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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5-09 17:49
写作核心提示:
婚礼上的讲话是一项重要的仪式,它不仅是新郎新娘共同人生旅程的开始,也是宾客们见证和分享喜悦的时刻。以下是在婚礼上讲话时应注意的一些事项:
1. "内容准备": - "主题明确":讲话的主题应该围绕婚礼的中心思想,如爱情、幸福、新生活等。 - "情感真挚":讲话应充满感情,能够触动人心,避免过于平淡或生硬。
2. "时间控制": - "适当长度":讲话不宜过长,一般控制在5-10分钟为宜,以免影响婚礼的整体节奏。 - "合理安排":提前练习,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讲话。
3. "语言表达": - "清晰流畅":讲话时语速要适中,吐字要清晰,避免口头禅和重复。 - "适当幽默":适当加入幽默元素,活跃气氛,但要注意不要过于滑稽或失礼。
4. "场合适宜": - "尊重他人":讲话时要尊重在场的新郎新娘、双方家长以及其他宾客。 - "文化敏感":考虑到不同文化背景的宾客,避免使用可能引起误解的词汇或玩笑。
5. "互动交流": - "眼神交流":与听众进行眼神交流,让讲话更加生动和有感染力。 - "适当互动":可以适时邀请宾客参与,如分享一些有趣的婚礼照片或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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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证婚词”,便是梁启超在其爱徒、中国近代著名诗人徐志摩的婚礼上当众讲说的。
梁启超“八岁学为文,九岁能缀千言”,16岁中举,18岁拜康有为为师并参与“百日维新”,23岁发起“公车上书”,后任清华国学研究院导师兼京师图书馆馆长。身为新月诗派代表的徐志摩对梁启超极为崇敬,便在北大拜梁启超为师。
梁启超虽爱才如命,但却性格刚耿,率真诚挚,他喜欢爱徒徐志摩,但却看不惯徐志摩的私人生活。徐志摩留学英伦期间,结识了好友林长民的女儿林徽因。徐对林一见钟情,便向发妻张幼仪递交了离婚通知书。
梁启超闻讯后,写信对徐志摩的草率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但徐志摩离意笃定,一句“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便将恩师的规劝置之脑后。
后来,因林长民父女均对徐志摩的人品“表示疑虑”,林徽因便嫁给了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徐志摩随即转而追求京城有名的交际花、北京大学教授王庚的妻子陆小曼。
徐志摩经常陪陆小曼出入灯红酒绿的场合或游山玩水,一来二去,两人便产生了感情。陆为了徐而同王庚离了婚。不久,陆小曼便同徐志摩举行了婚礼。
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坚决不同意儿子娶陆小曼。一是他不喜欢陆小曼,认为这样的女人品行轻薄;二是觉得儿子离婚已属大逆不道,再娶一个有夫之妇更是有辱门风。
后经胡适、刘海粟等人斡旋,徐父才勉强同意儿子再婚。但他提出:婚礼必须由胡适做介绍人,梁启超证婚,否则不予承认。
1926年10月3日(农历七月初七),中国的“情人节”,徐志摩与陆小曼在北京北海公园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婚礼上,梁启超霍然站起,宣讲了有史以来“最坦诚”、“最直率”、“最另类”的证婚词:
“我来是为了讲几句不中听的话,好让社会上知道这样的恶例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励———
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以至于学无所成,做学问不成,做人更是失败,你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
陆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过来人,我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恪遵妇道,检讨自己的个性和行为,离婚再婚都是你们性格的过失所造成的,希望你们不要一错再错自误误人。
不要以自私自利作为行事的准则,不要以荒唐和享乐作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当作是儿戏,以为高兴可以结婚,不高兴可以离婚,让父母汗颜,让朋友不齿,让社会看笑话!
总之,我希望这是你们两个人这一辈子最后一次结婚!这就是我对你们的祝贺!———我说完了!”
这番“证婚词”字字千钧,掷地有声,令“新人及满堂宴客无一不失色”!证婚词扣住了两位新人的“软胁”,评人论事可谓入木三分,不仅坦露了梁启超刚耿的为人和直率的性格,也表明了梁启超这位近代大儒对婚姻生活的态度!(玉指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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