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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乡镇工作调动申请书》教你5招搞定!(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7-06 04:27

如何写《乡镇工作调动申请书》教你5招搞定!(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乡镇工作调动申请书,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 格式规范:首先,要确保申请书格式规范,包括标题、称呼、正文、结尾和落款等部分。通常,标题可以写为“关于申请调动至乡镇工作的申请书”。
2. 称呼恰当:在申请书的开头,要正确使用称呼,如“尊敬的领导:”。称呼要正式、礼貌。
3. 简要介绍自己:在正文中,简要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性别、籍贯、学历、工作经历等。这部分内容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4. 说明调动原因:在正文中,要详细阐述申请调动至乡镇工作的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说明:
a. 个人发展需求:说明自己在乡镇工作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实现个人价值。
b. 政策支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乡镇工作有较好的发展前景,有利于个人职业发展。
c. 服务群众:表达自己愿意为乡镇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5. 表达决心:在正文中,要表达自己对调动至乡镇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强调自己能够胜任乡镇工作,为当地发展作出贡献。
6. 请求领导批准:在正文的结尾,要礼貌地请求领导批准自己的调动申请。可以使用“恳请领导批准我的调动申请”等语句。
7. 落款:在

“一朝犯错,困扰终身” 的违法记录,将彻底封存!

原标题:新闻周刊丨“一朝犯错,困扰终身”的违法记录,将彻底封存!

全文2万余字,共6章144条,本周五,在历经两年三次审议后,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对比2005年制定的现行法律,新修订的法律,在条款数量、内容覆盖、处罚程序等方面,都有显著突破,堪称一次“系统性大修”。特别地,针对未成年人等方面做了比较大的调整。

自2005年制定颁布,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仅在2012年进行过个别条文修改。而随着社会快速发展,新型社会问题不断出现,20年时间,显现出来的法律空白也越来越多。现行法律出现的一些滞后,也给基层办案民警,带来了困扰。

襄阳市公安局襄州区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吴永霞:民警在工作中遇到的违法犯罪常常是日新月异的,如果法律的内容不能与时俱进,那就解决不了基层执法中的新点、难点、痛点。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北京大学人权法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赵宏:20年的时间里面,其实刑法已经修改过很多很多次了,刑法已经把很多行为,纳入打击范围之内。针对情节没有那么重的行为,需要《治安管理处罚法》去弥补这样的打击漏洞。因此,新修订的法律,首先针对的就是治安管理领域的新问题,增列了多项处罚行为。具体看,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原来的54条,增加到64条,包括近年来社会热议的无人机“黑飞”、高空抛物、学生欺凌、抢夺方向盘、违规养犬、犬只伤人、非法买卖公民信息等,都纳入了法律规制范围,同时与刑法相关条款衔接,形成“梯度治理”体系。

被人打了,能不能还手?还手了会不会被界定为“互殴”?

在刑法领域,“正当防卫”条款已经非常明确,而在治安管理领域,却很难被认定。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直接回应了现实中长期存在的“各打五十大板”式的执法困局。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北京大学人权法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赵宏: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次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时,引入正当防卫的情形可以豁免治安管理处罚的责任,是一个非常大的法治进步。

两年三次审议“12万条意见”民主立法具象化了

两年时间,三次审议,本次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也是公众与立法者之间良性互动的过程。2023年,一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有近10万人参与建言,收到12万条留言;到了2024年二审稿,仍收到8000多条意见。当法律文本字斟句酌地回应民意,我们看到的,不仅是法律条文的完善,更是立法过程的诠释。

对任何国家来说,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处罚制度,都是立法过程中难点中的难点。本次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无论是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还是人大常委会两年三次审议,讨论、争论的一大焦点,也是未成年人违法处罚这一段落。

比如,现行法律规定,14—16周岁及16—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不执行行政拘留,修订后的法律,就做出了重大的改变,以回应社会对未成年人违法“低龄化”的担忧,避免“年龄豁免”被滥用,强调教育与惩戒并重。此外,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成年人违法的矫治教育,还有学生欺凌处罚,也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低龄化如何重划惩戒红线?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实践中,有的未成年人故意利用未成年人身份,多次违反治安管理,屡教不改或者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反应强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的这番表述,道出的是这样的现实: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拘留年龄的规定,已经成为部分未成年人违法的挡箭牌。14至16周岁以及16至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不执行行政拘留。这样的规定,让一些未成年人不断地以身试法,重复错误的行为。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北京大学人权法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赵宏:过多保护,如果没有相应惩戒措施的话,不仅达不到教育的目的,反而会放纵了孩子随便去违法、随便去犯罪,给社会带来很大的不安定性。

