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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7-06 22:14
写作核心提示:
标题:抱养合同:注意事项与法律保障
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结构日益多样化,抱养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为了确保抱养行为合法、合规,保护各方权益,签订抱养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合同主体资格
1. 送养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具有合法的送养资格。根据我国《收养法》规定,送养人应当是年满三十周岁的单身男性或女性,或者年满三十周岁的丧偶者。
2. 收养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无子女的;二是只有一个子女的;三是因特殊原因不能生育的。
二、合同内容
1. 送养人、收养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等。
2. 孩子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
3. 收养关系:明确收养人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享有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监护等权利。
4. 抚养责任:明确收养人对孩子的抚养、教育、医疗、生活等费用承担。
5. 孩子的合法权益:保障孩子接受教育的权利,不得因家庭原因剥夺孩子的受教育机会。
6. 合同解除条件:明确在何种情况下,合同可以解除,以及解除后的处理方式。
7. 违约责任:明确双方违约后的责任
从宠物店“领养”的两只猫咪,回家数天后分别出现不适症状。领养合同能否解除?已付费用能否退还?承诺定期支付的宠物用品费用应否继续支付?一名新手“铲屎官”为此将宠物店诉至法院。
小丰在经过某宠物店时,被橱窗里的小猫吸引。销售人员向小丰表示,店内的宠物猫都是“免费领养”,只要小丰支付1140元在店内购买宠物用品套餐,并连续10个月向宠物店支付420元购买宠物用品,就可以把小猫免费带走。
当天,小丰向宠物店支付了1140元,并带着小猫和一堆宠物用品回家了。回家第4天,小猫出现打喷嚏等症状,小丰就将小猫送回店里治疗。治疗期间,小丰又挑选了一只金渐层小猫,并签订了第二份《领养协议》,支付了1340元,约定后续每月支付费用与第一份《领养协议》相同。
次月,小丰向宠物店出示了一份某动物诊所出具的《病毒检测报告》,报告显示两只小猫经检测均携带猫杯状病毒。这种病毒感染后会终身携带,猫咪即便治愈后也极易复发,并具有遗传性。
小丰遂将宠物店诉至法院,以宠物店消费欺诈构成根本违约为由,要求解除两份《领养协议》、退还已支付费用,并赔偿宠物治疗费、维权合理费用、三倍损失赔偿等合计1.3万余元。
宠物店提出反诉,要求小丰支付拖欠款、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1.4万余元。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小丰的全部诉讼请求;驳回宠物店的全部反诉请求。
该判决已生效。
社会常理下理解的“领养”应属施惠行为,即便领养协议中设定了定期回访体检、押金及没收情形等条款,主要目的也是为了确保领养人善待动物,其本质上仍是无偿赠与行为。
但本案中,小丰与宠物店签订的两份《领养协议》约定了首付款及后续每月固定消费购买宠物用品,还约定了“7天重病死亡可更换或退款”的售后条款,明显有别于日常情况下的领养关系,因此小丰与宠物店之间实为买卖合同关系。
两只小猫生病时已被领养了数十天,不排除是环境变化或喂养照料不当所致。即便小猫感染了猫杯状病毒,也不属于《领养协议》“特别约定”中应由宠物店担责的情形,因此宠物店不构成违约。
此外,两份《领养协议》均含有连续10个月购买宠物用品的固定消费条款,该约定限制了小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宠物用品的权利,属于捆绑式消费霸王条款,依法应被认定为无效。因此,宠物店要求小丰支付合同剩余款项及违约金的诉请缺乏依据,法院予以驳回。
法官提醒,每个动物都是一个生命体,每位领养人在认养宠物前都应做好相关的知识、物质和心理准备,消费者购买宠物应到正规、有资质、信誉好的宠物经营场所购买,对部分商家或个人所谓的“免费领养”等广告宣传要提高警惕。商家应严格遵守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动物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免费领养”等模式进行欺诈、误导消费者,努力构建文明和谐有序的宠物行业秩序和宠物消费市场。
来源:广州市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记者:钟晓丹 黄思铭
编辑:张婧
一、
以下是送养协议的范文参考:
收养协议
甲方(收养人):×××(姓名、住址)
乙方(送养人):×××(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收养×××(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
第二条收养人×××是××单位的××(职务),现年××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市×区(县)××街××号。
第三条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清楚收养人的健康、财产等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收养的条件。
第四条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
第五条收养人×××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被收养人之义务。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本收养协议自×××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二、
不一定,有收养协议还需要收养人到民政局进行登记。
成立合法的收养关系的,需要当事人在签订好了收养协议后,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此时进行收养协议的登记。换言之收养协议必须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三、
只有合法的收养协议,才会具有法律效力。
在相关部门被公证过的收养协议书,则会产生法律效力,也就是收养关系被法律承认。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民间收养协议书,其前提是必须要与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相符,且要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收养协议,双方都协商一致的情况是有法律效力的,而法律上也认可这种关系。
收养十周岁到十八周年的未成年人时,要取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没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则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能把其送养,除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监护人送养没有成年的孤儿的,那么要取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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