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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天津大学对口招生计划》教你5招搞定!(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25 09:12

如何写《天津大学对口招生计划》教你5招搞定!(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天津大学对口招生计划的作文,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
1. 了解招生政策:首先,要详细阅读天津大学当年的对口招生政策,包括招生对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录取原则等。确保作文内容与政策一致,避免出现误导。
2. 突出重点:在作文中,要突出天津大学对口招生的优势,如专业特色、师资力量、校园文化、就业前景等。结合实际案例,展示天津大学在对应领域内的实力和影响力。
3. 语言表达:作文应使用规范的书面语言,避免口语化表达。注意语句通顺、用词准确,展现良好的文字功底。
4. 结构布局:一篇好的作文,结构要清晰,层次分明。可以按照以下结构进行布局:
a. 引言:简要介绍天津大学及对口招生政策,引起读者兴趣。
b. 对口招生优势:阐述天津大学在对应领域的实力和优势,如专业特色、师资力量、校园文化等。
c. 对口招生案例:结合实际案例,展示天津大学对口招生在培养人才方面的成果。
d. 对口招生意义:分析对口招生对个人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意义。
e. 结尾:总结全文,再次强调天津大学对口招生的优势和价值。
5. 逻辑严谨:作文中要保证观点的连贯性和逻辑性,避免出现前后矛盾、论证不充分等问题

天津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招生简章发布!

巍巍北洋承壮志

百卅学府育贤才

天津大学2025年

专业学位博士招生简章

正式发布,欢迎报考



天津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别包含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简称工程博士)以及风景园林专业学位博士两类。



01

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或硕士毕业证),且硕士期间从事过工程实践类课题研究;

(3)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满足基本条件并且具有代表性科研成果,其中:


基本条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学士学位后具有6年以上工作经历(从获学士学位之日起到2025年9月1日)并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②获学士学位后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从获学士学位之日起到2025年9月1日)。


代表性科研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本职工作中已取得显著性成果,其中至少一项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②以主要完成人身份获得报考学院认可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登记审批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奖励;

③在报考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相关学院(部)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代表作2篇。


(三)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能在国家重点行业、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发挥技术骨干作用。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02

招生类别和项目


(1)专业学位类别:

工程博士:085400电子信息;085500机械;085600材料与化工;085700资源与环境;085800能源动力;085900土木水利;086000生物与医药。

风景园林博士:086200风景园林。



特别提醒:报名信息以系统为准;选择其他学术学位专业报名无效。


(2)招生项目:


A-普通类型:面向社会和硕士应届生;


B-项目制:继续面向与我校、学院(部)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的国家重点行业、领域、产业链以及创新型企业、区域发展研究院等以项目制方式招收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详见各学院2025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C-其他专项计划:

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以及福州大学城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详见后续发布的专项博士招生简章。

其他专项计划可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


(3)招生计划:680人(2024年招生规模),2025年招生计划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03

学习年限及学费


工程博士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全日制工程博士学费标准为104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工程博士(除电子信息外)学费标准为30000元/生/学年,学费按照每学年学费标准缴纳。


非全日制电子信息工程博士,第1-2学年学费标准为50000元/生/学年,第3-4学年学费标准为25000元/生/学年,总学费为150000元,学费按照对应学年学费标准缴纳。


风景园林博士(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学制4年,学费标准为13000元/生/学年。


04

奖助学金


我校构建起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多元奖励资助体系,包括博士生资助体系和博士生奖励体系两大版块。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在每年获得2.1万元人民币基本助学金以及不低于0.6万元导师助研的基础上,就读期间还可申请学业奖学金,以及助管、助教基金。


招生录取过程中,如遇最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变化。



05

选拔方式


天津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程序共分为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和录取阶段。


A申请阶段


(一)个人申请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2024年12月12日~2025年1月10日(中午12时报名系统关闭)

第二阶段:2025年3月6日~2025年4月15日(中午12时报名系统关闭)

注:以上任一阶段报名成功均视为有效报名(重复报名无效)。


报名流程:

登录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统招博士报名系统,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填报指南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报名前可通过博导查询系统查询导师信息(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2025年博导查询系统)。


网上报名提示:


(1)考试方式选择“普通招考”


(2)报考种类选择“专业学位博士”


