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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6-27 21:43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领养申请书范文作文时,以下事项需要注意:
1. 明确领养目的:首先,要明确自己领养宠物的目的,是为了陪伴、照顾还是作为家庭的一员。在作文中要表达出自己领养宠物的真实动机。
2. 突出个人优势:在作文中,要突出自己的个人优势,如责任心、爱心、耐心等,以证明自己具备照顾宠物的能力。
3. 详细描述家庭环境:在作文中,要详细描述自己的家庭环境,包括家庭成员、居住条件、生活习惯等,让领养机构了解自己是否有足够的空间和条件照顾宠物。
4. 表达对宠物的关爱:在作文中,要表达自己对宠物的关爱之情,如愿意为宠物提供食物、住所、医疗等,让领养机构感受到你的诚意。
5. 体现责任心:在作文中,要体现出自己对宠物的责任心,如承诺不离不弃、关爱宠物一生等,让领养机构相信你是一个有担当的人。
6. 注意语言表达:作文的语言要通顺、真挚,避免使用华丽的辞藻和夸张的描述。同时,要注意字数控制,一般在500-800字为宜。
以下是一篇领养申请书范文,供您参考:
尊敬的领养机构:
您好!我叫张三,今年25岁,居住在XX市。在此,我郑重地向贵机构提出领养一只宠物的申请
2024年6月9日,武汉,流浪猫狗爱心认养活动在凯德广场武胜店举行(图文无关)。视觉中国/图
在北京市公安局网上平台“云展示”约24小时后,5个月大的流浪狗“小胆儿”有新家了,“小胆儿”是新主人起的名字。
“小胆儿”是那种村口最常见的土狗模样,黄色、长脸,嘴凸得像“自行车座”。大约在领养信息公布的前一周,“小胆儿”被送到了位于昌平区七里渠的北京市公安局犬类留检所(下称留检所)。
多份调研报告显示,中国流浪狗数量高达4000万只。作为四千万分之一的“小胆儿”是幸运的,在留检所,它这么快就找到了新主人,归功于幽默的介绍文案:“胆小,内心慌得一批,外表却稳如老狗。”
北京市公安局上线了待领流浪狗页面,文案轻松活泼,深受网友欢迎。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截图
“没想到会这么火。”文案来自爱犬志愿者老赵。2023年,他的金毛犬“路飞”因癌症去世,他一度想花高价克隆宠物,走访多家救助机构后,最终领养了两只金毛犬。
近二十年来,留检所只开放线下领养,长期禁止拍照,老赵尝试在小红书上分享领养信息,助推了线上领养平台的开通。
对城市流浪狗,清理还是救助?恐犬与爱犬人士各执一词,收容机构也备受争议。对于留检所这样的官方管理的收容机构,曾遭受着狗狗“只能活7天”等嘲讽;私人的“爱心救助小院”或保护组织,募集善款的金额及用途也常受质疑。
云展示让领养代替购买,更加透明、可行,“小胆儿”们顺利找到了新家,长期封闭、忌惮镜头的留检所,正在小心翼翼地敞开怀抱,而流浪狗的系统管理制度,仍待完善。
留检所里,“小胆儿”名唤编号“1-1号”。老赵大约花了5个小时,写了它和其他24只狗狗的简介,发在“平安北京”微信公众号的“待领养犬”信息里。
1排20的边牧:“与它对视的话甚至可以感受到那种令人伤心的平静感,是一条很讲究很通人性的老狗。”
1排16的金毛:“眼睛小,但心眼儿大。眼神清澈又愚蠢,谁来谁喜欢,但就是没人领回家。”
文案在小红书被很多网友主动分享,热度最高的一条笔记有1.1万点赞。有评论说:每个字都是对“毛孩子”的爱。
家在北京六环的张璇在网上看到了领养信息,一眼就“锁定”了“1-1号”。每周五是领养开放日,5月16日上午,她请了半天假,坐了近三个小时地铁抵达留检所。
张璇赶到现场,距离领养时间结束还有两分钟,她就直奔“1-1号”,“如果我选了其他狗狗,意味着小胆儿又一次被放弃”。
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市公安机关设立犬类留检所。根据北京公安官方发布的信息,目前所有开放线上领养的狗狗都来自留检所,这里由北京市公安局管理,承担流浪犬和罚没犬的收容、检疫及领养工作。
没有公开信息显示“小胆儿”是怎样来到七里渠留检所的,狗狗的来处或许有档案,但市民不知从何查询。
刚进领养区时,张璇看到所有狗狗都在叫,只有“1-1号”神情落寞地缩在笼子一角。被工作人员拉出笼时,它惊恐又抗拒,甚至吓尿了走不了路,非常惹人心疼。
