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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6-17 17:57
写作核心提示:
标题:招标计划流程作文撰写注意事项
正文:
在撰写关于招标计划流程的作文时,为确保内容准确、完整,以下事项需要特别注意:
一、明确作文目的
在动笔之前,首先要明确作文的目的。是为了阐述招标计划流程的理论知识,还是为了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明确目的有助于确定作文的重点和结构。
二、了解招标计划流程
在撰写作文之前,要充分了解招标计划流程的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
1. 招标项目背景及需求分析 2. 招标公告及报名 3. 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放 4. 投标及开标 5. 评标及中标公示 6. 签订合同及履约
三、遵循逻辑顺序
在作文中,要按照招标计划流程的顺序进行阐述,使读者能够清晰地了解整个流程。以下是一个简单的逻辑顺序:
1. 引言:简要介绍招标计划流程及其重要性 2. 招标项目背景及需求分析 3. 招标公告及报名 4. 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放 5. 投标及开标 6. 评标及中标公示 7. 签订合同及履约 8. 总结:强调招标计划流程的规范性和重要性
四、突出重点
在作文中,要突出招标计划流程中的关键
招投标流程是确保项目公平竞争和合规性的关键环节,以下为详细流程及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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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准备**
- **需求分析**
- 明确项目范围、技术要求、预算等,可能需市场调研或专家咨询确定技术参数。
- **法律支持**:涉及复杂条款时,建议法律顾问参与,确保合规性。
- **编制招标文件**
- **技术规格书**:需避免倾向性描述,防止排斥潜在投标人。
- **评标办法**:常见方法包括最低价中标(适用于标准产品)和综合评分法(技术+商务权重,适用于复杂项目)。
- **审批与备案**
- 需根据项目类型(如政府项目)提交相关部门审批(如发改委、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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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发布招标公告**
- **公开渠道**
- **中国示例**: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国际项目可能使用UNDB Online(联合国发展商务网)。
- **招标**:需确保受邀方具备资质,避免利益关联,部分法规要求至少三家。
- **时间要求**
- 公开招标等标期通常≥20日(中国法定),国际项目可能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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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投标人参与**
- **资格预审(如有)**
- 部分项目要求投标前提交资质证明,筛选合格投标人。
- **标书购买**
- 费用通常用于覆盖招标成本,未中标者不退。
- **投标文件编制**
- **技术方案**:施工计划、产品参数、质量控制等。
- **商务方案**:报价明细、付款条件、售后服务等。
- **保证金**:通常为投标价的2%(中国),未违规者退还;履约保证金在签约后可能要求(约合同价的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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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开标**
- **公开流程**
- 投标人代表可委托参与,但需授权文件;未到场不影响有效性,但需提前告知。
- **记录内容**:包括报价、交货期、质保期等,由招标人、监督方(如公证处)签字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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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评标**
- **评标委员会**
- **组成**:中国法规要求专家库抽取≥2/3成员,招标人代表≤1/3。
- **回避制度**: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者需回避。
- **评审步骤**
- **初步审查**:检查文件完整性(如签字、保证金)、是否实质性响应(如关键技术指标)。
- **详细评审**:技术分(方案可行性)与商务分(价格、服务)加权计算。
- **澄清**:仅限不明确内容,不得实质性修改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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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定标与公示**
- **中标公示**
- 公示期≥3日(中国),期间投标人可提出异议,招标人需书面回复。
- **中标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拒签合同的中标人将没收保证金并可能被追责。
- **流标处理**
- 若有效投标不足三家或均不符合要求,可重新招标或调整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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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签订合同**
- **合同条款**
- 须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一致,不得实质性修改。谈判仅限于非核心条款(如细节优化)。
- **违规处理**:中标人拒签可能导致列入黑名单,影响未来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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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合同履行与验收**
- **履行监督**
- 定期检查进度、质量,重大项目可能引入第三方监理。
- **验收程序**
- 按合同标准进行,不合格需整改或扣款;严重违约可终止合同并索赔。
- **资料归档**
- 保存招投标文件、合同、验收报告等,备查审计或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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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电子招投标**
- 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流程缩短但需确保系统安全合规。
- **防舞弊措施**
