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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策美文教你学写《文体活动经费申请报告》小技巧(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7-05 18:42

格策美文教你学写《文体活动经费申请报告》小技巧(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撰写关于文体活动经费申请报告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明确申请目的:在报告开头,要明确阐述申请文体活动经费的目的,包括活动主题、意义和预期效果等。
2. 详细阐述活动背景:介绍文体活动的背景信息,如举办单位、活动时间、地点、参与对象等,使读者对活动有一个全面了解。
3. 活动方案:详细描述文体活动的具体方案,包括活动内容、流程、时间安排、参与人员、所需物资等。确保方案具有可操作性,让读者对活动有清晰的认识。
4. 经费预算:根据活动方案,列出详细的活动经费预算,包括人力成本、场地租赁、设备购置、宣传费用、奖品费用等。预算要合理、具体,便于审核。
5. 经费使用说明:对每一项经费预算进行详细说明,阐述经费的具体用途,如人力成本用于支付工作人员工资,场地租赁用于活动举办场地等。
6. 资金来源:说明文体活动经费的来源,如企业赞助、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等。如有多个资金来源,需明确各自所占比例。
7. 风险评估:对文体活动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如天气变化、场地安全问题等。
8. 活动效果评估:说明活动结束后,如何对活动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参与人数、满意度、媒体报道等。
9. 申请单位

厦门市参加全国全省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经费开支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体育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参加全国全省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经费开支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体规〔2025〕1号

各相关单位:

  现将《厦门市参加全国全省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经费开支标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体育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25年6月16日

厦门市参加全国全省群众体育赛事活动

经费开支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我市体育部门组织参加全国、全省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的经费开支标准,参照国内、省内其他城市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厦门市体育局组队,代表厦门市参加全国、全省综合性全民健身运动会或综合性运动会群众组比赛,以及由上级体育主管部门或全国单项运动协会主办或承办、要求我市组队参赛的全国、全省单项群众体育赛事活动,以及受外省市体育行政部门、需要我市组队参加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或受厦门市体育局委派,代表福建省参加全国综合性全民健身运动会或综合性运动会群众组比赛的参赛人员(竞赛规程规定的运动员、教练、领队、队医和工作人员等,下同。)

第二章 参赛装备、服装费

  第三条 参赛人员在比赛中涉及自备比赛装备(球拍、球鞋、船桨、操类比赛统一服饰等)的,可按照人均不超过800元的标准统一配置比赛装备。

  第四条 代表厦门市参加赛会规模和影响力较大、要求代表团统一着装的赛事活动,参赛人员可按照人均不超过800元的标准统一配置代表团服装。参加全运会、省运会等大型综合性运动会的,代表团服装可参照竞技项目代表团标准配置。

第三章 差旅费、食宿等费用标准

  第五条 参赛人员差旅费、食宿费按照《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厦财行〔2014〕25号)文件执行,参赛天数以竞赛规程和补充通知规定的报到时间和离会时间为准,如竞赛规程和补充通知未明确,报到和离会时间原则上为赛前1天报到、赛后1天离会。赛事主办方已明确食宿标准和参赛天数的,按照赛事相关标准执行。

  第六条 因项目特殊情况,需携带大型比赛器材参赛的,可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报销交通费和器材运输费。

  第七条 根据比赛日程安排,当晚有比赛任务的运动员、教练员以及有保障任务的工作人员,可按照每人每天不超过25元标准安排夜餐,凭正式发票报销(不得以补贴形式发放现金)。

  第八条 参照《厦门市体育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规范体育竞赛裁判员工作人员补贴的通知》(厦体〔2017〕119号)有关标准,根据参赛天数对参赛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参赛补贴。

  第九条 保险费用。参赛人员保险费用每人每天10元,按照参赛天数计算。

  第十条 体检费用。运动员体检费用每人200元,特殊项目运动员或有具体体检项目要求的,按规定根据实际需求结算。

  第十一条 医疗费用。参赛期间,如因在比赛过程中受到运动损伤或由此引发疾病需到医院就诊和住院的,所产生的费用可据实凭发票审核报销。如因与赛事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伤病或引发疾病的,相关费用由本人承担。

