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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养殖棚合同》教你5招搞定!(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7-07 07:13

如何写《养殖棚合同》教你5招搞定!(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标题:养殖棚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正文:
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养殖棚作为一种高效的农业生产方式,越来越受到农民朋友的青睐。在签订养殖棚合同的过程中,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以下事项需要特别注意:
一、合同主体
1. 确保合同双方主体资格合法,包括但不限于养殖户、土地所有者、租赁方等。
2. 明确合同双方的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二、合同内容
1. 明确养殖棚的地理位置、面积、用途等基本信息。
2. 规定养殖棚的使用期限,包括租赁期限、续租条件等。
3. 明确养殖棚的租金、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4. 规定养殖户的权利和义务,如养殖技术指导、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
5. 明确土地所有者或租赁方的权利和义务,如土地使用、设施维护、租赁费用收取等。
6. 规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如违约责任、赔偿标准等。
三、合同签订程序
1. 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合同内容,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双方应就合同条款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合同。
3.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妥善保管合同文本,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四、合同履行与监督
1. 养殖户应

“只要投钱就有人代你养殖”,这样的养殖合同你敢签吗?

近日,市民张先生(化名)将一面锦旗送到滕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感谢经侦民警及时帮助其甄别合同,阻止了其误入合同陷阱,避免了30余万元的损失。

一周前,张先生拿着一份养殖合同到滕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咨询这份养殖合同是否合法。据其介绍,三天前张先生在某网络平台上看到:外地某公司采取托管养殖的方式,面向全国招商。看到后,张先生便按照广告留下的联系方式,与发布方取得了联系,介绍完情况,对方许诺可以到公司基地实地参观。为了核实广告的真实性,张先生专程到基地进行参观,对现场和相关收益充分介绍后,工作人员承诺“只要投钱就有人帮你养殖,还有稳赚不赔的收入”。面对天上掉下来的这张馅饼,张先生深信不疑,并当场索要了纸质合同模板并准备签约。

回家后,张先生看着这张合同,心里总感觉有些不妥。于是他拿着合同模板来到滕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请求经侦民警帮忙甄别。经过民警了解,发布方让张先生投资30万元签订养殖大鹅合同,所有的养殖过程不需要张先生经手,按照每60天一个周期就能享受稳赚不赔的养殖收益。当问及基地的情况时,张先生表示现场的确有养殖棚,但至于哪个棚是自己的,只有在签订完投资合同后才能确定。仔细甄别合同,民警发现合同只是着重约定了投资收益和分红方式,而对养殖风险却丝毫未提,显然与常规的投资合同不符。同时,合同约定的收益也明显高于正常养殖的收益。这极有可能是商家故意设置的高收益投资陷阱,建议张先生不要投资,以免到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

据民警介绍,这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型经济犯罪形式,俗你“云养殖”。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发布合作养殖广告,声称投资人不用直接参与养殖,只需投资30万至50万元,经过固定的周期后就能获得可观的养殖收益。民警提醒:投资者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理性对待高额投资回报承诺,全面分析平台盈利模式的合理性,切勿相信一切可以“躺赢”、“稳赚”的投资项目。

(大众新闻记者 张环泽)

西安鄠邑法院 | 大棚里的法官

“董法官,太感谢您了,这面锦旗请您务必收下……”近日,西安鄠邑法院民二庭董红莹法官收到了丰禾农业设施公司送来的一份特别的礼物,这一面写着“法律的捍卫者,人民的好公仆”的锦旗字里行间饱含着当事人对法官工作的真情实意。

丰禾农业设施公司(以下简称农业公司)与李军签订了大棚建设合同,约定丰禾农业设施公司为李军建设两栋兔子养殖大棚,并约定了大棚的规格,高度均为1.9米。

在建设大棚时,李军在其中一个大棚的地面基础上铺设了约30厘米高的水泥地面,因此李军和农业公司约定将大棚的规格变更为在正负零的基础上升高30厘米。后期施工时,农业公司发现另一个大棚的实际持有人为本案被告王志,王志的大棚地面亦铺设了30厘米高的水泥地面,因此农业公司参照李军的大棚,将王志的大棚的规格亦升高30厘米,王志在施工过程中并未提出异议。工程完工后,王志以农业公司未和其协商为由就升高大棚为由拒付相应大棚工程款,农业公司多次索要无果后,将王志起诉到法院。

“法官您看,如果不升高大棚,那么大棚高度只有1.6米,到时进来腰都直不了,根本没办法干活。我搭大棚的时候王志就在旁边看着,他没有提出任何反对意见,我看他现在就是找茬不给我大棚款……”

为了查清案情,切实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承办法官董红莹带领原告农业公司、被告王志一起前往案涉大棚查看情况。勘验过程中,董红莹组织双方当事人一并对大棚高度、风机漏水问题、黑白膜及岩棉拼接问题等进行仔细勘察,做好实况记录,并当场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争议原因及诉求,结合原、被告双方的矛盾点进行析理说法。

经综合本案证据,董红莹认为,案外人李军与原告签订的《椭圆管养殖棚承揽合同》,是被告对案外人李军进行授权签订合同。后来李军称其大棚内部地面需铺设水泥面,内部地面增高30厘米,因此与原告协商将大棚距离水平地面肩高提高30厘米,是对原合同进行的口头变更,且被告对此并未提出异议,因此被告的默许行为应视为对合同变更的承认。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给付原告工程款9400余元。判决书发出后,双方均未上诉。(文中均系化名)

编辑:赵佳欣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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