- 严禁围标、串标,采用技术手段(如IP追踪)、举报机制。
- **法律依据**
- 中国参考《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国际项目遵循世行采购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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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流程,招投标活动得以规范进行,确保公平竞争与项目质量。参与者需密切关注法规更新及项目具体要求,以规避风险。
1、系统操作流程和步骤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下述“机器管招投标”流程进行操作,流程图如下图所示:
1.主体注册登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湖南省统一注册平台进行用户注册,自主办理电子签名数字认证证书(即CA 证书)。
2.招标计划。提前录入项目基本信息进行预公告。3.招标方案。进行项目注册、基本信息填报。4.发标。按照数字化、模块化招标文件的编制规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配置项目牵引指标项,系统将自动关联生成招标文件。预订开评标场地,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要求,提前预约项目开评标时间及场地。5.投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6.开标评标。招标人线上组织开标,投标人线上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评标专家按照“机器评标”要求进行评审,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限定时间内(一般2个小时内)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7.项目定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依法依规依程序确定中标人、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系统在线生成和发出中标通知书。8.退还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原路退还。9.签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约定的期限内登录交易系统“合同签订”模块按照交易系统中合同范本统一模板格式在线签订项目合同,合同的相关信息在交易服务平台予以发布。2、主体注册登记
1、平台登录及注册
首次进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www.hnsggzy.com),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市场主体统一注册”模块并根据相关提示进行注册信息填写,完成在线注册登记工作。未完成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将无法进行招投标交易。
2、电子签名数字认证证书(CA)办理
完成首次注册登记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进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智慧服务大厅“CA证书办理”模块,按照指引自行选择CA数字认证证书提供商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相关注册信息由“市场主体统一注册”模块直接推送至拟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的提供商。办理后的CA数字认证证书将与用户账号自动绑定,方可在交易系统登录使用。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将无法登录交易系统,且无法进行招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加解密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等一系列操作。
3、登录“机器管招投标”交易系统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选择【交易快速通道】--【工程建设】,选择项目交易地的交易系统,通过CA登录交易系统。
登录后点击上方“项目管理”,进入项目操作界面。
03招标计划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提前录入项目计划,向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提前公开招标信息,包括项目名称、招标人、交易分类、投资估算、招标计划时间、资金来源、项目辖区以及招标范围等关键信息,招标计划将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公示。
操作步骤:点击“项目管理-招标计划”菜单,点击“新增招标计划”按钮,进入填写项目注册信息填报页面。
4、招标方案
1、项目注册
进入“招标方案-项目注册”模块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的注册登记,按照模块指引要求填报(部分信息通过省发改委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或省住建厅智慧“住建云”自动获取,无需填写)整体项目基本信息、招标人信息、立项批文或项目审批文件等;
点击“项目管理-招标方案—项目注册”菜单,点击“新建项目”按钮,进入填写项目注册信息填报页面:
操作步骤:点击“获取预公告”信息,选择对应的项目;进入页面后,进行信息填报。内容填写完成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时点击保存,核对无误后进行提交。
2、招标项目(标段划分)
完成项目注册登记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注册成功的项目开展后续工作,按照系统指引要求填报整体项目基本信息、代理机构、标段信息等。招标项目的来源是已注册完成的招标项目,未完成项目注册的无法新建招标项目。
操作步骤:点击“招标方案-招标项目(标段划分)”菜单,选择“新建招标项目”按钮,进入项目信息填报页面,填报主要信息。
3、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项目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在线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填报招标代理服务内容、代理服务费、项目团队及负责人等信息,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双方签章确认后,方可进入发标阶段。
操作步骤:点击“招标方案—招标代理委托合同”菜单,点击“新建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按钮,进入委托合同信息填报页面。
招标代理机构依据与招标人签订的委托合同具体内容,据实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提交至招标人进行确认,并对招标委托合同签章提交时,应按照规定进行签章,否则代理合同可能无效,代理机构无法为招标人合法开展代理服务。
重要提醒
