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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5-13 22:57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见习班主任工作计划的作文,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 明确主题:首先,要明确作文的主题,即见习班主任工作计划。确保全文围绕这一主题展开,使文章结构清晰,内容有针对性。
2. 结构合理:一篇好的作文需要具备良好的结构。建议按照以下顺序进行组织:开头、主体、结尾。开头部分简要介绍见习班主任的工作背景和重要性;主体部分详细阐述工作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实施步骤等;结尾部分总结全文,强调见习班主任工作计划的意义。
3. 内容详实:在主体部分,要详细阐述工作计划。以下是一些建议:
a. 工作目标:明确见习班主任的工作目标,如提高班级管理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
b. 具体措施:针对工作目标,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例如,加强班级管理、开展班级活动、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等。
c. 实施步骤:详细说明工作计划的实施步骤,包括时间安排、责任分工等。
4. 语言规范:在写作过程中,要注意语言的规范性。避免使用口语、方言等不规范的表达方式。同时,注意语法、拼写等方面的错误。
5. 逻辑清晰:文章要具有逻辑性,使读者能够轻松理解。在阐述工作计划时,要注重各部分之间的衔接,使文章结构紧凑。
6. 突出重点:在作文
为帮助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同时缓解我市部分用人单位人员不足问题,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招募就业见习人员。
一、征集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
(一)征集时间
原则上统一征集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7日,但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在统一征集时间之外随时申报。
(二)征集范围及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依规注册成立、社会责任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各级国家机关等各类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开展就业见习工作:
1.自愿开展见习工作,自觉遵守《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
2.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拥有健全的法定成立手续且正常运营,国家机关能够自主决定接收人员见习并具有独立财务;
3.有完善的见习管理制度、见习工作计划,配备专业的见习指导老师,安排专人负责见习工作;
4.能够提供适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
5.能够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6.能够按照规定在见习期间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并按月足额发放见习基本生活费补贴,及时统计报送见习数据。
若已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见习单位,则仅征集2025年就业见习岗位。
(三)征集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填写《安康市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申报表》(附件1),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已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见习单位的不用提供,仅填写《安康市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申报表》),向同级人社部门申报。
2.审核:就业见习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自愿开展见习工作的用人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认定后开展工作。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市本级见习单位和岗位,各县(市、区)人社局、高新区创业就业局、恒口示范区创业就业办负责审核本辖区见习单位和岗位。
3.发布: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市本级、各县(市、区)人社局、高新区创业就业局、恒口示范区创业就业办负责本辖区就业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的核实、认定和对外发布。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至少各集中发布一次。
二、招募就业见习人员
(一)就业见习人员范围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已参加过就业见习、已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除外。
(二)就业见习人员申请方式
见习人员申请采用“随时报名、长期受理”的方式,有意愿参加见习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可直接到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安康国家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一楼东区人力资源市场)及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报名,填写《安康市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附件2),也可使用微信搜索“秦云就业”小程序或登陆“陕西政务服务网安康人社舰店”(
https://portal.ankang.gov.cn/#/akflogshop-store)选择“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后与见习单位对接安排上岗。
三、就业见习政策
(一)见习期间给予每人每月1700元的基本生活费补贴,见习单位可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适当增发生活补助。见习生活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方式,见习单位原则上按月通过社保卡向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结束后,按规定申请一次性拨付。对接收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见习单位,按照满足条件人数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对年度接收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按照留用人数每人2000元的标准,追加发放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参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见习单位,给予剩余期限见习生活费补贴,见习人员的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见习期内,各级人社部门统一为见习人员办理每人每月3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应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
四、联系电话
市本级:0915-8885906
汉滨区:0915-3251152
旬阳市:0915-7220366
汉阴县:0915-5291213
石泉县:0915-6310802
宁陕县:0915-6828301
紫阳县:0915-2201518
岚皋县:0915-2516953
平利县:0915-8421373
镇坪县:0915-8820012
白河县:0915-7812260
高新区:0915-3333996
恒口示范区:0915-3613399
附件:
1、安康市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申报表
2、安康市就业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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