  第十二条 茶水点心费用。集训期间(不超过15天)和比赛期间各参赛队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每人每天不超过10元标准进行实物采购,凭正式发票报销(不得以补贴形式发放现金)。

  第十三条 集训及专家指导费用。为提高比赛成绩,确需进行强化集训的比赛项目,经市级体育部门批准可进行不超过15天的强化集训。集训期间可按照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标准安排伙食,凭正式发票报销(不得以补贴形式发放现金)。需临时聘请专家进行指导的,指导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专家劳务费参照我市考务劳务费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选拔赛办赛费用。在组队参赛过程中,为避免引起争议或有相关文件要求,确有必要组织选拔赛的比赛项目,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

第四章 竞赛奖励

  第十五条 竞赛奖励仅限于对代表厦门市参加福建省运动会群众组比赛运动员;或受厦门市体育部门委派,代表福建省参加全国运动会群众组比赛的运动员给予奖励。其中:

  1.个人项目第一名(一等奖)奖励3500元、第二名(二等奖)奖励1800元、第三名(三等奖)奖励1000元。

  2.集体项目(指比赛项目需多人共同参与的项目,如广播操、啦啦操、球类项目中的足球、篮球、排球等)按个人项目奖金标准的N倍计算(N为依照竞赛规则中明确的实际上场比赛运动员人数)。

  3.团体项目(指竞赛规程设定的团体比赛项目,如乒乓球、羽毛球的团体赛等)按个人项目奖金标准的1-2倍计算(3名及以下运动员的,按1倍计算;3名以上运动员的按2倍计)。

  第十六条 受厦门市委派,代表福建省参加全国运动会群众组比赛,如省里有奖励的,我市不再重复奖励;如省里未奖励的,我市按上述标准给予奖励。

第五章 监管和绩效评价

  第十七条 市体育局负责资助奖励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在年度预算范围内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公示和资金拨付。

  第十八条 资金使用单位应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规范核算,自觉接受审计、体育部门的监督检查。资金使用单位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理,由市体育局追回已拨付的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25年7月16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体育局办公室

  2025年6月16日印发

3.1亿老年人的快乐需求如何满足?

从“老有所养”到“老有所乐”,多方发力让银发族不断“潮”起来

3.1亿老年人的快乐需求如何满足?

阅读提示

银发族的文化需求正在日益增长。从“老有所养”跃向多彩“老有所乐”的热潮已经来临,但诈骗陷阱、场地不足等隐忧浮现。满足3.1亿老年人的快乐需求,需政府、社区、家庭、市场多方合力创新,让每位长者真正“乐”享晚年。

跳爵士舞、玩狼人杀、开卡丁车、报名模特班……近一段时间,在上海和苏州等地,一批新型的退休俱乐部以组织潮流活动和热门课程为主,受到了不少退休人士的欢迎。

“我们俱乐部偏向体验,成员多是50岁到60岁年龄段的退休人士。”上海某退休俱乐部主理人黄佳怡介绍道,“从2023年10月俱乐部开始营业,目前俱乐部的私域流量有五六千人,公域流量有两万多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银发族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后,积极投身文娱活动,让退休生活“潮”起来。

银发族文娱需求呈现多元化、个性化特征

今年73岁的朱文祥从年轻的时候起就对音乐感兴趣,他自学音乐,退休之后更是参与到社区的音乐教学中,带领团队在比赛中获得多个奖项。最近,他开始研究电吹管。“这个电吹管可以模拟80多种声音,很有意思。”朱文祥说。

随着数字时代到来,数码科技让不少银发族感到陌生。为了跟上时代的步伐,许多银发族开始主动“拥抱”这一浪潮,天通苑文化艺术中心老年大学学员张瑞敬便是其中之一。

“退休之后时间空下来,我总想着学点东西,都说‘退休不褪色’嘛!”今年59岁的张瑞敬在天通苑文化艺术中心报名了老年智慧课堂、朗诵、声乐、模特步等课程。“老年智慧课堂主要教了手机摄影、视频剪辑等内容,现在我有时会把参加朗诵比赛的视频简单剪辑后上传到线上的社交平台,当作生活的记录。”