招标代理机构自行对填写登记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出现信息填报错误的,自行登录交易系统发起登记信息更正操作,如果招标代理机构出现信息填报错误,其更正信息需由招标人进行确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人员在合同期间不得随意更换
5、发标
1、招标文件制作
招标文件采用数字化、模块化的方式进行编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机器管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行规则,按照交易系统固定流程、模版和内嵌逻辑选择和填写相关指标参数,由交易系统自动汇总生成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制作要求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根据项目备案部门选择所属行业制作招标文件,明确相关事项设置(如明确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分数计算方式等设置),填报错误会导致后续场地预约、评标无法进行或评审错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系统要求和规范填写完整(含招标公告、工程量清单及相关附件等)并进行核对,经招标人审查并采用CA签章确认后,通过交易系统将招标文件推送至行政监督平台,由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规定审核流程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审核结果信息将实时返回推至交易系统,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审核结果编制招标文件。
操作步骤:点击“发标—招标文件”菜单,点击“新建招标项目”按钮,进入招标文件信息填报页面。
进入页面后,进行信息填报。
(2)模块化招标文件组装:
操作步骤:点击“模块化招标文件组装”按钮,进入填写招标文件配置组装环节,按系统指引选择或填写企业资质、准入业绩、人员资格、加分条件以及专用合同条款等相关信息。
进入页面后,进行关键信息填报,填写完成之后生成文件预览,再点击“文件预览生成”按钮,进入文件预览和签章以及文件生成页面。
2、开评标场地预约
系统根据招标文件中填写的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动生成了开评标时间并对开/评标场地进行了预约,若该时间的开标场地全部占满,则顺延开标时间。选定开标时间后,需同步填写场地预约信息(包括评标时间、预计开评标时长、专家数量和来源信息等)、勾选场地预约特殊要求(包括多标段分组信息、是否远程异地评标、是否隔夜评标、有无业主评委、有无样品、有无演示、有无特定查询网址、有无摇号机等)。
操作步骤:点击“发标—开评标场地预约”菜单,点击“新增开标场地预约”按钮,进入填写开评标时间等信息。
重要提醒
“标段(包)信息”中,显示的是标段(包)所在的招标项目中,尚未新增开评标场地预约的标段(包)。可勾选单个或多个标段(包)
3、开评标场地变更、取消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完成项目提交、场地预约等工作后,如果项目情况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开评标时间或终止开评标的,应及时登录“全省进场交易统一受理系统”重新预约场地或退订开评标场地,经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线上审批变更公告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点击确认,完成场地变更或退订。
操作步骤:点击“发标—开评标场地变更”、“发标—开评标场地取消”菜单,点击“新增开标场地变更/取消”按钮,进入填写变更/取消原因,如需重新预约场地请在变更处填写新的开标时间及组件评审委员会等信息。
4、提问回复、答疑澄清
潜在投标人对发布的招标文件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交易系统线上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对提出的疑问作出答复,并将答复情况进行公开。若需发布变更/澄清公告的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公告发布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发布。
操作步骤:点击“发标—答疑澄清文件”菜单,点击“新增澄清文件”按钮,进入填写相关信息。
5、现场踏勘
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选择填写。
操作步骤:点击“发标—现场踏勘”菜单,点击“新增踏勘通知”按钮,进入填写相关信息。
06、投标
1、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进场受理完成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文本、工程量清单及相关附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步对外发布,发布的内容必须确保完全一致。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应大于20天。
操作步骤:点击“投标-招标公告”菜单,点击“新增招标公告”按钮,根据招标文件填写投标截止时间、澄清答疑时间、投标地点、开标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要提醒
在招标过程中,当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项目时间节点、招标范围或工程量、招标方式以及因不可抗力或意外情况导致需要变更时,招标人都应及时发布变更公告,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当需要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以及其他关键性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变更的,应当终止本次招标,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否则将严重影响招标活动的公正性,涉嫌以不合理的方式排斥潜在投标人,甚至造成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产生重大误解,导致最终招标失败。
2、变更公告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项目发生重大变更、招标公告内容有错漏或变动、招标时间或地点变更以及资格要求变更等情况时,需要发布变更公告,并遵循及时发布、内容准确、形式合规、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以及获得书面回复等要求。
操作步骤:点击“投标-变更公告”菜单,点击“新增变更公告”按钮,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变更时间、变更内容等相关信息。
7、开标评标
1、评委申请及抽取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任意时间登录交易中心业务管理系统“评委抽取申请”录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信息以及专家抽取需求(包括专家数量、专业类别、除投标人外其他回避单位等),由招标人和行政监督部门进行线上审核确认。专家抽取按照“三随机”要求,新进场交易项目统一设置预约开标时间为上午9时,交易项目需在开标当日上午10:30前开标结束,晚于10:30完成开标的,当日不再抽取专家、组织评标,另行预约场地评标。