能否降低执行拘留的年龄下限,重划未成年人的惩戒红线,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本次修订中的热议话题,不过,讨论的过程,显然也会充满争议。

在草案一审稿中,首先做出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被拘留;二审稿则是更进一步,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也可以被拘留。最终,这两项条款,都被写进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

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在降低拘留年龄的同时,也更注意保障未成年人权益,进一步完善了涉未成年人办案程序,尤其增加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告知未成年人和其监护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赵宏:如果把拘留的门槛下调,那相应的程序就要保证。比如说,这个未成年人如果是被拘留的,那一律未成年人拘留都是可以要求听证的,就确保拘留决定是经过了非常严密的程序做出来的。

对于未成年人违法行为,既不能“一关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而应该采取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还规定,对于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此外,面对校园欺凌现象,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还赋予学校更重的责任,学校明知发生严重的学生欺凌或者明知发生其他侵害未成年学生的犯罪,不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的,责令改正,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建议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分。

赵宏: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这几乎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如何通过一个社会治理系统,去关心未成年人成长。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每年数百万违法者“一朝犯错,困扰终身”的境遇能否因此改变?

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3年,全国公安机关查处的治安案件数,达788万多起,近五年来,这个数据每年也都在800万起左右。而与这个数字相关的,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他们会因为受到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而留下治安违法记录。在现实中,这样的记录,可能会影响到个人升学、求职甚至评优晋级等各个方面,可以说“一朝犯错,困扰终身”。因此,在这次《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中,“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的规定,就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同样是回应公众关切,法律的修订,可以说既是对公民个人隐私权、人格权的一种保护,也是对执法部门管理的规范。而此次《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执法程序的优化和公民权利的保障,也是重点。

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这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四种治安管理处罚类型。而无论是哪一种处罚,都会在公安系统留下违法记录。近五年的数据显示,由公安机关查处的治安案件数,每年都在800万起左右,尽管不等同于犯罪记录,但违法记录,也会影响每一个被处罚者的日常生活。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有不少的这个人在求职找工作过程中,单位要求他去开这个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如果要有这记录的话,他就不录取不雇用。这样的话,对这一批人生活都会造成很大的问题。对他的宪法上头的择业自由也会造成很大的损害。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北京大学人权法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赵宏:这个违法记录它永远在那,导致它不断去影响你,它会产生很多我们意想不到的法律之外的一个评价性的效果,它会限制当事人的资格能力,限制它的行为自由,会给当事人带来持久的制度上的和精神上的侮辱和伤害。

因此,在此次修订过程中,明确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的呼声很高。而在草案一审和二审稿中,先是规定对于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予以封存,到了三审稿,则进一步删除了年龄限制,最终,新修订的法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北京大学人权法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赵宏:违法记录整体性的封存,这个其实是一个非常巨大的法治进步,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重生了一个希望。

如何更好的保障公民权利,如何进一步的严格规范执法?

这正是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一大重点内容。例如完善检查、扣押审批手续,适当扩大听证范围,将人民警察依照本法出示的“执法证件”明确为“人民警察证”等等。对于一审稿中引发讨论的人民警察“一人执法”的情形,法律最终的修订稿,明确规定应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且必须保证录音录像资料的完整性。

有关公民生物信息采集的规定,同样在修订中备受关注。从尊重公民权利的角度出发,法律的相关规定,由最初一审稿中,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就可以提取或采集,最终的修订稿,调整为对于被侵害人的提取或采集,应征得其本人或监护人的同意。

本周,最高检检察侦查厅正式挂牌成立,其职责包括:办理法律规定可以由最高检立案侦查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犯罪行为。这意味着,公安机关的执法规范性将进一步受到监督。而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的执法权限,也划定了更清晰的边界,未来这些新边界,既需要在执法中落实到位,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规范和完善。

