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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7-09 04:48
写作核心提示:
撰写一篇关于自我鉴定档案的300字作文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明确目的":首先,要明确自我鉴定的目的,是为了自我了解、自我提升,还是为了工作、学习或其他特定需求。
2. "结构清晰":作文应包含引言、主体和结尾三个部分。引言简要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主体部分详细阐述自己的优点、不足及改进措施;结尾总结全文,提出展望。
3. "内容真实":自我鉴定要真实反映自己的实际情况,避免夸大或虚构,诚信为本。
4. "重点突出": - "优点":选择最具代表性的优点进行描述,如责任心强、团队协作能力强、学习能力强等。 - "不足":客观分析自己的不足,如沟通能力有待提高、时间管理能力不足等。 - "改进措施":针对不足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如参加培训、请教他人、制定计划等。
5. "条理分明":分段落进行描述,每个段落围绕一个主题展开,使文章条理清晰。
6. "语言规范":使用规范的书面语言,避免口语化表达。注意语法、拼写和标点符号的正确使用。
7. "字数控制":严格控制字数在300字左右,避免冗长或过于简略。
8. "格式规范":按照要求的格式进行排版,如字体、字号、行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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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刘勇”:
灵活就业证明材料有什么用?具体是哪些?在哪里开证明材料?
人社部就业促进司:
按政策规定,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持灵活就业证明及相关材料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劳动者可持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书面承诺”的方式,办理相关登记。
具体办理地点和办理方式,请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
网民“石头”:
身份证和档案出生时间不一致,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以哪个为准?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
关于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国家已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网民“精奥维修”:
我领取了两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怎么办?如何退费?是全额退款,还是只退两地重复领取的一部分?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
根据国家规定,2010年1月1日后重复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由本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重复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予退还。
本人不予退还的,从其被清理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以抵扣重复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从继续发放的基本养老金中按照一定比例逐月进行抵扣,直至重复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全部退还。
网民“开心 泡泡”:
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怎么转移接续?
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按照《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号)规定,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就业时,由参保人员新就业单位或本人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同办理后续转移手续。
网民“普普通通”:
非户籍地参保满10年,退休时应该在参保地领取养老金,还是在户籍所在地领取?
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网民“万物皆数”:
省内异市企业间流动需要重新开通社保卡吗?可以省内通用吗?
人社部信息中心:
目前绝大部分省份已实现社保卡省内跨地市通用,无需换卡,具体可拨打各地12333电话咨询。
网民“Cao Xiao ling”:
到了退休年龄,但是不具备领取养老金的条件,又没有工作,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人社部失业保险司: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但不具备领取养老金条件,又没有工作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网民“苗美然”:
社保卡发卡银行能否变更?如何变更?
人社部信息中心:
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通过一个芯片同时具备社保和金融功能,不是绑定银行卡,在补换卡时,目前部分省份允许变更社保卡发卡银行。具体可拨打各地12333电话咨询。
网民“甜心”:
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属于工伤吗?
人社部工伤保险司: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关于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的情形,需要进一步明确“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等关键要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明确:《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六条明确: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只有同时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网民“我往北追@”:
在外地出差时,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人社部工伤保险司: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关于在外出差,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情形,主要是看职工外出是否属于用人单位指派的因工外出,遭受的事故伤害是否因工作原因所致。
因工在外地出差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时,如发生交通事故是与工作有关,因工作原因所致,应当认定为工伤,与事故责任无关。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
又到一年毕业季,
不少学子已经找到了称心的工作,
踏上新征程。
但离开之前,
档案这件事可不能忘。
个人档案有用吗?
放哪里去保管呢?
下面以问答的形式,
来和你聊一聊档案那些事。
1.学生档案有哪些称呼?
档案在校时叫“学籍档案”,学生毕业后离校,档案改称“人事档案”。
2.档案有什么重要作用?
档案和你接下来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种作用。
①招聘和录用:为用人单位提供应聘人员的学历、经历、奖惩等各类背景信息,辅助做好员工的招聘录用。
②选拔和使用:帮助用人单位了解员工在教育培训、工作经历、业绩考核、职称评定、奖惩等方面的信息。
③政审和考察: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存档人员录用(聘用)考察、人才引进审查、公务员招录用审核、因公出国(境)政审,为部队提供存档人员参军政审,为党组织提供入党政审,为学校提供录取政审等。
④协助办理社保和退休: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核实视同缴费年限等情况。
⑤出具相关证明:发挥人事档案材料凭证、依据和参考作用,依据档案记载为存档人员出具相关证明。
3.档案里面都有什么材料?
有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考报名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授予学历学位认证,硕士、博士相关材料,就业通知书,在校期间的一切奖惩材料,入团、入党志愿书,毕业生报到证等。
4.毕业了,档案该如何保管?
根据毕业去向,档案将由学校转到具有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形。
①被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录用的:档案应转到机关、事业单位、国企保管。
②到民企工作、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档案可转到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③出国留学的:档案应转到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④离校未就业的:档案可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到生源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5.档案如何转递?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39号)等文件规定,个人不得自带档案,毕业生档案应由学校通过邮政EMS专用渠道转递到具备档案保管权的机构。
如果个别学校将人事档案交给本人转递,毕业生必须尽快将密封的档案交给相应的档案保管机构,不能“私拆”和“私藏”,否则影响档案后续使用。
6.档案保管收费吗?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人事档案保管服务。
7.报到证如何处理?
报到证又叫派遣证、通知书,一式两联,上联是蓝色(研究生为粉红色),下联是白色,叫“通知书”。毕业生须携带报到证去单位报到,报到单位就是你人事档案存放的地方。
8.改派手续如何办理?
毕业两年内,已派遣(即已有报到证)需更改派遣单位且未申请过解约及改派的学生,须带原报到证、原派遣单位解约证明、新派遣单位接收证明等,到学校办理改派手续。(具体请咨询毕业学校)
9.党组织关系如何转移?
①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也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③出国留学的: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
10.户口该落在哪里?
符合当地落户条件的,可将户口落在自有房产或直系亲属房产名下。暂不具备独立立户或亲属投靠条件时,可将户口落在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所在街道公共集体户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
11.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有哪些?
①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②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③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④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⑤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
⑥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⑦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12.如何查询档案保管情况?
档案存放在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可以咨询单位人事部门;档案存放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通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电话咨询或网站查询。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一览表,有需要的毕业生可继续下拉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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