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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文章轻松搞定《仲裁撤销申请书》的写作。(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5-06-20 13:42

一篇文章轻松搞定《仲裁撤销申请书》的写作。(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写一篇关于仲裁撤销申请书的作文,无论是作为法律文件的一部分还是学术探讨,都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格式规范": - 确保遵循仲裁委员会或相关法律规定的格式要求。 - 包括标题、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案号、申请日期等。
2. "内容完整": - 明确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原因,应当具体、详细。 - 列举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据,支持撤销申请。
3. "逻辑清晰": - 文章结构要清晰,论点明确,论据充分。 - 使用逻辑连接词,使文章条理分明。
4. "事实准确": - 提供的事实必须真实可靠,避免虚构或夸大。 - 引用相关证据,如合同、协议、仲裁裁决书等。
5. "法律依据": - 正确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确保引用的法律条款与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直接相关。
6. "语言表达": - 使用正式、规范的书面语言。 - 避免口语化表达,确保语言的准确性和严谨性。
7. "证据充分": - 提供的证据应当能够证明撤销仲裁裁决的合理性。 - 证据应当合法取得,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8. "时效性": - 确保

法规释义 | 仲裁申请能否撤回?

小陈与所在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并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但是,在仲裁委判决之前,小陈与公司达成了和解。她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可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了申请人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的条件以及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当事人再次申请。

将当事人自行撤回仲裁申请后的再次申请排除在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情况之外,明确了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案件情形的同时,保障了当事人能够在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自由处分自己的仲裁权利。

1

如何理解“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

仲裁处理结果主要包括调解书和裁决书。在处理结果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

仲裁庭对于是否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有审查决定权。一般情况下,应当准许撤回,但如果撤回仲裁申请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存在申请人恶意浪费仲裁资源等情形的,可以不准许撤回。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结合该规定,在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在裁决作出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由仲裁庭审查决定是否准许。

2

自行撤回仲裁申请

自行撤回仲裁申请的情形包括申请人主动申请撤回(如因为申请人自愿放弃全部仲裁请求、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经调解组织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等),仲裁庭介入后经调解撤回等。

与《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情况并不相同,申请人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在此情况下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3

再次申请仲裁

再次申请仲裁,指已撤回仲裁申请的申请人对同一被申请人就同一事实、理由提出了相同的仲裁请求。否则,该申请人针对不同被申请人申请仲裁,或者对相同被申请人就不同的事实、理由,或者对相同被申请人就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了不同的仲裁请求的,均不构成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一个新的仲裁申请进行审查处理。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模版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

申请人:

住所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被申请人 ,

住所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 。

请求事项

撤销 仲裁委员会作出 字〔2025〕第01号裁决书。

事实和理由

2025年5月17日, 仲裁委员会作出〔2025〕第01号裁决书,裁决书的主要结果为:裁定申请人向 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33元及相应利息。裁决书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仲裁委无权处分但客观上处分了第三人的合法利益

财政审计造价在逻辑上应等于发包人与总承包人之间的结算价,并非专业分包方与劳务分包方之间的结算价。仲裁委在没有听取发包人、总承包人意见的情况下,在没有审查发承包合同效力,以及专业分包合同效力的情况下,不仅认定无厘头与火建之间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事实上也将发承包合同,以及专业分包合同认定为无效了;从最终结果看,不仅处分了涉案双方的利益,也处分了第三人的利益。即,仲裁委将总承包方 建设有限公司合法利益2余万元错误地判给了无厘头。

二、仲裁委无权仲裁但客观上仲裁了申请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效力

仲裁委虽然未在裁决书中对 之间的专业分包合同的效力进行直接评价,但是言外之意已经认定了专业分包合同无效,否则其裁判逻辑是不通的。

三、仲裁委的裁决结果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

涉案项目是三屁项目中的子项目,参建方有发包人、总承包人、专业分包人、劳务分包人、设计、监理等,建设工程有其自身的市场规律,在总承包人成立总包部并投入管理要素,专业分包人成立子项目部并投入管理要素的情况下,仲裁委直接把财审价给了民营企业,而完全忽视了总包人和专业分包人的合法权益及投入的成本,换句话说,仲裁委将国有企业的合法利益处分给了民营企业。国有资本的本质是全民所有制,三屁项目的资金来源既有国有资本又有民营资本,因此,裁决结果影响面非常广泛。因仲裁委的疏忽或错误,导致无厘头额外获取非法利益200余万元,这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也扰乱了建工市场的规律和规则。

四、仲裁委适用法律严重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民法典》实行后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规定。《民法典》实施时间是2021年1月1日。双方财审出具时间是2024年10月,即本案的关键事实和证据都是在2024年10月发生的,且仲裁委作出的裁决结果也主要是依据该事实和证据。因此本案应适用《民法典》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相关的司法解释,而非适用《合同法》,直接将双方之间的劳务分包合同认定无效。退一步讲,即便认定合同无效,那么合同无效后的结算处置,应按照《民法典》或最高院审理工程合同司法解释,即工程项目施工经验收合格的,可参照双方合同结算条款,才能得出相对公平且符合市场规律的裁判结果。

五、仲裁庭的组成可能影响裁决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据了解,两位边裁来自于同一家律师事务所,一位是律所主任,一位是律所副主任,存在律所行政管理上的上下级关系及同事关系,但组庭时, 仲裁委并没有将这一层关系告知申请人。

六、仲裁结果从实体上看严重不公平

申请人积极组建了项目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仲裁委没有酌情支持申请人应得的管理费,而且还错误地处分了总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但总承包人认为专业分包合同是有效的,终将依据专业分包合同,在财审价的基础上下浮7%与申请人进行最终结算,约合人民币200万元,最终会导致申请人严重亏损。从无厘头的角度看,无厘头明知道 存在专业分包合同关系,明知道 在财审价的基础上下浮7%与 结算,但其向仲裁委故意隐瞒了这一事实,导致仲裁委认定事实错误,最终使自身非法获利至少200万元以上。

综上所述:仲裁委组庭存在影响公证裁决的因素,且客观上对涉及第三人的合同效力进行了仲裁,对涉及第三人的利益进行了处分,适用法律严重错误,裁决结果严重不公,并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请求贵院依法撤销 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5第01号裁决书。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附: 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5第01号裁决书。


申请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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