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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手教你写《合同标的不存在》,(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7-03 10:48

手把手教你写《合同标的不存在》,(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标题:合同标的不存在作文应注意的事项
正文:
在撰写关于合同标的不存在的作文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以确保文章的严谨性和逻辑性:
一、明确合同标的不存在的概念
首先,要准确理解合同标的不存在的含义。合同标的不存在是指合同中约定的标的物或服务在签订合同时并不存在,或者合同标的物在签订合同时已经不存在,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二、论述合同标的不存在的法律依据
在作文中,应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明确合同标的不存在的法律依据。例如,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分析合同标的不存在的成因
在作文中,要分析合同标的不存在的成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1. 当事人故意隐瞒标的物不存在的事实; 2. 当事人因误解或疏忽导致合同标的物不存在; 3. 标的物在签订合同时已经不存在; 4.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标的物不存在。
四、阐述合同标的不存在的法律后果
在作文中,要阐述合同标的不存在的法律后果,包括

仅查额度就“被贷款”99900元,还不让提前还?记者调查

仅仅查询贷款额度,就收到了放款?近日,消费者黄先生向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反映,6月16日,他登录“宜享花”平台查询贷款可用额度,在输入相关信息后,未签署任何协议,数小时后便收到了一笔99900元的转账信息。随后,黄先生发现这笔转账实为一项12期分期贷款,总利息达13458.41元,年化利率为23.99%。

“被贷款”后无法提前还款

贷款年利率达23.99%

“6月16日,我接到一通电话,对方称我有贷款优惠额度,让我下载宜享花App并注册登录。”黄先生向记者描述道。接到电话后,他出于好奇想知道自己的贷款额度,便随即下载了“宜享花”App,并按照操作指引填写了个人信息。“填好后,页面显示额度为99900元。随后我关闭了App,期间既没有签署任何协议,也没有点击借款申请。”

据黄先生所述,当日22时左右,他收到一条短信,提示99900元已到账,其银行账户显示款项由国民信托有限公司汇入。“收到这笔打款后,我十分疑惑,明明没有申请借款,为何会直接放款给我?”

黄先生收到的贷款到账短信提示截图(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黄先生随即打开宜享花App查看,发现他已与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了贷款合同。合同显示,该笔贷款年利率为23.99%,且注明“该费率在贷款期限内不做调整,贷款采用单利计息方式”。

合同显示贷款年利率为23.99%(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合同显示的贷款还款计划(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我不可能去贷利率这么高的产品,而且我也没有贷款需求。仅仅是查看了一下额度,就‘被贷款’了,这完全违背了我的个人意愿。”黄先生向记者介绍道。6月17日,他联系客服,尝试申请撤销该笔贷款,或者提前还款、一次性结清贷款。但客服表示,经系统核实,该笔借款暂时不支持在首期办理提前结清手续,建议他在第三个还款日之后再联系客服协助办理一次性提前结清事宜。“也就是说,我得先还三期贷款,之后才能去协商一次性还款。这样一来,我会损失很多利息,这是我无法接受的。”

客服表示不支持首期办理提前结清手续(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宜享花App运营方回复:

已撤销投诉人本次贷款

6月19日,针对黄先生的投诉内容,记者向宜享花App运营方宜信微佳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进行求证。6月20日,该公司向记者发送了《关于央广网采访问题的回复函》。回复函中提到:客户在宜享花平台申请借款,不存在“查询额度即被放款”的情况,其申请借款的各环节均由客户本人自主操作,并会为客户提供签署协议的强制展示环节,以便于向客户的信息披露。

宜信微佳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回复函(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针对黄先生疑似遭遇“被贷款”的情况,回复函中介绍,该客户于6月16日按照正常流程成功申请借款。次日,客户联系宜享花客服申请退款,客服同意了该笔退款申请,并与客户协商明确了退款方式。截至6月19日,客户已完成全部本金的退回,且未产生任何其他费用。

记者在收到回复函后联系黄先生,他称已于6月20日收到了扣划全部本金的短信。

“被贷款”背后

“高炮”灰色产业链引关注

类似黄先生这样遭遇的消费者并非个例。来自安徽的杨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的“被贷款”经历。据杨女士所述,她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看到一则广告,广告宣称“贷款利率低,点击即可查看额度”。随后,她根据广告指引,输入了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紧急联系人信息以及银行卡号码等,并下载了宜享花App。

