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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7-08 14:13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错的广告词的作文,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确定主题:明确你的作文要讨论的主题,比如错误的广告词的类型、原因、影响等。
2. 结构清晰:一篇好的作文应该有明确的结构,包括引言、正文和结尾。在正文部分,可以按照以下顺序展开:
a. 介绍错误的广告词的类型:如夸大其词、误导消费者、违反道德等。 b. 分析错误广告词的原因:如企业追求利润、市场竞争激烈、监管不力等。 c. 讨论错误广告词的影响:如损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市场秩序、损害企业形象等。 d. 提出解决方案:如加强监管、提高企业道德意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等。
3. 举例说明:为了使文章更具说服力,可以列举一些典型的错误广告词案例,分析其错误之处。
4. 语言表达:在写作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a. 语言简练:避免冗长的句子和复杂的词汇,使文章易于理解。 b. 逻辑清晰:确保文章中的观点和论据有逻辑性,使读者能够跟随你的思路。 c. 观点明确:在讨论错误广告词时,要明确自己的立场,支持或反对某种观点。 d. 避免主观臆断:在分析错误广告词的原因和影响时
标语,作为动员群众的重要载体,本应起到凝聚共识、鼓舞人心的重要作用。然而,近段时间以来,部分地方一些标语错字频出,一些宣传手册更是出现低级错误。基层标语乱象为何频频出现?
来源:网络
部分地方近期频现奇葩标语等乱象
近期不少地方的基层标语内容频现错别字、内容生硬、胡乱嫁接等乱象。
“扫黑除恶,害人害己!”“坚决打击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人民群众的什么财产安全”“让城市更文明,让生活更没好”……这段时间,多地均出现了标语中的错别字问题,不仅对推动工作没有益处,反而起了副作用。
有基层干部说,虽然错别字、病句、断句不当是当前“问题标语”的主要表现形式,但是一些地方标语内容过于生硬、强势,也容易让老百姓反感。“秸秆禁烧、整治毒品都是好政策,但是有些地方却直接贴出‘一人点火,全家坐牢’‘种植罂粟,抓人罚款’等标语,太粗暴,且不规范,老百姓看了也很不舒服。”
部分地方甚至出现“诅咒式标语”。“不要屁股脸的人,办不要脸的酒;不知耻的人去帮忙,不要脸的人去吃酒”“乱搭乱建全家短命”“人畜不分居又无子孙又无妻”……这些诅咒式的标语在群众中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盲目抄袭、胡乱嫁接同样会闹出笑话。近日,某镇在扫黑除恶宣传册中,将医生列为中国十大黑心企业之首,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对此,当地党委政府发布通报称,宣传资料照抄不当内容,镇相关负责人未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
前段时间,一街道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展板中,将“失独家庭人员、重性精神病患者等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引发网民一片吐槽。而闹剧的原因也是打印社直接在网络下载与宣传主题严重不符的资料图片,社区负责人没有进行审核把关。
标语问题频发折射基层作风不实
频现的奇葩标语和一些看起来不可思议的手册,这背后究竟有哪些原因,是否正如各地事后调查所言,主要是广告公司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多地基层工作人员,详细调研了基层标语制作流程与基层工作负担,剖析问题标语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某村村主任介绍,标语的制作,村里一般是结合上级给的模板,然后自行在网上找寻一些资料,设计出标语内容。确定标语内容后,再找广告公司进行制作,拿回成品后,细心的人会仔细检查,有问题就能及时发现,而不负责任的人,往树上、墙上一挂,拍张照片,转身就走。
某乡镇工作人员说,村里的标语和横幅,大部分是镇一级下发,镇里会把关,但有时村里或者其他部门也会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制作一些标语横幅。“这些自行制作的标语横幅,存在审核盲区,有时就会出现问题。”
“出现的奇葩标语问题,表面上看是广告公司工作失误所致,但背后主要责任在于标语制作委托方。”一位驻村第一书记说,这是部分基层干部工作不走心的表现,只是单纯把挂标语作为一项任务敷衍应付,没有提升到推动工作、塑造政府形象的高度。