张璇马上给它想好了新名字——“小胆儿”。
抱着掉毛严重、沾了一身尿液的“小胆儿”,张璇在留检所的牌匾前拍下了一张照片发在了小红书。照片中,“小胆儿”紧贴着她,临走前等出租车时,还转身回望留检所的大门。“莫回头,你不再是1-1。”张璇在笔记中写道。
尽管此前有耳闻,但这是张璇第一次来到留检所。她曾犹豫过,自己的时间和经济条件是否允许养狗,“狗不嫌家贫,只要我们真心爱它,一生负责”。
截至5月31日,南方周末记者在北京公安的线上领养平台看到,两周内公布信息的33条狗,已有9条被领养。有小红书用户分享了它们的新名字,比如编号3-29已成了“糖豆”。
北京市公安局页面显示,不少流浪狗已被领养。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截图
一夜爆火,老赵感到意外,因为给狗找主人这件事,他已经自发坚持了近两年。
2009年的一篇网文《去七里渠领养一只狗狗吧,那里的狗只准活七天》,一直流传至今。虽然不少去过留检所的市民发帖表示不认同,但留检所“环境堪忧”的说法还是给老赵留下了刻板印象。
2023年6月,第一次到访留检所时,老赵有些惊讶,环境比预想中好,他绘制了笼舍格局的简易草图,在小红书上描述所见所闻:“比绝大多数救助小院和一些普通犬舍的环境都要好。”
看着待领养的狗,想到网络上焦急寻犬的主人,老赵萌生了“牵线搭桥”的想法。
从2023年7月开始,他几乎每周五都会去留检所,在小红书上更新狗狗的颜值性格、健康状态等信息及领养进展等。失犬主人也向他求助。
不过,留检所不允许拍照。2025年5月30日,南方周末记者以领养者身份进入留检所,也寄存了手机。
老赵成了极罕见的“例外”,曾被质疑为留检所的外聘工作人员,或存在利益关系。对此,老赵均予以否认,他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自己就是一个热心人。
其实,老赵刚开始也是“偷偷摸摸”拍照。没想到一位领养人将他认出来,工作人员也听到了。老赵回忆,当时这位工作人员对他挺友善,感谢他的宣传,主动帮他申请,允许拍照并发布领养信息。
与留检所工作人员熟悉后,老赵建议开通线上官方平台,展示并检索领养信息。实际上,这个模块早已完成搭建,但从未启用。
后经多次沟通协调,2025年5月10日,老赵第一次看到了上述线上领养模块,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比如取消线上锁定功能,防止恶意预约。他还申请给狗拍照、写文案。5月21日周三下午,老赵到留检所给二十多只狗狗洗澡拍照,写文案又熬到凌晨2点。
周四,领养系统正式上线,当晚,他在小红书发文介绍该系统。周五上午,就有七八只狗狗被领养了。“留检所的工作人员也很开心。”老赵说。截至5月30日,这条小红书笔记获得了近四千点赞,五百多条评论。
老赵计划继续给狗们拍照,更新领养信息。已被领走的资料也会保留,万一狗的前主人看到了,“哪怕已经找不回来了,看它有了新家,也会觉得安心”。
狗在留检所的生存境况,牵动着爱犬人士的敏感神经。
2025年5月30日,在留检所领养现场,个体救助者林姐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开通线上平台以前,留检所与公众大多数时候处于“失联”的状态,“感觉这道门全隔住了”。
面对袭来的流量,留检所依然保持低调。南方周末记者联系了两位留检所的民警,他们表示感谢关心,但进一步采访需联系相关主管部门。
领养人想进入留检所并不难,每周五,凭身份证登记即可。南方周末记者在领养区看到,留检所像一座谷仓,狗狗们被分为小型犬、大型犬两个区域。天气炎热,狗味浓烈,高高的房顶上挂着两架大风扇。
领养区的近百只狗狗分为四列,每只狗笼大概1.5平方米,比较干净,没有明显的排泄物。笼门口有水碗、食碗。每个狗狗的牌子上,都有编号、犬种、性别等信息。工作人员称,会给狗狗打疫苗,但新收进来的狗狗一般还没有打,如果领养回家,需要去宠物医院检查、补打疫苗。
据老赵的观察和询问,在七里渠留检所,凡是被挑选进入领养区的狗狗,通常会一直住在这里,直到被领养出去。兽医挑选最重要的标准是:狗狗的性格要好,比较亲人。
对领养人的资格审核,应该更宽松还是更严厉?社交平台上有“ 针尖对麦芒”的口舌交锋。
留检所的要求较为宽松。通常情况下,只要名下没有办理过养犬登记,完成身份证登记、现场确认,办理养犬登记证等环节后,领养人就可以带走自己选中的狗狗了,先到先得。
