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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发转让合同如何写我教你。(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7-05 17:49

美发转让合同如何写我教你。(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标题:美发转让合同作文注意事项
随着美发行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美发店选择转让。在签订美发转让合同时,为了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以下事项需要注意:
一、合同主体
1. 确保转让方和受让方为合法的法人或自然人,具有签订合同的能力。
2. 查验双方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确保合同的真实性。
二、合同内容
1. 美发店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2. 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明确转让价格、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3. 转让标的物:包括店铺内的设备、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4. 转让期限:明确转让期限,如一次性转让或分期转让。
5. 违约责任: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如逾期付款、设备损坏等。
6. 争议解决方式:明确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7. 其他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其他条款,如保密条款、售后服务等。
三、合同签订流程
1. 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转让事宜。
2. 拟定合同文本,确保合同内容完整、准确。
3. 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
4. 交付转让款项,办理相关手续。
四、注意事项
1. 审核合同:在签订合同

家门口的美发店频繁转让,充卡的钱能退吗?

为了方便,在家门口的理发店办卡消费

谁知不到一年半的时间

这家店就转让了两次

最后停业了,让我跑远路去消费

我能退卡退钱吗?

案情简介

小李、小孟、小韩三人系同一小区的邻居。2021年5月,小区楼下新开了一家美容美发店,在开业之际,三人觉得该美容美发店离家近,比较方便,便在该店分别办理了会员卡,并充值了2000-3000元不等的金额。

2022年初,这家美容美发店更换了新的门面,店名也进行更换,三人向店家询问得知,原经营者刘某因经营不下去,转让给了现在的邰某。邰某还告知三人,需另行充值才能激活原会员卡,原会员卡中的余额才可以继续使用,否则将不能继续消费。三人无奈,又分别充值了3000-5000元不等。

可令三人没想到的是,2022年8月,新的美容美发店经营就张贴告示称,因本店经营不善,暂时停业,会员可凭会员卡至市区的另一店铺继续消费。但该店离三人所居住很远,去那里消费很不方便,于是三人联系邰某要求退款,邰某予以拒绝。

小李、小孟、小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邰某退还卡中的余额。庭审中,邰某辩称三人的会员卡可以在其他店继续消费,且会员卡系原经营者刘某办理,因此拒绝退还卡中的余额。

法院审理

《民法典》第551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李等三人与美容美发店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后邰某承接原店铺继续经营,应视为原经营者刘某将美容美发店的债权、债务一并转让给了邰某。邰某在享有债权的同时,负有继续按照约定为小李等提供美容美发的义务。在该店铺撤店后,虽然邰某表示,会员卡可以在其他店铺继续消费使用,但小李、小孟、小韩不同意变更服务地点,三人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的服务合同,邰某向小李、小孟、小韩三人退还预付卡余额。

法官说法

现如今,办理预付卡消费已经成为不少商家的营销方式,商家通过更低折扣、更多优惠、办卡返现等多种手段吸引消费者办理各种预付卡,从几百元的理发卡、洗车卡再到上万元的健身卡、培训卡、美容卡等,但在消费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由于原经营者店铺转让、变更或者撤店等原因造成消费者合法的权益受损、甚至商家恶意卷款跑路的情况,普通消费者往往会因为不知向谁维权、如何维权而遭受损失。

为了推动预付卡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

《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第6条 第2款

经营者应当依法开展预付卡经营活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经营者发行、兑付预付卡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在购买和使用预付卡时应当注意防范风险,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18条 第2款

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未消费的,应当全额退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已经消费的,应当按照原约定的优惠方案扣除已经消费的金额,予以退款并承担退款部分的利息。

在预付式消费中,当原经营者转让经营权益时,消费者与变更前的经营主体所签订的预付式消费合同,即办理的预付卡对变更后的主体继续有效,消费者有权要求变更后的经营主体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义务。在本案中,消费者有权要求邰某继续提供美容美发服务,然而邰某在未提前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改变了提供服务的地点,影响了消费的便利性,消费者亦有权选择与美容美发店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其未消费的服务费。

在此,法官也提醒广大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应当恪守社会公德,遵循诚信原则,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预付卡时也应当注意防范风险,提高维权意识。

作者:徐 伟(句容法院下蜀法庭)

吴润泽(镇江中院民一庭)

来源: 江苏高院

美发店“3周年庆”圈了一波充值后,老板携款跑路了?

来源:广西新闻频道

这段时间,柳州也有不少消费者很闹心。柳州东环路一家名叫“慕伦雅”的美发店,趁着三周年搞了个充值优惠活动,不少新老消费者都往里存了钱。可这几天,这些消费者着急了,因为这家店已经连续好多天没开门了,老板也联系不上。

记者在美发店门口看到,这里大门紧锁,不少员工和消费者都聚集在这,门上张贴了“美发店老板携款逃跑已报警”“维权进微信群”等字样,还附有一张“陈某香”的身份证复印件。消费者们告诉记者,5月15日开始,“慕伦雅”推出“3周年庆”优惠活动,很多人都充了值。

消费者:充300和500跟之前差不多,只有充1000比较有优惠,所以充1000元。

经过初步统计,这波3周年庆活动,消费者总共充值了16万元左右,加上原先充值还未消费完的,以及还未统计到的,数目不小。

除了消费者,美发店的员工也觉得委屈。员工韦女士告诉记者,他们的工资是每个月的25日发放,可6月25日,工资没有到账,他们就去询问老板韦先生,也就是在这时大家才知道美发店已“物是人非”。

慕伦雅美发店员工 韦女士:我们找韦先生要钱,他说他已经转让给另一个老板了。

任何时代,美好之物都与金钱和闲暇无关。

创造出最美之物的,总是那些经过打磨的感知力,着眼于日常生活的目光,以及不懈努力的双手。

根据员工们提供的美发店转让合同,记者看到合同签订日期是5月14日,交易金额竟然是“0”元,合同中约定,韦先生将美发店经营权转让给陈某香,并由陈某香发放4月1日至5月13日的员工工资,共计56201元。而当初韦先生带陈某香过来的时候,只介绍了他是管理人员。

慕伦雅美发店员工 韦女士:我们索要工资,发现陈某香退群了。

美发店原老板称:不知情

新老板没了踪影,原来的老板又说这事跟他没关系。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尝试联系陈某香,他的电话始终无法接通。于是,记者又电话联系了原来的老板韦先生。韦先生说,“慕伦雅”从2019年开始经营,一楼是美发,二楼是美容,由于美发的生意不太理想,所以今年4月,他在网络平台发布了美发店转让信息,陈某香就是通过这个平台找到他的,最终双方谈妥了转让协议。

美发店原老板 韦先生:你接这个店,我不要你转让费 你帮我把这个会员卡项目给客人消费完。我的卡金之前预留的有十来万,你把这些客人服务完就不关我的事了。

而陈某香在接手后,5月15日就推出了3周年庆充值优惠活动,对此,韦先生说他毫不知情。目前,消费者们将此事投诉到了12315,麒麟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已经介入调查。

广西国观律师事务所律师 陆稣昱:原老板和新老板之间的关系,相关责任是由谁来承担或者是共同承担,这个问题有待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实后,再进行分析。

记者丨刘嘉 柳州台记者 张玲 黄修 梁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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