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格策美文网
更新日期:2025-06-08 02:56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我爱读书》读后感的作文,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确定文章主题:首先,明确你的读后感主题,即你从这本书中获得了哪些感悟、启发或思考。可以是关于读书的意义、读书对个人成长的影响,或者是书中某个具体情节或人物对你的触动。
2. 结构安排:一篇好的读后感通常包括引言、正文和结尾三个部分。引言部分简要介绍书籍的作者、内容以及你的阅读感受;正文部分围绕主题展开论述,可以分几个小点进行阐述;结尾部分总结全文,强调你的感悟和体会。
3. 逻辑清晰:在正文部分,注意保持论述的逻辑性。首先,阐述你对读书意义的理解;其次,结合书中内容,具体分析读书对个人成长的影响;最后,谈谈你对读书的热爱和坚持。
4. 举例论证:在论述过程中,适当引用书中的具体情节或人物,以增强说服力。举例时,注意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例子,避免过多重复。
5. 语言表达:在写作过程中,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流畅性。避免使用过于口语化的表达,尽量运用书面语。同时,注意段落之间的过渡,使文章结构更加完整。
6. 个性化观点:在表达自己的观点时,要尽量做到个性化。结合自己的实际经历和感受,提出独到的见解。这样可以使文章更具吸引力。
7. 避免抄袭:
小时候,我整天只知道玩飞机、汽车等玩具,不爱读书,但爱听妈妈讲故事。
今年七月份,妈妈为了让我爱读书,帮我办了一张少儿图书馆借书证。于是,我就跟妈妈去那借《经典童话故事》、《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两本书。刚开始时,妈妈讲给我听,什么《诚实的樵夫》、《卖火柴的小女孩》、《天上掉下一只烤鹅》……我听着听着就入迷了,一直缠着妈妈再讲故事,妈妈见我难得这么喜欢书,就让我自己读,那时正放暑假,虽然书里没有注音,但是仍抵挡不住我读书的热情,就这样我深深地爱上了书,和书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自那以后,我每天除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后,都要读会书。多少次,爸爸妈妈喊我吃饭,我总是说:“等一下,这个故事看完再吃饭。”可每次等了又等,直到爸爸大吼一声,我才想起来,饭还没吃呢,赶快跑去吃饭。
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和道理,像《狼和七只小羊》那篇,让我懂得了遇到危险的时候,一定要沉着冷静,困难便会迎刃而解……
妈妈说:“书像一架梯子,让我们登得更高,看得更远。”所以我要读书,我爱读书。同学们,来吧,让我们一起步入书的海洋吧!
在我的粉色公主房里,有我的白色书柜像一座城堡。里面整齐地放着各种各样的课外书籍。
他们是我知识的源泉,是我成长的天堂。
经常在知识的海洋里游泳,明白四季的变化是地球公转造成的;植物也睡觉;世界上最轻的金属是锂;明轮船,又称机械动力船;用肉眼能看到6000多颗恒星;声音是振动产生的;人坐久了,大脑会缺血;声音是由物体传播的
他们也让我认识了很多新朋友: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和灰姑娘;乐于助人的七个小矮人;善良勇敢的仙女埃琳娜;邪恶的女巫卢韦娜;美丽的夏林果和芭蕾公主;爱跳舞的詹妮弗;新潮老师罗伊;美丽的米兰老师。
我爱看书!如蜜蜂爱花,农民爱土;我爱看书!我喜欢学习更多的知识。我爱看书!我喜欢交更多的新朋友。
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爱好,有的喜欢运动,有的喜欢玩,有的喜欢交朋友。我的爱好是阅读。
我从小就爱看书,我妈帮我培养的。我小的时候,妈妈爱读书,爱学习,所以每当妈妈有空的时候,我就会拿起一本书来读。
阅读使我能够学习课本以外的知识,理解很多道理,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阅读对我的学习也有很大的帮助。
我读书的时候会在小本子上写下小问题,比如“公鸡为什么打鸣?”。语文老师还教我们从书上摘抄好的单词和句子,经常阅读。这个可以用在我的作文里。我也会把我不懂的问题写在书上,问老师、妈妈、同学,我可以从他们身上学到更多。
阅读对我的学习很有帮助。我爱读书也爱学习,所以我一直在学前班混的很好,直到现在。但是我妈说我不能骄傲,我就更努力。
玩完了,写完作业,吃完了,生气了,我就看书。阅读会让我忘记一些事情,让我感到快乐。妈妈总说我进了书,那我就是个快乐的书虫!