原本就怕狗、又患上中重度抑郁症的小涵,因为心理医生的建议,2023年在留检所领养了腊肠犬“anger”,“录身份证、办狗证都比较正规,而且也不需要审核太多个人条件那么麻烦。”小涵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自己和“anger”成了彼此的救赎,狗进留检所第二天就被她领养,养狗三个月后,自己没有自杀倾向了,6个月后开始减药,现在基本痊愈。
一些动保组织则审核严格。比如住房、经济水平需达到一定条件,接受领养前的实地家访审核及领养后的回访,志愿者上门时需全部家庭成员在场,以防狗狗再遭遗弃或虐待,保证狗狗可以被妥善照顾。
若按照一些动物保护组织的领养条件,小涵恐怕难以通过资质审核。在老赵看来,如此严格的条件影响了公平性。
除领养人资质审核外,领养动物的健康也是焦点,甚至成为导致再次弃养、退养的导火索。
被领走后,“小胆儿”体检时查出病毒阳性,当时无症状但医生建议打针三天。果然,第二天凌晨,“小胆儿”开始咳嗽且吃不下东西,好在一周后基本恢复健康。
在老赵看来,从留检所领养的狗狗,确实有很大概率携带犬瘟,或者有感冒、皮肤病等。“有些狗本来就是因为残疾或生病才被弃养,到留检所之前的转运车辆里,也可能出现狗狗之间打架受伤,交叉感染的情况。”
通常情况下,留检所会给狗狗提供简单体检和治疗,更进一步的检查治疗则需领养人负担。
南方周末记者采访的4位领养人,都曾为给狗狗打疫苗、治病,花费不菲。
2023年2月,春节前最冷的一天,关关带走了编号4-4、全领养区最瘦弱可怜的一只小比熊。领回家第二天,狗狗呕吐,兽医说狗粮喂太多吃撑了。后来,她给小比熊做了绝育,“从4斤养到了5斤,从光秃秃养成了毛茸茸”。
2021年,小晴鱼领养几个月的柯基“乖乖”一直尿血,多次就医,拍片、吃药无效后,挂了“专家号”,手术切开了膀胱,摘除了肿瘤——病理检测显示为恶性肿瘤。医生判断“乖乖”活不过十岁,没想到术后恢复很快,小晴鱼带着它留学,飞去了美国洛杉矶、夏威夷,在遥远的墨西哥也留下了快乐的笑容。
从留检所被领养的柯基,手术摘除恶性肿瘤后,被主人带到国外。受访者供图
北京“天使动保”动物救助平台负责人张女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她看来,应该给流浪狗提供更好的检查与治疗,包括完成绝育,待其恢复健康后再交给市民领养。否则不符合动物福利标准,甚至会产生流浪狗二代、繁育营利等隐患。
2025年4月,“天使动保”也曾开放过线上领养。张女士表示,“天使动保”先后两次从留检所接出30只狗狗,为狗狗提供洗澡美容、体检、驱虫、治病、接种疫苗、绝育后再征集领养,“从毛坯改造成精装修再开放领养,这样踏实”。
“天使动保”的领养条件较为严格,申请人需一份约30个问题的问卷,覆盖学历、住房、收入、家庭情况等内容。问卷通过后,志愿者还会家访,面对面了解家庭成员对饲养动物的真实态度。张女士认为,“我们费尽心血帮它们找家,当然要确保进入靠谱有爱的家庭。”
在张女士看来,将狗狗带出留检所,在“天使动保”中转,可帮助政府实现领养前的免疫医疗服务和领养审核,这是一种合作模式,但费用是个难题,目前主要由天使动保自行“化缘”,未向公众筹款。
尽管有分歧,爱心人士也有共识:需加强领养家庭的审核,保证后续随访,避免弃养或虐待。
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目前有些领养机构,对家访环节审核不严,比如上门家访变成看照片等;还有些机构或个人,要求领养人缴纳几百元至数千元押金,配合回访数月甚至两年才退回,惹来不少经济纠纷,相关规范及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
除了领养者,南方周末记者还在留检所看到了找狗的人。
有一对母子,家养的狗跑出去,被当成流浪狗抓起来送到了留检所,因为是大型犬,之前没有办理狗证,所以领不走;一个主人家里有人生病,所以弃养了狗。现在病好了又想回来找狗,但是没有找到。
根据北京市有关要求,成年体高超过35厘米的犬种即为大型犬,在东城、西城、海淀、朝阳等6个重点管理区内禁养。老赵从二环的市中心搬家到了顺义农村,就为了能合规养狗。
35厘米什么概念?有市民调侃说,只要比“短腿”柯基高的都不能养。有些柴犬或中华田园犬,不属于大型犬但身高会超标,很多用户在网络上分享“办证”攻略,比如线上办理、拍照时让狗狗显得矮一点等。