从2005年颁布,到2025年对法律做出大修,《治安管理处罚法》变化的背后,不仅反映了国家在法治建设上的进步,更是对社会发展和治理思路新的思考和转变。法律的字斟句酌,无论对执法机构还是对每一个公民,也都是一个新的学习和适应的过程。

变化每天都在发生,新修订的法律,也势必很快就会面临新的挑战和争论。一方面,不断完善法律,让执法者有法可依,让违法行为付出应有代价;另一方面,严格执法程序,保障公民权利,我们也需要继续寻找秩序与公民权利之间,更好的平衡点。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耗资24亿元、亏损超10亿元!当地承认“决策失误”……

6月27日晚,央视《焦点访谈》曝光:湖南张家界耗资24亿元建的大庸古城四年累计亏损超10亿元,濒临破产,当地承认“决策失误”。

6月28日,“掌上张家界”微信公众号消息:6月27日晚,央视综合频道《焦点访谈》栏目专题报道《人造古城 何成“空城”》,反映张家界市大庸古城项目在建设、运营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张家界市对此高度重视,6月28日上午,市委书记刘革安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洪斌出席并讲话。

会议围绕大庸古城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强调要虚心接受媒体和社会大众的监督,深入开展相关问题整改,深刻汲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古镇”型项目问题整改的重要批示精神和湖南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努力盘活大庸古城,推动旅游发展提质增效。

会议指出,大庸古城项目2024年9月起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当前层报审批、投资人招募、清产核资、债权审查等相关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张家界市要根据既定市场化盘活方案,加快推动重整工作进程,力争通过重整化解债务风险、压降固定成本、引入战略投资,与战略投资人共同组建专业管理团队并完成项目改造升级、业态优化,早日实现对外运营、盘活资产、提升效益。

此前央视报道

古城古镇本来应该是文化与旅游融合的载体,然而一些地方却在“仿造古城古镇”的热潮中迷失方向。有些古城古镇空有“古”的名头,没有“古”的内涵;有的项目长期烂尾,成为拖累地方经济的包袱;有的项目连年亏损,走在濒临破产的边缘。

前不久,《焦点访谈》对耗资约24亿元的湖南张家界大庸古城进行了调查。大庸古城一度是当地的“明星项目”,可试营业四年累计亏损超过10亿元。

为何斥巨资打造的所谓“古城”沦为了空城?盲目跟风的背后,暴露出了地方文旅发展的哪些深层问题?

四年累计亏损超10亿元

唯一经营性盈利项目是停车场

每到假期,湖南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天门山国家森林公园、张家界大峡谷景区等地游人如织,异常火爆。然而与各大热门景点的火爆人气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坐落在市区繁华地带的大庸古城门庭冷落。

尽管园区不收门票,大庸古城依然是门可罗雀。在偶尔入园的人群中,游客占了少数,更多的是周边的居民过来打球、遛狗、带娃。

记者了解到,整个大庸古城项目占地240亩,相当于22个标准足球场大小。建筑面积16.55万平方米,建筑风格融合了明清建筑元素与土家族特色。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项目不仅是张家界市十大重点产业项目和重点工程,还是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产业建设项目。古城定位称要打造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文化旅游新标杆。建成后预计每年实现营收近5亿元,每年实现净利润近2亿元。

然而,这一投资规模达24.43亿元的仿古建筑群,自2021年6月试营业以来,持续亏损,直至现在濒临破产。

据记者了解,大庸古城在设计之初一共有198间商铺,目前这些沿街商铺处于关闭状态,门锁紧闭,屋内也是空置的。

根据张旅集团发布的公开年报数据,从2021年到2024年,大庸古城持续亏损,亏损额度超过10亿元,唯一一个经营性盈利项目就是停车场。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大庸古城项目的运作公司为“张家界大庸古城发展有限公司”,其母公司为“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市管上市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张家界市国资委。

截至2024年底,大庸古城公司资产总额13.95亿元,负债总额16.97亿元,净资产额为负3.02亿元。

盲目跟风、仓促开建

从立项到开工仅用了3个月

耗资24.43亿元的重点文旅项目,缘何陷入困境,又是怎样沦为“空城”的?