不少基层干部也反映,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基层工作任务重,没有时间精细化审核。为了突击应付,有的部门直接让打印店根据某个主题到网上搜标语,制成后进行悬挂。
“任务太重了,各个部门都要,忙不过来。”一名基层宣传工作人员说,比如读书月,县里要求每个村至少悬挂两条标语,我们镇就要悬挂40多条标语。还有征兵、法制宣传日、秸秆焚烧等都需要悬挂标语,标语任务太多了,造成该镇交通要道两旁的电线杆上缠满了挂标语留下的铁丝,有些地方甚至密密麻麻,像蜘蛛网一样。
之所以出现一些奇葩标语,也与各单位对工作的理解程度有关。“很多工作存在交叉性,得有一个牵头部门,不能各部门自行开展,因为有些部门理解不准确,就会出问题。”
一位乡镇政法工作人员介绍,例如扫黑除恶工作,县里开会布置工作,各相关单位都要求参加,比如教育局局长,开完会后,落实扫黑除恶的工作只能在学校里进行,工作任务层层传导,对扫黑除恶的理解就容易层层失真,也就出现了“坚持打早打小,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标语被挂在幼儿园门口的笑话。
此外,大水漫灌式、缺乏分类的标语悬挂也容易带来问题。武汉大学社会学系研究员吕德文认为,现在基层动员环境跟以往不一样,社会异质化程度比较高,比如政府让某单位配合一个工作,该单位如果觉得这项任务和自身联系紧密,就会很重视,做标语也就会很认真。但是,也有很多单位觉得这项工作跟他们关系不大,上面任务又得配合,就会敷衍。一些部门还会在配合扫黑除恶等工作中,生硬嫁接自己部门平时的工作,有时候也容易出现问题标语。
更深层次的问题,还在于考核机制。很多动员工作虽然是面向群众,服务中心工作,但也有出发点是为完成考核任务的一种形式主义。“做很多展板,可能就是为迎接上级一次检查,有时领导没来,还白白浪费。”吕德文说。
当然,对一些地方的标语,也不能简单否定,要分析其背后的语境。吕德文说,“基层自治和行政管辖是两码事,乡村这一层级,主要做的是群众工作。有些移风易俗的标语,虽然外人不理解,但在当地却行之有效。”
基层标语呼唤减负和走心
一个好的政策,通过标语动员,可以形成社会共识,提高社会公众认可度,但一旦出现错误标语,就会损害政策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最终会损害政府的形象。
“这些错误标语,对政府形象最大的损害就是容易出现低级红、高级黑现象。一方面,给一些人提供调侃恶搞的素材,更重要的是,错别字也容易让群众对政策产生误解。”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
为了让标语、宣传册更好地服务于党和政府工作大局,部分基层干部及专家建议,减少不必要的形式主义做法,加强基层工作作风建设,同时创新基层动员的语言表达方式。
庄德水说,基层标语错误频现,正是部分基层干部不走心的表现,是工作态度和作风问题,建议加强基层工作人员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建设。
某乡镇文化站站长告诉记者,当前几乎所有工作都要求制作标语、宣传册,工作量太大,基层疲于应付,难免出现敷衍和各类问题标语,建议上级部门减少对标语动员的痕迹考核,同时加强对各类标语、宣传册内容的指导,严把内容、印刷与审核校对关。
此外,基层动员也要注重效率。吕德文认为,一是要分类动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各单位对不同工作的利害关系、注意力分配有差异,要对相关性高的单位重点宣传,不能“大水漫灌”,这样就能有效减少敷衍标语和问题标语的出现。二是动员要与社会时代进步相匹配。在保证政策准确性的同时,要尽可能用适合时代特点、老百姓易于理解的方式开展标语动员。三是避免所有工作都依靠标语动员,有些工作通过行政和法律程序完全就能完成,没必要增加基层负担。
在具体工作中,一些地方的做法也不失为一种探索。广东南雄市(县级市)宣传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对于全市重要性的工作,例如扫黑除恶,当地一般是全市范围内统一进行宣传,宣传部门根据上级提供的主题和标语,选择一些适合作为标语的内容后,下发到市里各单位和各乡镇,各个单位再从这些标语里进行选择,将本单位选择的标语和最终挂出来的标语,上报给有关部门把关。此外,结合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南雄市探索将市财政资金支付的公益广告,交由融媒体中心下属的文化传媒公司制作,融媒体中心审核把关,充分发挥县级融媒体中心的作用。这样可以规范现在各单位自行寻找广告公司的做法,避免在广告公司制作环节出现问题。
辛识平:“问题标语”折射出什么问题
“保护人民群众的什么财产安全”“让城市更文明,让生活更没好”……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奇葩、雷人标语很是“辣眼睛”,“问题标语”折射的工作作风问题不容忽视。