我爱读书,读书是我最大的幸福!让我们一起学习。
读书让人神往,读书给予人精神的食粮,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每当放假,我总爱死缠烂打,逼着老爸给钱,去买书,回来时总会抱着一叠书回来。
有一回上午,刚洗完脸,我就迫不及待地跑向新华书店。那样子,就像一头狮子,赶得上闪电。到了里面,我上气不接下气,大口大口地呼吸,拿起《三国演义》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张飞、关羽、刘备桃园结义……一看就是一个下午,整个人进入了书的天堂,忘了吃饭,忘了休息,甚至忘了上厕所。
回家了,我还紧紧抱住它,仿佛我和它是一对好朋友。NO!肚子疼,赶紧去厕所。实在无聊,顺手拿过书,书中的香气掩盖了熏天的臭味,我就在这香气里游来游去,自由自在,以至于忘了时间,忘了提裤子,蹲在那里,不愿意起来。许久,老爸见我还不出来,就着急地站在外面,大声地喊:“乐乐,你到里面干啥?”我应声:“看书。”这件事,也成了爸爸口中的一大笑话,一直笑了好多年。
我的脑子里只有书,我爱读书,就像蓝天爱白云,就像老鼠爱大米,就像兔子看萝卜。我爱书,一辈子也离不开书。
书是一位好伙伴,一位知己,是一位在你不开心时,无聊时可以安慰你、陪伴你的好伙伴。
在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并不爱读书,在那时,书只不过是我不想学习,妈妈又逼我学习的借口。后来,班里有人开始看漫画书了。放学回到家,我让妈妈给我买了漫画书,不知不觉间,我发现我已经喜欢上了漫画书。
过了几天,妈妈把一本漫画书递给我,我开心极了。每次下课时,我都会把这本漫画书一遍又一遍的读着。
直到三年级,我开始看故事书了,我看的第一本故事书是《米小圈上学记》,这本书让我看的津津有味,后来,我越来越喜欢看故事书,只要别人递给我一本故事书,我都会看得入迷。于是,回家的时候就让妈妈给我买了故事书,妈妈给我买了《查理九世》第一季,它有二十七册,讲的是一只小狗叫查理九世和几个小朋友一起冒险的故事
到后来,老师给我们发了《狼王梦》这本书,我一看全是字,只有一小部分的图画,就觉得这本书一定不好看,就不看了。直到后来,同桌说《狼王梦》这本书很好看、很有趣,我才半信半疑的看了《狼王梦》这本书,果真很好看,于是,我对自己说:“不管是什么书,故事和情节才是最重要的”
我喜欢读书,书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朋友!
我爱看书。我怎么爱看书?它必须从一年级的某一天开始。
有一次,我和妈妈去超市购物。在超市的书柜旁发现几个哥哥姐姐在看书,对妈妈说:“妈妈,去逛街吧,我在这里看书。”妈妈走后,我向别人学习,选了一本书读。以前,我总是听父母给我讲故事。那时候,我已经学了很多单词,所以第一次看书,我立刻就迷上了。
两次,现在,我已经是“小书虫”了。我一有时间就看书。我每周至少去两次我们家对面的书店。
三番五次在书店看《城南旧事》,看着就像是在讲这个故事。很快,三个多小时后,我看完了这本书,我看了看手表。哇!五点了!然而我还没看够。你做梦去吧。我父母应该还没回来。再往下看!
于是我去找了四次沈的动物小说,找了个座位坐下,打开书,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看了一会儿,失望的眼泪就直下来了。不知不觉,已经6点半了。看到妈妈在书店门口叫我,我只好不情愿的把书放回去。
五次,回来的路上发现肚子已经开始叫了,但还是想:你在哪里看到那本书的?会有人买吗。
六次,你说,我是不是很爱看书?