“我通过微信视频号了解到葫芦丝的线上课程,后来就报名线上课学习了快两年。”老年网友海天介绍道,“线上课性价比高,也不受地域的限制,有问题也可以随时问老师,我收获很大。”如今,海天不仅自己会吹奏葫芦丝,还跟随社区葫芦丝队外出表演。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亚娜认为,当前城市老年人的文娱需求呈现多元化、个性化等特征,既保留了传统偏好,又融入了新时代元素。一方面,在内容偏好上,呈现“雅俗”分层;另一方面,参与形式更加灵活,既有线下的活动,如短途旅行等轻户外活动,也有线上交流,如线上课程学习等。

蓬勃发展之下有隐忧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党俊武认为,针对银发族的文娱消费,所有的创新模式都值得探索。但要注意,一定要加强监管,防止不良组织乘虚而入。

随着银发文娱市场持续升温,不少不法分子以 “真诚” 为幌子实施诈骗,损害老年人权益。在深圳工作的小太阳(网名)就向记者讲述了母亲线上购课受骗的经历。她的母亲在宁夏老家,去年通过视频号接触到《易经》课程,瞒着家人花费4000元报名,却发现课程内容充斥封建迷信。小太阳发现后立即联系律师,成功追回学费。

“老年人在参与文娱活动时受骗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政府亟待发力;二是在监管上有难度;三是基层老年人的组织建设还不够健全;四是媒体监管有待加强,尤其是短视频平台。此外,子女对家中老年人的关注度不够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子女应该尽量增加陪伴时长,帮助其筛选优质的文娱活动。”党俊武说。

此外,银发族在精神文娱生活领域的基础设施、活动场地、社群搭建等方面,仍有进一步优化提升的空间。

“之前我住在老小区,场地受限,文化氛围也不是太浓厚,想学东西只能自学,也缺少同伴。”张瑞敬说,“现在搬到这边方便多了,不仅有活动场地,还有24小时热水,风吹不着,雨淋不到,通过参加文娱活动还结交了很多朋友。”

从多方面入手助力“老有所乐”

据了解,为满足退休职工的文化需求,目前政府和社会做出了诸多探索,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文化艺术场馆的优惠和优待;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的开办;地方性的文化馆和艺术馆的建设;市场为低龄老年人提供老年教育服务、老年文化服务、老年康养服务等;地方建立的老年人协会。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截至2024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31031万人,占22.0%。“随着老年人口规模不断扩大,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场地、经费、活动内容等方面仍存在短板,需要多方发力才能实现‘老有所乐’。”党俊武说。

在课程建设上,近年来,北京市东城老年大学进一步加强学校课程体系建设,丰富教学内容,增强教学课程的知识性、趣味性和多样性。“除了开设较为传统的课程,比如书法、绘画、古典文学等,我们还新设了声乐、朗诵、乐器等艺术类课程。”北京市东城老年大学副校长王军介绍道。

在授课方式上,“一是语言通俗,要讲故事;二是课堂互动,带大家做游戏,锻炼脑力反应速度;三是课后在群里沟通,随时解答问题,一对一辅导。还有就是多鼓励,多赞美,给大家提供情绪价值。”今年是无忌(网名)在天通苑文化艺术中心老年大学授课的第三年,在给银发族们授课的过程中,他总结出了一些经验。

“推动老年人文娱服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首先,要加快老年文化产业发展的硬件体系建设,以社区为基本阵地,打造服务青少年、中壮年和老年人分时共享的综合性社区文化服务场所。其次,要加大老年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建立老年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建立老年文化发展基金,引导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开办老中青幼共享的综合性新消费场景。此外,要开拓内容为王的老年人文化消费项目,开发适合他们的文化项目和内容。”党俊武说,“需要注意的是,基层老年人组织的建设是关键。”

刘亚娜表示,当前国家正逐步完善“15分钟养老服务圈”,联动发展“在地化”的文娱圈以丰富银发族的精神文化生活,颇具探索价值。(记者 武文欣)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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