标语大多字数有限,寥寥数语还错误频出,确实说不过去。标语出问题,常常因为工作中的“虚火”“燥气”太盛。一些地方和单位作风漂浮,直接把标语制作任务“全权委托”给印务公司,事前不管、事后不审,当起了“甩手掌柜”。不负责、不把关的“大撒把”之下,标语的质量关很容易失守。于是乎,错字、病句、雷语堂而皇之刷上墙。如此浮皮潦草地应付差事,不出问题才怪!
标语是一种宣传手段,目的在于运用生动简洁的语言把党和政府的政策主张告诉群众,起到宣传、发动群众的作用。标语虽小,作用不小。精心制作、朗朗上口的标语,可以起到推动实际工作作用。标语不在多,贵在精到管用。随着时代发展,标语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表达和呈现方式,用好新的传播手段,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接地气、聚人心。
标语是一面镜子,照出干部态度,也照见工作作风。制作标语要“过手”更要“走心”,让“大义”寓于生动活泼的“微言”之中,打造群众喜闻乐见的一道风景。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记者:李雄鹰、陆华东)、新华社(作者:辛识平)、半月谈
全媒体记者 余东明 见习记者 黄浩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记者今日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上海法院近期审结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判决撤销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企业广告内出现“最佳”字样而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上海大易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易公司)于2014年4月1日起在其自设网站上发布广告,在荣誉奖项部分展示了“大中华区最佳招聘管理软件服务商”等获奖内容并贴有相应的获奖证书图片。
浦东新区市监局认为,广告展示的奖项名称中含有“最佳”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并于2018年12月13日对大易公司作出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大易公司不服,诉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要求浦东新区市监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并返还已缴罚款。
静安法院一审判决撤销浦东新区市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返还大易公司已缴纳罚款10000元,后者不服判决,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大易公司使用“最佳”用语属于如实介绍该公司曾经获得的荣誉奖项,无法推断出大易公司主观上有贬低其他对手,误导消费者的恶意。从客观后果来看,大易公司展示的获奖证书图片与文字具有一致性,也并未突出“最佳”用语文字,因此图文应视为一个整体,共同承担介绍大易公司所获奖项的功能。
此外,“最佳招聘管理软件服务商”这一奖项是由市场独立机构经过一定程序、一定标准、一定时限后评选获得的奖项,具有明显的个体主观性和时空限定性,并不意味着普通大众对大易公司的评价是“最佳”,更不代表大易公司客观上就是“最佳”。因此,大易公司使用“最佳”用语的情况不属于贬低竞争对手,也不可能造成大众误解,不存在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潜在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危害后果。
最终,二中院认定浦东新区市监局所作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错误,判决驳回上诉,维持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原判。
上海高院表示,如何在依法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保护公平竞争环境的同时,避免因机械适用法律条文而导致的处罚失当,损害市场主体的利益,是实践中需要正确把握的问题。在《广告法》调整范畴内,应以是否产生误导消费者、引起不正当竞争的危害后果作为认定违法行为的要件。
据了解,该案已入选为《2019年上海法院行政审判典型案例》,对于审理此类案件具有一定参考意义,同时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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