说到爱好,相信每个人都有。今天,我将告诉你我最热爱的爱好之一——踢足球。
踢足球有很多好处。首先,足球可以培养一个人的团队精神。球场上有几个位置,比如门将、后卫、中场、前锋。他们不仅要履行职责,还要相互默契配合,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我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阳光明媚。我和几个朋友在院子里来到我家附近的体育场。当我们讨论要踢足球时,我们都异口同声地同意了。我们分工很好,这次我来当守门员。不过谁知道守门员是最难做的,很难防,被对方的球踢了进去,还有几个被对方连续射门,好像都接受了。但是,经过这个小小的训练,我明白了互相帮助意味着什么。只有团结,我才能赢。
其次,踢足球也可以增强体能,因为足球不是走路踢的,而是跑步踢的,所以需要在球场上高速奔跑弹跳。
当然,踢足球也是一项危险的运动,所以我们在踢球时必须全副武装。
既然爱上了踢足球,我就努力做一名足球运动员,我会加油!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们从小就应该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
读书虽然是好习惯,但也有规则。比如:不能一边读书一边走路,或读书时,如果离书本太近,不然的话会近视的。所以我们应该用正确的方式去读书或看书。这样子,保护了眼睛又补充了知识量,多好啊!难道不是两全其美吗?
其实我也爱读书,就比如写读后感或读书手账的时候,不然不知道怎样写,总不能胡乱写吧?对吧?所以我有时候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读的书。但有时是因为它是幻想小说才读的或是什么什么精灵宝可梦图鉴还有什么什么精灵宝可梦有关杂志就比如:《口袋迷》。我还有一本每个月都会买的杂志:《博物》它每一期讲的东西都不一样,比如:6月讲的是蛾,7月讲的是热带水果,8月的讲是“美丽”石头。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原因,因为它每一期讲的都不一样,总能给人惊喜。
所以我喜欢读书,我爱读书,它们总能给予人们美好。
小时候,妈妈就开始教我识字了。她说,认识了字,就可以读到很多很多有趣的书。
一开始,我认为书就是由字组到一起联成句,而句多了就变成了书。可当我读过很多书之后,才发现书是有“生命”的,书里面蕴藏着一个个生动有趣的故事。于是,我深深地迷上了看书。
我一看书,就不能自拔,被深深地吸引到了情节之中。谁叫我,我仿佛也听不见了,真可谓“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凭着这种精神,我的读书时间达到了每天两三个小时,暑假中变成了每天至少三四个小时,有时五六个小时。故事里的情节像沼泽一样将我陷入其中。课间、车上……只要有时间,我就捧起书来,让我那贪婪的眼睛扫过书中每一个角落,什么都不肯放过。
我家的书非常多,书柜都装不下了。我的书散落到各个房间,每个房间都有七八本,茶几上、沙发扶手上、餐桌上,妈妈说,只要想看就能随手拿到。
看书给我带来了极大的好处,它不仅仅使我对写作产生了兴趣,还让我的写作水平大幅度提升了,让我对字词句的掌握更精准了。我喜欢书!
我有一个幸福的大家庭,有爷爷“厨师”,奶奶“勤劳的园丁”,爸爸“休闲大王”,妈妈“沾沾自喜大王”,我“邋遢大王”。
爷爷负责我们的厨房,每天为我们准备美味的饭菜。我最喜欢爷爷的:春卷,东坡肉,汤年糕等等。
奶奶喜欢花和植物。我们家旁边的院子里种满了各种花草,我还种了我最喜欢的黄瓜。
爸爸一有时间就会搬出他精致的茶具,泡一壶好茶。他一边喝茶一边吃瓜子听音乐。多么悠闲的生活啊!
妈妈有空就开始沾沾自喜的.模式,化妆,自拍,逛街,交朋友。多么沾沾自喜!
我这个邋遢大王,书桌房总是乱七八糟的。作业作业本和试卷到处乱飞,鞋袜总是一个从东到西,让我妈很生气。我必须改变这个坏习惯。
这是我的家。我爱我的家!
总听妈妈说,小时候的我非常调皮,整天总去外面疯,不像隔壁和我年级差不多的弟弟一样,整天待在家里读一些书。妈妈常常气得火冒三丈,也常对我说:"你看看人家比你小,但却那么爱读书,你要是有他的一半那该多好啊!”