专家抽取需求(包括专家人数、专业,除投标人以外的回避单位等,下同)均在开标前递交,开标前未递交的,当日不再抽取专家、组织评标,另行预约场地顺延评标;当日开次日评的项目、顺延评标项目专家抽取需求应在评标当日9时前自主递交。
操作步骤:点击“开标评标-评委抽取申请”菜单,点击“新增项目”按钮,进入填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回避单位、回避专家、专家抽取条件等相关信息。
2、开标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网上开标大厅直播开标过程,解密时限截止、投标人解密完成后,点击“批量导入”按键后进行唱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依次公布投标人信息、报价、保证金等情况。开标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投标人可实时查看并下载开标信息。
操作步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界面,在左侧选择“招标代理”或者“招标人”身份,插入CA锁,输入密码后,点击“登录”。
招标代理登录之后可以看到今日开标项目以及历史开标项目,可以根据建设工程、政府采购、资审系统来查看项目。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选择对应的开标项目后,系统弹出开标流程图,点击“我已阅读”进入到开标大厅。
系统提示“开标时间已到”,点击“公布投标人”按钮,进入查看投标人名单。
查看投标人名单后,可点击“下一阶段”,进行标书解密。
点击“开始投标解密”按钮后开始投标人解密,若存在投标人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情况,招标代理点击“下一阶段”,弹出单位解密状态列表,点击“确认退回”按钮可退回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投标单位。
标书批量导入成功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抽取报价评分随机参数(详见《六随机五区间报价得分模型》)。相关抽取参数将在专家复核后进行统一公开。
参数抽取完成后,点击“唱标确定确认”按钮后选择确认唱标时长后进行“提交”。
项目正常完成开标,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开标人员点击开标结束。
重要提醒开标存在异常情况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开标人员需在网上开标大厅输入项目异常原因,并按照以下情况对照处理:
出现中止开标的异常情况: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起中止开标流程并填写理由,招标人审核并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同意后可中止(暂停)开标,后续若要取消中止、继续开标的需报行政监督部门审批同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重新预约开标场地与时间,交易系统内同步显示该项目交易状态,同时交易系统自动通知相应交易主体;
开标过程中线上实时接收投标人提出的咨询或异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开标人员需及时点击“特殊模块-异议答复”模块进行线上答复;
开标结束以后,交易系统将比对所有投标文件的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保证金缴纳账户等信息,将存在涉嫌串通投标的投标文件自动预警推送给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核实判断,相关信息将同步推送至行业监督部门和纪委监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重要提醒在开标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避免拖延时间影响项目进度,同时应确保投标文件的保密性,避免泄露给未授权的第三方,保证开标过程应公开、公正、透明,确保所有投标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在唱标过程中,应准确记录投标人的报价、工期等关键信息,避免遗漏或错误。
3、异常情况
出现评标专家补抽情形或其他异常情况,需按照下列程序操作处理:
评标专家自行请假,由评标专家自行发起请假指令,专家库系统自动补抽专家;
评标专家到达交易中心评标现场后提出回避的,在交易系统点击申请回避,由交易系统将回避专家的信息推送至专家抽取模块,专家抽取模块自动推送至专家库按原专业类别进行补抽;评标委员会已经开始评标,评标专家发现需要回避的,由交易中心见证室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抽取管理员,由抽取管理员后台人工发起补抽。
评标专家缺席、迟到禁入补抽,由交易系统将缺席、迟到禁入的专家信息推送至专家抽取模块,专家抽取模块自动推送至专家库按原专业类别进行补抽。
上午10:00后开始抽取(补抽)的专家,集合时间自动改为中午12:00,上午11:00后开始抽取(补抽)的专家,集合时间自动改为下午13:00。
当日拟评标项目超过中午12:00未抽取专家或尚未开始评标但需要补抽专家的原则上当日不再进行评标,已到达评标场所的专家解散出区,该项目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重新预约场地、重新抽取专家进行评标。
4、远程异地副场及专家抽取
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应在上午10:00前完成副场及评标专家抽取工作,若评标专家在中午13:00仍不能集合完毕的原则上需延期评标,评标当天再重新随机抽取副场和评标专家。
重要提醒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业主评委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招标人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登录审核确认,错填、漏填的业主评委信息将导致业主评委不能入区。如果评标时间推迟,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操作修改业主评委入评标区时间,修改后由招标人确认。
5、业主评委名单、入监控区人员录入
根据省公管委《关于印发〈关于明确和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服务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发改公管委〔2020〕4号)要求,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1年发布了关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退出评标区相关事宜的公告:采用电子化交易的进场交易项目,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委员会申请评结果复核之前不再进入评标区。
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过程中,应在指定休息区等候,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及时响应并处理相关工作。因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自身原因导致毫不相干工作延误而造成的后果,由招标人和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操作步骤:点击“开标评标-入监控区人员”菜单,点击“新增入去信息”按钮,填写申请进入人员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应申请材料:
