: a. 组织结构图:展示分公司内部各部门及职责分工。 b. 人员配置:明确各部门人员数量、岗位要求及招聘计划。
9. 财
以下是关于公司合并、分立重点知识的梳理:
一、公司合并、分立的定义及类型
1. 公司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2. 公司分立: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通过分立协议和股东会决议,不需经过清算程序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的行为。公司分立可以分为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离成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公司;解散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散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
二、公司合并、分立的法律程序
1. 公司合并的法律程序:
• 董事会制订合并方案: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经营状况,制定合并的具体方案,包括合并的形式、条件、支付方式等。
•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合并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合并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合并各方必须对合并的形式、条件、支付方式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做出规定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 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合并其他公司的公司应当于公司合并之后就发生变化的登记事项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被合并的公司应到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2. 公司分立的法律程序:
• 内部决策程序:召开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公司分立的决议,制定分立计划和分立协议(草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 起草分立计划或分立协议:分立计划书由分离公司董事会制作和决议通过,并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分立协议由分立公司与相对公司董事会协商制定,并经其决议通过后,提交各自股东会批准。
• 分割财产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在分立事项获得批准后,分立企业应当组织人员进行财产分割,并且需要编制新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 向债权人履行通知义务: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若债权人有异议的应当按规定做出相应的安排。
• 办理公司分立审批与登记手续:对于公司分立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对于涉及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对于涉及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设立登记手续。
三、公司合并、分立的法律后果
1. 公司合并的法律后果:
• 主体变更:在吸收合并中,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吸收公司存续;在新设合并中,合并各方均解散,新设公司成立。
• 债权债务承继: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2. 公司分立的法律后果:
• 主体变更:在存续分立中,本公司继续存在但注册资本减少,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公司;在解散分立中,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
• 债权债务承继: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分立后的公司对原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除非另有约定。
四、社会热点案例分析
1. 案例一:某公司合并中的债权人保护:甲公司与乙公司决定进行吸收合并,甲公司吸收乙公司。在合并过程中,甲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通知了已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进行了公告。债权人丙公司在接到通知后,要求甲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甲公司与丙公司协商后,提供了相应的担保,确保了合并的顺利进行。
2. 案例二:某公司分立中的债务承担:丙公司因经营需要,决定进行存续分立,分立为丙公司和丁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丙公司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与丁公司就债务分担达成了协议。分立后,债权人戊公司根据分立协议,要求丙公司和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丙公司和丁公司按照协议和法律规定,共同承担了原丙公司的债务。
五、相关法律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本站部分资源搜集整理于互联网或者网友提供,仅供学习与交流使用,如果不小心侵犯到你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该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