起初我没放在心上,但随着我的顽性越来越大,妈妈便告诉我,每天必须在家读一个小时的书才能出去玩。一开始,我便看一会玩几十分钟。但有一次,妈妈拿了一本《安徒生童话》给我看,本来我是心不在焉的,但看了一个故事后,我便被故事中的情节给吸引住了!
例如,《丑小鸭》告诉我不要为自己的缺陷而烦恼,只要心中有希望,就能实现理想;《卖火柴的小女孩》告诉我们她生活的世界是多么痛苦,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少美好。有了那次,我以后越来越喜欢读书了,因为书就是我的朋友,一直在我的身边陪着我。
就像“书中自有颜如王,书中自有黄金屋”说的一样,告诉我们读书的重要性。冰心奶奶曾经说过:“多读书,读好书”。所以,请你跟着我,一起在书籍和知识的海洋里尽情邀游吧!
书,是人类文化的结晶。古人说的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确,我也爱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根鸟》,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一看到这本书,我就能想起当时我购买这本书的经历。那天,我徜徉在书店的海洋中,突然发现了这本《根鸟》,我很奇怪,为什么书的名字是鸟?看着它精美的封面,我惊喜地发现这本书是我喜欢的作者曹文轩的著作,瞬间我有了购买他的愿望。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爸爸,爸爸欣然允许。带着这本书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到了吃完饭的时间,爸爸做了我爱吃的红烧肉,喊我快来品尝。
但这本书对我的吸引力实在太大了,哪怕我平时是个贪吃的小孩,可此时这本书的诱惑力却比红烧肉更大。直到我看完了整整一个章节,才不舍地放下了它。也因为这本书,我得到了一个启示,做事要持之以恒,不能半途而废。
当然,我不单单只喜欢这一本书,还有很多。我感谢它们让我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我爱看书!
高尔基说过:“人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看到了这句话,我爱上了读书。
我来到青岛利群书店里,一看,哇,好多书呀!我高兴地来到漫画区,看到了有好多我喜欢的书,有《植物大战僵尸》、《疯了桂宝》、《淘气包马小跳》、《不可思议事件簿》等等,我挑了一本最喜欢的书——《疯了桂宝》看起来。
我拿起书来,轻轻翻开第一页,用手指着字,目不转睛地看着,看完一行又一行。不知不觉,我已经看完一半了,听到远处妈妈喊道:“管志诚,该走了。”我求着妈妈说:“妈妈,我可不可以买这本书?”妈妈爽快地说:“可以。”于是,我非常高兴地抱着书回家了。
以前,我觉得读书非常没有意思,但现在,我觉得读书非常快乐,以后我要多读书。
我爱读书。我特别喜欢和妈妈一起逛书店,参观同学或朋友家里的书柜,或者索性来到图书馆……因为在那里,都可以读到我喜欢的书。
我爱读书。我和爸爸、妈妈外出旅行或回老家时,我都要随身带些自己喜欢的书。每次无论在车上,还是在宾馆或景点,我都可以找到一个角落读起书来。每次读到新奇的书,我总是很兴奋地象介绍一个新朋友一样,跟爸爸、妈妈一起分享。
我爱读书。在家里我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大书柜,我特别喜欢整理它。我把书按一定的规律分类。在整理的时候,还可以经常翻翻以前自己很久没读的书。那种读书的滋味真像是象碰到一个很久没见的老朋友,温暖极了!
我爱读书。每天睡觉前,我总喜欢读一个故事。有时妈妈给我读,妈妈亲切优美的声音和好玩的故事让我听得舒服极了。很多个令人害怕的、刮风下雨的黑夜,我听着这些故事,总会慢慢忘记了害怕,进入梦乡……
书中有很多美丽的风景、令人兴奋的故事、让人着迷的英雄人物、还有很多我们都没经历过的惊险情节……臧克家说过:“读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说得真不错呀!书就像我一个很重要的朋友,将伴随着我一直成长!
