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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农村土地承包转让合同》小技巧请记住这五点。(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26 06:49

写作《农村土地承包转让合同》小技巧请记住这五点。(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标题:农村土地承包转让合同注意事项
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转让合同是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形式,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签订农村土地承包转让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明确合同主体
1. 承包方: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 转让方: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明确土地性质和范围
1. 土地性质:明确土地是耕地、林地、草地还是其他用途。
2. 土地范围:明确土地的具体位置、面积、四至等。
三、明确承包期限
1. 承包期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承包期限为30年,其他土地承包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2. 转让期限:转让期限不得超过原承包期限。
四、明确土地用途
1. 土地用途:明确土地用于农业生产、林业生产、畜牧业生产或其他用途。
2. 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土地资源。
五、明确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 承包金:明确承包金的数额、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2. 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
六、明确违约责任
1. 承包方违约责任:如未按时支付承包金、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农村承包的土地能买卖或转让、转包吗?

农村承包的土地不能买卖,但可以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转让或转包。以下是对这三种情况的具体说明:


一、买卖


农村承包的土地是禁止买卖的。因为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承包户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买卖土地涉及到所有权的变更,这是不符合我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


二、转让


农村承包的土地可以转让,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承包方需要向发包方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后才能进行转让。如果发包方不同意转让,应当于七日内向承包方书面说明理由。

2. 受让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这意味着转让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不能转让给外部人员或组织。

3. 转让后的承包期限不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这是为了确保转让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会超出原承包合同的期限范围。

4. 转让后,受让方应当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终止。这意味着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将取代原承包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三、转包


农村承包的土地也可以进行转包,但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 转包是在不变更原承包方与发包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前提下,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这意味着原承包方仍然需要履行与发包方的合同义务,而接包方则需要向原承包方履行义务。

2. 转包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发包方备案。这是为了确保转包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

3. 转包的期限不得超过原承包合同的剩余年限。这是为了防止转包行为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无限期延长。

4. 接包方需要按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支付转包费用。这是接包方的基本义务,也是保障原承包方权益的重要措施。


综上所述,农村承包的土地不能买卖,但可以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转让或转包。在进行这些操作时,务必确保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以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

承包地能转让吗?农民必看的转让条件、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农村承包地转让的定义、原则及特征

(一)定义

农村承包地转让,全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是指承包方(原农户)在承包期内,将其依法享有的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有偿或无偿方式转移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户(受让方)的行为。

(二)原则

法律允许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但需满足自愿、有偿、合法原则,且受让方需符合条件(需要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三)特征

1.权利转移的彻底性:转让后,原承包方与发包方(村集体)在该地块上的承包关系终止,原承包方不再享有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让方与发包方重新建立新的承包关系,成为新的承包方,享有法律赋予的承包经营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流转等权利)。

2.主体特定性:受让方需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户,且具备农业经营能力。

3.法律强制性:转让需满足法定条件(如原承包方有稳定非农收入、发包方同意等),并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办理备案登记,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二、转让需满足的条件

(一)转让方条件

1.转让方需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稳定的收入来源(如已在城镇就业并缴纳社保、长期从事非农业生产等),确保转让后不依赖土地生存。

2.转让方需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权利人(即承包合同上的承包方)。

(二)受让方条件

1.受让方需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同一村/组的农户);

2.受让方需有农业经营能力(如种植经验、技术或设备等),确保土地用于农业生产。

(三)其他必要条件

1.转让需经发包方(村集体)同意(书面确认,通常需签字盖章)。

2.转让需在承包期内进行(剩余承包期限需明确)。

三、禁止转让的情形

(一)禁止改变土地用途:转让后土地必须用于农业生产(如种植、养殖),不得用于非农建设(如盖房、建厂)。

(二)禁止强迫或欺诈:转让必须基于承包方自愿,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威胁或欺骗农户转让。

(三)禁止损害权益:不得侵犯承包方的土地承包权(如“以租代征”变相剥夺承包权),不得损害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

(四)禁止超期限转让:转让需要在原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内转让,已经到承包期,农户还在耕种土地,仍然不能转让。

四、转让流程(通用步骤)

(一)协商一致:转让方与受让方就转让土地的位置、面积、期限、价款等达成书面协议。

(二)发包方同意:转让方向村集体(发包方)提交转让申请,说明转让原因、受让方信息等,经村集体审核同意(通常需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

(三)签订书面合同: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需明确以下内容(缺一不可):

1.双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2.转让土地的具体位置、面积、四至(边界);

3.转让时间;

4.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5.土地用途(必须注明“农业生产”);

6.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如何赔偿)。

(四)备案登记:合同签订后,双方持合同、身份证、承包经营权证等材料,到乡镇农业农村部门(或县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并申请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注:变更后,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终止,受让方与发包方建立新的承包关系)。

五、注意事项

(一)合同要书面化:口头协议易引发纠纷,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留存双方签字/盖章原件。

(二)准确理解“转让”内涵:转让是承包经营权的永久让渡(原承包方失去土地权利)。

(三)核查受让方资质:确认受让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通过村集体核实),避免因资格不符导致转让无效。

(四)关注政策变化:部分地区可能流程和手续不一致,需提前咨询当地农业农村局。

(五)保留关键凭证:留存发包方同意文件、转让合同、备案回执、变更后的承包经营权证等,以防后续纠纷。

小提醒:转让土地是大事,建议提前咨询乡镇农业农村部门或法律顾问,确保流程合法、权益不受损

注:具体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建议转让前咨询乡镇农业农村部门

来源:农情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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