有一些无法合规办理狗证的市民,仍会偷偷养狗,一旦被举报或被抓到,很可能要面临没收、罚款——未经登记、年检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或者对个人处2000元罚款。
而被没收后,无法办理狗证或拒绝缴纳罚款,则会导致狗被弃养。老赵谈到,留检所内收容的大型犬,不少都是知名品种,颜值也相对较高,但因为办理狗证时需要证明居住地在郊区农村或有别墅院子,因此领养速度比较慢,有时一整月都无人领养,或是只有一两只被领养。
“到底应该通过身高还是犬种来制定禁养标准,国内目前并没有统一或公认的规范,争论也比较大。”长期从事社区动物治理研究的河海大学社会学博士吴迪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小红书上,有不少网友针对“35厘米”等规定,持续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平台提出修改意见。
令不少爱犬人士受到鼓舞的是,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4月公布的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养犬管理规定(修订)计划正拟提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也在2025年两会上提出《制定伴侣动物保护和管理法》的议案,建议立法明确饲养者责任、建立流浪动物救助体系,并将虐待行为纳入法律惩戒范围。
解决城市流浪犬的管理及领养难题,需直击遗弃行为的根源。福州和济南市已经明确规定,遗弃犬需处以一千元/两千元以上罚款。
吴迪谈到,在流浪动物治理、动物收容方面,中国香港的系统治理做法值得借鉴,包括源头治理、社会教育、公共服务以及社区管理等。
在香港,流浪动物主要由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管理。宠物猫狗植入微型晶片,走失后能第一时间通过晶片寻找主人。如果找不到主人,渔护署的兽医会评估健康、性格等,性格温顺的个体交由动物福利机构,供市民领养。而根据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虐待动物可能面临最高3年监禁或20万港元罚款。
又到周五,留检所比往常更热闹了。老赵反而希望热度下降,回归平淡,“不要脑门儿一热,就冲动领养了,要真正有爱心,关注流浪狗。”
(应采访对象要求,老赵、张女士、林姐和领养人均为化名)
南方周末记者 崔慧莹 南方周末实习生 李嘉睿 陈璟逸
责编 汪韬
2005年,贵阳10岁男孩的父母相继病故。其母弥留之际,多次请求居委会不要将男孩送进孤儿院;一个月后,在街道、民政部门与当地媒体的帮助下,7旬退休职工李某夫妇将男孩领养并改名为李甲(化名),双方以爷孙相称。
16年后,李某夫妇在未留下遗嘱的情况下相继去世,李某的女儿李乙遂将李某夫妇名下财产及房屋转移至自己名下。李甲认为自己实为李某夫妇养子,李乙也疑似是被领养的,所以他与李乙应拥有同一顺位继承权,遂诉至法院。
近日,记者获悉,一审败诉后,今年6月,贵阳中院仍作出相同判决,认为李甲对李某夫妇的遗产不享有合法继承权,理由是李某夫妇收养李甲时未向县级以上行政部门登记,双方收养关系不成立。
多位法律人士向记者表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根据1994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修订版明确规定,收养关系自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之日起成立,但本案中李甲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所以双方收养关系不成立,李甲不享有合法继承权。但考虑到李甲和李某夫妇共同生活16年,双方存在扶养关系,李某可以以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但需另行起诉。
小时候李甲和爷爷李某一起旅游时的合照。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父母双亡10岁娃被7旬夫妇领养