我爱读书!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就是因为读书,我才不断进步,一次又一次受到老师和同学的表扬。
我记得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一篇题为《我家乡的某某某》的文章。当大家翻开课本模仿《小桥流水人家》写的时候,我想起了我看过的一篇关于家乡山的文章,家乡有山,于是我把作文题目命名为“家乡的山”。然后我回忆起张文是按照一年四季的顺序写的,我也抓住了不同的风景来描述我家乡山上的春夏秋冬。作文评课,老师夸我的张文,主题清晰,思路清晰,感情独特。
这个小小的荣誉让我明白:起初,模仿是我学习中不可或缺的,但真正触动人心的,应该是我的苦心创作。
还有一次,借了我的梦之书—— 《草房子》,但是因为作业和作业太忙,没时间看,中午想回去睡觉休息。午休一响,我就脱下外套,把书包放进去,然后放心地把书带回宿舍。为了不被老师发现,我躲在床上看着。虽然我很累,但我仍然喜欢它。不知不觉,哨声响起,我勉强合上书。
这件事让我真正明白了“书不借不行”的意思。
我会多读书,多积累。
你无法到达的地方,文字载你过去。
人为什么要读书?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在一个播放近千万的视频中,给出了答案。
他说:“读书让我们知道,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有如此多伟大的灵魂,我们要与他们兑换。”
有这样一本名著,它为普通人构建了一个平凡的世界,在那里,苦难与幸福同在,挫折与奋斗并行。
命运的洪流似乎势不可挡,但那里的人凭借自己的力量,硬生生地抒写了一段传奇。
它就是《平凡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上,有多少普通人过着平凡的一生,可他们恰恰因为平凡而伟大。
在《平凡的世界》里徜徉,与书中的人物完成一次心灵的对谈,归来时,我明白了读书更深刻的意义。
01
《平凡的世界》一开场便风雪交加,万物披着一层清冷。
只有县立高中热闹非凡,学生们排着长队等待打饭。
有一个男生,躲在远处的墙角观望。
他叫孙少平,因为家庭贫困,连一份清水煮萝卜都吃不起。
此时的他正等待队伍散去,一个人偷偷去拿那两个不体面的黑面馍。
十七八岁的后生,穿着几年前的旧裤子,鞋帮上还打着补丁,穿着不体面就罢了。
每天还吃不饱饭,这样的求学之路可谓步履维艰。
然而少平并没有自怨自艾。
读书对他来说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让他有机会走出山乡圪崂,接触更广阔的天地,他已经心满意足了。
相比来说,少平的哥哥少安就没那么幸运了。
一家六口人,奶奶病了躺在床上,父母年纪大了,弟弟妹妹要上学读书。
为了撑起烂包的家庭,孙少安13岁就被迫辍学务农了,命运无情地把他拖回到那看不到希望的黄土地上。
少安每天起早贪黑,热腾腾的汗水都洒在了庄稼地里,可一年到头依然两手空空。
为了增加粮食产量,他也想过办法。
在划分猪饲料地时,他把一些零碎的荒地划分给了生产队的社员。
本是利众的好事,却因不符合规定,被有心之人捅进了公社。
结果孙少安被推上了批判大会的舞台,成为众矢之的。
日子过得恓惶也就罢了,连一颗企图改变生活的心,也受到了巨大的打击。
那个年代,读书可以通往很多路,但放弃读书,路只通往黄土地。
辍学让少安失去了对命运的掌控力,尽管他拼尽全力,想要在土地上探索一条生路。
却被现实劈头盖脸地一顿殴打,掉进苦难里颠沛流离。
读书苦,不读书更苦。
第一个苦是奔向光明的通途,而第二个苦是磨灭希望的天堑。
吃得了读书的苦,才能铺平现实的路。
02
兰花与兰香是孙家的一对亲姐妹,却活出了截然不同的两种人生。
兰花是长女,每天砍柴做饭,担水种地,为一家人操磨。
日子过得恓惶,她没有机会念书,整日面对的都是冰冷的现实,心中的少女之情也被埋没在鸡零狗碎里。
因为模样俊俏,隔壁村的王满银盯上了她,几句耳热的话让兰花心里直跳弹,一件新衣裳就让这个傻姑娘非他不嫁。
婚后兰花为王满银生了两个胖娃娃,没成想,丈夫是个逛鬼,根本不顾家,屁股一拍,云游四海去了。
留下兰花一人,既当爹又当妈,还要去山里锄地。
