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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7-03 08:57
写作核心提示:
标题:政审视角下的计划生育要求:注意事项与思考
正文:
在我国的政治审查(政审)过程中,计划生育政策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政审对于计划生育的要求不仅是对个人家庭责任的体现,也是对国家人口战略的贯彻。以下是在撰写关于政审对计划生育要求的相关作文时,需要注意的几个事项:
1. "政策背景的介绍": - 首先要明确介绍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背景和重要性,阐述其在国家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 简述计划生育政策的历史演变,以及当前的政策要求。
2. "政审与计划生育的关系": - 解释政审过程中为何要考虑计划生育因素,强调其在维护社会和谐、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中的作用。 - 分析计划生育政策在政审中的具体体现,如家庭人口结构、生育行为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
3. "注意事项": - "客观公正":在作文中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偏不倚地分析计划生育政策在政审中的作用。 - "政策解读":准确解读计划生育政策,避免误解和误导。 - "案例分析":可以结合具体的案例,分析计划生育政策在政审中的实际应用和影响。 - "法律意识":强调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是每个公民的法律义务,以及在政审中违反该政策可能带来的后果。
4. "个人责任与国家利益的结合": - 强调个人在遵守
界面新闻记者 | 赵孟
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
三孩政策实施后,中央要求全面清理和废止所有制约生育的措施,但在一些地方,公职人员在升迁提拔、评先评优时仍需要审查生育情况。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教授祝连庆表示,2023年两会期间,他已提交《关于清理有关任用干部审查生育情况规定的提案》,呼吁清理针对公职人员的生育审查规定。
2021年7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此后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各地计生条例,均删除了社会抚养费和“超生即开除”等相关规定。
不过,这些清理工作并不彻底,一些散落在各种地方文件、部门规章中,针对公职人员的生育审查规定依然存在。
界面新闻曾报道,截至2022年8月,对于体制内任用考核、评先评优,仅有广东、贵州、陕西、福建和海南这5个省明确不再审查个人生育情况。其余20多个省份,在对体制内人员任用考核、评先评优时,仍然沿用三孩政策之前的文件、通知或部门规章,要求审查个人生育情况;还有的地方,依然把生育情况审查作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资格的审查项目。
近日,广西自治区一位公职人员告诉界面新闻,他所在的地区,对干部提拔和评先评优,仍需审查生育情况。一些此前因计划外生育被处罚的人士,仍在升迁提拔和评先评优时面临不利后果。而一些有意向生育四孩的公职人员,也担心被处理后,影响未来的升迁提拔和单位考核。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健委一位接近政策制定的人士曾对界面新闻透露,在起草广西《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时,卫健委提出希望将干部任用考核和评先评优写入与个人生育情况脱钩的条文中,但组织部门不同意。对此,组织部门表示,体制内人士的任用考核和评先评优仍需要考察个人生育情况,这是因广西自身的特殊情况所采取的措施。
祝连庆在提案中认为,这些规定与构建友好生育环境的现实不相符,也违背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上位法规定,应该及时清理废止。
他建议,涉及到省级人大、市级人大与国家上位法以及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相抵触的限制生育的文件,应启动全面梳理,尽快废止。
对党员干部在提拔、晋级、评优评先等事项仍需审查生育情况的地区,他建议在今后的鉴定、证明事项中取消计划生育项目及内容,做到公职人员个人生育情况与工作全面脱钩,让想生孩子的人敢生孩子,营造生育友好型社会氛围。
针对违反计生政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祝连庆建议对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处罚留下“污点”的家庭不列入“政审”考察内容,使其子女在就业、参军等方面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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