6、项目复核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指派项目负责人在交易现场通过线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复核范围为客观分评审内容,操作流程如下:
评标委员会在完成正常评审后,评标系统未完成总分汇总、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签章之前,评标委员会组长在评标系统点击“申请招标人复核”按键,系统自动短信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复核;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项目复核短信通知后,登录交易系统找到相应项目,按系统提示流程对客观分评审点的一致性和正确性开展在线复核,复核意见不得向评标委员会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说明,并将复核意见以文字形式线上一次性提交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复核意见进行确认,经确认确实存在客观分评审点错误的,评标专家需退回并修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复核疑问的评审点,系统自动将评标专家修改后的结果
进行保存并直接进入下一步流程,不需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再次确认或复核;
项目复核基准时长原则上为2小时,因项目评审复杂或投标人数量过多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写明理由延长30分钟,复核结束前20分钟倒计时提醒,评标过程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及时关注短信或交易系统中的提醒消息开始复核,如复核结束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点击确认复核结束,系统将视为复核完成,自动通过。见证系统自动记录复核前评审原始情况、复核意见和专家采纳意见情况。
7、复评
评标结束后,经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同意复评的项目可开展项目复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在交易系统“投标-变更公告”模块发布复评公告,经交易系统自动推送至交易服务平台对外发布。
复评公告发布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项目复评申请”模块点击“新增复评信息”按键上传复评申请材料,包括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复评的书面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招标人往行政监督部门的复评请示)、在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复评公告的网上截图,交易中心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提交的复评材料要件的完整性进行审核。
08定标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评标报告结果在交易系统“定标”模块点击“中标候选人公示”按键进入并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通过交易系统自动推送至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交易服务平台统一对外发布。
操作步骤:点击“定标-中标候选人公示”菜单,点击“新增中标候选人公示”按钮,进入填写招标项目信息、中标候选人、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投标人、公示日期等相关信息。
2、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交易系统“定标”模块点击“新增中标结果公告”按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操作步骤:点击“定标-中标结果公告”菜单,点击“新增中标结果”按钮,进入填写中标人及项目基本信息、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等相关信息。
重要提醒
如果项目产生复评,经复评后如改变原中标结果的需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交易系统“中标公示结果变更”模块点击“新增中标结果变更”完成中标结果变更流程。
3、中标通知书
完成中标结果公告流程及交易主体履行交易服务费缴纳义务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交易系统“定标”模块点击“新增中标通知书 ”按键,自动获取项目交易信息生成中标通知书,并由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共同加盖电子公章后,中标人即可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带水印标记的中标通知书,同时交易系统将中标结果推送至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存在投诉未处理完毕的项目(即进入了投诉模块流程,但招标人或行政监督部门在平台内未点击确认处理完毕)由系统自动管控不能进入生成中标通知书环节。
操作步骤:点击“定标-中标通知书”菜单,点击“新增中标通知书”按钮,进入填写招中标人、中标金额、项目信息等。
4、交易服务费
中标结果出来后,交易中心会通过短信提示招标人和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缴纳交易服务费,在结清服务费后,方可进行“合同签署”。
09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现金)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系统“保证金退款”模块点击“新增申请”发起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现金)应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交易系统应设置投标有效期到期之日自动退还投标保证金(现金)功能,因特殊情况投标单位保证金需暂停退还或不予退还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按照要求在交易系统“保证金退款”模块点击“暂停退还”按键前上传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文件。
操作步骤:点击“费用管理-保证金退款”菜单,点击“新增申请”按钮,进入填写项目信息、投标人信息、退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10、合同签署
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约定的期限内登录交易系统“定标-合同签署”模块按照交易系统中合同范本统一模板格式在线签订项目合同,合同的相关信息在交易服务平台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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