李甲原本出生于贵阳市一个农村家庭,8岁时生父因病去世,两年后生母又因子宫癌晚期去世,甚至700元火化费都是居委会凑起来的。
“帮忙找个愿收养我的家吧,我会做饭,洗衣服,什么都能做。”当地媒体在得知李甲的事迹后,帮忙在报纸上呼吁。
被领养不仅是小李甲的愿望,也是生母的遗愿。李甲生母病重期间多次找到当地居委会,请求政府出面为小孩找一家好心人领养。事后,在街道办事处及民政部门指导下,由居委会牵头,通过报社宣传报道,为小孩寻找领养家庭。
一个月后,贵阳甲秀楼附近某机关宿舍的退休职工李某夫妇收养了李甲。据当时媒体报道,李某夫妇年过七旬,因女儿结婚搬走后感到孤独,遂决定收养李甲。同时,李某夫妇还拿出10多万元的存款作为李甲的“教育基金”,供其完成学业。
李某夫妇为领养李甲手写的领养申请书。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相关证据材料显示,李某夫妇先后向有关部门递交领养、改名、转户口等申请,并将李甲转到师资力量更为雄厚的小学。领养申请书显示,李某夫妇称领养后的教育费用概由两人承担直到成人,并委托干女儿夏某夫妇为委托人。户口资料也显示,李甲作为两位老人孙子入户。
“爷爷奶奶一直对我很好,我也非常感激他们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李甲回忆说,在最初入住李某夫妇家时,爷爷奶奶就给他买了玩具和新衣服,还带他去公园玩,帮他进入优质的学校读书。但无奈自己学习成绩不佳,没有考上好的大学。
2021年2月和9月,李某夫妇相继离世,李甲则一直住在老两口留下的房子里。李甲回忆,2022年6月某天,李乙突然来到家中要求他搬出去。李甲拒绝后,2023年3月,李乙又通过律师事务所发送律师函要求他搬离。
李甲一直称呼李乙为阿姨,但阿姨却对他并不怎么友好。李甲告诉记者,最初被爷爷奶奶领养时,李乙就不同意,甚至在刚进家门时对其破口大骂,给他留下了阴影。“她结婚后就搬出去住了,只有周末才偶尔回来,爷爷奶奶也是因为感到孤单才想着领养我。”
李甲还称,爷爷奶奶曾试图缓和双方紧张的关系,自己愿意敞开心扉接受,但李乙却并不接受。而这次被要求搬离自小和爷爷奶奶一起居住的房屋,更令李甲难以接受。“感觉又像当年一样失去亲人至爱。”
李甲认为,自己是被收养的,与爷爷奶奶相伴多年直至两人离世,理应获得一部分遗产。“我也能够自己养活自己,但我想至少能够在这个房子能够继续住下去。爷爷奶奶都是退休职工,各自在单位都有一套房屋,爷爷生前已将他名下的那套房屋过继给李乙阿姨了。”
法院:收养未登记不享有继承权
在咨询律师后,李甲决定起诉李乙,要求分割李某夫妇名下房屋及银行存款、抚恤金、丧葬费等。材料显示,在李某夫妇去世后,李乙先后领取两位老人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共计54万余元,并将母亲银行存款82.46万余元及房屋转至自己名下。
2023年,该案在南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记者注意到,李乙称,李甲被李某夫妇收养时,未见双方办理收养登记,因此双方并未形成合法有效的收养关系;同时,李某夫妇生前未设立遗嘱、遗赠或遗赠扶养协议,自己作为李某夫妇唯一子女,系两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李乙还称,李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却好逸恶劳,试图通过恶意诉讼不劳而获,并捏造事实称答辩人也为收养。李乙称自己无儿无女,亦无兄弟姐妹,年近60岁,身体抱恙,治疗各项疾病还需经济支持。
对于李乙的说法,李甲予以否认。他称自己于2014年至2019年期间确实没有稳定工作,但也通过做临时工的方式挣钱,目前已找到一份月薪5000元的稳定工作,绝不存在好逸恶劳。