“登录App后,我发现‘可用额度’一栏显示‘放款中’,金额为8万元。这笔钱到账后,我才意识到自己被强制放款了,而且利息很高。我十分肯定,我只是点击获取额度,结果却变成了申请放款。在此过程中,宜享花App从未公开向我展示借款的利息、还款期限等应当公开的信息。”

杨女士称,在被“强制放款”后,她踏上了维权之路。“我先是在App里联系人工客服,向客服表明自己不需要这笔贷款,并请求客服划扣本金。”然而,杨女士与客服沟通的过程并不顺利。最终,客服向她提供了一个账号,要求她采用对公转账的方式将本金全部转入该账号。杨女士担心再次陷入“套路”,最终选择在某投诉平台上进行投诉。在投诉平台的协助下,她成功划扣了全部本金。

记者在“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消费保”等投诉平台,以及贴吧、知乎等网络平台上搜索发现,有着与黄先生、杨女士类似经历的投诉者不在少数。而涉嫌“强制放贷”的,并非只有宜享花一家。

“您还有一笔现金未提现,今日申请最高可享150元免息券,快速VIP通道直达。”来自山东的卜先生向记者介绍,他在手机上收到这条广告后,点击链接下载了“悦分期”App,填写了相关资料,并且授权了通讯录、通话记录等权限。“查看额度后,我的银行卡里直接多了1800元,而且这笔钱是私人转账汇款。这时候再登录App,显示5天后我要还款3474元。”卜先生在网上发布自己的经历寻求帮助后,才得知自己疑似遭遇了“高炮”。

卜先生展示的还款页面截图(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记者了解到,“高炮”产业链是以非法高利放贷为核心,借助技术手段并辅以暴力催收构建起来的灰色利益链条。其运作模式通常表现为提供短期、高息贷款,通过强制放款、“砍头息”、暴力催收等违法手段牟取暴利,涉及多个环节的违法勾结。

“一般来说,强制放贷者会选择信用良好且名下贷款不多的人作为目标。这类人往往有一定的贷款需求,但并非‘铁了心不还’或‘不惧怕催收’的职业‘撸贷’群体。这也从侧面反映出隐私信息存在泄露或被倒卖的现象。”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强制放贷后,助贷平台往往会设置提前还款障碍,例如不支持提前还款操作,或者干脆不提供提前还款的入口,以此赚取高额利息。“如果到期借款人未能还款,通常会面临暴力催收、‘爆通讯录’等威胁。催收手段花样繁多,比如进行言语骚扰、联系借款人的家人朋友、给借款人工作单位打电话,甚至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威胁借款人等。这些后果是一些借款人难以承受的。”

贷款合同签名为机打

网络贷款流程漏洞亟待完善监管

“查询额度和借款是两个不同的环节。查询额度通常是金融机构对用户的信用状况等进行初步评估,该环节基于用户主动发起,且用户拥有自主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借款操作的权利。如果用户在查询额度后,助贷平台便强制放款,这种行为涉嫌构成欺诈、强迫交易罪。”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李红枝介绍,如果查询额度环节即强制绑定借款流程,则涉嫌剥夺用户的知情权,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在黄先生向记者提供的“贷款合同”里,记者留意到,借款人签名处显示为机打签名。杨女士以及其他有类似遭遇的受访者均表示,操作中根本没有签名环节,甚至从未见过电子合同,感觉自己“被签署”了贷款合同。

借款人签名处显示为机打签名(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机打签名”是否能反映借款人的真实交易意愿?根据《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互联网贷款电子合同应具备可靠的电子签名,以此保证合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借款人应在贷款申请流程中经历强制阅读贷款合同的环节,且应设置合理的阅读时间限制。合同签署过程要确保借贷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

李红枝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有效的电子签名需满足“签名人专有”“签署过程可控”“内容不可篡改”等条件。机打的印刷体签名,若非本人控制则无效。在合同签署过程中,若不存在电子签名流程,除非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否则该合同不成立。“手写签名与机打签名都只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判断其是否体现真实意愿,需要综合考量签署过程是否为借款人的自主行为,以及签名是否可靠等因素。部分助贷平台跳过人脸识别、数字证书等可靠的验证环节,仅凭借手机号或姓名就‘签署’合同,存在身份认证环节缺失的问题,无法证明是用户主动签约。”

“目前,监管机构对电子合同签名标准尚未细化,助贷平台可能利用这一漏洞自动生成合同。”北京市帅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沈腾建议,应细化电子签名相关监管细则,明确身份认证等方面的具体技术标准和操作流程。要建立健全维权机制,搭建电子签平台与法院的数据互通机制,推行“举证责任倒置”制度。此外,还需加强消费者教育,普及金融知识和法律常识。