可兰花没受过教育,脑海里仍然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观念,所以她依然对丈夫死心塌地。
终于有一天,王满银回来了。
但他不是一个人,手上竟然牵着一个漂亮的南洋女人。
可怜的兰花不知道如何守护自己的家庭,选择吃老鼠药寻死,幸亏弟弟少安及时赶到,才保住了她的性命。
钱钟书在《围城》中说:“没受教育的人,因为不识字,上了人的当。”
一个被时代裹挟的女人,一个连自己名字都不认识的女人,怎么会有分辨人的能力,无可避免地酿造了一场悲剧。
而幸运的天平偏向了妹妹兰香,在大哥和二哥的全力支持下,她发奋读书,一路过关斩将。
考上了赫赫有名的北方工业大学天体物理专业,这是逆天改命的一步。
在大学里,因为才貌双全,兰香成为不少男生的追求对象。
最终,她和省委副书记的儿子吴仲平走到了一起。
兰香是真正靠读书改变命运的人,也是孙家第一个真正脱离老土壤的人。
她学习的是天体物理学,当她站在更广阔的的世界,望尽天涯路时,才发现,从小生活过的双水村竟然如此的渺小。
然而同一个弹丸之地,在兰花眼里,恐怕就是生命的全部,一辈子不得不坚守的地方。
读书和不读书,过的是两种人生。
不读书的人,目之所及,就是全世界。
而读书的人,更有机会打破命运的禁锢,走进另一个浩瀚辽阔的世界。
03
每个人都是自己人生的演员,如何更好地出演自己的一生呢?少平给出了答案。
少平一出场,就在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光景排在全村人的后面。可谓先天不利,抓了一手烂牌。
每天吃着黑面馍,穿着打补丁的衣服,现实生活如此困顿,好在他有一个避风港,那就是读书。
他常常一个人躺在村子打麦场的麦秸垛上,废寝忘食地看书。
物质如此贫乏,他躲在精神世界里贪婪地畅饮甘露。
为了生计,少平背井离乡来到黄原城,在东关桥头的劳务市场上揽工,等待包工头买他的力气。
他被招到了一个建筑工地当小工,搬石块。
一百多斤的大石块压在脊背上,双腿打颤,汗水横流,累如牛马,比向山顶推石头的西西弗斯还要辛苦。
没多久,少平的脊背皮破肉绽,像一团火在背上灼烧。
竭尽全力地劳作一天,才换来一块五毛钱,但他不得不拼命攒钱,因为父母要生活,妹妹要上学。
大哥孙少安放心不下弟弟,特意来黄原看望少平,到达工地时已是暮黑时分。
少安走进一栋建设中的大楼,里面一片漆黑,走廊的尽头有一处光亮,等他走近时,眼泪禁不住夺眶而出。
他看到弟弟正趴在一堆破被褥上,在一根蜡烛的微光下看书;
最让他触目惊心的是弟弟的脊背,青紫黑癫,惨不忍睹。
路遥说:
“书把少平从沉重的生活中拉了出来,使他的精神不致被劳动压得麻木不堪。
通过不断地读书,他才有可能对自己所处的艰难和困苦有更高意义的理解,甚至也会心平气和地对待欢乐和幸福。”
读书,是抵御苦难的壁垒,更是治愈一切的良药。
《圣经》中有这样一句话:
“人为妇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难?出来如花,又被割下,飞去如影,不能存留。”
既然人生在世,苦难无法避免。
何不通过读书修建一个休憩的港湾,每当身体劳累了,心灵受伤了,就回到那个小世界疗愈,给自己充电。
04
听过这样一句话:“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册书籍,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
你无法到达的地方,文字载你过去。
你无法经历的人生,书籍带你相遇。
那些读过的书,会一本本充实你的内心,让虚无单调的世界变得五彩斑斓。
那些书中的人物,会在你深陷生活泥潭之时,轻声地呼唤,用他们心怀梦想,不卑不亢的故事,激励你抵御苦难,勇往直前。
希望每个人都能在书中自我疗愈,获得一份期待明天的力量。
作者:修心,心灵的灯,在寂静中光明,在热闹中熄灭。文章转自于樊登读书(ID:readingclub_btfx),读书点亮生活。配图来自《平凡的世界》。
来源: 阅读时代杂志
本站部分资源搜集整理于互联网或者网友提供,仅供学习与交流使用,如果不小心侵犯到你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该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