南明区法院一审审理认为,收养是一种变更亲属身份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养关系是否成立,应由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主张其与他人形成收养关系而享有继承权的当事人,应就其权利发生的法律要件事实即收养成立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该案中,两被继承人(李某夫妇)与原告(李甲)收养关系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施行期间,其收养关系应适用收养法。根据收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虽然李甲向法庭提交了李某夫妇书写的入户申请书、领养申请书和户籍登记册等证据,但却未向法庭提交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关于两被继承人与原告收养关系的登记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李甲应承担举证不利的责任。南明区法院据此认为,虽李某夫妇已为李甲办理户籍登记,但其收养关系未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不成立。同时,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产继承顺序之规定,李甲对李某夫妇的遗产不享有合法继承权。裁定驳回李甲起诉。
一审判决下达后,李甲提出上诉。李甲代理律师认为,一审以被继承人与李甲的收养关系未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为由认定收养关系不成立,属基本事实认定不清。其理由有三:首先,李甲被收养是因其生母向社区居委会提出请求,再由社区向街道提出,在区民政局的同意和指导下,由社区组织实施以及新闻媒体的宣传与监督下是实现的。
原社区居委会主任提供的情况说明。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李甲提供了一份由彼时社区居委会主任赵某书写的一份情况说明显示,当年给李甲办理收养手续时是居委会报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民政科室联系区民政、新闻单位进行了正规对接,双方达成初步意见后,李甲跟随领养人即李某夫妇回到住所,领养人向居委会表示后续领养手续会办理妥当。
“很快,李甲的户口迁移和转学也办理妥当。此后,李甲便开始跟着领养人生活。至于民政方面的手续不是很清楚,因为当事人表明他们自己会办理。” 赵某同时证称,因原居委会两次改制,多次换届,收养有关手续未能全部保存,特作此说明。
李甲代理律师提出,该案系继承纠纷,并非确认收养关系纠纷,收养关系是否成立并非李甲能否享有继承权的唯一因素。且李甲与李某夫妇相互陪伴、抚养、赡养、照料起居生活16年,家庭关系得到亲友、群众、社区居委会的公认。双方在情感和物质上,都自愿将对方视为亲属,确实存在事实收养行为。最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李甲有权请求分配李某夫妇遗产。
该说法遭到李乙辩驳。李乙表示,李某夫妇并无收养李甲意愿,其父母当时是为了能让李甲就读某中学,才托各种关系办理了一些假证明,这些材料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父母有收养他意愿的话,肯定会依据法律规定办理收养手续。”
2024年6月,经贵阳中院二审,李甲被驳回上诉。驳回理由是,根据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从民政部门登记时成立,因李某未向法院提交收养关系的的登记材料,原判对李甲主张以第一顺位继承李某夫妇财产不予支持正确。
至于李甲提出的即便认定收养关系不成立,亦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以继承人以外的身份适当分得遗产的问题,贵阳中院认为,其未在一审中提出,原审未予审理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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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闻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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