李红枝认为,“查询额度即下款”模式本质上是在利用流程漏洞强迫用户接受高息贷款,该模式下合同的效力、利率的合规性以及签名的真实性均存在重大缺陷。在监管层面,需从电子合同技术标准、综合息费披露、第三方合作责任等方面着手堵塞漏洞,防止借贷流程因过度“简化”而异化为侵权工具。具体而言,可在国家层面由监管部门制定详细且统一的强制性技术标准,明确规定平台在身份认证、签名制作、数据存储和验证等环节必须采用的技术手段和安全级别,确保身份认证的准确性与安全性。此外,还可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签名认证平台,对网络借贷平台的电子签名进行集中认证与管理,从而提升电子签名的公信力。

招联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金融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应加强同公安、法院等单位的合作,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出治理“组合拳”。对于存在诱骗诈骗、违规放贷、非法催收等行为的,司法机关应及时介入,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形成对非法借贷平台及借贷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保护公众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他同时提醒,金融消费者申请贷款时,应直接前往正规金融机构办理,或者通过金融机构的线上渠道,如手机银行App、官方网站等办理。切勿通过非法借贷平台或其他不正规渠道随意申请贷款,切勿将个人信息资料提供给不正规的借贷平台(App)或贷款中介机构。

来源:央广网微信公众号

“失信”了怎么修复?详细指南来了→

近日,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信用信息在哪里查?失信信息分类标准有哪些?信用修复多久可以办好?权威指南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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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信息在哪里查?

“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各类公共信用信息。

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按照统一标准公示本部门业务领域之内的公共信用信息,原则上不再公示本部门业务领域之外的信息。

失信信息分类标准有哪些?

失信信息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

轻微失信信息可以不予公示或法定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即可申请修复,确有必要公示的,公示期最长为3个月;

一般失信信息公示期最短为3个月,最长为1年;

严重失信信息公示期最短为1年,最长为3年。

各领域具体分类标准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在“信用中国”网站统一发布。法律、行政法规对失信信息公示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哪里申请信用修复?

最短公示期满后方可申请信用修复。

“信用中国”网站接受包括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名录等在内的各类需要信用主体主动提出的信用修复申请。

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修复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照国家统一规则办理。

各地要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信用修复线下服务窗口,帮助信用主体填报申请材料。

信用修复申请材料有哪些?

申请材料包括法定责任义务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和信用承诺书。

鼓励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本部门信息系统直接获取证明材料。

鼓励推广“两书同达”模式,即向信用主体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确保信用主体第一时间知晓信用修复有关政策。

信用修复多久可以办好?

“信用中国”网站一般应当自收到信用修复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信用修复结果。

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信用中国”网站推送的信用修复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信用修复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信用修复结果提供给“信用中国”网站。

因案情复杂或需进行核查,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办理修复决定的,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什么时候能收到信用修复结果?

信用修复后,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在本部门网站停止公示相关失信信息,同步向“信用中国”网站提供信用修复结果;

“信用中国”网站同步停止公示相关失信信息,并将信用修复结果反馈申请人;

有关部门更新信用评价结果,依法依规解除相应失信惩戒措施。

对信用信息公示内容、公示期限、信用修复结果等存在异议的,怎么申诉?

可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直接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起异议申诉。

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企业怎么暂时恢复信用?

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企业持人民法院出具的批准重整计划或认可和解协议的裁定书提出信用修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暂时屏蔽相关失信信息、添加声明、更新信用评价结果等多种方式积极帮助企业暂时恢复信用,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信用中国”网站,暂时解除相应失信惩戒措施,推动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顺利执行。

“信用中国”网站设立破产重整、破产和解企业信用修复专区,为企业提供信用修复服务。

花钱修复不良信用信息?千万别信!

《方案》中提到,要规范征信机构使用信用信息的行为。那么,针对信息发布的第三方平台,又该如何进行监管?

对于征信机构产品的规范,《方案》中的措施可以概括为“通堵结合”。

“通”就是打开一个信息共享机制通道,实现修复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征信机构的同步更新,提高第三方平台在信息公示的准确性、及时性。

“堵”就是相关部门要强化对第三方平台不规范行为的严格监管,对于部分平台的有偿删除、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

国家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发展促进中心综合评价处处长何玲提醒:凡是打着可以提前修复,声称可以花钱修复不良信息的行为,都是非法牟利的陷阱,也是相关部门要严厉打击的行为。切记,信用修复是政府向企业提供的公共服务,不会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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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中国政府网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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