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张坚持提到一个重要原因——跟风,“跟全国古城古镇热的风。看人家古城古镇搞得好,总认为自己造一个出来,我也可能运营得好。”

2016年前后,古城古镇建设如火如荼,全国不少地方开始斥巨资打造仿古项目,有些地方本身没有多少古迹资源,就生搬硬套地“造古城”“造古镇”。

大庸古城项目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启动,试图复制成功案例的商业路径。

然而,由于市场供需失衡等原因,近年来,一些古城古镇“复制品”在竞争中遭到淘汰。而大庸古城这样的仿古项目也身陷其中。

记者了解到,大庸古城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多次调整,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前期论证不足,仓促上马。

审批材料显示,大庸古城项目的立项时间为2016年3月,开工建设时间为2016年6月,从立项到开工仅用了3个月。

张坚持表示,因为项目上马很仓促,事前对市场研究不足,对产品如何打造、业态如何布局、功能如何配套、运营怎么开展、品牌如何塑造等研究得不够,所以在建设过程中举棋不定,边建设、边思考、边探索。

因为论证不足,一些项目内容边建边改、停停改改、反复多次,甚至出现“施工等设计”的情况。原本计划550天的建设工期,实际完成却用了近五年。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前期论证不足,大庸古城项目建成后,还有很多项目内容缩水或没有落地,与前期《设计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存在较大差异。

此外,大庸古城在项目报批、建设、业态布局等过程中,存在手续不完善、工程超概算、项目逾期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和业主单位在审批监管等方面存在不少漏洞。

业态单一、产品同质化严重

核心产品在市场竞争中不占优势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大庸古城建成后,业态除了两个沉浸式文化体验项目,其余大都是商业街区和客栈酒店,业态非常单一。而在试营业后,仅凭两个娱乐项目又难以带动整个古城客流量的增长。

目前,大庸古城的198间商铺仅有四五个入驻营业,而营业的商家也没有缴纳租金。

张坚持表示,当时设想的是通过沉浸式演艺项目《遇见大庸》来营造人气、吸引游客,然后带动商铺的出租和销售,然而没有达到预期,“说是古城,但没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和特质,就变成千人一面、千篇一律了。”

游客看完《遇见大庸》整场演出需要1小时左右,峰值人流量349人,观众承载量低,而类似的产品也同质化严重。

记者走访发现,在湖南张家界,同类型的演艺项目有很多。单场演出,有的可承载观众两三千人。大庸古城这一核心项目在市场竞争中完全不占优势。

张坚持说:“这个剧院投入非常大,花了几个亿。剧院坐满,一次也就三百多人,怎么能够带动一个二十多亿的项目?这个教训确实很深刻。”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兼副总经理、张家界大庸古城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覃鸿飞说:“演一场亏一场,当时就把它停了。飞行影院也处于这个情况,包括动能、维护等,涉及的费用太大了。”

2024年上半年,大庸古城的飞行影院和游船仅有2300人购票,平均每天不足15人。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除了大庸古城,张家界还有“大庸府城”“土司城”等古城景点多处。

在大庸古城西北方向10公里处,还有一个“古庸城”的仿古建筑群,占地120亩,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投资17亿元,同样属于市级重点文旅项目。

而项目立项、开工建设和大庸古城同时期;建筑风格、业态布局也都雷同。时至今日,这个“古庸城”项目也没有正式营业。

目前,张家界市委、市政府已组建成立“张旅集团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专班”,推动大庸古城公司与张旅集团协同重整,力图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类清偿债权”“引进投资人”等多种方式化解债务风险,多措并举盘活大庸古城。

烂尾易,盘活难。“人造古城”陷入窘境,问题在“造”,病根还是在“人”。

大庸古城的困境,也折射出部分地方政府发展文旅产业的急躁和盲目:为了政绩,“拍脑袋”作决定,可是生搬硬“造”引不来人流;闭眼抄袭、复制粘贴,没有市场更丢了口碑。要打破古城古镇建设“建时轰轰烈烈,建后冷冷清清”的怪圈,就要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尊重市场规律,多措并举,挖掘本地文化的独特内涵,走差异化路线,才能够真正实现文旅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上观新闻综合自央视新闻、“掌上张家界”微信公众号

来源: 中国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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