(3)报考学习形式选择“全日制”,则报考类型选择“非定向”;报考学习形式选择“非全日制”,则报考类型选择“定向”。


(4)“专项计划”一般选择“无”;根据各类专项计划报考的考生应根据报考类别选择“工程博士项目制”、“工程硕博士改革专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专项计划”、“福州大学城联合研究生院专项以及“对口支援”等。非专项计划考生错选无效。


(5)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JPG格式清晰证件照,像素宽度150 *高度210,照片大小为不超过20KB,其他要求见报名系统(如上传不成功,建议使用搜狗高速浏览器或调整更换上网环境)。


(6)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如姓名(不能用拼音代替或姓名不全、有多余字符等)、性别、证件号码、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信息一致)等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影响录取。


(7)学位以及毕业证书编号应填写证书中载明的“证书编号”或者“学校编号”,如不清楚请点击填写样例1样例2


(8)前置学历的院校或专业发生变更或者不在系统名录里时可选择“其他”,手动填写院校名称和专业名称,务必与证书信息一致。


(9)2025届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学历信息”栏目下的“硕士学位及毕业信息”应按预计正常毕业时的信息进行填写(请勿填“无”硕士学位),证书编号可填写“0”。


(10)特别提示:因报名需要注册并填报、上传有关照片以及附件等材料,请务必预留足够时间开展网上操作,不建议临近截止时间报名,系统关闭后将无法提交或修改报名信息。


2.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须将下述材料的(2)~(16)项,按照《2025年报考攻读天津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格式要求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PDF命名为: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博士申请材料)。证书、证件、成绩单、能力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应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M。


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天津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该表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通过初审(个人状态为“具备资格”)且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打印;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现场确认时提交。


(2)申请信(无模板,自行设计)


(3)个人简历(无模板,自行设计,带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4)现实表现情况表(模版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

原则上在职考生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盖章;在校生由所在学校学工部或研究生院等主管部门盖章;其他考生由人事档案所在部门(人才交流中心等)盖章。


(5)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模版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须仔细阅读并本人手签。


(6)报考天津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计划书(模版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应包含致力于研究的工程技术或管理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拟解决的行业、产业实际问题)等,同时须包含学院招生办法中的其他要求。


(7)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军人证


(8)学历学位证书或在学硕士证明

提供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在国外高校取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申请。


(9)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材料

在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基础上,考生视个人本科、硕士毕业情况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持2002年前(含)毕业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申请,具体可参考查阅本指引。

※持2002年后毕业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身份考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身份考生)。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提供上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硕士阶段仅有硕士学位证书的(单证)考生,应同时提供以下证明:

a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申请;

b本科(含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本科学历等)阶段毕业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10)硕士课程成绩单

※须提供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须提供本科阶段的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11)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以及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


(12)代表性科研成果

包括发表代表作、申请专利、获得显著性科研成果、参与科研项目情况以及解决的行业或产业实际问题等。


(13)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

外国语水平证书或留学经历证明等。


(14)各类获奖证书、工程获奖证明


(1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本招生简章第一(二)(3)款)。


(16)报考学院(部)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能力证明材料,请仔细阅读附录中各学院(部)招生办法。


(17)专家推荐书(两封)

须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模版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按照学院要求请2位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专家职称应为副教授及以上;签名手写,其他内容手写、打印均可),由推荐人签字密封并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现场确认时提交。


(二)资格审查


考生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自主选择和申请专业学位博士导师;学院组成“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审查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向考生反馈,同时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将进行集中公示(具体时间参考附录)。


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个人状态。状态为“具备资格”的考生代表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博士报名系统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共计230元人民币,未成功支付的报名无效。状态为“不具备资格”的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不能进入到该类别后续考核环节。


(三)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于2025年4月下旬携带全部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报考学院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具体时间地点等工作安排由报考学院另行通知。


所提交审查的材料中,身份证件、毕业和学位证书以及外国语水平证明的原件用于查验,报考登记表、成绩单以及专家推荐书原件等将根据当年归档政策归入个人档案,申请材料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封面采用《2025年报考攻读天津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模版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整合,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报考学院收取。


B审核阶段


(四)综合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由报考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内容请查看报考学院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见附录)。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将在2025年5月上旬前由学校研招网统一汇总后发布。考生应按报考学院要求和安排参加考核,否则报考无效。


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通过综合考核后,报考学院还将安排组织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专业课,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


C录取阶段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专业学位博士招生计划和各学院的综合考核结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依照考生报考的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拟录取信息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原则上拟录取信息不再变更。


录取类别:


(一)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天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非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且与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邮寄),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期间,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风景园林专业学位博士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类型。


各类专项计划招收的专业学位博士生以及面向本校以硕博连读招收的专业学位博士生均计入各学院该类别博士总招生计划。


06

毕业及学位


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培养任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相应的机械、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等博士专业学位以及风景园林博士专业学位。


07

监督机制


成立校院两级监察小组等监督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在博士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有其他影响招生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将相关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同时将考生的违规违纪等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记入考生学籍或人事档案。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应首先向报考学院提交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报考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按要求如实、客观提交证明材料。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学校受理邮箱:tjub27401195@126.com(优先);


受理电话:022-27409520;022-27401195。



08

特别说明


1.本招生简章为普通招考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非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本招生简章及学院招生办法中表述的“工程博士”为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统称。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3.现为定向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定向硕士生和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培养单位或工作单位的同意,否则报考无效或取消录取资格。


4.应届硕士研究生在博士生入学之前必须获得硕士学位证或硕士毕业证,届时不能提供证书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5.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可申请宿舍;录取为非全日制或者定向类型的专业学位博士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学校视住宿资源情况进行具体分配。


6.境外学位获得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7.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具有两个及以上研究生学籍。


8.为保障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整理数据并制作有关拟录取材料。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受理,务请慎重。


招生录取数据具有原始性、凭证性,录取信息报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无法修改(招生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9.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前请再次确认。因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核的,已支付的报考费用不予退还。


10.各学院招生办法中涉及全校政策的报考条件、学费、奖助学金、毕业以及学位等规定如有与本招生简章不一致的,应以本招生简章为准。


11.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招生辅导活动,如咨询可联系附录中各院级单位招生咨询电话。


12.请仔细阅读本招生简章,报名成功即视同已知悉并遵守本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


13.本招生简章由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学院制订的招生办法由相关学院负责解释。


14.如遇主管部门政策变化,我校招生简章各环节、流程将做相应调整,请务必关注我校研招网。


咨询邮箱:tjub27401195@126.com


咨询电话:022-27401195,022-27409520


09

通讯方式


1.各学院咨询电话详见附录,涉及招生办法、申请材料审核以及考核安排等优先咨询报考学院。通讯地址详询各学院。


2.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217室;邮编:300072。


北洋园校区: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号 天津大学1895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305室;邮编:300350。


电子邮箱:tjub27401195@126.com


联系电话:022-27409520,022-27401195


10

附录


1.各学院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机械工程学院2025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2025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建筑工程学院2025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建筑学院2025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化工学院2025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管理与经济学部2025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理学院2025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微电子学院2025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2025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智能与计算学部2025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天津大学医学院2025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注:我校新媒体与传播学院(咨询电话022-27405272)、分子+研究院(咨询电话022-87371889)、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咨询电话:022-27893326)、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以及天津大学福州国际联合学院(咨询电话0591-62602689)等单位挂靠有关主体学院招生,具体可咨询相关学院。


2.相关学院风景园林专业学位博士招生办法(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建筑学院2025年风景园林专业学位博士招生办法


3.天津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报名系统中查询)


http://202.113.8.92/bszs/zsds


4.天津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招生日程表(供参考)



5.各学院专业学位博士招生管理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梦萦北洋,志坚必达
天大静候与你相聚

共赴学术盛境,同书北洋新篇





- tianda1895 -

内容来源 /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摄影 / 黄维旻 方典 裴煊

编辑 / 马润潇 薛子易

底图制作 / 高玉珠 洪秀京

审核 / 王鑫 梁绍楠 薛子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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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

天津大学2022年

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新鲜出炉啦!

小天带你一起看



为了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考试制度,天津大学全面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普通招考类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者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或硕士毕业证);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6年9月1日之前获得),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本科成绩单以及在报考专业已经学过的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包括全部必修课和学位课,且成绩合格),并提供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我校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或在科学研究等本职工作中已取得重要成果,其中至少有一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奖励。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

(五)现役军人报考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须按照原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九、附录A 各学院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不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不能进入审核阶段。


二、学习年限及学费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4年(具体学制参见附录C,如有变化以当年政策为准),学费每年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年)。


三、奖助学金


我校构建起研究生多元奖励资助体系,包括博士生资助体系和博士生奖励体系两大版块。以下列举主要研究生奖励资助项目情况:

此外,我校还开辟研究生新生报到“绿色通道”,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招生录取过程中如遇最新政策出台将做相应调整,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校发文件。



四、申请-审核程序


申请-审核程序共分为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和录取阶段。


A申请阶段:

(一)个人申请

个人申请分两个步骤: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日—2022年2月20日。

报名流程:

登录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统招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报考前可查询2022年列入博士生招生目录的导师信息(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服务系统—>2022年博导查询系统)。

特别提示(请逐一仔细阅读):

(1)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JPG格式清晰证件照,像素宽度150 *高度210,照片大小为不超过20KB,其他要求见报名系统(如上传不成功,建议使用搜狗高速浏览器或更换上网环境

(2)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及拼音、性别、证件号码等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影响录取。

(3)学位以及毕业证书编号应填写证书中载明的“证书编号”或者“学校编号”,如不清楚请点击填写样例1样例2

(4)前置学历的院校或专业发生变更或者不在系统名录里时可选择“其他”,手动填写毕业证书上的院校名称和专业名称。

(5)2022届应届硕士毕业生网报时“学历信息”栏目下的“硕士学位及毕业信息”应按预计正常毕业时的信息进行填写(不能填“无”硕士学位),证书编号可填写“0”。

(6)085500机械、085700资源与环境、085800能源动力和085900土木水利为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相关招生简章另行公布,请不要在本招生简章报名时选择前述专业。


2. 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材料说明:

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须将下述材料的(2)-(14)项按照《天津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格式要求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PDF命名为: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博士申请材料)。证书、证件、成绩单、能力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MB,如上传不成功,建议更换浏览器(搜狗高速浏览器)或网络环境等。

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天津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该表由报名系统生成,通过初审(个人状态为“具备资格”)且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打印;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现场确认时提交。

(2)申请信(Cover Letter)

(3)个人简历(带照片)

(4)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模板见附件1

研究计划书应包含拟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

(5)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军人证

(6)学历学位证书或在学硕士证明

提供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在国外高校取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应届硕士生证明信(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以所在高校证明模板为准,且加盖校级研究生院、处、部相关培养部门公章)。

(7)前置学历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持2002年前毕业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需提供:
a本科(含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本科学历等)阶段毕业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申请,具体可参考查阅本指引
b硕士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方式同上。

持2002年后毕业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
c应提前在学信网上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身份考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身份考生)。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提供上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特别注意: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办理周期一般在1个月左右,请提前申请办理。以上如有变化,以学信网的说明和流程为准。

(8)硕士阶段仅有硕士学位证书的(单证)考生,应同时提供以下证明:

a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可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点击“中国学位认证”一栏申请;

b本科(含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本科学历等)阶段毕业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特别注意:

学位认证报告办理周期一般至少需要18个工作日,请提前申请办理。以上如有变化,以学位网的说明和流程为准。

(9)硕士课程成绩单

需提供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10)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

(11)代表性的科研成果以及获奖证书

包括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申请专利、获得科技奖励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所获得的各类与申请博士有关的获奖证书。

(12)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

外国语水平证书、成绩单、留学经历证明等。

(13)以同等学力身份(见本简章一、(二)3)报考的考生

须提供本科成绩单以及硕士课程成绩证明材料以及两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我校认定的核心期刊)。

(14)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能力证明材料

(15)《专家推荐书》

须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模板见附件2),按照学院要求请至少两位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其中一位应为考生的硕士指导教师,其余要求职称应为副教授及以上;签名手写,其他内容手写、打印均可。),由推荐人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


(二)资格审查及师生互选

考生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自主选择和申请导师;学院组成“申请材料初审小组”,根据招生办法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同时经报考导师同意后在系统 中予以确认。审查结果将分两批进行公示(具体时间见附录D,如有问题请咨询报考学院),并通过报名系统认证状态向考生反馈。

初审通过的考生(个人状态为“具备资格”),请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合计 230 元,未成功支付的报名无效。


(三)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拟定于2022年3月中上旬携带上述申请材料(第1~15项)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具体安排,届时请关注我校研招网)

上述材料的所有原件用于查验,纸质复印件和推荐信原件用于归入个人档案,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封面采用《天津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封面,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用长尾夹固定,待现场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装订。

现场确认初审合格后,学校将出具《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证明》,凭该证明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外国语测试及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特别说明: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场确认工作或改为网上进行,届时请关注我校研招办通知,以最新通知通告为准。


B审核阶段:

(四)多元考核

主要分为外国语考核和综合考核两个过程:


1.外国语考核办法

对照各学院招生办法(详见九、附录A),需要进行外国语测试的考生,需登录天津大学研究生数字化教学(e-Learning)平台上进行。界定为“不需要外国语测试”的考生,不必登录该平台。

外国语测试时间:2022年3月中上旬。

外国语测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证明》。

外国语测试规则及模拟样题:点击查询规则查询样题

特别注意:

※考生应依据报考学院的招生办法确认是否参加外国语测试。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证明》到指定地点参加外国语测试。

※受疫情防控需要,外国语测试或改为与综合考核同步进行,由相关学院组织,请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


2.综合考核办法

按照所报考学院制订的本学院、学科的综合考核办法执行,请查看各学院招生办法(详见九、附录A)。各学院的综合考核安排将会在2022年3月中上旬前由学校汇总后统一在研招网上发布,届时请及时查阅。

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通过专业考核后,由学院安排组织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专业课,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


C录取阶段: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学院的多元考核结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依照考生报考的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拟录取信息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公示期满,原则上拟录取信息不再变更。

录取类别:

1.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天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定向单位,且与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期间,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教育部单列的其他专项计划按照有关文件执行。通过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校内普招及导师团计划招收的博士生均计入各学院博士招生计划总数。



五、监督机制


成立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生监督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在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受理邮箱:tjub27401195@126.com(优先);受理电话:022-27401195,022-27409520。


六、其他说明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二)根据教育部规定,天津大学2022年将继续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报考时除提供上述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2022年少民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签字盖章)。

(三)除理学院、教育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外,我校原则上不再招收定向培养学术型博士生。

(四)招收定向培养博士生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录取学院招生计划10%以内。

(五)现为定向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定向硕士生和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否则报考无效或取消入学资格。

(六)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可申请宿舍;录取为定向就业(不转档案)博士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学校视住宿资源情况,进行具体分配。

(七)应届硕士研究生在博士生入学之前必须获得硕士学位证或硕士毕业证,若届时不能提供证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境外学位获得者入学前必须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九)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前请再次确认。因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核的,已支付的报考费用不予退还。

(十)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具有两个及以上研究生学籍。

(十一)报考对口支援、对口支援部省合建、援疆师资等专项计划(少民骨干计划除外)的考生,原则上不纳入我校奖助学金资助体系,有关福利待遇请咨询定向高校。

(十二)为保障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整理数据并制作有关拟录取材料。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受理,务请慎重。

(十三)各学院招生办法中如有引用本简章内容的应以本简章为准。

(十四)本简章适用于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天津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所有考生。面向本校选拔在学硕士生攻读博士生招生办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另行公布,敬请关注。

(十五)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招生辅导活动,如有咨询可联系附录中各院级单位招生电话。

(十六)请认真通读本简章,报名成功即视同已知悉并遵守本简章的相关规定。

(十七)如遇政策变化或疫情防控需要,我校招生简章各环节、流程或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务必关注我校研招网。

(十八)本简章由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学院制订的招生办法由相关学院负责解释。



七、通讯方式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217室;邮编:300072。

北洋园校区: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号 天津大学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305室;邮编:300350。

联系电话:022-27401195,022-27409520;电子邮箱:tjub27401195@126.com

各学院联系电话见附录E,通讯地址详询各学院。


八、招生类型表(仅供参考,

具体以相应类别的招生简章为准)



注:

1. 我校2021年各类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438人(其中,学术型博士计划1013人,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计划425人),2022年招生计划数以当年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2. 上述各类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型和报名时间仅为参考,具体方案以我校研招网公布的招生简章或通知通告为准,请及时关注、查阅,恕不另行通知。


九、附录


(A)各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具体内容请详见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点击文末“阅读全文”可跳转页面查看)


(B)天津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导师简介)

http://202.113.5.137/bszs/front/homePage/tutorInfo.jsp
(请以报名系统正式开放后为准)


(C)学制(如有变化以当年政策文件为准)



(D)天津大学2022年普通招考类博士研究生日程表(仅供参考)

上述时间节点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请关注我校研招网。



E)各学院博士研究生就读校区及招生管理工作人员



附件:

1. 天津大学202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doc

2. 附件1: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doc

3. 附件2: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推荐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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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封面、动图来源 / 唐朝
责任编辑 / 韩沁纯
底图设计 / 孟凡雨
审核 / 王鑫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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